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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威廉·威尔森(2)

书籍名:《金甲虫》    作者: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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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让我生气的在于,我跟威尔森差不多哪里都很相似。虽然对我俩的出生年月相同这一点我在学校时没有发现,可是我知道我俩有一样的身高、几乎一样的身材和五官轮廓,而高年级学长们纷纷议论说我跟威尔森有血缘关系的时候,我也就只能无奈地自己恼怒。听到别人说我跟威尔森在外表、身材和心智上都很相像,是最让我烦乱恼怒的一件事(虽说在表面上我总是小心地把这种烦乱的情绪掩饰起来),所幸的是,这么说的人到现在为止还一个都没有。实际上,人们也仅仅是对我俩有血缘关系有所怀疑,除了威尔森之外,我俩各方面都很相似这一点应该还无人发觉,当然也就不可能在这方面做什么文章了。我也明白,大概跟我一样,对于我俩的相似,威尔森也早有察觉,只是没有料到,在我俩这么对立、处处竞争的复杂情况之下,他居然也可以跟我一样,冷静地察觉这一点,对于他超出常人的洞察力,由不得我不佩服。

  我俩的相似不仅仅是身材外表方面,他甚至对我说话的语调、声音、遣词用句以及衣着打扮、行为举止方面进行模仿,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让我无比佩服。当然,他很容易就能模仿我的衣着打扮;也很容易偷学我的举止神态。他还能惟妙惟肖地模仿我说话的声音,虽然他的发声器官有先天的缺陷,我的大嗓门他没法学,可是我说话时的语气和音调,他学得无比传神;他模仿我的低语时,简直让我觉得听到了自己的回声。

  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这个可恶的威尔森跟我神似(要明白,这并非什么一时搞笑的模仿),我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可是,让我觉得稍微心安的在于,发现威尔森在模仿我的只有我一个人;那么,他那诡异而带着讽刺意味的笑容,就让我默默地独自承受吧!大概,威尔森一定会在心底发出得意的笑声,因为他成功耍弄、修理、算计到了我;可是,就我对他的认识而言,要是这一点被人发现,因而对他的计谋高妙表示赞赏,他也不会因此得意扬扬,他算计我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得到喝彩和掌声。威尔森起初对我进行模仿的那几个月中,我整个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也无法将他的把戏对同学们揭穿,只能任由那些同学视而不见威尔森对我施展的伎俩,甚至同学们还加入了威尔森的队伍,跟他一道嘲笑我。我就想,威尔森模仿我这件事怎么就没有人发现呢?是因为他是在一点一滴地模仿我、慢慢地进行的,因此使人难以发觉?抑或功劳在于他模仿的功力实在深厚,已经不屑于模仿外表这种表面上的东西,我的内在心理,才是他真正花费了心思的地方,我性格易怒、喜欢沉思的特点被他掌握了,于是就彻底地变成了我。

  威尔森总是表现出那种不跟我一般见识的、让我作呕的施恩姿态,并且总是喜欢多管闲事,对我进行干涉,这一点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他总是给我各种暗示,给些我听不进去的忠告;当年龄越来越大,我就越来越反感于他的忠告。可是,今天我要说句公道话,在那个我们都还很幼稚的时候,他的很多忠告、见解和暗示,的确都非常中肯。虽然他没有我聪明,不过却有着比我更强大的道德感。我当初要是没有那么厌恶他轻声低语的模样,或许也就能对他的忠告听进去一两句;我要是真的能听进去他的忠告,大概就能成为一个更快乐、更好的人。

  总而言之,到了后来,我更加抗拒威尔森那使人反感的、絮絮叨叨的忠告和建议,并且对他的自大越来越无法忍受,我甚至将自己的怨恨越来越直接地表达出来。前面我说过,在威尔森和我之间特殊的互动交流的基础上,在这几年同学生涯中,我们很有成为好朋友的机会。可是,即便在即将毕业的那几个月中,他将自大稍稍收敛起来的、故作成熟的举动,还是没法让我对他的恨意有所减轻。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对他的恨意好像被他发现了,从那以后,他不但老是躲着我,并且还把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表现得很明显。

