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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夜钓(1)

书籍名:《西冷社悬疑典藏(第二季)》    作者:风雨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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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知道你每天吃下去的是什么吗?

  要知道,很多时候眼睛是靠不住的。

  自从白暮走后,我再也不能相信我的眼睛我的嘴巴。

  以前我很爱吃肉,几乎每个男人都有这个爱好,但是现在这已经成为了我的噩梦。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的手又忍不住伸进冰箱里,拿出一块肉,冰凉的,红白两色。嘴里的唾液腺马上开始积极地工作,大脑里出现的是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然后每个毛孔都开始雀跃呼喊,滋味在嘴里旋转,让我不忍咽下。

  下一秒,我吐了。我一只手拿着一块冻猪肉,一只手扶着冰箱,吐到只能吐出酸水来。

  我把猪肉又放了回去,把地板打扫干净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个女人坐在电视机里,鲜红的嘴唇一动一动,“最近猪肉价格呈上升趋势……”

  即使我不想,我还是把目光落在冰箱上,木木地看着那个白色的长方体,像是在看一个敌人。

  我拼命地控制着自己不要去想,但我还是伸手打开了它,它散发出妖异的白色冷气,我浑身一颤,因为我爱吃肉,白暮在冰箱里准备了很多肉,猪肉,羊肉,牛肉,还有狗肉。现在他们红红白白地堆在一起,假扮成一个尸体。

  它们本来就是尸体,动物的尸体。

  人,也属于动物。

  我把他们都拿到厨房,然后高高地举起剁排骨的大刀,刀在灯光下闪着冰冷的光,我在玻璃的倒影中看见自己的样子,像个十足的屠夫。

  我本来就是屠夫。

  每次刀落下,都会让肉末飞溅得到处都是。我拼命地剁着,似乎是在发泄。

  我在每种肉上都切了一些,分别做了红烧猪肉、牛肉萝卜、爆炒羊肉、朝鲜狗肉汤。

  我请了楼下的老张上来,我们两人一人一瓶啤酒,老张和我一样是单身,两个光棍一起喝酒也算能排解郁闷。每样他都尝了几口,并且频频点头,一边用手指着一边评价,“味道都不错,猪肉肥而不腻,牛肉松软清香,羊肉滑嫩味浓,狗肉汤香辣可口,很对味儿……”

  对味儿!他说对味儿!

  他刚说完,我又吐了。绿色的水。

  他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感觉胃扭成了麻花形状,我的肚子里似乎有一只手,把我的胃当成湿毛巾一样拧……

  我低着头努力地吐着,吐到天荒地老,吐到海枯石烂。

  最后他扶我躺在床上,并且收拾了我弄脏的地板,直到他走,我都没有告诉他,我是用狗肉做的红烧肉,用牛肉做的爆炒羊肉,用羊肉做的狗肉汤,用狗肉做的牛肉萝卜……

  眼睛,果然靠不住。

  我在一家屠宰场工作,每天眼睛里都是红红白白的肉,鼻子里都是新鲜的腥甜,耳朵里都是各种大猪小猪濒死前的呻吟。每个在流水线上的人都是麻木的,我们很少说话,只是面对各种动物的尸体努力地工作。

  我负责检验,看着一排一排的尸体挂在钩子上,没了手,没了脚,没了头,身体不再流血,泛着新鲜的红和白,发出淡淡的腥味儿,他们都很安静。没有人想过他们半个小时前还是会跑会叫的生物。

  我喜欢用手抚摸他们油腻腻的身体,那是冰冷的、柔软的触感,就像白暮的身体。

  但是昨天,我看见了一个女人,站在布满动物尸体的厂房门口,穿着蓝色的连衣裙,大腿雪白。安静的厂房里马上出现了很多声音,我听不清,但是我知道,他们在议论,议论这个漂亮的女人,议论她的脸蛋和身材,这种议论带着男人们特有的酸臭的汗味和对拥有过这个女人的男人的诅咒。

  我不怕被他们诅咒。

  我没有看见她的脸,她一个优雅的转身后就消失了,我拼命地跑过去,看见她还站在门口,尖尖的下巴,柔顺的头发垂在肩上。她低着头,我看不见她的眼睛。

  我用力地抱住她,“白暮,白暮,你知道我多想你吗?”

