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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莫格街凶杀案(3)

书籍名:《莫格街凶杀案》    作者: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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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几位证人表示,四楼房间中的所有烟囱孔道都非常狭窄,一般人不可能爬入其中。在众人寻找爱斯巴奈雅母女时,他们曾经仔细清查了烟囱孔道,使用的“扫帚”是那些烟囱工人专用的圆筒状清扫刷。而这间房子根本没有后门让对手逃脱,假如凶手要想逃走,那只有众人上楼的楼梯。而爱斯巴奈雅小姐的身体正是在烟囱孔道中发现的,卡得非常死,四五名大汉一起努力才拖出了她的尸体。

  内科法医保罗·仲马。证人指出,当天大约天刚亮时他去对被害人进行验尸。两名死者的尸体被放置在四楼后面的那个大房间里铺着粗麻布的床架上。年轻女性的尸体身上存在多处淤伤和擦伤,这主要是因为被人强行塞进烟囱孔道所致;其喉咙处有严重擦伤;下巴的下方有几处很深的抓伤,同时也有几处指痕明显的淤伤;其脸部变色严重,眼球突出;舌头已被部分咬断;胃部凹处有大片淤青,这明显是因为膝盖折压弯曲导致。法医仲马指出,爱斯巴奈雅小姐很可能是由一人或多人勒脖子窒息而死。至于爱斯巴奈雅太太,她的尸体被严重破坏:其右腿和右臂骨出现了部分碎裂,左腿胫骨和左侧肋骨则严重碎裂;而尸体的淤青和变色情形同样非常严重,如此严重的情况让人很难推测造成这些尸体上的伤痕的具体原因。法医的猜测是,凶手可能是一个强壮有力的男性,且可能手持木棍或铁条或椅子等大型钝器作为凶器,否则死者如此严重的伤痕很难解释;法医同时非常肯定地认为,凶手必然是男性,因为假如凶手是女性,则即使她用大型钝器击打受害人,也不太可能让死者身上有如此严重的伤痕。法医指出,在他见到老太太的尸体时,其头部与身体已经完全分离,且几乎碎裂;死者的喉咙明显被锋利凶器划破,这一凶器很可能是刮胡刀。

  外科法医亚历山大·艾迪安。在同一时间与仲马医生一同工作,其证词及验尸后的意见与仲马医生相同。

  除此之外,还有几位证人向警方提供了证词,不过本案仍然毫无进展。这一离奇的凶杀案是巴黎之前所未曾出现过的。有关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模式都让人感到并不普通,但巴黎警方对此仍然没有更多的思路。

  除了上述报道之外,《法庭晚报》还报道说,现在警方重点调查的仍然是圣罗克区,也就是谋杀案发生之地。警方已经再次在现场进行了搜证,并传讯了一些新的证人而得到了新的证词,但是,这仍然没有让案情侦破有所进展。最后,报道还指出,由于警方没有合理的和进一步获得的证据,因此他们不能控告阿道夫·勒本(是这位银行职员护送老太太回家的),不过他们还是收押了这位银行小职员。

  这桩谋杀案引起了杜宾非常浓厚的兴趣。当然他没有向我说明任何与此案有关的意见,我只是根据他的举止神态而得出了这样的判断。在阿道夫·勒本被警方收押的消息发表到报纸上之后,杜宾才第一次问我对这一案件有什么看法。

  我与全巴黎人的看法没有什么不同:这桩谋杀案的凶手没有留下任何让人欣慰的信息,因此它很难被破解。

  但是杜宾不以为然,他说:

  “警方现在的调查还很粗疏,因为这样就认为此案难以侦破实在太幼稚了。很多人都觉得巴黎的警察非常有洞察力,在破案方面非常神勇,可是这只不过是假象而已。因为警察最擅长的就是炫耀自己的办案能力。警察们总是说自己的破案手法非常丰富,但他们的思维和逻辑向来顽固不化,被事情的一些细节所束缚,因此即便方法很丰富,其实没有什么新花样,他们的破案方法根本就是老一套。

  “你可能对我说的有些怀疑,那么就让我给你打一个比方吧。在一部小说中写到了这样一个人,他叫居尔丹,他的一个习惯就是一定要穿着睡衣听音乐,因为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舒服地听音乐。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居尔丹有些愚蠢?其实警察的很多思维就如同居尔丹的一样。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会说,既然警察这么愚蠢,为什么还能侦破一些复杂的案件呢?这并不令人诧异,因为他们的行动力非常强。正是因为他们勤奋地办案,于是一些表面复杂而实际手法形式都很一般的案件能够被他们侦破。

