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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吃百家饭,穿百家衣

书籍名:《大脚姥姥》    作者:王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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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家早年就是读书人家,世袭官爵。祖上曾被皇上封过五品的功名(有职无权)、七品的诰命。道光年间家里还挂过“千顷牌”,意即家产千顷。吴家一生积德行善,从不欺负穷人。他们家的门口常年拴着几头牲口,谁用谁牵走,晚上放回时还不用喂料。有一年,吴家的狗咬了邻居的小孩,吴家的太爷爷三番五次登门道歉。到了吴四爷这一代,家风依旧。吴四爷大概是善良过火了,每每考试,总是紧张,一紧张就拉稀上厕所。所以,屡考不上,以后干脆就不考了。吴四爷说,我不在官位,照样留名声!那个时候,读书人把名声看待比什么都宝贵。

  吴家人一贯温良恭俭让,镇上甚至出了个“吴家大院——不正”的歇后语,足以彰显吴家在宅基地问题上的大度(第73章时我再揭谜底)。

  至于吴村镇则是个不大不小的村子。据考证,大约建于北宋年间。人们传说,陆游还曾带兵驻过此地。吴村镇是枣庄北边的一个大镇,再往北就是抱犊崮山区了。吴村镇原是个村,以后才繁衍成了一个镇。镇子的东部为商贾云集地,为镇,镇子的西部多是些以种地为生的农民佃户,为村。吴村镇凸现了旧中国“亦工商、亦农桑”的鲜明特点。

  将镇子一分为二的是条河,当地人称龙泉河。其实是没龙的,河也不宽,更不深,沙质河床。平日里,水仅漫脚脖,只有夏季雨水才多。山洪会从抱犊崮山区冲下。这时,河才有个河的样子。河水自东往西流。据说,一直汇入微山湖。

  1941年夏,铁道游击队奉命护送胡服(刘少奇)过微山湖,我姥姥和铁道游击队的男爷们一齐顺河而下,顺利到达湖边。

  龙泉河不大,但却是吴村镇及下游一些村庄的生命河。两岸的老百姓都要饮用这条河的水,并用来浇地。

  吴村镇的围子便是依河而建,这样龙泉河也就成了围子的护城河。围子有近二丈高,最宽的地方能跑开一挂马车。围子是清同治年间为了防止南方来的捻军而修建的。当时围子里所有的人家都使了钱,吴家自然是拿大头。围子外的穷人则出工,只要有了祸乱可进来避难。更令人称奇的是,河西岸有一块十几亩的宝地。只要是用这条河里的水浇地,种出来的小米就特别香。人称“金不焕”。在道光年间以前每年产的小米都要作“贡米”送往京城。那年一股捻军打这里过,在那块地里放喂军马,屙尿得到处都是,上边便不再要这里的“贡米”了。而这块地的主人就是镇上的吴四爷(风水轮流转,土改那年,这块宝地竟分给了我姥姥家。但好景不长……我姥爷最终就死在了这块宝地上)

  ……

  ……

  当襁褓中的姥姥被抱到吴四爷面前时,下边正好露出着一双大脚丫。吴四爷看了连连感叹:“这么大的脚,日后可怎么缠足呀……”四爷生性善良。当下人小心翼翼地问,四爷,是不是按老规矩办时。吴四爷狠瞪了下人一眼:“愚蠢,这么大的小月孩能按老规矩吗?”

  所谓的老规矩即是,每当有了缺爹少娘的孤儿,一律先送吴家,吴家再找个忠厚、老实、心善的人家寄养。长大以前(以成婚为限)的所有开销由吴四爷家负责。孤儿在谁家随谁家的姓,绝不姓吴。养家不得歧视、虐待孤儿,否则,除了退回吴家的供养,还要加倍的罚。是男孩子的有权分田,分房;是女孩的要赔送嫁妆。为慎重起见,双方要立字为据。

  “那四爷这……这事……”下人犯了难。四爷沉吟了会,马上有了主意:“传我的话,从现在起,凡镇上有吃奶孩子的人家,均轮流喂养这个小大脚。每家半月,按一天铜钱10枚算(可买一只老母鸡)……”

  接着,吴四爷十分受怜地抱起了小襁褓。不料,我那姥姥也太不识时务,大脚丫一蹬,正好揣歪了吴四爷的旱烟袋:“好厉害的闺女,哈哈……”

  就这样,姥姥打小就被众人家喂养起来。几乎所有的奶妈都喜欢姥姥,常常一边喂她一边把玩她的大脚丫:“这妮子命苦,命硬、命大,都占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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