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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在死去(1)

书籍名:《一路去死》    作者: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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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包背下去,走到车前面,对着路边的芦苇撒了泡热尿,然后把刀抽出来。

  走回去的时候我转动刀柄,车灯的光打在刀身上反回去,立刻就听见发动机轰响起来。我往路边一让,车子擦着我冲过去。

  车在远处掉了个头,再次往轮台方向开去。呼啸着经过我的时候远光灯闪了闪,喇叭响了三声,窗摇下来,在风中留下一串辱骂声。其实他应该挺得意,没有被我抢到,反收了一笔钱。

  我笑笑,这里离养路人小屋已经不远。我不想让他载到我那儿。

  卸掉脸上的伪装,开始走今天的第二段沙漠夜路。

  明天一早,范思聪陈爱玲肯定告诉我,钟仪有急事回家。他们必然准备了许多说词,要把我稳住,继续走这趟丝绸之路。

  钟仪从我这里感受到了足够的危险,本以为她是猜到我要杀她,这才连夜出逃,现在明白并非如此。他们的新计划,我心里已经有数,这并不难猜。

  看见小屋了。屋前有人。

  那人蹲坐在门口,低着头,掌上有光。

  我格外放轻了脚步,他很专注,一直没有抬起头。

  我敲了敲越野车。

  “我记得车上有面包,饿了。”

  袁野蹦起来,见到是我,收了手机跑过来钻进车去。

  “喂。”我叫他。他转过头看看我,然后嘴角就忍不住地翘了上去。

  “成了?”

  “嗯。”答了这一声,他索性就傻乐起来。

  “面包。”我提醒他。

  “噢,噢。”他钻到后排,一阵翻找,拿了袋牛角面包出来。

  “那老师你这是走过来的?”

  “还能怎么过来?也就半个多小时,饿的睡不着。你怎么在外面?”我接过面包说。

  “发短信呢,我这手机太亮,小范接了个电话翻来覆去半天,刚睡着,别影响他了。”

  “我瞧今天晚上你是睡不着了。”

  袁野嘿嘿嘿地笑:“再说一会儿,再说一会儿话我就去睡了,明天还开车呢。”

  “开心吗?”我问。

  “开心,真开心,比那会儿我们刚好上时都开心。她现在可感动了,说的话一句赛一句的好听。她说想和我结婚。”

  “那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我笑笑,掰了半个面包递过去:“你也吃点。”

  “倒是饿了。”他接过面包,咬了一大口。这时手机震动起来,显然是一条新短信。他也不管我在旁边,立刻就点开,荧光映亮他的脸,满满的无可救药的沉迷陶醉。

  “想着以后的幸福生活?”

  他一嘴面包,唔唔着低头回短信。

  我抽出刀,捅进去。刀自他左胸第四第五根肋骨间刺入,贯穿心脏。他张口欲呼,却因为面包叫不出来,瞪大了眼睛看我。只一刀,就断了他全部念想,一秒钟前的所有期盼,尽都烟消云散。

  他的人在中刀的那刻就软了下来。为免血喷出,我暂时不打算拔刀,把他拖到离路六七米的地方,扔在沙子里。我蹲下来,捂住他的口鼻。过了一小会儿,他整个人轻微颤动了几下,我又等了会儿才松开手。这下他算是死透了,不会闹出我这儿在杀范思聪,那边他回光返照插着刀开车逃掉的乌龙。

  看,我又杀人了。时隔十二年之后。

  这并不难,作为一个曾把一个人处理成许多片的残忍杀手。世俗就是这么称呼的,我在小说里也是,并没说错。

  而且,我又写了那么多小说。每一本小说,都是一次演练。那么多年,那么多次,从心灵到技巧,我都比当年更接近死亡。

  今夜我终于又用上了。干净利落。

  钟仪她们到底是什么来头,说不准。也许是无聊的读者,我的读者群中有相当一部分,真的相信我曾杀过人。他们或许是其中的狂热者,特意设计了一幕大戏,来测一测真相。他们猜到结局了吗,他们想过揭一个杀手的老底有多危险吗?