  她没有挣扎,顺从地靠在我的肩膀上,眼泪掉了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

  大家围上来,在惊讶的目光中,我依旧闭着眼睛,抱着白暮,吻她的脸颊,贪婪地闻着她身上的味道。如痴如醉,浑然忘我。

  红棉赶来的时候,白暮已经走了,我木然地站在原地。

  红棉是我的朋友,再确切地说,她是我的情人,在白暮还没离开我的时候,我疯狂地迷恋着她,她是一位优秀的医生,漂亮,大方,却看上了我这个在屠宰场工作的工人。

  她爱我,关心我,不管白暮在不在我身边,这一度让我很抓狂,但是在白暮离开后,她已经成为了我唯一的精神支柱和救命稻草。

  白暮走了,带走了我的魂儿,我的生活一片混乱。

  我知道,白暮不会回来了,这种想法让我更加绝望,拥有白暮的时候永远觉得红棉好,失去了才发现白暮才是真正在我心里发芽生长的女人。

  白暮走后,我疏远了红棉,我已经没心没肺,身体只是个口袋,里面塞满了棉花或者柳絮,天气潮湿的时候,我甚至能听到它们在我的身体里悄悄发芽,然后偷偷地长出绿叶……

  我只是企盼它们伸出枝桠时不要戳穿我的身体,因为我希望白暮出现的时候还能认识我,而不是把我当成一棵树,虽然以前她经常夸我玉树临风。

  我是一个玉树临风的屠夫。

  我总怀疑白暮根本就没走,她一直默默地潜伏在我身边照顾我,不然她也不会出现在屠宰场里偷偷地来看我,我不知道她来做什么,我只是拼命地想她,睡觉时想吃饭时也想,把吃的东西吐出来的时候也想。

  我不相信我的眼睛,吃下去的任何东西,经过我的嘴巴品尝、舌头抚摸、喉咙检验,但是我仍然不敢确定我吃下去的是什么,所以我不可遏止地想吐,我要把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然后蹲在地上用筷子翻来覆去地检验。因为这件事,我被限制进入工厂的食堂,我不在乎,我蹲在食堂门口吃,吃完了背对大家吐在墙角,然后撸起袖子如痴如醉地检验。

  但是很少有结果,我用筷子来回地划拉,依旧不敢肯定吃下去的是白菜还是圆白菜,猪肉还是牛肉还是……

  我知道我的做法有欠妥当,至少我的胃是这样想的,我的做法让我想起国外的一些模特,为了保持身材,就把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虽然我不想减肥。

  就在看见白暮的第二天,我被工厂开除了。

  认识红棉,是在一次夜钓中。

  出门的时候,白暮手里拿着恐怖小说,狠狠地交待我不要和陌生的女人说话,尤其是穿红衣服的。然后她认真地把书名翻给我看,猩红的封面上写了两个黑色的大字:《夜钓》。

  我嘿嘿一笑,“遇到女鬼我就跑……”

  到了水库,我打开手电筒卸下钓鱼的装备,装好鱼竿,和好鱼食,无意中一抬头我真的看见了一个女人,她一步一步向我走来,腿很直,裙子很红。我的手电筒放在地上,所以我看不见她的脸。

  我是个唯物主义者,但是我热切地盼望能遇到个女鬼来丰富自己的生活,钓鱼,已经不能满足一个在平淡婚姻里蠢蠢欲动的男人了。

  我想看她的脸,但是我知道用手电筒直接照人家的脸是很不礼貌的。

  于是我继续和鱼食,右手里藏了一张100的钞票,并在转身的时候“无意”中掉在了手电筒的光晕范围之内。

  不出所料,她弯腰,低头,我睁大眼睛,但是没有看见她的脸,她低头的时候长发甩到前面,挡住了整张脸,是的,整张脸。

  她站地来脸又藏在了黑暗中,他对我伸出手,“你的钱掉了。”

  我故意惊愕地抬头,“谢谢。”

