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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由鬼组成的圩市 (2)

书籍名:《鬼马郎中之龙眼》    作者:范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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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如果面前这条怪物若真是蛇的话,那么这女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蛇是靠嗅觉和红外感应来捕获猎物。

  修文披着斗蓬伏在地上,野人们却是跪伏着对巨蛇一拜再拜,口里吟唱着听不懂的语言,而后,野人们站起来,跳起非常有节奏的舞步,脚踏地面整齐划一,修文几乎能感觉到地面的震动。那蛇竟然一动不动地接受众人的朝拜。

  这时,另有几个野人搬了一堆不知名目的干枯植物,点燃植物后,马上升起一股浓浓白烟,巨蛇动了,只见它把头靠近浓烟,浓烟便尽数被它吸进鼻中,良久,巨蛇一阵颤抖,浑身的鳞甲似乎都打开了,在甲缝中喷出阵阵青烟,黑甲慢慢地泛起金光,不一会儿便云雾缭绕,宛如一条金色巨龙在云中飞翔。

  看到这一幕时,修文心中无比震惊,这跟他前些日子所做梦如此相近,特别是巨龙的眼睛——如果这是龙的话,那旁边的七个滴溜溜转的东西,会不会就是可以治疗阿蛮的龙眼呢?

  想到这,修文精神不由一振。是不是要跟上去?

  正犹豫间,巨蛇已吸完烟,接着便在众人的舞步声中调头游走,拖出一条巨大的深沟。

  修文还是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

  面上一阵剧痛,嘴角有液体流过,修文伸舌舔了一下,咸咸的,有股腥味。

  接着就感到有东西在翻动自己的上衣口袋。

  努力地睁开眼睛,一只头部蓝色的鹦鹉映入眼帘,正在扒他的上衣口袋,将里面的朱古力扒拉出来嚼食。

  修文转动了下脖劲,呻吟了一声。蓝头鹦鹉受了一惊,扑腾地拍了几下翅膀飞上了附近的枝头。

  修文咽了口唾沫,伸手抹了一下脸颊,发现是血,脸上有道口子。

  抬眼看到树顶上那只小猫大小般的蓝头鹦鹉,正盯着他,修文才反应过来,是这扁毛畜牲把他的脸给啄伤了,记得自己脸上留有食物碎屑。

  这才想起,本来是四人误至百姓地,怎么只剩自己一人躺在这里?另外,还看到巨龙什么的,究竟怎么回事?

  挣扎着站起身,只觉得头痛欲裂。到底发生什么事了?难不成真撞鬼,到阴曹地府走了一趟?

  修文看看四周,树叶都是静静的,除了正午穿透树林射入进来的阳光,一点风也没有。

  除了树枝上的蓝头鹦鹉正用喙梳理它那绿色的羽毛外,周围再没有动静。正因为静得诡异,才觉得不对劲。定睛一看,一下子惊呆了。

  眼前,出现了一棵从未见过的怪草。

  不,不是未见,他见过。

  那怪草,就是《狮山试效方》中所记载的极乐草,又叫迷魂草,当年,白莲教用来奖励虔诚教众的无上圣药。

  它似草非草,似树非树,像小灌木,怪就怪在叶子上。四周并没有风,可是,眼前这株植物的叶子,像风车一样,兀自转动。一树的叶子都在转动。整棵树,就像挂满了风车。修文傻傻站在那里,观察良久,心中充满惊奇与不安。

  极乐草,没错,这就是极乐草,生于坟地之上。其药用可以致幻,又称迷魂草。

  古时的贵族,花大量的钱财贿赂巫师,才能得以服用,然后让人产生欲仙欲死如登极乐的快感,故称之为极乐草。

  巫师认为此药是沟通人界与天界的神药,视之极为珍贵。

  可那是古人认为,修文却是知道,这药后来不过是邪教蛊惑人心的道具而已。到后来,传承至将相派中,这才被记载入《狮山试效方》中,不然,修文是无法认出这个具有强烈迷幻作用的药物的。

  这么看来,自己刚才所见之物,根本就是按照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而制造出来的幻觉——深藏在密林深处的龙眼、一个熟悉身影的女子等等。

  尽管目前还不了解迷魂草是如何让人致幻,但是疼痛感能够缓解症状却是被证实了,不然修文无法醒来,这还得多亏了那只蓝头鹦鹉。

  为了以防万一,修文把随身携带的含有麝香冰片这类具有醒神作用的药油,涂抹在鼻腔上,保持着刺激作用,以免再中迷魂草的招,要知道,这些草都是长在坟茔附近,经常令人发生鬼打墙,容易在一个圈子里团团打转,如果对此药过于敏感的人,甚至就在幻觉中死去都有可能。

  不远处,曾致庸、老张、黄德海分别都躺在地上,意识昏迷。

  修文快步走过去,用一寸银针,分别扎在三人的人中穴上,不一会儿,三人便醒来,甩着昏沉的头,还搞不清楚状况。

  老张记得自己刚抱着娶来的年轻俏媳妇,把她剥个精光,白花花的奶子,晃得他心旌摇曳。刚想将俏媳妇就地正法,便觉得人中一阵刺痛,恍惚中醒来,就被修文拖着走了。说到此处,那语气颇有埋怨的意思。

