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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页

书籍名:《即墨修离》    作者:芳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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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他眼睛,虔诚而认真。
  
  “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这个人不可能是你,能够骗过浩歌的伪装,又怎么可能轻易地被拆穿。可是唯一不能骗过我的是你身体的反应和那些熟悉的味道。”
  
  那些深入骨髓的东西,我又怎么可能会记错。所以在他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我便肯定他就是我一直在等的人。
  
  即墨辰淡淡地笑了,用那双爬满老茧的黝黑的大手替我理了理耳边的鬓发,我那头咖啡色的短发竟然已经长到齐肩了。
  
  他的手停留在我的脸颊上。
  
  “那年在邶城,你在我怀里失去呼吸的那一刻,我便笃定你不会就这样离我而去,尽管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假设,我却始终相信你会回到我的身边。琼琚可以保你尸身不腐,我便喂你以琼琚。夜夜与你同寝,只是希望有一天早上醒来能够看到你睁开眼对我温柔浅笑。却原来你是以另一副模样出现。”
  
  他一瞬不瞬地看着我的脸,似乎想要将它刻进脑海里。
  
  “其实……”
  
  我本是想向他坦明一切,但他却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打断了我的话。
  
  “我并不在乎你想要解释的事情,你便是你,不管是叫修离、杨裔或者是二狗,只要你一直在我身边便好了。”
  
  即墨辰从怀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锦囊,上面绣着一串串鹅黄色的花骨朵儿,竟然是槐树的花。他从里面倒出一枚银白色的指环,上面突出的两圈环线在烛火下映射出点点银光,折煞了我的双眼。
  
  他执起我的左手将指环套在我的无名指上。
  
  “对不起,没有在第一眼认出你。你明明就在我的世界里走来走去,我却没有握住你的手,任你再度离开。”
  
  他的唇在我的无名指上留下一吻,手指上的温度让那些过往都变得云淡风轻。我不在乎曾经留下锁情离开他的原因,就像他不在乎我解释不清的来历一样,此刻只要我们还在一起就好。
  
  如果我连爱都快要忘记了,我还记得那些恨做什么?
  
  假如忘记是注定的结果,那么我至少一定要记得我深入骨髓地爱着一个人,或许我已经认不出你,但我一定不要认错你。
  
  外面突然响起的钟声打断了我们沉溺的思绪,我看了一眼花瓶里插着的那截槐树枝,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关于我中毒的事。
  
  “那截槐树枝……”
  
  “从你那日离开以后,我便一直沿着索亚河下游寻你,并派出翼影四处查探关于你的消息。却得到另一个有趣的消息,回到渔阳不久后的尹文浩歌派人四处寻找生长多年的老槐树移植到渔阳官邸中。我记得京都郊外的那片槐树林,直觉告诉我这件事与你有关。”
  
  他低头专注地看着我的脸。
  
  “在潜入的这些日子,我发现伺候你的丫鬟每日在茶里下毒。我查看过那杯茶,却对它的毒性毫无头绪。未登基之前,即使我浏览了宸宫里所有的医学典籍,却从未听闻过此类毒药。我只能暂时将琼琚浸进槐树枝里希望可以帮你抵抗一些药性。我可以随时带你离开,天下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做任何事。可是我却只能隐忍,因为我不知道这药将会对你造成什么样的伤害。”
  
  我的手抚上他紧紧蹙着的眉,嘴角微微上扬。
  
  “那为什么现在又要出现?”
  
  握住我放在他眉心的手,他亲吻我的掌心。
  
  “因为你今天看我的眼神,决绝而苍凉。我总觉得如果我再拖延下去,又会再次将你错过。你是不是知道这药的毒性?”
  
  他关切地看着我。
  
  我抬头看着他焦虑的眼神。我又怎么忍心告诉你你将会从我的生命里被抹去,一点痕迹也不留下。我似乎总是在折腾,从不曾给过你平淡温馨的日子,我多想留给你一段只有我们两个人的美好回忆。
  
  所以带我走吧,在我忘记之前。
  
  “我们走吧,我不喜欢这里。”
  
  “好。”
  
  他只淡淡地吐出一个字,没有再追问关于毒药的事。即墨辰永远是即墨辰,我不想说的,他便不再问。可以做任何放肆的事,因为他有自信为后果买单。
  
  夜幕很黑,只零星地散落着几颗星子,周围很安静,除了耳边呼呼的风声和衣角翻飞的声音。即墨辰抱着我在房顶间跳跃,中途没有遇到任何阻碍。这当然很奇怪,浩歌似乎撤走了守在我院子周围的暗卫,府邸里频繁更替的岗哨好像也被抽走不少。我知道这可能是一个阴谋,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我将头深深埋进即墨辰的劲窝里,只要他在我的身边,便没有什么是值得害怕的。
  
