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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即墨修离》    作者:芳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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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辰踏进夕颜殿。
  “帝后醒了吗?”
  “还没有,陛下。”晴雯姑姑熟稔而又有些无奈地回答。
  “都退下吧!”
  轻轻走向床榻,似乎怕惊扰到某人似的。即墨辰温柔地看着床上的男子。蜜色的皮肤,长而浓密的睫毛,薄薄的嘴唇,眼睛紧紧闭着,似乎睡着了。
  手轻轻在男子脸上摩挲。
  “我的修真美呢。”
  他的吻落在那人薄薄的唇上,温柔地舔舐,辗转反侧。仿佛这个吻是他们唯一能沟通的方式,手隔着衣料摩挲。
  “恩……”
  即墨辰的呼吸变得难耐起来,沉睡的身体却不能给他一丝回应。似乎不满身下人的反应,他的动作疯狂起来,暴力地撕扯着那人的衣物。痛楚和快感以及思念濡湿了他和身下那人……
  “修……给我……回应,哪怕是憎恨的眼神,哪怕是将我推开……”
  即墨辰伏在那人身上静静喘息。
  “还是不愿醒来吗?”
  即墨辰抚摸着那人的脸轻轻呢喃。
  “这样寂寞如死水般的生活你还想要我过多久呢?那群昏庸无能的家伙居然敢说你已经死了,应早日下葬。下葬?呵呵!我的修怎么能够躺在冰冷的地下呢,我的修只能和我在一起!
  你看你的箭伤已经愈合了,我给你刺上我的名字掩盖了最初的奴字,喜欢么?那个妄想夺走你的人,我要让他和他的子民一起给你殉葬!我不停征战杀伐,不让自己有一刻空闲,我怕我一停下来就会想为什么你明明就在我的身边却要一直闭着眼睛,不看我一眼。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么,你是我的,现在是,将来是,死了也是!没有你,我要让全世界陪我一起哭泣!”
  一遍一遍抚摸亲吻着那个男子,一遍一遍诉说着思念。
  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女冠子·韦庄
  “老板,给我三块荷叶酥!”
  “好嘞!”
  虽然已经是四月间,但位于宸国北方的凤栖城依然寒风阵阵。我接过老板递来的荷叶酥捧在手里,热热的,甜腻酥软,带着些荷叶的清香。徐福记的荷叶酥是凤栖最出名的。凤栖城原来不叫凤栖,听说城里的大户甄家祖上曾出过一个帝后,所以才改了这个名字。
  抬头望望灰色的天空,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吧,到现在我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从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好青年变成了一个七岁的小男孩。
  爹是一个很普通的商人。娘虽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但却是个温柔贤淑的女人。所以爹没有娶偏房,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当然对我这个唯一的孩子自是十分溺爱。
  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给我取“二狗”之类的俗名。修离,嗯,我很喜欢现在的名字,长大一定是一位翩翩佳公子。
  转过街角,便看到昨天那个小乞丐还端正地坐在角落里。那是一个很奇怪的孩子,年龄看上去比我现在的样子稍大一些,明明已经衣衫褴褛,眼里却满是倨傲,似乎很不屑周围怜悯的眼光。
  脸上虽然有些脏,却掩不住明妍的容貌,是个很漂亮的孩子呢。小小的身体在寒风里瑟缩,却依然端坐着不肯露一丝狼狈。
  我走过去想要分一块荷叶酥给他。感觉到有人靠近,他戒备地抬头看着我。
  “给你,这是全凤栖城最好吃的荷叶酥!”
  我伸手过去,尽量笑得温暖些,这应该是一个很敏感的孩子。
  似乎没有接收到我的善意,他依旧冷冷地,瞟也没瞟我手中的荷叶酥一眼。
  我有些无奈,拿出一块荷叶酥含在嘴里,想了想,又拿了一块在手上,将剩下的一块连着油纸包一起放在他旁边的石阶上,然后得意地朝书院走去。
  “我没说错吧,味道真的很好哦!”