  曾致庸看着修文,想着的,却是刚才带着一家人,坐着飞往日本的飞机。小儿子曾家奇闹着要喝果汁,空姐拿过来时,拖盘的一角正撞中他的人中。

  黄德海还在跟人争地瓜,这回一定要抢过来,好久没有吃顿饱饭了。果然,这回黄德海两三下,就把对手打趴下,举着他胜利的地瓜,得意地走在田埂上,底下一绊,栽了个狗啃屎,正中人中。

  见三人醒来,修文也不多话,看看四围的环境,竟然有十几株迷魂草,叶子全在转动,嘎嘎作响,仿佛森林中的精灵,不用说了,这附近肯定就是百姓地,说不定脚下就踩着上百具的尸骨。

  修文让三人涂抹了醒神药油后,就赶紧离开此地。

  四人一通狼狈乱窜,总算是从百姓地里逃了出来。

  歇息了一会儿,修文才将原由告诉三人。

  三人听了,都愣住了,都在回忆自己刚才见过的幻境。

  蓝头鹦鹉,一直跟在他们后面,无论众人怎么赶它,它都不走,老张狠起心来,拿起铳来射它,没想到它动作灵活无比,根本拿它没办法。

  众人也就只好由这只蓝头鹦鹉跟着,修文倒是不觉得有什么,要不是这只鸟,可能四个就在幻境中死去也不一定。

  想起这鸟在自已昏的时候偷自已的朱古力吃,修文途中便时不时的趁黄德海不注意掰点朱古力扔地上,鹦鹉便趁大家走开一段距离后,飞下来食用,真个一贪嘴的鸟儿。

  这么一路下来,鸟儿与众人渐渐熟络,众人也便不再与它为难。黄德海后来看见修文在扔朱古力,瞪了一眼他也没多说什么。不过修文却被他瞪的一阵发毛。

  终于穿过树林,来到连绵的群山前。

  抬眼前去,只见一条小路直通山顶。

  曾致庸手搭凉棚,问老张:“这上面,就是圆笃寺?”

  “正是正是。地头我给带到了啊,记得到时那个。”老张搓着手指要钱。

  “把你的心,放回到肚子里,整天惦记着这点钱,什么出息。”曾致庸这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啊。修文苦笑。自已也是个饿汉子啊。

  老张嘿嘿哂笑。

  望着蜿蜒而上的山路,四人驻足不前,依稀间仿佛看到寺庙的飞檐一角。四个人走了这么久,还经历了一次生死考验才到了这地方,修文心里暗骂到,这破庙到底是有多矜持啊。

  曾致庸插着腰,挺着有些膨隆的肚腩,望着山上,心思却是飞舞了起来:坚持了这么多年的心愿,终于要实现了吗?如果成功找到《龙宫药方》交到尾台先生手里。那他就答应帮我移民了。这么多年来,我总是做着一个噩梦,一朝醒来,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一切都归零,任何东西都没有保障。我不要再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了。唯一离开这里,去寻找一方净土,听说京都不错,那里还保留了很多唐时建筑,去那边养老是个不错的选择。

  “想什么呢?舅,想得这么出神。”修文扶着膝盖,也有点累了。看着曾致庸笑的正甜美便开口问道。

  “没,我在想,如果我们一无所获。那该怎么办啊?”说完略带担心的望了望那矜持的寺庙。

  “一无所获,你也得付钱给我。嘿嘿。”老张不客气地道,完全没有了当初的唯唯诺诺。

  “少不了你的。”曾致庸略带怒气。

  “叔,没有就没有呗,反正我还跟着你过日子。”黄德海接口道:“以前什么都没有时,我不过跟着你过得好好嘛。”

  “我啊,可是再也不想再回到过去的日子了。”曾致庸感叹道。

  “嘿,我这人命贱,再苦的日子,也能熬过去。”老张也挥着柴刀清理路障,又接着说:“你知道我活下去的密决是什么吗?”

  见没人答腔,修文就问:“是什么?”

  “那是因为我不要脸不要命。”老张那平淡的声音似乎不带一点情绪。仿佛是换了个人一样。

  “哈,有你这么的吗?”修文也没太在意他的语气,只是单纯觉得这话有些好笑。

  “你不懂,修大夫,人呐,如果把命豁出去,那就没有可怕的了。人一生啊,就像是赌大小,把命搭上去,如果别人不敢同你赌,你就赢定了。别看我平时一跛一跛的,就是这么过来的。那时,抢口饭吃容易么?所以我现在才这么爱钱,我爱钱有什么不对?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能没钱。兜里有钱,睡得踏实。”老张絮絮叨叨他的人生经验。

  “我看,有钱,也不一定能睡得踏实,随时都有可能一朝醒来让人抄了家。”曾致庸不客气地打断老张。

  歇够了,四人接着上山。

  修文回眼望了一下那蓝头鹦鹉,心里有个不详的预感,宝藏能不能找到还是两说。找到了,我能不能得到应有的部分,然后再换钱去给阿蛮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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