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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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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书籍名:《陈水扁的真面目》    作者: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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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由时报》,在坚守社会舆论良知,与尊重两千万人民权益的前提下,不畏权势,勇于揭发弊案政争,并表达多数台湾人民的心声,是一份深具正义感的报纸,台湾社会需要它,因此我阿扁仔愿意在此向你郑重推荐。争取100%的自由,不能错过《自由时报》。

把上面这段话,对照起当年我们党外杂志所揭橥的“争取100%自由”的神圣指标,我们难道不觉得陈水扁太过分了吗?《自由时报》这种国民党财阀的御用报纸,哪一点在“坚守”“良知”、“不畏权势”或“深具正义感”等项目上达到我们的指标了呢?用当年我们伟大崇高的指标,奉承国民党财阀的烂报纸,这就是今日陈水扁出卖党外的真面目,他出卖我们“争取100%自由”的理想,却“争取100%的《自由时报》”,他太可耻了!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八日

第二部分第29节:吕秀莲被逼供了吗?

李敖

在李登辉的《台湾的主张》里,我们看到他怎样由儿媳妇写文捏造历史,冒充是政治受难者,事实上,他是一个告密者,使别人政治受难;在陈水扁的《台湾之子》里,我们看到他怎样由王永庆写序捏造历史,冒充他是政治犯,事实上,他是普通司法案件的诽谤犯,绝非政治犯。昨天(二月二十日),在首场“总统”候选人电视政见发表会里,新的冒充事件又来了,陈水扁在政见发表中,来了这么一段:“二十年前的美丽岛军法大审,有八名被国民党列为‘叛乱犯’的被告,其中之一的吕秀莲女士,在肃杀的军事法庭上以她过人的勇气和坚毅的陈述,推翻了国民党非法逼供的自白书,令人震撼,更让海内外的民主人士为之动容。”

这段话所谓“逼供”,显然是捏造的,因为美丽岛大审是公开审判的,当时有六十余位海内外记者及国际人士旁听,有“过人的勇气”的吕秀莲理应一无所惧、慷慨陈词,而她当时的慷慨内容,根据笔录,是这样的,她说:“我公开澄清任何谣言,到案五十几天,没受到刑求,绝无此事,外界的任何流言是不正确的,我愿作证……”她又哭诉道:“谢谢审判长,没有人被刑求,自白笔录做好后,他们很客气,还有茶水招待……”以上吕秀莲笔录,见于一九七年三月二十日联合等报,文证俱在,不容狡赖。不但如此,同一个吕秀莲,还对美联社报道她被非法逼供的事提出澄清,指斥美联社黑白讲,以上澄清,也见于一九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联合等报。

去年十二月六日,民进党主席林义雄要求还原美丽岛真相;第二天,吕秀莲跟进,邀当年要求美联社澄清的新闻局长宋楚瑜听美丽岛的故事,并谴责宋楚瑜不该压迫美联社澄清。如今,在陈水扁公然捏造吕秀莲“过人的勇气”事迹之余,我特别还原如上,不知有人会脸红否?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二部分第30节:“台湾之子”又来骗我们了!

李敖

陈水扁出了一本宣传书,叫《台湾之子》,我认为他侮辱了真正的“台湾之子”,因为真正的“台湾之子”不该公然说谎话骗其他的“台湾之子”和父老兄弟。

《台湾之子》前有王永庆的序,王永庆精明一世却糊涂一时,他被陈水扁骗了,王永庆序中说陈水扁“因此成为政治犯,坐过牢”,在此我必须向大家澄清,当我们坐十年、八年牢时,陈水扁是坐了八个月的牢,可是他不是政治犯,是因为诽谤和司法案件(蓬莱岛案件)坐的牢。他在《台湾之子》第六十七页中说:“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台北地院判决:陈水扁、黄天福、李逸洋各处有期徒刑一年。”又说:“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我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宣布拒绝上诉,以抗拒司法不公,并随时准备入狱。”但在同书第七十三页却说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我和黄天福、李逸洋入狱。狱中两百四十六天”,又在第七十四页中说“一九八七年二月十日,出狱……”。

现在问题来了,第六十七页中明说判了一年且拒绝上诉,为何到了第七十三、七十四页却只坐了八个月的牢呢?六月十日入狱,第二年二月十日出来,不是八个月吗?他为什么瞒天过海骗我们呢?

其实这一行骗,早在十五年前就开始了,原来他英雄其外公然表示拒绝上诉以后,却懦夫其中偷偷叫他太太吴淑珍委托律师上诉,而被委托的律师就是谢长廷、苏贞昌、周弘宪,由三律师协同完成骗我们的秘密作业!

