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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古衣》    作者:魏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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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蝶是我家的邻居,跟我同岁,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从小学就是同班同学,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们都一直在一起。

  我上了大学之后,小蝶落榜接了父亲的班,每月拿着国家旱涝保收的工资,过着悠闲自在的日子。

  分别四年之后,我毕业来到北京工作,小蝶也很快追随我而来,我们住在一起,又开始朝夕相处。

  小蝶是我所有朋友当中最特别的一个。

  她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子,最突出的一点是她不像个现代女孩儿,她好像是一个走错了时光隧道而从过去哪个年代走出来的人,她也常常埋怨自己为什么没有生在古代。

  小蝶从小就喜欢花花草草和一切跟古代女人有联系的东西,比方古旧的梳妆台和各个年代、各种造型的镜子,各种化妆品,装满了各样小零碎的首饰盒和香包手帕之类的东西。

  她最喜欢的就是中式服装了,比方旗袍。

  她还热衷于跟一些小脚老太太们学习用布条制作各式中装的纽扣。

  我们这一代女孩子早已经不流行做手工了,最多是学着织织毛衣什么的,可小蝶却喜欢绣花。

  她说她最喜欢电影里古代小姐绣花的情景了,一边闲闲地扯着丝线,一边想着后花园私定终身的英俊小生,不料一针扎在手指上,那白晰的手指肚上立刻绽出一棵相思豆般的红血珠,那小姐回过神来,急忙把手指放在嘴里吸吮着,又羞又疼。

  我们都被她的描述酸倒了牙齿,推推搡搡地笑闹起来,可小蝶却又认真地绣起她的花来,似乎对我们的粗鄙十分轻视。

  小蝶虽然处处表现出她的不同凡响,事实上她跟我们一样就生长在我们地质队所驻扎的一个小山沟里,她父亲跟我父亲一样是个普普通通的地质队员,母亲跟我母亲一样是一个家庭妇女,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小蝶的母亲是一个风流的家庭妇女。

  那时我们地质队驻扎的那个小山沟是个离城百十里远的地方,除了两座山头之后隐蔽在一片果林中的那座麻疯病院给了孩子们无数恐怖的想象之外,似乎再没什么特别之处了。

  但在八十年代中期,我们的小山沟竟开始被村里人称为“小香港”。

  之所以号称小香港,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观念里香港就代表了一切人们所能想象得到的新潮和堕落的风气,而我们的村子恰好就是一个风流混乱的小村子。

  因为地质勘探的工作性质,一到夏天,家家的男人便都进山勘测去了,村里只剩下妇女。

  山里正好有一个煤矿,那些矿工全都是外地来的单身男人,村里人管他们叫“煤黑子”,因为他们的脸和脖子都沾满了洗不掉的煤灰,长年累月下来,似乎已经渗透到皮肤里面去了。

  但这伙煤黑子里头,却不乏年轻英俊的小伙儿和强壮多情的中年汉子。

  于是一到夏天,风言风语就在各家各户之间皱眉撇嘴地传递开来,小村子乱得乌烟瘴气。

  那些风流女人中,绯闻最多的就是小蝶的妈妈,村里的大人们甚至传说小蝶说不定就是某个煤黑子的种。他们看着小蝶的眼神都怪怪的,说这孩子长大了不一般,你看这么小就神神道道的。

  也难怪,一个生长在山沟子里的小女孩儿却处处表现出一种超越实际年龄的狡黠和机灵,难免使她的身上散发出丝丝缕缕的妖气儿。

  可大人们怎样议论小蝶跟我们小孩子却没什么关系,我们这些同龄的孩子们依然愿意跟在小蝶的身后玩,因为她比我们聪明,会摆布我们。

  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在那种混乱的环境里耳濡目染,或是小蝶的确过多地遗传了她妈妈身上风流的基因,小蝶很早熟,小小年纪就懂了很多男女之间隐蔽的事情。

  还在上小学时,她就喜欢上了我们班里的一个男孩,她还让我帮她给那个男孩儿送过纸条,而那时我和另外一些跟她同龄的孩子们却还停留在只会玩泥沙、过家家的懵懂幼稚阶段。

  小蝶用她的早熟和过人的心计征服了村里的孩子们,使我们对她俯首贴耳,每天跟在她身后听她调遣。

  特别是我,因为从小就傻乎乎的,脑子里总像少根弦一样没有心眼儿,所以我特别崇拜小蝶,总是甘心情愿地被她召唤来呼唤去,就连玩过家家也总是小蝶当新娘子,我当她的丫鬟。

  事实上小蝶长得并不漂亮。

  那时我们地质队像我们这一茬年龄相差无几的女孩儿有五六个,长得都挺端正,而小蝶却是其中长得最一般的,有的人甚至还说她不但不好看相反还有些难看。

  她的五官没有一点出奇之处,而且身材也完全不符合现代的审美观,她个子矮,腰非常细,但屁股却很大,这难免使她的下半身看起来感觉有些沉重。

  小蝶虽然长得不美,但她却极其自信。

  不美只是别人说的,她自己可并不这样认为,相反,在她眼里,自己才是天底下最美的美人儿。

  基于这个认识,小蝶就特别喜爱打扮,喜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她经常会在打扮完之后照着镜子,沉浸在某种想象中间,对着一个想象的场景搔姿弄首。

