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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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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书籍名:《生命的法则》    作者:孟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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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善钧被和平处理,简单地开除了事,当然原因经过修改。有些事情不能明说,还是掩饰下为好。

整整一个上午,我唯一的工作就是和办事处各个职员聊天,帮张仁进完成思想上的接手工作。

我新工作时间只是上午,中午离开办事处,忽想起被送到这附近做学徒的莫剑舞,顺路去探望她。那衣铺处于繁华地带与郊区的交界处,店主与我过去素昧平生,不虞有被莫家人从我处查到她行踪之虑,当时恰在招收学徒,我便送了莫剑舞来。

还隔着老远距离我就看见大群人围在那店面外,直觉不妥,忙奔近挤入内圈一看,只见莫剑舞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儿胀红了脸蛋站在当中,脚下左横右竖地躺着两人,均惨叫连天。

我皱眉走入人圈中,问道:“怎么回事?”

莫剑舞见我出现,鼻头一动,“哇”地一声哭着扑前抱着我,叫道:“他们欺负我!”我尴尬地看着周围人的异样目光,低声道:“放开再说!”硬扯她离体,才温言问道:“怎么欺负你了?”莫剑舞哽咽着道:“我……我取衣服回来,他们拦着说……说……”说着本来胀红的脸蛋儿更红了。

我诧异地垂头看仍在地上那两人,惨叫得惊心动魄,暗忖你们想占这小姑的便宜,那可找错了对象,要知她是以我的身手都差点儿送命的主儿。不过莫剑舞虽然没有分寸,也不会动手就伤人重到这种程度罢?仔细看时心中有数,微笑道:“两位大哥叫得真痛快啊。”

其中一人捂着腰“痛不欲生”地嘶道:“她打断了我骨头,我要她赔!”

我点点头,四下一看,向人群外走去。人群自动分出一条通道,数十道目光都看着我取来路边一把破椅子走回那两人面前。我双手分抓椅子上下两半,“咯嚓”声响过,整把椅子硬被我一拆为二,木屑乱飞中,破椅被摧枯拉朽般整理得只剩下一根长约半米的粗木棍。

地上两人脸色愈变愈难看,连装痛都忘了。

这份手力,确不是常人可轻易有的。

我彬彬有礼地问道:“请问两位哪个地方骨头该断的,却没有断?”

之前说话那人胆子显然大些,硬撑着道:“你……你说什么?”

我故意目光打量着他手捂着的部位,木棍在手上轻掂,笑咪咪地道:“我本人比较讲道德,既然我妹妹伤了你们,那当然该赔偿;不过话说在前头,我既然决定赔偿,你要是没有伤可不行。”

两人脸色刹时白如纸,逃命般跳起身来,挤开围观者身手矫健地狂奔而去。

围观的人发出轰笑之声。

我扔掉手里的木棍,转头向莫剑舞一笑:“我这做哥的还不错吧?”

后者脸蛋仍红着,挂着泪珠孩子般在我背上捶了一下,脸上却忍不住笑出来。

第三卷  高端进程  第三十六章  校内冲突

作为一个外乡人,遇到这种事可说是家常便饭。莫剑舞缺少的就是经验,自不知怎么处理,不过假以时日,这些都会积累起来。

伟人开始不定时旷课,经常连着几天不见。我知他必是回去处理门内的事,也不多问——那些事情早非我所想干涉的。

我渐渐不再涉及商界领域,专注于业界,除了节日外基本上不再去廖家——这种情况下和廖父见面难免会有心理上的影响,既然如此,何如不见?回归平静的生活过得特别快,除了周末仍在办事处领份兼职外,我开始为自己进入计算机业挣经验,隔三岔五往电脑城跑。这方面我是生面孔,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背景,更不用说特殊对待了。在由浅入深的学习和体验中,我愈来愈感觉到自己的选择正确无误。那种平凡的快乐,足以胜过逼退景思明的阴谋或击败文尚正这种高手。

在我的“小心经营”下,在校内的社交关系开始改善,包括已很久未理我的方妍和柳落,以及仇至似不共戴天的方征来。偶尔遇上因搬出真如她们寝室而见面日少的林芳,她脸色亦比过往红润,令我不得不感叹自己确是个祸星,属同龄女性避之则吉的类型。

世上的快乐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巅峰的快乐——亦即冲破极限达到自己新的境界时快乐;另一种是平凡的快乐,那是从生活和工作小事中得到的,可能是晨起吃了顿满意的早餐,或是程序设计完成某个细节,又或和喜欢的人一起散了步,以及某次老师布置作业完成得特别好等无关大雅之事,点点种种,均是平凡快乐的源泉。