  大概就在这段马上就要离校的时期,我记得一场严重的争吵在我跟威尔森之间爆发了,当时他竟然一反常态,将平时的成熟冷静全然抛开,公然跟我吵了起来,完全不像是那个说话细语轻声的人。那时,我深深地震撼于他说话的神态、语调以及外表,并被深深吸引了,使孩童时期的模糊印象又在我脑海中浮现,这是份非常混杂而古怪的记忆,好像在记忆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很久很久。有一股无法遏制的激动在我心头涌起,它在告诉我,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认识了眼前这个人——这是一份无比遥远的记忆。可是,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如惊鸿一瞥,转瞬即逝,我将之特别提出,是为了对那时我跟威尔逊剧烈争吵的情形加以说明,而那也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谈话。

  虽然有无数的小隔间存在于我们就读的古老而宽大的校舍,几间相互连通的大房间却也有好几间,大多数学生就住宿在这些大房间中。可是,这栋校舍建筑物的整体格局比较糟糕,零星的小角落遍布各处,所以,向来擅长精打细算的布朗斯比校长就将这些零碎的空间改选成了微型寝室。这种微型小寝室只能住一个人,而威尔森就在这种微型寝室里住宿。

  有天晚上,我刚刚结束了跟威尔森的剧烈争吵,就趁着大家都已经入睡的便利,从床上起来,拿着油灯在狭窄的长廊里轻手轻脚地走着,到了威尔森的寝室。很久以来,我心怀不轨地策划了很多对付他的诡计,不过一直都未能成功。这一回,我终于逮到了整理他的好机会,我一定要让他明白,我对他的恨以及讨厌有多么深重。到了威尔森的寝室之后,我先把提灯用遮光片盖好,放到门外,再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间中,我往前走了一步,他发出的均匀呼吸声清晰可闻,嗯,他的确睡着了,然后才又回到门边,把油灯拿在手里,悄悄地走向床边。睡帘垂在床的四周,我依计而行,轻轻地、一点点地把帘子打开,再用提灯明晃晃的光线照射着沉睡中的威尔森,我当然也毫不客气地凝视着他的脸。就这么看着看着,我突然觉得一阵麻木,胸口恶心,膝盖颤抖,浑身冰冷,一种茫然的恐惧感彻底攫住了我。我大口呼吸,并谨慎地把提灯靠近威尔森的脸。我问我自己,这张脸真是威廉·威尔森的吗?看着这张酣眠中的脸孔,我跟自己说,这张脸确实就是威尔森的,可是又禁不住战栗地想,但愿这张脸并非是威尔森的。他的脸为什么会让我这么惊慌失措呢?在凝视他的时候,我的脑袋也晕晕乎乎地转着,无数纷乱的想法一股脑地冒了出来:不,这肯定不是威尔森的脸,醒着的威尔森可不是这样啊!我们不是有着一样的脸孔轮廓和姓名,并且还在同一天入学的吗?他不是还莫名其妙地故意模仿我吗?他能惟妙惟肖地模仿我的行为举止、我的习惯、我的声音语调和我走路的样子。原来一个人仅凭模仿,就真的可以变为另一个人。真的是他吗,眼前酣眠中的这个人,确实就是威尔森吗?看上去他一点也不像我啊!这张脸和这些念头吓坏了我,我再也无法承受,就赶紧把灯熄灭,轻轻地从这间寝室离开,然后,头也不回地从学校离开,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

  连续几个月我都在家里晃荡,随后,就到了最高端的贵族学校伊顿公学读书。说起来这几个月也不算长,可的确让我逐渐把布朗斯比学校的那些事都淡忘了,或者说,即便再想起来,也没有那么深刻的感受了。我那时觉得,那真相的戏剧性也没有那么强烈了。大概,我对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真的应该好好审视一番,当时自己居然那么容易地就被威尔森的诡计骗到了,我那与生俱来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到了可笑呢。现在,时光流转,我虽然已经到了伊顿公学,可是依旧困惑于曾经发生在布朗斯比学校的事。在新的学校中,我像个没有思想的蠢蛋一样生活,更加放荡不羁,过去就只剩下了一抹淡淡的回忆,昨天成了一团无足轻重的泡沫。

