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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在沙漠

书籍名:《一路去死》    作者: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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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长,是蜥蜴,如果还有太阳,会是抹灵巧的绿色,现在则全然看不清楚,闪动一下,又没入到红柳的阴影里去了。当然,也可能是蝎子,袁野特意叮嘱,入夜不要越过公路两边的红柳,往沙漠深处走,毒蝎很多。

  这是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二百余公里处。我在等钟仪。

  一直有人在我耳畔私语,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从进罗布人村子开始,空气里就有这样的声响,细听是听不见的,仿佛直接在脑海里生成。是一只长着女人面孔的蚊子吗,嗡,嗡,嘤,嘤。

  也许是范思聪那一棍子的后遗症,轻微脑震荡?

  所以我有些疯癫。白天我捂着脑袋从鬼屋里出来的时候,一脚把那张太师椅踹翻了。那椅子下半部分造型很奇特,四只椅脚之间围了四块板子,不踹翻看不见椅子底下有什么东西——一堆冒着烟的灰烬。

  “大麻?”我瞧瞧范思聪又看看钟仪,然后笑:“倒不怕把椅子烧着。”

  钟仪立刻弯下腰去看。我说别把你迷了,就像我一样。然后我过去拍拍她的肩膀,说你身上有股血腥味。

  她立刻站起来,看我的表情有几分古怪。

  大概是我大麻吸得多了,我说。

  粘那片树叶子的血,许真是人血呢。

  那时候我还一阵一阵的晕眩,头痛得要命,什么事情都没法子深想,好在看起来我已经从杀局里逃脱了。跌跌撞撞走出鬼屋子,等在外面的陈爱玲看见我的模样,吓了一大跳,问怎么回事。我拍打着自己的脸,转头问那两个刚才去了哪里。

  范思聪一脸不乐意,说你怎么反来问我们,你又是怎么会跑到地窑里去的,入口还被人用石头封上了。

  我当时恶狠狠盯着他,冷不丁地就问:“你为什么会和钟仪走散了?”

  他被我吓了一跳,一时没回答上来,但钟仪反应快得很,立刻就说她和范思聪一直在一起。

  我嘿嘿一笑,还是去问范思聪:“是吗?”

  范思聪说是,但语气里有明显的犹豫。

  犹豫什么呢,因为他在说谎吗?我看了钟仪一眼,她正拿眼瞥范思聪,眼神里有东西。

  陈爱玲让我快回车上休息着。往村外走的时候,钟仪问我是怎么知道那张太师椅子底下有大麻的。

  “我不知道啊,我只是看见有个小女孩爬在椅子上,白裙,红鞋。”

  这话一说,立刻就安静了。

  上了车,一路往沙漠开。我在车上一颠,脑袋就胀,什么都想不了,只好睡觉。好在我心里已经有了定数。

  其间有一次停车方便,我醒转过来,问袁野今天午饭后修车时大家都在吗。袁野回答说范思聪和钟仪出去了好一阵子。晚饭简餐时我又问那轮胎是出了什么毛病,结果是胎侧面扎了大钉子,但却不见钉子留着,否则气不会漏得这么快。那是正常行车不易扎到的地方,像是人为。

  如果我再去问范思聪,修车期间,他去了哪里,是否一直和钟仪形影不离,他会怎么答?还是坚持说和钟仪在一起吗。

  罗布人混居村落这个话头是我先提的,但那之前,却是她在和范思聪聊罗布人景观村寨的事。钟仪对我还是有几分了解的,她能不能猜到我会顺嘴嘲讽范思聪,把那座真正的罗布人村落带出来?

  能。

  不得不承认,我被诱导了。力是相互的,在扰动范思聪的同时,我自己的行为模式也变得容易被预估起来。我以为去罗布人村落是自己的选择,其实却落入了她的设计。

  她一定很熟悉这个村子,知道鬼屋的传说,甚至清楚那个地窑。这是她预设的战场。

  还有,我是怎么会在修车时睡着的呢,那时怎么忽然就困起来,现在想来也奇怪得很。既然在鬼屋中用上了大麻,那么在我的吃食中下些安眠药,也正常得很。

  我睡着的那几小时,是留给她的事前布置时间。毕竟这一路都在一起,行动正式实施之前,她必定需要自己出马去做些什么。

  而范思聪,他在被我问起时的语气和表情,是心里已经开始奇怪了吗,如果钟仪在修车的几小时里找了理由和他分开,在鬼屋中也同样如此的话,他一定已经疑惑起来了。只不过,屌丝总是下意识地维护自己的女神。

  还是,他和钟仪共谋?

  半途加入到钟仪的计划里,因为受不了我的扰动?

  是,不是,是……一些声音又开始在我心里切切密语起来。我闭上眼睛按着脑袋,然后听见面前一声喇叭响,睁开眼,就见一条黑影自白光中走过来。

  是车灯。

  钟仪到了,她竟真的敢来。

  袁野开车送的她,车里没开灯,但我想他临走看了我一眼。是为了他自己的事,还是好奇我和钟仪的关系?或许他以为,我对女人真是有办法,所以才能帮得到他。

  他却不知道,此时此刻,我心中怒涛般翻滚着的恶意。

  钟仪知道么?她那么聪明,对我那么了解,她知道么?

