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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眼镜(2)

书籍名:《催眠启示录》    作者: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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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总算亮了。黎明总是喜欢迟迟不来,尽管人们在热切地盼望,没有比这一夜更加难熬的了。时间好像蜗牛爬一样缓慢,真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点”能来。可是,只要有目标就会有尽头,就像人们口中的斯坦布尔大街一样。我迈步走进B公馆,要求见特里波特时,大钟刚刚敲完一点。

  “他出去了,”特里波特的男仆说。

  “出去了!”我差点没趴到地上,赶忙问道,“你没搞错吧,这不可能。特里波特先生一定就在屋里,他不可能不在。”

  “他真出去了,我没骗你。他一早就骑马去了S市,要一个礼拜才能回来。”

  我又失落又生气,心里没了主意,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我想说点什么,可舌头根本不听使唤。思来想去,只好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把世界上叫特里波特的人都诅咒了一个遍,希望把他们都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翻身。我越想越气,脸色铁青。我想,我的这位朋友,一定是把我们的约定忘掉了,他只有在音乐方面的约会才言而守信。我一时没有更好的主意,只好游荡在大街上,又气又恼。但为了能得到更多关于来朗特夫人的信息,我还是强压怒火,向大街上每一位熟人打听。我发现,许多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位夫人,但大家也只是听说而已,很少有人与她有交往,因为几个星期前她才到这个城市。我了解不到比这些信息更多的内容了。看来,今天拜访她是不可能了。跟她有交往的那几个人,也不肯把我引见给她,他们的关系还没有密切到这种地步:一早拜访还是老朋友好。正当我将自己对来朗特夫人的爱慕一股脑儿地讲给自己的朋友们听时,我话题中的主人公却出现了。

  “你看那是谁!”一位朋友喊道。

  “真是太美了!”第二个也跟着喊道。

  “真是惊为天人啊!”第三个几乎是嚷出来的。

  我随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果然是我在剧场中见到的那位女神,她的旁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子,正是昨晚在包房里出现过的那位。她们坐在一辆敞篷马车上,正沿着街道,缓缓向我们这边驶来。

  “真是人以群分啊,她的女伴也是衣着光鲜啊!”刚才第一个说话的朋友赞叹道。

  “说得对极了,”第二位说,“五年了,她还是那么漂亮,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人靠衣装,此话有理啊。你觉得呢,佛瓦萨特?——对了,是辛普逊。”

  “算个美人,”我说,“她也有美的潜质,可是相比起她旁边的来朗特夫人,她就是星光之于皓月,小巫见大巫了,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辛普逊先生果然眼光独到,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她是很美丽,因为年轻就是资本啊。哈!哈!哈!”谈话就此结束,我的三位朋友跟我说再见后,有人唱起了一首民歌,曲调悠扬,我只听懂了两句歌词,里面有讽刺的成分——

  倒在地上的是谁?妮蓉,妮蓉,妮蓉——

  倒在地上的是谁?是妮蓉·德·莱克罗斯!

  接下来的事情,再一次把我内心的激情点燃,使我今天的不快一扫而光。那就是,当那辆马车驶过我的身边时,来朗特夫人居然向我报以微笑——那是我见过的最无邪的微笑,天哪,她不仅认出了我,还主动向我打了招呼。这只是一件小事,可是对我却意义重大,因为这意味着幸福。

  看来,要想正式与来朗特夫人见面,在特里波特从乡下回来之前,单以我自己的能力,是办不到的了。但我也没有放弃希望,在特里波特回来之前,在各大著名剧场里都能看到我出入的身影。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再一次见到了她,还是在第一次见面的那家剧场,还是像上次一样四目相接,这真是上帝赐予的福祉。不过,这并不是在特里波特的帮助下完成的。我出入剧场期间,也多次到他的公馆去找他,但每次回答我的,都是仆人那句“还是不在”,天天如此,简直气死我了。

  就在第二天见面的晚上,我内心的焦虑使我都快要发疯了。前面我已经说过,来朗特夫人是巴黎人,这个念头一出现,就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这说明她很可能随时会回巴黎去。特里波特能否在来朗特夫人离开前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她要是突然回去该怎么办?我岂不是再也见不到她了。不能这样,我不能像一个女人那样优柔寡断,自己的幸福要自己把握。为了知道她住在哪里,我决定冒一次险,我选择了跟踪的手段,并顺利地得到了她家的住址。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把一篇深情款款的长信送到了她的家里,信里的一字一句都满含真诚。