  就像是所有平静都只是为了鉴证暴风雨来临那一刻一样,当渔阳城上燃起像长龙一样的火把时,我和即墨辰正立在城楼对面的八角亭上。那些旺盛燃烧着发出哔剥声响的火把让夜幕宛如白昼。这就像一个轮回,走了一圈我们又回到原点。我和即墨辰再次站在渔阳城下,眼前是天狼的千军万马。可是这一次又是不同的,至少他没有受伤。而我,不会再躲进人群里。
  
  我们,不离不弃。
  
  浩歌站在城楼之上,他穿着黑色的绣金线龙纹的袍子。他看着我,眼神邪戾,嘴角勾起嘲讽的笑。这是我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他,暴戾而邪魅。曾经那个温文尔雅的男子仿佛只是水中的幻影。
  
  “修要去哪里?” 浩歌看着我的眼睛问。
  
  如果眼角那丝闪烁的光是柔情的话,为什么你脸上的表情又是这样残忍。
  
  “回去。”
  
  “回去?呵呵……”浩歌站在城楼上狂笑起来,“即便你已经是我的人了,都还要回到那个人的身边吗?即便你明知道你会忘……”
  
  “是,我要回去。”
  
  我紧紧地握住即墨辰的手。
  
  浩歌的身子明显一震,脸上的表情变得阴戾起来。
  
  “那你觉得只有你们两人便能突破我天狼千军万马的包围吗?”
  
  “你可以试试看。”即墨辰淡然地说,“当年尹文澹不能留住身受重伤的我,今天你同样不能!更何况宸军早已将渔阳城团团围住,只要我一声令下便会立刻攻城。”
  
  浩歌的嘴角扯起嘲讽的笑。
  
  “强敌在外那又如何呢,我早已经不顾一切,渔阳城算什么,就算是整个天狼我也毫不在乎。无论生死,我只要留下他便够了。形势虽有利于你,可你就不好奇修离中了什么毒吗?”
  
  即墨辰握着我的手紧了一下。我还不想让他知道那个残忍的事实,我还想为他编织一段美好的记忆。
  
  “你是何时发现他便是即墨辰的。”
  
  我想要故意岔开话题。却发现浩歌因为我这句话而变得更加难看的脸。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看他的时候眼睛会放光。尽管白天你已经在极力掩饰了,可是那炽热的眼神我又怎么可能认错。”他转而看向即墨辰,“不过我倒是没有想到,有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即墨辰竟然会把自己搞成这副丑陋的模样,我倒是很好奇你的易容术,竟与真人没有差别,倒还骗过了我的眼睛。”
  
  “我要走没有任何人可以拦住我,至于修身上的毒,我相信以我的手段一定可以逼你交出解药。”
  
  浩歌淡淡地笑了,他没有再说任何话。我似乎猜测到他笑容里的含义,可是那已经不是我最在乎的结果了。
  
  浩歌比尹文澹聪明的是他不会去怀疑即墨辰的实力,所以他不会浪费一兵一卒与即墨辰近搏,而是将所有的兵力都撤到外围。那些天狼最精良的弓箭手迅速地在城楼上跑动列队,火把连成一条移动的长龙,铿锵之声不绝于耳。
  
  下一秒,那些箭矢便如骤雨一般朝我们袭来……
  
  我要再一次死在你的箭下么,浩歌?
  
  抬起头看着眼前的那人,我说过,有你便没有什么是值得害怕的,即便是死……
  

作者有话要说:嗯、




  在这块大陆上有一片横亘在南北之间的山脉。它绵延数千里,赫然将这块幅员辽阔的土地截成两半,一半天堂,一半地狱。山脉以南,人们过着富裕、平和、与世无争的生活;山脉以北,连年战火将资源原本就不比南方的土地变得更加贫乏,人们仿佛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这天堂与地狱的界定处却有一个极其美丽的名字,陵兰。
  
  山势陡峭,树木葱茏,林间在、生长着各式各样争奇斗艳的花草,以及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动物。它似乎并没有因为杀伐、血腥而有所改变,依然散发着大自然赋予它的神奇魅力。在凌兰山脉的中部有一座美丽的建筑。它的美丽不在于大气磅礴或者精美奢华,它的美在于建筑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在陵兰山脉最陡峭的悬崖之上横空而出一片绵延数里的竹质结构建筑群。它们从悬崖绝壁中陡然而出,掩映在瀑布与佳木之间。遥遥相望,宛如空中楼阁。在那些顺应山势而建的竹制走廊上飘荡着白色的轻罗烟纱。透过竹缝,你甚至可以看见脚下烟雾缭绕不能见底的深渊。
  