  我独住沙漠里的一幢房子。

  这是养路人的居所,几百公里的沙漠公路上,有上百幢这样的房子。养路人带着自己的婆娘,一年四季住在这里,负责前后几公里沿路植被的灌溉,以维持这条公路不被流沙淹没。

  我们今晚本该住在塔中,但这沙漠小镇上唯一旅店的西侧正在维修,能住的客房临时少了一半还多,事前联系下来,以我们的到达时间,很可能会没房,顶多只能为我们保留一间。不过旅店可以帮着联络附近愿意赚外快的养路人,临时把他们的房子腾一天出来租给我们,价格要比旅店贵些。于是就租了三幢养路人的房子,我一幢,陈爱玲一幢,范思聪和袁野一幢,钟仪住镇上的旅店。

  “请进。”我拉开门说。

  屋子看起来像是活动房,其实是混凝土的墙,后院的小型柴油发电机提供电力,吊在顶上的灯泡发着黄色的光。

  吃过晚饭我又在车上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已经进了沙漠,感觉头痛好转了一些,可以试着想些事情,做些打算了。陈爱玲住的房子是最早到的,然后是范思聪和袁野住的那幢,所以到我要下车时,车上就只剩了钟仪,当然还有司机袁野。我就是在那时发出邀请的。

  我得和你聊聊。我好像是这么说的。

  看吧,我有些累了,我先去放了行李。钟仪留了个活口,没把话说死。

  我在路边等待的时候,曾一度以为她不会来了。

  养路人的小屋有两间房,外间摆桌椅,里间是张床,陈设简单到极点。

  我在方桌前坐下,钟仪坐在了我对面。这些天里,我们从未如此正式。

  “真奇怪一路上你们居然都不问我碰到了什么。”我说。

  “我们问了,你不回答。”

  “是吗?”我摸了摸脑袋:“范思聪那一棍子还真狠。”

  她把手从桌面上收走了。在此之前她的手已经换了两个姿势,像是怎么摆都不舒服。

  我站起来,沿着方桌绕了半圈,看见她双手十指交扣成拳,挡在胃前。

  我慢慢绕到她侧后,贴着她站,依然能看见她的手。纤长的手指因为用力把血液挤掉了,显得更白晰。指甲的形状修得很漂亮,上了肉色的甲油。

  “你的指甲油磨掉了好多。”我忽然说:“是下午在蹭掉的吧,那块大石头挺糙的,力气倒不小。手那么细,可不合适干重活。”

  “石头是范思聪搬开的,我可没这力气。这种指甲油嫩,这些天磕磕碰碰早就磨了。”

  “是嘛。”

  她侧过头要看我,我俯下身子,脸贴着脸,手轻轻搭上她的右臂,顺着袖子往下滑动。

  她的颈上炸起了鸡皮疙瘩,脖子僵住了。

  “疼吗?”我问。

  “什么?”

  “还是在这只手上?”我拍了拍她的左臂。

  “你说什么呀?”

  “伤口啊。”我吸了吸鼻子。

  “真的能闻到血腥气呢,那道口子割在哪儿呢。”我的手拂过她的大腿外侧:“总不会是……在腿上吧,倒是够隐蔽,但走路会疼的。”

  钟仪终于经不住,人一激灵,用力打开了我的手。

  “你到底在干什么,血腥气是我来大姨妈了!”

  我愣了一下,往后退开半步。

  她站起来,有些愤怒地说:“你叫我来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回到原本的位子上坐下,对她一笑。

  “记得昨天的约定吗,我的心理医生。”

  “当然记得,但你刚才动手动脚又话里话外的,可不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我今天挨了一棍子,有点不正常。只是你真的记得吗,我怎么觉得你从进门到现在,都不太像个心理医生呢。”

  钟仪默然,然后她忽然笑了笑,重新坐下,说:“那我像什么?”

  “现在像了。”我说。

  “那么,你还是坚持要我想象吗,随意想象来刺激你的记忆?”

  “不。”我拍拍脑袋:“那一棍子,又让我想起了些东西。”

  我看着钟仪,她努力装出镇定的模样,但终究难掩不安。

  那么就让我把她的不安放大吧。

  “是一只手,一只左手。”不徐不急,我慢慢道来。

  “很多皱纹,不深,但密密麻麻,像在石子地里磨过。皱纹是黑褐色的,里面永远积着洗不净的垢。五只手指很短,小指是歪的不能弯,兰花指般一直戳着,指甲扁得要抠进肉里,甲缝里也都是黑的,藏着够养蚯蚓的泥巴。连着这只手的胳膊有很多毛,集中在小臂前三分之一的地方,大概是因为衰老让别处的毛都掉了,只剩了这些还苟延残喘,像是环在手腕上的枯萎的黑毛套子。胳膊里头大约还有些肌肉,但皮肤已经松了,面皮般挂在肌肉上,手背上的青筋蛇行几寸,陷进面皮里不见了。”