  “不用。”她的声音里带着淡淡的忧郁。是能让男人抓狂的那种低低的温柔的忧郁,那声音,从耳朵进去绕到你心里伸出小手轻轻地挠,挠得你心境荡漾。

  月亮并不明亮,周围空无一人。我和一个看不见脸的女人开始攀谈起来,从屠宰场的猪肉说到上海世博,从飞机失事说到网络游戏,从水库说到她家床上。

  最后她抱着我的脖子说她爱上了我,这个温柔漂亮的女医生爱上了一个玉树临风的屠宰场工人。

  我受宠若惊,男人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总觉得女人能成为砝码称出自己几斤几两,被这样优秀的女人爱上,就连早上照镜子的时候我都觉得今天比昨天更玉树临风了。

  第二天晚上,我又忍不住要去“夜钓”。

  临走的时候白暮挡住的门,她用眼睛盯着我,鼻子蠢蠢欲动,“我觉得,你被女鬼缠住了。”

  我的心里颤了一下,眼神瞟了一眼白暮的搓衣板,经过心里暗暗的比较,觉得被一个丰满的女鬼缠住也是幸福的,于是我把白暮推到一边,“别闹,什么鬼不鬼的,你还信这个?”

  “你要是敢背叛我,我会杀了你。”一向温婉的白暮眼睛里充满了杀气,双手紧紧地把摊开的《夜钓》抱在怀里。

  白暮变得越来越神经兮兮,她每天翻来覆去地看那本恐怖小说,睡觉的时候嘴里嘟嘟囔囔,就像是中了邪,于是我更加喜欢红棉。

  男人都喜欢“野花”,不一定家花没有野花香,关键在于“野花”的“野”字,虽然方方正正但是里面蕴藏了勃发而狂暴的意境,想一想就让人欲罢不能。

  但是我是有家庭的人,把野花变成家花就失去了寻找野花的意义,所以在红棉提出要我离婚的时候,我狡猾地说这是早晚的问题。是啊,早或者晚,但是晚是多晚呢?

  我是一个聪明又玉树临风的屠宰场工人。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离婚,直到红棉给了我一份资料。

  那是一张影印的报纸,头版上用大大的黑体字写着:《白氏灭门惨案,真凶竟是亲生女儿?!》日期是12年前。

  “我报考了心理学课程,教材里面有个例子说一个12岁的女孩遗传了母亲的精神分裂,在发作的时候杀掉了自己的父母和奶奶,我去图书馆找到这篇报道,我想……你应该看看。”红棉低低地说着。

  我的手开始颤抖起来。

  我真的害怕了,害怕白暮,原来我和一个变态杀手在一张床上大大咧咧地睡了两年!她会不会在我睡着之后用刀子在我脸上比划下手的位置?她会不会在我的饭菜里下毒?她会不会在跟我吵架的时候一怒之下用菜刀把我分尸?

  不可想象的危险原来就在我身边。

  我承认,我认识白暮的时候为她身上散发出的惹人怜爱的孤独所倾倒,林黛玉一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忍不住要捧在手心里疼,当我知道她在孤儿院长大的时候,我马上向她求婚。

  原来浪漫爱情的背后未必都是幸福。至少我要能保证自己可以活着才能享受爱情。

  在生命和爱情之间,我选择生命,因为在选择生命的同时还有另外一份爱情在等着我。

  我离开了我所在的城市,想静一静好好想想我的婚姻,还有红棉。

  我没有去游山玩水,只是找了个便宜的小旅店住了下来,每天看着天花板。15天后,我回来了,并且决定离婚。

  回到家,打开卧室的门,我发现她靠着床头坐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

  现在想一想当时房间里一定飘荡着不可思议的甜腥味儿,但是因为这个味道和工厂里的味道一样,所以我鼻子分辨不出来。

  “别开灯,我喜欢这样。”她的声音不可思议地沙哑。我把按在开关上的手缩了回去。

  她对我招了招手,我坐在床边,白暮伸出手搂住我的脖子,吻住我的嘴。她的舌头灵巧地跳跃,在我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把一个东西送到我的嘴里。

  那东西有点酸,有点铁锈味儿。我嚼了嚼,很筋道。

  “这是什么?”我问。

  忽然,白暮的手臂从我的肩膀上划了下去。我打开灯,白暮的脸白得吓人,嘴唇却红得刺目。我离开的这15天她瘦得变了样。脸上只剩下一层皮,倒在床上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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