  似乎没想到我会突然折返,小乞丐含着桂花糕,愣在那里,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我好笑地看着他眼里的愤恨,将红色带着狐裘毛帽子的小披风给他系上,用袖子擦去他脸上的污渍。他愣愣地看着我的举动,并没有躲开。
  “好漂亮的孩子。”
  说完撒腿就跑,因为小乞丐的眼里已经能喷出火来。不过我刚才好像叫他孩子,呵呵,难怪能露出那样的眼神呢。
  披风是甄家那个野丫头的,相士说她那双褐色的眼睛是帝后之兆,所以甄家人都格外宠着她,在书院里也是张扬跋扈的。
  哼!什么帝后之兆,八成是那个相士为了骗甄家的钱胡乱说的好话罢了。说起来我的眼睛也是褐色的,难道这也是帝后之兆,呵~偷了你的披风给小乞丐也算是为你们甄家积德了。
  今天先生回乡探亲,所以不用去学堂。外面下着淅沥的春雨,裹着寒风从窗子缝里挤进来。
  不知道小乞丐怎么样了?自从上次以后,自己每次上学都会带一些吃的给他,虽然还是不给人好脸色看,却是不再扭捏肯接受我的食物了。
  不知道自己今天没去,他会不会饿肚子。心里有些想笑,作为一个有着二十多岁男人心理年龄的自己突然对一个十岁的孩子母爱泛滥。难道自己潜意识里有恋童癖。呃,在心里恶寒了一下。
  不过那孩子虽然脾气很坏,却让自己忍不住想靠近,给他温暖。
  从厨房的壁笼里拿了一些昨晚剩下的荷叶酥和鸡汤装在食盒里,看到忙于刺绣的娘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便冲进雨里,伞也忘了带。
  小乞丐看到我的时候,眼里先是闪过惊喜然后便是吃人的凶光。呵呵,是在怪我来迟了么?
  看到他全身湿漉漉的,我有些生气。他是白痴么,下雨也不知道往屋檐里面坐些,还保持原来的姿势任雨飘到身上。
  我拖他挨着墙根坐下,拿出食盒里的荷叶酥和鸡汤。
  “快吃吧,都是在壁笼里温着的,还是热的呢。”
  他接过慢慢吃起来,动作很优雅。
  优雅?这孩子以前一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
  见他吃完我随口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雨泽。”
  呃,我没想到他会回答我,这还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呢,声音脆脆的很好听。心里竟然有些小小的雀跃。我拍拍自己的大腿,
  “我抱你吧,这样会温暖些。”
  他用那种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我。貌似我现在比他还小,抱他是奇怪了些。
  “那你抱我吧!”
  不等他反应,我就扑进他怀里,手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大概是被我突然的举动吓到,他的身子僵硬着,不用抬头我也知道他现在正用什么样的眼神盯着我,不过他并没有推开我。
  等我在雨泽怀里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娘一定发现我不见了,这么长时间肯定急坏了吧。
  我匆匆跑回家里,但娘还来不及训斥我,因为我发现不打伞的结果就是我发烧了。呃,逃过一难,这病来得真及时。
  在娘的严密盯防下,我已经三天没出门了。这个时候我也不敢冒然去触雷,倒不是怕娘的责罚,而是怕她的温柔攻势——动不动就拿着个手绢抹眼泪,说自己怎么生了这样一个讨债的逆子。
  雨泽一定很生气吧,上次只是迟到就用那样的眼神看我。可当我再次出现在街角的时候,已经看不到那个红色端坐的身影了。
  我又试着找了几条街,依然没有。为此我伤心了好久,我本来已经打算让娘收养他了,我不介意多一个漂亮的弟弟(我在心理上比他大,所以当然是哥哥了)。
  后来每当我路过那个路口时,我都会朝里面望一下,可是我却再也没见到一个叫雨泽的人。

  男儿何不带吴钩

  谁是天下第一美人?谁是天下最有权势的人?谁是天下最富有的人?所有的问题都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宸国第十三代君王晟睿帝即墨辰。
  三年前晟献文皇帝驾崩,皇七子即墨辰即位,年号晟睿,意喻光明智慧。所有见过即墨辰的人都认为他便是天下第一美人,因为没有人可以美得这样妖孽,亦男亦女。可是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不会觊觎他的美色,因为他不怒自威的气势,更因他残忍嗜杀的手段。
  即墨辰十七岁登基,只用了三年时间就以铁血手腕扫清了储位之争时留下的余孽,肃清吏治,更是以强悍的军事手段痛击西北虎视眈眈的天狼国。
  处于江山一统,万世升平的人们,一边歌颂着晟睿帝的文治武功,一边又人人自危,担心哪一天自己会成为这个天下最高贵男人怒火下的牺牲品。
  晟睿帝的母妃是摩梭人,因此即墨辰也继承了异族人的血统而天赋异禀,听说他武学造诣已达无人能及的境地。
  而在□方面也特别旺盛,一夜御数女,而其对女子毫不怜惜,宫中常有后宫妃嫔力竭死于御榻的传闻。尽管如此,天下女子仍对这位冠世美人,宸国皇者趋之若鹜。每年内务府都会选一批男子入宫侍君。
  晟睿帝虽然残忍嗜杀,但却对一个人不同,那便是宸国第一宠妃甄洁儿。甄洁儿出生北方士族,入宫不久便被封为仅次于帝后之位的贵妃。君尚未立后,甄贵妃便是名正言顺的后宫之主。