  “胳膊上头是脖子,很长的脖子。脖子上也爬满了纹,和手上的纹一样细细密密,其实他浑身上下都是如此,如果扒下来刷平了,会大出一倍面积。藏着的脏泥也是一样,他不常洗澡,洗时大概也轻轻用水一拨,把那些泥浸润得更粘。有时候会让人生出错觉,他的肤色本来就这般龌龊,只是角质层厚实了一些。脖子一侧有块黑胎,上面长满了毛,比手背上的长许多,油光锃亮,那毛根被泥养得好极了,肯定还生了小爪子到皮子底下吸着血。”

  “脖子往上是个尖下巴,从来不刮,胡子却少得奇怪,只是细细的一撮,和其它地方全然不同。这小撮毛搭在一处,有时索性贴着脖子,因为总沾着羊油或口水之类的东西。再向上是个没了耳垂的左耳朵,看缺口是被咬掉的,不知是人还是狗。耳朵上是头发,茂盛得能藏下任何东西,散发着浓烈的令人作呕的味道。他的脸上麻子和老年斑混在一起,充满了衰败的气息,其实他的鼻梁又高又直,但给人的感觉整张脸却是陷下去的,在高高的两颊颧骨之间,是一个深深的凹洞,里面眼珠鼻子嘴唇烂作了一滩。”

  “他穿着件黑色西装,已经穿了很久很久,两只袖口又松又皱,因为常常挽起来。西装里面是件竖条纹的T恤,T恤里面是一丛胸毛。他身上所有的活力好像都被长在各处的毛发吸走了,其它东西都败落下去,就好像胸毛下的肋骨,蒙在骨上的皮只薄薄一层,因为松弛有些地方褶皱起来,但仍然能清楚地看见肋骨的模样,左一条右一根密集地排在那里,却尤显脆弱,仿佛一拳就会打塌下去。”

  我一边盯着钟仪的眼睛,一边说着这些。她维持着微笑,但那笑容是僵硬的,嘴唇甚至已经开始褪去血色。然后她开始躲闪,不再看我的眼睛。

  我有种别样的快意,和若有若无的头痛及依然在耳畔徘徊的嗡嗡声混杂在一起,搅活成散发着郁郁芳香的勾人瘾头。

  “肋骨往下是座金字塔,往内陷下去的金字塔,那颗黑臭的肚脐眼就像是入口,通往坟墓。肚皮是青灰色的,在缓慢地蠕动,仿佛随时会有蛆从里面爬出来一样,也还真有,一条一条,还有嗡嗡的飞蝇……”

  “够了。”钟仪低声说,她的声音太轻,我没听清楚,似乎是这么一句。

  “你不愿意听了么?”

  “你说的……倒像是个死人。”

  “是的。”我说:“他已经死了。你……很清楚。”

  钟仪垂着头,像只努力要把头埋进沙里的鸵鸟,当我说了最后那几个字时,她整个人几不可查地震动了一下。

  我上身前倾,看见她相交叠挡在腹前的手臂,肌肉紧绷,青筋浮起。

  窗外的风呜呜响了几声,她混在风里说了句话,这次我是真的完全没听清。而后她像是做了什么决定,手臂放松下来,抬起脸,又重复了一次。

  “为什么?”

  “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事?”

  她一次比一次问得响亮。她终于撕去了伪装的外衣,知道再怎样掩饰,都无济于事。

  “欢迎回来,我的女神。”我说:“你总是太多问题,太多问题,哪怕你早已经知道答案。”

  她怪异地笑了几声,说:“那么多年,他就埋在那里,居然没有人发现过。”

  “一层一层堆叠了千年的地下迷宫,埋他一个算得了什么,一定还埋了很多人,你放心,他不会寂寞的。”

  “我就是不明白,我就是要一个理由,要亲口听你说一句,你为什么要杀。”她恶狠狠盯着我,像是要把我一口吃掉。

  “为什么要杀……他,还是你?”我笑起来:“你说谎,你……在说谎。”

  我慢慢站起来,手按在桌上,逼视她。

  “你只是要一个理由吗,你精心布置了那么多,就只是为了一个理由?也真为难你了,这一路上的几个案子,你是从哪个档案室里翻出来的,程度不够啊,也就汽修店那一宗相差仿佛,但总还差着一点,你是经历过的,你是看着,你知道我的手法,对不对?”

  她想要站起来,又使劲往后仰要让开我,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白光从窗外照进来,然后是两声短促的车喇叭。

  她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

  “袁野来接我了。”她说。

  是袁野的车,她竟事先预约了袁野来接她回去,才不到半小时。

  “你认错人了。”她经过我时说:“我是钟仪,不是你想的那个人。你刚才说的,是你的回忆吗,你真的杀过人?”

  “嗨,钟仪。”她开门时我在背后叫。

  她回头。

  “晚安。”我说。

  她瞧了眼夜色,说:“明天会是好天气。”

  我目送她一步一步走出去,上了袁野的车,远去。

  她的脚步是飘的,腿软了。

  我关了灯,站在窗前,等到袁野的车再次从我房前经过,出门往塔中镇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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