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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陶秉坤

书籍名:《大地芬芳》    作者:陶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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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他挑完一趟脚,从资江边过,遇上一个女子即将沉潭,于是夹在围观的人群中看热闹。那女子被反绑了双手,吊在一棵苍老的樟树上。樟树长在路边,虬曲的枝干斜向江面,吊着女子的棕索在枝干上缠了一道,再越过两根树枝牵向路面,系住一捆吊着的青草。两头黄牛正兴致勃勃地撕咬那捆草。乍一看,樟树犹如一杆秤,那女子是一个秤砣,在称那一捆草。当黄牛把那捆草的重量吃得不够吊住那个秤砣时,秤砣无疑会坠落江中。围观的人们等待着这惊心动魄的一刻,个个屏声敛气,或盯着那女子,或紧张地看着黄牛蠕动不已的嘴。

  正值午后,阳光灿烂,女子的身影印在绿得发黑的潭面上。陶秉坤端详她两只离水面很近的赤脚,那是一双没有缠过的天足,自然舒展,却又纤巧秀气。她白色的土布衬衫血痕隐约,棕索交叉勒过胸部,两个奶子显得很鼓。颈子里挂着的一双破鞋解释了她遭此严酷家法的缘由。从那条乌黑的长辫子看,她还是个未出阁的黄花闺女。她闭着眼,脸上没有丝毫恐惧,只是显得极度疲惫。他盯着那张清秀而呆板的脸,隐约产生了抚摸一下的欲望。忽然,他吓了一跳:她的眼睛微微睁开,直直地盯着他。周围这么多人她不看,独独盯着他!而他竟觉得被这目光盯牢了,无从逃脱。这是人处绝境时特有的目光,令他心悸。刹那间他就懂了这目光的含意:他是可以救她的。只要他愿意要她做堂客,他这个外乡人就可以把她带走,只是,永远不能回这个地方。乡俗给予他这种权力。而他,不正缺一个堂客吗?一个现成的堂客等着他捡呢。但是……这但是后面的想法纷扰而模糊。陶秉坤按住急剧的心跳,心一狠,转过头看黄牛吃草。那两道目光弄得他面颊痒痒的,他尽力不去想它。

  两头黄牛不停地吃着那捆吊着的草,嘴边冒着白沫,它们当然不知道是在吃一个女人的性命。一个癞头男人嫌牛吃得太慢,众目睽睽之下勒起裤腿掏出他的家伙往草捆上撒了一泡尿。陶秉坤忽然想,他要有把刀,定要把癞头男人那玩意割下来。草上加了调味品,两只黄牛就吃得争先恐后,那捆草便被撕扯得摇晃不止,晃荡一下,棕索就向上抽动一点,弄得陶秉坤心里一紧。

  紧要关头终于到来。一头牛咬住一大团草从草捆里扯出来,剩下的半捆草嗖地升向半空,而棕索另一头的女子则向深潭坠落下去。陶秉坤神使鬼差地将手中扁担一丢,纵身飞起,双手抓住了棕索,用身体的重量阻止了棕索的抽动。他吊在半空里,摇晃不止。回头一看,那女子双膝已没入水中。围观者们一阵骚动,个个目瞪口呆。他悬在空中喊:“我要她了!”周遭的人们却面面相觑,置若罔闻。

  陶秉坤大声吼道:“我要她,快把她拉上岸来!”

  有人如梦方醒,急忙撑一条划子过来,将那女子拉进船舱。这当口,陶秉坤手一松,落回地面,又三步两步跳入船舱,替那女子松绑。女子此时已经瘫软,绵绵塌塌的任人摆布。她的手臂被绳索勒出了好多道紫红色的沟痕,看上去令人心惊胆颤。多年以后,陶秉坤都能鲜明地回忆起来。

  陶秉坤没有去看她的脸,无从知道她获救之后的表情。离船上岸时他凭感觉知道她跟在身后,很自觉地成了他的人。上岸后,面对那些晃动不已、表情模糊的面孔,他有些茫然失措,不知下一步该干什么。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从头到脚地打量他,气哼哼地道:“挑脚的,快把黄幺姑捡起走吧,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走得越远越好!”

  于是,他知道了未来堂客的名字,莫名地觉得这名字与他救下来的她十分相配。他捡起扁担提在手里,分开人群,沿着江边的石板路向下游走去。黄幺姑影子似地跟随在后。快要走出这个名叫木瓜寨的江边小村之时,他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凄厉的女人的哭嚎。他诧异不已,为何女子沉潭时没人哭,捡走了反而有人哭呢?他回头瞟黄幺姑,只见她眼红红的,盯着路面,头上青丝在风中散乱着。