当时我正领导发行党外杂志,我在“千秋评论”上特别指摘,逼得谢长廷公开表示他们判断有错误,并说李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我们做到几分……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的,虽然如此,仍无改于他们的集体继续行骗。

如今,十五年过去了,又来了,“台湾之子”又来骗我们了,我们还要忍受吗?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二部分第31节:陈水扁迟来的抄袭

李敖

去年十一月十五日,陈水扁公布了所谓“跨世纪的中国政策白皮书”,号称就此以推动台湾和大陆关系正常化为主轴,希望导向两岸的互信与和解,而逐步淡化敌视大陆与大陆对抗的旧观念云云,说了一大堆空话。在说空话之时,他特别就所谓“单向直航,利益共享”大加发挥。我们台湾可以向大陆飞飞机、开轮船,但大陆不可以向台湾飞飞机、开轮船,此之谓“单向直航”;因而“单向直航”所得的利益,则与大陆对分,此之谓“利益共享”。

这不太妙了吗?如果江泽民跟陈水扁说,前面有“总统府”,我单向直接进去做“总统”了,你不要做,但做“总统”的利益我分你一半,共享做“总统”的利益,你说好不好?试问陈水扁会答应吗?如果陈水扁说台湾人没那么傻,试问大陆人江泽民有那么傻吗?

去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国时报》载:“陈水扁说,他不知道江泽民先生是不是‘绝不会答应’单向直航,但至少可以谈谈看。”陈水扁此言,引起我一点考证的兴趣,早在这话六年前,在一九九三年五月十八日的《联合报》上,我们看到李庆华记者会上公布他与江泽民两小时谈话后的十点共识,其中第九点是“两岸直航的初期阶段,可先由台湾飞机及船舶单方面直航大陆”,第八点是“双方甚至可合组公司、合资经营,利益均分”,对照之下,我才恍然原来陈水扁是抄袭李庆华的!好一个文抄公!

可惜的是,李庆华一九九三年说服江泽民的有利台湾的条件,由于台湾方面的推托与蹉跎,几年来已经先机尽失,大陆壮大了,江泽民再也不会同意这些好条件了。

给陈水扁的教训是:要抄李庆华的政见,要早抄呀,时过境迁以后再做贼,偷到的,只是笑话。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二部分第32节:陈水扁挑二二八

李敖

五十三年前的二二八事件,一直被各方面所误导。以国民党的误导为例,国民党把一切归罪给陈仪,并枪毙了这个爱台湾的将军以为替罪羊;以“台湾菁英们”的误导为例,“台湾菁英们”包括“台独”分子、民进党、“建国党”、学者教授以及受难者家属等等。这些人的心情是悲怆的,悲怆得令人同情,但是因悲怆就觉得自己有权利背离真相,则对历史而言,其不公道,却跟国民党相同。不幸的是,他们却陷入这一情境而不能自拔,以李登辉指示“‘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为例,在该报告附件中,明明“大溪档案”第四十九页有“张镇呈蒋主席三月五日报告”,明载到三月五日止,“外省人之被袭击而伤亡者,总数在八百人以上”,但在该报告正文中,为何却视而不见,全给抹杀?

其实,这还算客气的,到了陈水扁手里,更明目张胆地硬干了,他一当上台北市长,就把用了几十年的“新公园”名称改为“二二八和平公园”,并提供场地,搞纪念碑;提供建筑,搞纪念馆,而纪念馆中因为资料偏颇贫乏,乃出之以捏造,以播出的陈仪谈话为例,原来根本不是陈仪原音,而是找个蹩脚的浙江人录音捏造的,这叫什么证据呢?

二二八的真相,还原起来,可分四梯次杀人:一、外省人误杀一个本省人。二、本省人开始滥杀外省人。三、引发外省人跟进滥杀本省人。四、在外省人滥杀本省人时,许多本省人参与杀本省人。如今在二二八纪念碑、纪念馆中,事涉本省人杀外省人,就按下不表;事涉外省人杀本省人,就夸大其词,这不但与真相不合、与历史不合,也不是公义、和平之道,更不是消弭族群对立之道。这种误导,到了陈水扁手里,更用具体的具象挑拨之,从公园改名到立碑立馆,时时在人心深处,有以操纵、有以拿捏,使外省人起原罪,使本省人发恨心,这是“走出悲情”吗?陈水扁实在太可恶了!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二部分第33节:陈水扁公正吗?

李敖

二二八变成“国定”假日了,在放假前夕,大家也该想想它的真相。

二二八的真相乃是以台湾暴民滥杀开始,以国民党部队滥杀结束,中间奉陪了善良外省人和善良台湾人一家一路的哀呼与血泪。滥杀的首事之人,是台湾暴民。但是李登辉指示下“‘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却不公正的写这段历史,该报告第二六一页说:“在事变期间,台人不仅反抗公署,也有殴打伤害外省人之事,因此国军登陆后,立即采取报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