从这角度来讲平凡的快乐比冲破巅峰的快乐更容易得到,因为要达到后者每每须经过一个长期和艰苦的过程。我选择前者,原因就在于我不想压制下自己好逸恶劳的本性。

搞技术性的工作虽然要受制于做管理性工作的上司,但仍有相当大的自由性。我生活的目标就是要在这基础上更加自由——用工作的自由来换取家庭生活的幸福。

伟人无事时常和我开玩笑,直言我并非真正的男子汉,因不肯在明明是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承担很大责任,譬如为国争光,又或涉及商界为经济发展尽份力;还说我谋杀了人才——那人才就是我本人。这些诂不无道理,但若一个人不能让本性良好发挥,物质生活过得再好,就算做了民族英雄又或商界大鳄,那也完全没有领悟生命的真义。

我的本性就是在平凡中享受快乐。

诚然,没有人可以完全没有烦恼;但我能将烦恼从另一角度来看,某个可以将之变作快乐的角度。

与父亲之间我半次都没提起过他的往事和廖家。无论他做过什么事,他都是我父亲,这是我对待他最基本的态度,亦是一个儿子对待父亲该有的最基本态度。

**  *

夏天最热的时候来临,长裤薄棉的春衫换上夏装,真如也开始用她精心挑选的服装来展示自己的美丽。每每走在一起,路人回头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当然因之而生的惊异也是和感慨一样多——古语云鲜花插在牛粪上,诚不我欺……

与真如共行,心理素质首先得关,换了常人只怕除炫耀狂外都易自卑,但我泰然受之。不过话说回来,要让我这种人心理上被击败,那难度差似古之蜀道。

酷暑到达第一次高峰时,意外终于发生了。

肇事者是与真如同在管理系的男生,比诸我和真如还高了一届,我曾见过几面,据说是该系那年年夺得校篮运会冠军的强队新一界的核心人物,善打中锋和大前锋——和体形有关。重量绝对不在一百六十斤以下、高度超过一米八的他,有过独自一人运球全场、最后在敌方四人围攻下强行突破得分的经历。传闻凡是与他作正面拦截的对手,无一例外地受过轻重不一的伤,而他亦因每在关键场次上便被五罚下场得到“杀人之王”的美称——基本五罚就等于对方有五个队员受伤,而其中至少三人必须下场休息。

当然未必是他想犯规,但作为一个主力,被人盯得太紧委实有些恼火,泥人尚且还有土性,况猛男乎?

那次周六早晨我因应了真如一起去成都玩,正立在其公寓楼下等候,那男生背心短袜地拖着拖鞋从旁经过,连续斜瞥我数眼,被我微笑回应后立定,瞪道:“看啥子看?”彼时我尚不知道他是何许人,正暗地根据此人体形和目测体重来计算他的肌肉密度,闻声微感讶异。

敌意赫然。

因着多次去过管理系的聚集地找过真如,对这人我还有几分印象,记得他是她班上的体育委员。但彼此从未说过一句话,怎会初见面就……

“轩!”

真如提着裙摆从公寓台阶上轻快地跑下,娇声莺啼。以我这么熟悉她的人,亦不由一时被她淡色长裙加秀发散披的美态,以及婀娜的身姿所震撼,眼前恍若打开盏上千瓦的高能灯般骤亮。

同时亦感奇妙。过去除非是在私下场合,她绝不会在别人面前直呼那曾令我鸡皮疙瘩起一身的单字称呼,因为脸嫩;但随着交往时间渐久,她愈来愈自然了,每每表现出对我的亲昵,总像天经地义和理所当然的事般,再不似过去那样轻易红颊。

一座小山横移入我们两人视线中央,用意明显在影响我欣赏美。

真如“呀”地一声轻呼,玉掌前推按在对方身上才借力停住,愕然退后一步道:“孙晨山?你……”那男生背对着我,嬉笑道:“廖美女打扮得这么漂亮,想出去玩吗?”

真如脸色不自然地微沉,但变化细微得除了我这非常熟悉者外常人难以觉察。她本身不大喜欢别人随便冠以“美女”的轻薄称呼,但又不想得罪人和失礼,只是轻轻嗯了声,眼眸掠过他厚肩飘向我。

我微微皱眉,迈步前行。

那男生继续发挥:“今天天气这么好,不如我找几个同学咱们一起去逛古镇,怎么样?”真如蚊声道:“对不起,我约了人的。”那男生侧头回来看走近的我:“这家伙?”以真如的好脾气亦不由得出声分辩:“他才不是什么家伙!”

那男生浓眉一竖,不屑道:“八级残废,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我停在他身侧,头顶恰与他肩膀等高,低头淡淡道:“也比只会为地球制造肥料的家伙强些罢。”他一愣,大概是没想到我会直言反击。

真如移身过来拉着我手臂低声道:“别理他,咱们……”正说着那男生猛地横移一步,硬挤入我们两人中间,迫真如不得不松手避开,以免被他撞着时沉着脸道:“你敢骂我?!”

我寸步不让地回视他眼睛:“只是投桃报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