  我真的有堂客了吗?陶秉坤边走边想。

  对陶秉坤来说,有了堂客就有了一份家业,这份家业不算丰厚,但也有三十余亩山林,两亩好水田,够他过日子了。家业自然是父母遗留下来的,但并没有直接交给他。母亲在他七岁时死于痨病,在他记忆里,母亲只是一个在厨房与菜园之间忙碌的影子。父亲陶立仁则在他十二岁时离世,同样死于痨病。临终前,父亲拿出山田契书,让他摸了一下,便将它们交给了祖父。他尚未成人,家业给了他,父亲怕他守不住,说待他长大有了出息,讨到堂客了,再让祖父把这份家产转交给他。父亲自有父亲的道理,因无长辈的监督而把家产挥霍一空的事情常有所闻。但父亲始料未及的是他死后不久祖父也撒手西去,山田契书以及监护权都落入了伯父陶立德的手中。他和伯父家一起过,给伯父种田,其实就是种自己的田,但山上田里的一切收成都归伯父所有,伯父只供他吃,不给工钱,他无形中成了伯父家的长工。

  他天生是个作田人,各样农活一学就会,到十六岁上,他已经是种田的行家里手了。与此同时,堂哥陶秉乾除了农忙时搭把手外,就不再和他一起下田了。田里的活主要是他和伯父请的一个长工在做。随着年岁增长,他对这种状况越来越感到憋气,吃饭时放碗筷的声音越来越响,伯父却只当没听见。这年夏末他正光着上身蹶着屁股在田里割稻,太阳晒得油汗直流,陶秉乾从田埂上过,用一把油纸扇戳着他说:“秉坤,割利索点,莫落下禾穗子,崽卖爷田心不疼啊!”那情状就让他想起上私塾时读过的古诗: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苗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心头就腾起一片火,你还不是公子王孙呢到这里指手划脚老子不给你干了!他拖着两腿泥跑回家,收拾起一个包袱,带上几双草鞋,扛起那条杂木扁担就出了门,开始了他的脚夫生涯。

  挑脚是件很劳累的事,但每天总有收益,累也累得心里踏实。可以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地攒钱了,日子就有了奔头。

  当脚夫后第一次回家时,他特意给伯父买了两斤牛皮糖,伯父却绷着脸说:“你还记得我这个伯伯?你现今人大了,翅膀硬了,有本事吃四方就莫回来呀!”他怎能不回来?这里还有他一份家业呢,当脚夫不过是权宜之计,为的是赚几个钱,以后好成家立业。他唯唯喏喏,陪着笑脸,当看到餐桌上没有了他的碗筷时,才知道笑脸已无济于事,丝毫不能改变遭伯父家排斥的事实。他只好向邻舍借了一只旧锅来,在柴屋里临时搭了座小灶独自开伙。他的铺盖也被伯父扔在了一间黑咕隆咚破旧不堪的偏屋里。他忍了,他觉得自己的私自出走多少让伯父占了些理。反正他在外挑脚,不常回来住。

  当脚夫听人差使,雇主说往哪就往哪,一年到头四处漂泊,但他的心总想着家乡,惦着那份家产。过上个把月,他就要想方设法回去一趟。回去总要给伯父送点薄礼,要成家立业,离了伯父不行的。况且,他也只有这么个近亲了,不能把关系搞僵。一回去他又总要仔细端详他的山林和水田,有空还到他的田里劳作一回。他觉得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很过瘾。他毫不怀疑只要他一讨堂客,这些田地就会名正言顺地归属于他。

  十八岁正是乡下人忙于成亲的年龄,他当然也动了这方面的心思。媒婆给他提亲了,妹子是河曲溪柳篾匠的女。河曲溪在资江边,是个小集市,与山角落里的石蛙溪相比,也算是大地方了。凑巧,他认识那位柳妹子。其实,由于他职业的关系,方圆五十里内待字闺中的妹子几乎已被走村窜乡的他认完。当然,他的所谓认识,也就是知道姓甚名谁,见过一面而已,并非有何交往。柳妹子时常坐在当街的门槛上,姿态优雅地纳鞋底,她那在头上擦针的动作十分令他动心。伯父把他的八字帖带去河曲溪后,他就开始了耐心的等待。但他等来的不是如愿以偿,而是媒人一句令他寒心的话,说他与女方属相相克,生庚八字不符。从媒人闪烁的话语和眼神,他看出所谓八字不符不过是一种托辞。

  他心有不甘,当即去了河曲溪找了柳妹子的叔叔,近乎质问地问为何看他不起?那位叔叔不屑地说:“你一个挑脚的也想讨我家柳妹子作堂客?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分辩说:“我以后不挑脚了的,我有家产,有两亩好水田,三十多亩山林,山上杉木松木樟木都有,随便砍几根下来就是钱,我保证柳妹子跟了我会过好日子!”那叔叔就笑了:“你莫把牛皮吹破了,你人一个卵一条的单身汉,还有什么家产!你伯伯都讲了,你只有半间屋!”他这才猛然醒悟:伯父并不真心帮他成家,相反,在设法阻止他成家,其目的在于吞占他的那份家产。或许,伯父早已把他那三十多亩山林和田地看成他自己的了。显然,他要成家,只能靠自己了,而且要越快越好,否则,他真有被剥夺家产成为穷光蛋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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