  “但是一旦遇到一些并不简单的案子,比如现在刚刚发生的莫格街凶杀案,警察那套老办法就难以再起作用!就算是警察中非常杰出的侦探维多克,尽管他对待案子从来都是执着坚毅,非常专注,不会轻易放弃,可是,他没有专门进行过心智思维训练,因此他的风格就是绝不轻易放过那些直接相关的线索,却把很多其他间接的可能的线索给忽略了,因为他太过专注于案子中的某点或某一线索,因此他不能从整体上把握案情。甚至他已经发现了案子中某些不寻常,也仍然不能用全面的眼光来审视整个案情。

  “人们就是这样,往往迷信只要执着地坚持和尽可能深地发掘其中某一点就能得到真相,可是更多的事实说明,真相并非只在那一点中。从我个人来说,我甚至更相信,越是复杂和有价值的事实真相,越是浅显易见的。有的时候,我们越是向山谷深处进发,越是希望真相就在山谷深处,可事实往往证明,真相根本不在那儿。或许当我们不经意地抬头看看山顶时,却发现苦苦追寻的东西早已经在注视着我们了。

  “如果你不认同我的观点,那你可以想想我们是怎样观察天体的。当我们只是无意地斜眼去瞄的时候,往往能够更清楚地窥见星星,知道它的亮度,这甚至比我们专门去注视观察的效果更好。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我们眼球的构造决定了外侧比内侧更容易感受到微小的光源。因此,当我们认真地观察天空中的星星时,反而无法更好地感受到其亮度,因为正眼看星星的同时还有很多其他光源发出的光线进如眼球。相反,斜眼瞄星星时,则没有这样的弊病。警察们的办案有时正如正眼观察星星。他们往往因为过度埋首思索一件事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困惑;他们被很多其他‘光’给干扰了,因此也让自己的洞察力有所减弱。这样的结果就是竟然不能发现如天上星辰一样明亮的事实真相。像金星,它虽然有着最清晰的星光,可也可能会因为我们太过持续、专注和直接的观测而从我们眼前消失。”

  杜宾否定了警方的调查方法,他认为:“我们应该自己亲身去调查这一谋杀案,否则就无法确定我们对案情的真实看法,当然假如只是打算听听警方的结论,那就没有什么必要了。可是听任警方的解释同样会失去我们自己的乐趣。亲自调查才会让我们感受到其中的乐趣(我当时觉得杜宾用‘乐趣’这个词来描述悲惨的谋杀案非常奇怪,但对此,我并没有多发表其他的议论)。当然,我想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位现在被收押的勒本先生当初曾经帮过我,但我一直没有报答他,当然,退一步讲,我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无辜的银行小职员就这样被不明不白地关进监狱。我们应该到命案现场亲自查看一番,你觉得怎么样?警察局长G先生和我认识,我觉得,我们能够比较容易地得到许可进入的机会。”

  拿到允许进入命案现场的许可之后,我们立刻前往莫格街。这是一条丽舍尔街和圣罗克街之间的残破街道。我们居住的地方离这里并不是很近,因此,当我们到达莫格街时已经是傍晚时分。那所发生离奇谋杀案的房子很容易找到,它位于路边,在其马路对面仍然有许多人停留,他们同样对这一案件感到好奇,并不时地仰望观察至今仍然紧闭着的房子的百叶窗。在巴黎,这是一栋非常普通的充满巴黎格调的住宅,大门入口的一边有一个门房,用玻璃镶成,门房的窗户有一块能够移动的板子,其中标着“门房”的字样。

  在我们进入房子之前,我们先观察了房子周围的环境,重新走回街上,转进一条巷子,然后又转到房子正后方。杜宾对于这栋建筑物本身及其周边的各种环境观察得极其仔细,但我实在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们又往回走,来到了屋子的前方,按响了门铃,看守人员在检查过我们的许可证之后允许我们进去。于是我们就上楼了,找到了四楼那间发现爱斯巴奈雅小姐尸体的屋子,两位被害人的尸体仍然停放在这里。房间中的环境仍然是凌乱的状态,而且显然和《法庭晚报》中报道的没有什么区别。杜宾非常仔细地查看了两具尸体和房间中所有的东西。之后,我们又去查看了其他房间和后院。所有的调查活动中都有一位警察陪着我们,直到夜幕降临我们在现场的调查才算结束。不过回家的途中,杜宾又走进了一家日报社,并在那里驻足了好长时间才离开。