  也许他们想过,但显然不够。

  要接近死亡,就得有死亡的觉悟。

  至于袁野。他和其它人不是一伙的,他看见我时,没有一丁点儿的警惕。有点冤,但没办法,我不可能单单放过他一个人,这会让其它人的死没有意义,对吧。他挡着路了。

  我闻着血气,感受真正的我的回归。

  我把背包扔在车上,拿了两块毛巾往手上一缠,取了合金索,推开虚掩的屋门。

  养路人小屋从外观到内部格局都是统一的,只是各家陈设不同。不同的桌子不同的椅子,如今在夜色里都归作了一滩滩阴影。

  我在阴影之间游过,无声无息。

  卧室的门敞开着。

  我走进去,走到床边,弯下腰看着范思聪。

  外面的月光从没拉满的窗帘边照进来,落在他屁股上。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屋中微弱的光亮,足以分辨他的模样。

  他是趴着睡的,心怀不安的人,往往会选择趴着睡,胸口贴着床,感觉踏实。

  他的头歪向一边,嘴唇微张,无鼾。

  我将手按在他的枕边,稍稍下压,让他的脖子和床垫之间有些空隙,然后把合金索从他脖子下伸过去。他的眼皮似乎动了,看起来睡得很浅。但已来不及,我双手抓着合金索用力一绞,同时膝盖顶住他后心,压上全身的重量。

  他自然就醒了。喉咙里发出鱼吐气泡般的轻微声响,腰拼命地扭,腿死力地蹬,都没用。他用手去抓脖子上的合金索,但这索比一般绳子细,一勒之下完全陷入到皮肤里,他抓都抓不牢,更别提掰开了。他在脖子上瞎挠了一阵,知道不成,又反手想推开我,但被我膝盖顶着,翻不过身,手势不顺使不上力气,实际上这时他也已经渐渐没力,充其量只算是拍打了我几下。

  我在心里数着数。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他的反抗弱下来,二百七十三,二百七十四,基本不动了,三百九十九,四百,我认为他已经死了。我想凑个整数数到一千,但后来太无聊,在六百三十的时候松了手。。

  自始至终,范思聪都没能看见是谁杀了他。但我想传说中的死前瞬间,即很多人感觉飘起来或看见天国的时候,也就是他尿失禁的时候,肯定会明白是死在了我手上吧。

  尿量不多,但足以把床单弄湿了,谢天谢地屎没出来。

  我把他弄下床,床单拿到后院去洗。我从深井里打了桶水,找到块洗衣皂,把床单搓掉,拧干,晾起来。最后我在屋里的桌子上压了张一百元,房钱钟仪已经付给安排住宿的旅店老板了,这样额外再给点,明天主人回来应该就不会介意了。沙漠里干燥又风大,到明天下午床单就干了,不耽误睡觉。

  我把两个死人的行李全收拾好,扔上车子,再把范思聪的尸体拖出来扔进后备箱。

  我走去袁野尸体处,把他继续往沙漠深处拖了百多米,拔出刀子,帮他翻身,让血渗进沙中。

  他手里还死死抓着手机,我掰开他的手指,取出手机。有一条未读短信,走回去的时候我点开看了。

  不许睡着,快醒过来和我说话!

  我把手机往副驾一扔,发动了车子,往陈爱玲住的小屋开去。

  今天晚上很忙。

  那么多年来,我一直准备着有一天自己的杀人往事被暴露出来,由一个聪明的警探,或者一个看我不顺眼的闲人,甚至一个活转过来的死者(我指的当然是她,我总是奇怪地疑心她是否还活着)。我有时还挺期待这一幕的拉开,尤其在我亲手洗完一堆手套,把她们密密麻麻晾在阳台上的时候,风把一根根手指头吹的此起彼伏,撩拨得我心里热烘烘地躁动。

  没人能看出来,我已经在小说中进行预演了。而下一部小说里,我本打算试着让谋杀者活到最后。

  为此,我包里一直随身备着些用具,以增加我的反应能力。

  但生活永远不会给你准备时间,也不会用你以为的方式到来,先前在桑塔纳轿车里把事情想清楚的时候,我真的有点懵。但事已至此,我必须做出决定。

  这并不算是个艰难的决定,我很快就知道该调头回来。如果有一个人知道我杀过两个人,那我只要把杀过的人数加一,知情人减一就行了。如果不止一个人知情,那我就只好试试做数字大些的加减法。先杀固定不动并且缺乏警惕的,至于钟仪,我已经有了应付的手段,不过那得是我顺利完成第一步之后的事。现在看来,进行得不错。