  在建筑群的最中央是一座形状类似于浮图塔的三层宫阙。竹制的房屋想要屹立于悬崖绝壁之间已属不易,此宫殿却在峭壁之上以毫无承载力的竹子筑起三层宫阙,实在是独具匠心。在宫殿的最中央有一块匾额,上面有一种古老的文字书写着三个龙飞凤舞的字,锁情宫。
  
  我叫修离,是宸国第十三代君王晟睿帝即墨辰的帝后,也是宸国有史以来第一位男后。我有很幸福的婚姻生活,一个很爱我的丈夫,一个正处于叛逆期的儿子。
  
  当然,我并不知道这一切是否属实,因为这都是一个戴着面纱自称是我丈夫的人告诉我的。而我对这一切,全然是陌生。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自己来自于哪里,不记得曾经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我的人生完全是一张白纸,甚至连最基本的常识我也混淆不清了,比如男人和男人是不是可以生孩子,比如男人做帝后。
  
  不过我却没有慌乱过,那个人的话让我觉得很安心,虽然我并不完全相信。
  
  这里是他的一处行宫,我从有记忆的那一刻起便是呆在这里的。尽管那些竹制的回廊踏上去发出的“嘎吱”声响让人产生一种不安全感,但我还是很喜欢这里的。那个人总是戴着面纱,即使是在用餐的时候。我从未见过他的脸,但是我可以从他露在外面的眼睛和光洁的额头判断,他应该是一个极美的人。至于他为什么要蒙着脸,我一直很好奇,但却从没有问出口过。
  
  虽然我没来由地信任他说的一切,可是在我的记忆里他终究是个陌生人。
  
  他似乎很忙,每天有处理不完的公事,那些从京都八百里加急送过来的奏折总是堆满书房里的案几。但是不管多忙,每日他总是按时回到寝殿就寝。那座耸立在绝壁上的三层宫阙便是我们的寝殿。
  
  他说我是他的帝后,我们以前一直是睡在一起的。这样我便不好再找借口推脱了。好在他只是抱着我睡罢了,除了会轻吻我,便没有再做出其它更过分的事来。这消除了我一直以来害怕他要求我行“夫妻之事”的担心。事实上,我并不知道男人和男人应该怎么做,当然男人和女人之间我也是不知道的。准确地说,我是忘了。
  
  回廊上有些湿,是因为才下过雨的原因。我步伐轻快地踩在上面,那些嘎吱声不再让我觉得害怕,反倒是有些好玩。沿途路过的宫女纷纷向我躬身行礼,我朝她们点头微笑,那些如花般娇羞的女子便会红着脸快步跑开。我喜欢看她们那些可爱的反应。
  
  在锁情宫的南端有一个小小的瀑布,白色的激流从山涧之中倾泻而出,在突出的山石上跌宕,而后飞流直下。瀑布的旁边有一座八角亭,亭内置着一方竹榻,亭的四周垂着竹帘和白色纱缦。在八角亭外有一处露天的平台,水流激荡在山石上溅起的水花如细雨一般扑来。
  
  这里因此而被称为观雨台。
  
  我很喜欢这里,尤其是在炎炎夏日的午后来这里小憩是最美好不过的事情了。亭子里没有其他人,我不喜欢这时候有人来打扰。但是我知道在竹榻这边的视角不易看到的那根柱子背后藏着一双眼睛。如果不是那天我还没睡熟他便走了出来,我还真发现不了这个秘密。
  
  他会在我出现的时候躲在柱子后面看我,在我睡着的时候再明目张胆地走出来。因为这些自以为的高手相信自己不会制造出任何声音让我发现他们的存在,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可是我并不是每一次都睡的那么熟。
  
  在锁情宫中,有两个人是可以称为美人的。一个是即墨辰,虽然我从未真正见过他的脸;一个是我所谓的儿子即墨陵兰,尽管他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但早已出落的俊逸非凡。而那个躲在柱子后面看我的人便是他。
  
  所有人都告诉我他是我的儿子,但我还是有些难以接受,我的样子不过二十出头又怎么会有一个十来岁的儿子。他似乎和我一样抵触这个身份,因为从我醒来,他总是黑着一张脸对我,但由于忌惮自己的父亲而从未做出什么逾矩的事来。
  
  每隔几日,即墨辰便会要求陵兰过来一起用膳。宫廷里的桌子总是又长又大,即使两个座位之间也隔了很远的距离。即墨辰坐在主位上,我和陵兰分别在他的左右面对面坐着。我总觉得这场面分外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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