  我已经向大家说过了,杜宾是个古怪的人,很多匪夷所思的想法和念头不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当我们结束现场调查之后,他的怪癖就一刻也没有停止。但是他并没有和我讨论这一案件中的任何事情,直到隔了一天的中午,他才非常突然地问我,有没有发现命案现场一些不同寻常的事。

  杜宾在问我对此案的现场有何看法时,特别将“不同寻常的事”几个字进行了一番强调。我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竟然觉得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没有啊,我没发现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我回答杜宾说,“我觉得现场的情形和报纸中报道的完全一样,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别的东西。”

  杜宾开始了自己的分析,我对他的说法感到吃惊:“我却觉得《法庭晚报》中的报道和观点根本没有体会其中之真味!所以,报纸上说的那些无知的观点就不用再讨论了。按照我的看法,要侦破这桩谋杀案其实并不难,外界渲染的那些难以破案的理由在我这里正是可以破案的理由:那就是这桩谋杀案‘诡谲离奇’的特点。为什么警方会认为本案无从着手?因为让他们伤脑筋的是本案似乎没有犯罪动机,不,应该说是缺乏犯下这般‘凶残’罪行的动机,也就是说,他们无法理解凶手为什么要这样残忍地杀掉被害者。

  “除此之外,警方的另一个难题是:这栋房子中除了楼梯之外,再没有其他能够进出的出入口,但是当所有证人在听到楼上的争吵声而跑到楼上之后,却只发现了已经惨死的爱斯巴奈雅小姐,凶手根本无影无踪,因此他们的困惑是,凶手到底是怎么逃跑的?除此之外,房间为什么会这么凌乱?爱斯巴奈雅小姐又为什么被倒塞在烟囱孔道中?凶手为什么这么残忍地凌虐了爱斯巴奈雅太太的身体?离奇又无法解释的事并不是只有这些,但是办案能力出色的巴黎警方对这些问题都无法有一个合理的推测。

  “以我的眼光看,在这一案件中,警方有一个非常严重却也相当常见的错误,那就是:他们根本没有认真思考本案的实质究竟是‘简单而不寻常’还是‘复杂而难以理解’。要想正确地推理一件事,就必须从最根本处进行思考,不然我们只会被一般思路所牢牢束缚而无法发现事情的真相。所以,说到本案,我们首先应该感到奇怪的并不是‘到底发生了什么’,而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前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在警察眼中,这一谋杀案似乎难以侦破,但对我来说,它其实很容易侦破。也就是说,这一谋杀案我已经侦破了。”

  我完全听傻了,当杜宾告诉我他已经理清了案情时,我只剩下了惊讶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现在我在等待,”杜宾一边往我们住所的房门望去,一边继续说,“我在等一个人,或许他不是那个凶残的凶手,但他一定和这桩谋杀案脱不了干系。当然,我希望自己的假设没有错误,不然整个谜团就无法解开,整件事也难以说通。我会等这个人到这里来,假如他没来,这也是合理的,不用意外。但我推测他来这里的几率会更高些。如果他来了,那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把他留住,嗯,我有一把手枪,如果必要,我想我们应该都知道到时要做什么吧!”

  杜宾还在往下说,事实上,这更像是他在自言自语,而我则假装镇定地接过了杜宾递给我的手枪,但说实话,我真是不知道现在和到时应该做什么,或者应该这样说,对于杜宾刚才说的那些,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真的。而杜宾,就像我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他那种自言自语的神态有时简直旁若无人;尽管他好像在自言自语,尽管他的声音并不是很高,可是他给你的感觉就像在同远处的某人说话一样;他空洞的眼神,从始至终都在注视着墙壁。

  杜宾接着自言自语:“现在已经被公布的证词证明,那个在众人冲到楼上之前听到的争吵声根本不是女人的声音。因此,我们可以排除爱斯巴奈雅太太先将自己的女儿杀死然后再自杀的可能;而且要知道,爱斯巴奈雅太太也不太可能有把自己女儿强塞进烟囱中的巨大力气。这也是我根据本案中特殊的犯罪手法而得出这样结论的理由。爱斯巴奈雅太太的身上留下了极端让人震惊的伤口,这充分证明其自杀的不可能性。所以,这件案子一定是一桩谋杀案,而惨无人道的凶手就是那些证人在上楼之前所听到的正在争吵的两个人。你难道没有从众人在谈到这场争吵声的证词中发现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

  我对杜宾说,从这些证词中我发现几乎所有证人都认同那个有着粗哑声音的人应该是法国人的观点,但是对于那个有着尖锐或者说是刺耳声音的人,却说法各异,根本不能判断他是哪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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