  甄贵妃喜吃家乡的糕点,晟睿帝便将糕点师请进皇宫专事贵妃。甄氏一族也受到重用,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茶楼的大堂里,一边听着说书人口若悬河,一边品尝着桌上的荷叶酥,因为甄妃爱吃荷叶酥,所以京都就流行起这玩意来了,只是京都的荷叶酥就是比不上凤栖城的地道,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看看天色,是时候回去了,自己是偷偷出来的,被发现的话会连累到守门的张伯。匆匆付了钱,便出了茶楼。一直向西再向右拐便是潇湘馆的后门,左右望望见巷子里没有什么人迹便闪身进去。
  “小离,回来了?”见我进来,张伯和蔼地说。
  “恩,这是徐记茶楼的荷叶酥,小离特意买来给张伯的。”
  我将油纸包递过去,张伯是潇湘馆中唯一关心我的人。
  潇湘馆不是书院,也不是客栈,而是宸国的官妓馆。五年前修家受族人牵连获罪,爹娘被发配邶城,而十二岁的自己则被送来这里。
  宸国是这块大陆上少数兴男风的国家,潇湘馆专事培养获罪幼龄男子为伶人,专为官家和军队服务。在这里的人是没有尊严的,因为是获罪之人,任何人都可以侮辱你、蹂躏你。在他们眼里你只是泄欲工具,猪狗不如。
  潇湘馆并没有军队把守,因为没有人会企图逃走,在我们的胸口都用特殊的方法刺着一个“奴”字,无论逃到哪都会被认出来,用刀剜掉则会伤及心脏,被抓到则处以凌迟之刑。
  听说这个办法便是那个嗜血的君王想出的,不过我应该感谢他,因为他那异于常人的□而不得不召男子入宫,正常的男子是不愿意趋于人下的,更何况还是冒着会送命的危险(并不是没出现过男子也被折磨至死的事情)。
  宫里每年会从潇湘馆以及其他官妓馆中选一批容貌出众的男子入宫侍君,明天便是宫里来人的日子。
  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机会,因为如果会被无数变态压,那我宁愿选择被一个超级大变态压。根据宸国法律,获罪伶人满十七岁便要开始接客,而今年我已经十七岁了。
  早上起来我略微收拾一下,便去大厅集合了。
  我知道以我的容貌就算再怎么打扮也不可能会被选上,倒不是我长的有多丑,而是我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男宠,一米八三的身高,我很担心我们那位亦男亦女的美人陛下会没我高,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容貌端正却一点都不柔和更称不上妩媚,皮肤也不是小白脸的类型,在俺们那个时代俺这蜜色皮肤可是很受欢迎的。
  幸好宫里有安排文试,不然以我这些年既不学音律,也不学舞技,更不学怎么伺候男人,铁定没望了。不过选个上不了台面的男宠还要文试做什么,我倒觉得好笑起来。
  今日似乎没什么不同,但却处处透着不同,蘅芜阁的微生穿的是前几天托人在霓裳坊定制的束领广袖纱衣,白色衣摆上绣着怒放的红梅,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
  凝香阁的镜月头上的玉簪碧绿无瑕,长裾广袖宛如轻风动流波。今日我知道对这里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要么脱离苦海,要么坠入地狱。
  只是当时的我们都不知道皇宫才是真正的地狱。
  我站在文试的队伍里,迎接着周围或鄙视或同情或好奇的眼光。
  负责文试的是新皇的近侍晴雯姑姑,听说此人在晟睿帝还是皇子时便在身边伺候,很得信任,并由她协理后宫,在宫里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虽然称他为姑姑,却也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子,脸上带着威严。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并非表面上那样严苛,倒认为她应该是娘那样温婉的女子。
  她坐在首位上,示意随侍的人将笔墨纸砚发下来。文试的题目很简单,即是作一首诗。
  我唯一能骄傲的就是在书院的那些年学会了写毛笔字,虽然说不上有多好,但还看得过去。对于穿越人来说,写诗更是小菜一碟,我搜索着脑海里记得的经典名句,无论是哪一首都足以才惊四座了。可是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写下那首诗,这也许是我最后的机会了。
  当侍女收走我桌上的宣纸时我就后悔了。
  男儿何不带吴钩,
  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
  若个书生万户侯?
  —— 李贺·南园
  当结果出来的时候,我竟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也许是晴雯姑姑看了太多靡靡之音,突然看到这样的诗会觉得耳目一新吧。
  晚上我辗转反侧,不能入眠。我想以我这种容貌在宫里美人陛下是看不上眼的吧,就算很不幸,我真的要去侍寝,我就当作是一次猎艳好了,怎么说陛下也是天下第一美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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