  长大之后,小蝶把她爱美的天性更是发挥到了极致,她长成为一个极端自恋、自信和自我的人,她的表现有时候甚至都让我觉得无耻,替她感到害臊。

  我渐渐发现,小蝶表面上像个古代女人,娇滴滴的,弱不禁风,实际上她的骨子里却是极其现代的,她的大胆和主见超乎常人。

  对于小蝶来说,美丽和浪漫的爱情就是她毕生所追求的东西,为了这两样她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她认为一个女人活着的终极目的就是努力使自己聪明美丽,然后用这聪明和美丽去抓住男人的心和钱包,只有笨女人才需要去辛苦的工作。

  我想她之所以羡慕古代女人,是因为她以为古代女人不用像现代女性一样奔波劳碌,而整天只是琴棋书画、吟诗作赋地跟男人调调情,就可以衣食无忧。

  但你不要以为小蝶浅薄到只会追求外表上的美丽,她很聪明,知道外表的美丽最好有内在的东西撑着,这样才能更吸引人。

  她刻苦学习弹奏古筝,练习古典舞蹈,背诵唐诗三百首,读张爱玲的小说,就是为了在跟男人交往的时候多一些魅力和筹码。

  爱美的人都极其自恋,小蝶也不例外,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第二个像她这么怜惜自己的人。

  如果身体稍有不适,她就会大惊小怪,四处求医问药,占卜算卦,而且只要听说吃什么东西能够美容或补身,她立刻会去尝试,哪怕是多么恶心的东西。

  她研究身体的各个部位,积极响应和听从于自己身体的各种欲望的召唤,她认为这才是顺应造物和天意。

  在这一点上我跟她产生了分歧,我倒是认为做为一个人应该适当克制肉体的一些不合理的欲望,否则天下就会大乱。

  其实我俩在对待很多事情上都体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也许也正因为我们两人之间的这种差异,才使我们的性格能够形成一种互补的局势,两人在一起倒也一直相安无事。

  小蝶从小到大一直留着长发,长及腰际,从未剪短过,致使我完全无法想像她如果剪掉了长发会是什么样子。

  小蝶非常爱惜她的头发,每天会用梳子反复梳理自己的长发,并且爱屋及乌,以至于平常掉落下来的头发也不舍得扔掉,而是精心收集起来,在手指上绕成一个环再装进一个小荷包里珍藏起来。

  她经常把她的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圆髻,然后用一根簪子别起来。

  她有很多漂亮的簪子,甚至还有一只是用我的牙刷柄磨成的,因为她非常喜欢我那只牙刷的颜色,所以便跟我要了去,后来我才发现她把那只牙刷磨成了一只簪子插在了头上。

  她还有很多跟常人不同的地方,比方说她穿衣服从不顺应潮流,她才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她有自己的主张。

  她酷爱照相,从小到大的各式照片装满了一个小箱子。

  她还常常在半夜化妆,照镜子,然后带着一脸的妆容去睡觉。

  她还很不喜欢使用银行保险箱,她说她打算把自己那些贵重的首饰装在罐子里埋在地底下,她认为这样更安全,感觉也更惬意,就像一个真正的富翁。

  还有,每次在街上看到人家抱在怀里或推在车里的小婴儿,她都会立刻大呼小叫地凑上前去逗弄那小婴儿,嘴里还不断地夸赞着,哇,好可爱的小宝宝呀!真是太可爱了!那样子真是喜欢得爱不释手。

  可等她转身,我问她将来想不想生一个自己的孩子时,她却若无其事地回答说,生孩子?杀了我吧,我才不要呢,生孩子会把我的身材给毁了的!

  我吃惊地问,可你不是特别喜欢小孩子吗?

  喜欢归喜欢,让我生我可不干!她说。

  我半天没有说话,只是暗自琢磨着她的话,突然感觉她这个人有些可怕。

  关于小蝶的其它特别之处还有很多,总之她就是这样一个活色生香的女人,任何语言用来描述她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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