  我不想多说自己在伊顿公学时期的那种放荡生活,简而言之,我为了挑战法律、逃避社会规范而极度放荡。那三年中,我如蠢蛋般生活,没有一点收获,毫无理想抱负,若是非要找出些变化,那就只能是身体发育、成熟了不少,以及那放纵邪恶的习惯更加深入到我的性格中。有一次,在度过了委靡沉闷的一周后,我决定找些跟我同样放荡无羁的同学,去我的房中秘密狂欢一把。狂欢宴会很晚才开始,因为我们已经决定了,必须要纵欲胡闹直到天亮。晚会中,我们狂饮狂抽,好像除了危险刺激的诱惑,什么都不少。东方刚刚泛白时,胡闹荒淫的氛围刚好到最高潮。我的脸庞在无数酒精的刺激下,已经涨得通红,可是我还是一边作势喝下另一杯酒,一边跟人打牌。这时,突然有人用力打开了宅邸大门,然后,仆人急切的通报声就从门外传来。仆人告诉我,有个人在门厅里,看上去神色匆忙,让我马上去见他。

  我当时在酒精的刺激下非常亢奋,不但没有吃惊于这突如其来的打扰,反倒感觉有些兴奋——我马上站起来,歪歪扭扭地往门厅走去。门厅就是个狭小低矮的房子,里面连一盏油灯都没点,唯一的光线就是从半圆形的窗户射进来的晦暗天光,所以看起来非常昏暗。我刚刚跨进房间,就看到里面有个跟我一样高的年轻人,身上穿着白色上等克什米尔羊毛袍,跟我身上穿的衣服款式一样。因为光线太过微弱,访客的脸我根本看不清,我刚刚进们,他就疾步向我走来,粗鲁无礼地一把把我的手臂抓住,在我的耳边轻轻说道:“我名叫威廉·威尔森。”

  听到访客说出自己的姓名,我立即就清醒了。这个陌生访客那不断在我眼前颤抖的手指,以及他所表现出来的举止神情,让我感觉到巨大的震惊,可是,这些还不是让我最为震惊的。只见他用那低沉的轻声细语、特殊的语调对我郑重加以告诫,他表现出的那么简洁有力、那么让我熟悉的语调神态,使得刹那之间,我的脑海中涌上来无数的回忆,好像电流在我身上流窜,我立即就被震慑住了,一时间惊慌失措。没等我恢复镇定,他就又飘然离开了。

  我的心情被这个突然到来的访客扰乱了,使我的思想陷入了无比的混乱,可是过了段时间,我也就渐渐淡忘了这件事。此事发生过后,确实有好几个星期我都在忙着打听这个人的消息,还因此开始了病态的推测和冥想。我当然知道这个访客是谁,他便是那个坚持不懈地对我进行劝诫和干涉,让我感到心烦的威廉·威尔森。可是这个威尔森到底是何许人物?他从哪里来?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这些问题都找不到答案,只有一个消息能够确定,即当年我从布朗斯比学校匆忙逃离的那天,威尔森也因为家里突然发生意外,于是日下午离校而去。可是,一段时间过去后,去牛津的事占据了我的思想,他突然造访这件事也就被我放到了一边。此后不久,我去了牛津,我在那里的住所和全年生活所需的一切都被虚荣的父母打点得利利索索。有了这些安排,我就能够继续我那穷奢极欲、放荡荒淫的生活,使我可以跟全大不列颠最富有的纨绔子弟们比一比谁更挥霍、谁更荒淫。

  我在牛津的生活是极尽奢华之能事的,而性格也更加狂放不羁,一般的社会规则都被我弃之如敝屐,只顾自己及时行乐。我实在无法详述自己当时荒淫奢华的生活,也许只能说,较之于《圣经》中的暴君希律王,较之于当时欧洲最荒淫的大学生,我纵欲放荡的程度绝对不比他们差;当然,我也无法一一细数自己犯下的各种邪恶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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