  我把车停在五十米外。

  刀插在腰后,一手铁丝一手合金索。我没拿毛巾,这样勒起脖子会让手很痛,但毛巾太碍手,我也不高兴戴上手套,真奇怪,我此刻完全感受不到以往赤手时的不适。

  铁丝从锁孔伸进去,我甚至有些享受这慢慢拨弄的过程。连杀两人激荡起的情绪在这细巧的工作里沉淀平复,我的手越来越稳定,铁丝触碰着锁簧,慢慢仿佛能看见其中的构造,这个世界重新回到我的掌控。

  我忽然明白了一点,或者说我终于承认,我戴了那么多年手套,并不是因为洁癖,而只是想与过去的我分割开。假装我是个好人,假装我是个小说家,假装我……从没有杀过人。当我坦然摘下手套,意味着我开始面对真实的世界,真实的我。

  那个我又回来了。杀人的我。

  我无声地笑。

  锁开了。

  我轻轻一推。

  “叮当!”

  突如其来的声响让我心脏猛烈收缩。这还不算完,紧接着又是一声“当啷啷”。似是金属物坠地的声响,但……什么金属物落在地上能发出这么惊心动魂的巨响?

  门这时才被推开。我看见了,掉在地上的,竟是个铃铛!

  是个警示器,如果有外人推门而入,这个铃铛就会掉到地上示警。

  我飞快地向后跳了一步,但电光火石间,我就想明白了,我没有退路!

  于是我冲了进去。

  屋中还没亮起灯,内屋的门居然是开着的。我庆幸自己反应快,再慢上几秒钟,也许陈爱玲就来得及把内屋的门碰上。

  我一步冲进去,然后滑倒。

  在内屋入口附近,洒了一地的小珠子。

  我仰天倒在地上,背脊摔得要散架,气得发疯,这老女人哪里来的心思布了这么多小机关。

  失控了。我闪过这样的念头。

  摔得太狠,我一下子爬不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穿了睡衣睡裤的陈爱玲一手棍一手刀扑过来。

  这老女人竟然能这么凶悍!

  当头砸过来的是根棒球棍,我用手一挡。这玩意得用双手,单手使不上力气,砸在我手臂上,很痛,但并不碍事。我另一只手去夺棍子,却被她砍了一刀。然后是第二刀,第三刀。

  我用力扫她的脚,她踉跄着并未摔倒,手上缓了缓。我反手拔出腰后的刀,在她站稳了弯下腰要砍第四刀时,插进了她胸口。

  她整个人就这么挂在刀上,我手一松,她摔在我旁边。

  我不知她有没有死,翻了个滚离她远些,我左手挨了一棍两刀,肩上挨了一刀,这时开始痛起来。

  我喘了会儿气,陈爱玲那边一直没有动静。我爬起来,把灯打开。回过身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靠着墙坐了起来,瞪着眼瞧我。

  我弯腰把棒球棍捡了起来。

  “记得棒球棍要双手握,”我说:“还有刀要捅,不要砍。”

  她呼哧呼哧地喘,随时会死的样子。

  “你比那两个男人都难杀。”我握着球棒说,打算只要她还能站起来,就给她一下。

  她听了这话,眼睛里那股子要吃掉我的劲就没了。

  “他们都死了?”她问。

  “嗯,在我车里呢。

  “钟……钟仪?”

  “过几天吧,跑不了。”

  她嘴角牵了牵,脸抽搐起来,不知是打算哭还是笑,也许是胸口太痛喘不上气。

  “这事不怨我,我是被动的。”我拉了张椅子坐在她对面,三处刀伤在流血,但不算很严重,她的手法真的够差劲。

  “其实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好地在当作家,你们就跑来揭我老底,偏偏你们还并不清楚我的老底是什么,对吧?你要死啦,说说吧,否则,你们死得也太莫明其妙。”

  陈爱玲低头看看胸口的刀,又看看拄着球棒坐在她对面的我。夜晚的沙漠公路,一小时都不一定过一辆车。她想来也该对自己的命运有所了解了吧。

  她开始挣扎,手脚乱动想要站起来,但老实说幅度并不太大。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终于把腿曲起来,手撑着地,刚要使力的时候就开始喘,声音不大,但撕心裂肺,然后又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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