  在写这封信时,我太激动了,爱情的火焰烧灼着我的心,让我不得不把对她的爱慕全说出来;让我不得不把我的缺点全告诉她;我不敢对她有任何隐瞒。我在信中还回忆了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直言她在注视我时,我是多么心潮澎湃;我甚至还大胆做出推论,说她也爱上我了。我知道这样做,让我看起来像一个莽撞的少年,可是我抵抗不了这爱慕之心的驱使。我只好用我是情不自禁和她也一定爱我这两个借口,来解释自己为什么写下了这封冒昧的信。还有就是我不确定她什么时候离开回巴黎,这也是我写这封信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后,我直说了她已俘获了我的心,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我把从远亲那里继承遗产的事也告诉了她,当然我并非炫富,只是坦诚相见。

  我每天都在焦急中等待回信,时间仿佛凝滞了一样,我觉得一个世纪都没有这么长,不过,终于有回音了。

  简直令人不能相信,但事实就在眼前。我真的收到了漂亮的、高贵的、让我一见倾心的来朗特夫人的回信,还有比这更浪漫的事情吗?她不在乎世间的繁文缛节,只听从内心最真实的呼唤,率性为之,因为她的体内流淌着真正法国人的血液。我收到的不是她退给我的原信,也不是石沉大海般的沉默,而是她亲笔写的回信,我甚至能感受到她的素手在纸上划过的温柔。我赶紧读了起来:

  亲爱的辛普逊先生,请原谅我语句的生硬不通顺,因为我刚来贵国不久,还不能运用好你们的文字。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达方式,只好这样说,唉!辛普逊先生既然已经知道了一切,我就不用再赘述许多了。唉!可是我还是说得太多了。

  欧也妮·来朗特

  看完这封来朗特夫人亲笔写的信笺,我都快高兴疯了,在上面亲了又亲,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狂喜。特里波特还没回来,他的离去使我遭受的痛苦,他全然没有在意。难道他的良心真的被狗叼走,一去不复返了?我写信给他,总是得到这样的回答,“我现在很忙,脱不了身,忙完立马回去”。他甚至还附上他的建议,告诉我好事多磨,让我不要着急。如果我实在熬不住了,可以读一些让人平静的书,哲学类书籍是不错的选择,还有,不让我喝烈性酒。真是迂腐透顶!即使他真的有事,需要马上离开,可是每一个正常人都会想到,写一封引荐信也不是不可以吧。我也曾经寄信向他提过这个要求,等到的却是那个男仆的退信,后面还用铅笔留了言:

  考虑到您是急性子,今把信退回。我昨日已离开S市,目的地和归期不详,谅解。

  你的,斯特普斯

  这主仆两人好像诚心气我一样,我在口头上把他俩都送到了十八层地狱,可是生气归生气,我还是没有解决这件事情的办法。

  如此看来,不得不做些冲动的事了。我这种说干就干的天性,也确实帮过我不少忙,现在又需要它的帮助了。况且,我们两个人已经鱼雁传书,互倾爱慕了。我只要在打破世俗的礼节时,不做出过激的行为就不会招致她的反感吧。我们有了信件往来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她家窗户的旁边有一个广场,那里有片密密麻麻的小树林。她总是在一个穿制服的黑奴的陪同下来这里散步,这几乎成了她每天的必修课。与她搭上话,在这个小树林是最好的选择,而且最好是傍晚,夕阳西下,素月东升的时候。

  于是在这个夏天的傍晚,我的机会终于来了。她和男仆像往常一样在散步,我为了骗过她的仆人,像老朋友那样向她问好,虽然心里发虚,但我的演技还不错。来朗特夫人立即明白了我的用意,也像老朋友似的伸手向我问好,她没有被我吓到,一定与她正宗的法国血统有关。家仆被骗过了,我们终于可以面对面地交谈了,我们激动地交谈着,互相倾诉着爱慕。任时间匆匆流过,我们的谈话没有一点要停止的迹象。

  在我狂热内心的驱使下,我的表达异常流利,妙语连珠。而且,由于来朗特夫人不擅长英语,所以我们用法语交流,法语最适合表达强烈的感情,它让我的倾诉更加淋漓尽致。我越说越激动,并要求她能考虑做我的妻子。

  来朗特夫人微笑地听着我的倾诉,我着急地等着她的回答。她显然对我这些天的行动一清二楚,她认为,我为了追求她而搞得尽人皆知,有点过于草率。一提到第一次在剧场的相遇,她就会因害羞满脸通红。她一直在强调,我们刚刚认识就谈婚论嫁,有些不妥,毕竟婚姻是大事不能儿戏。这套传统的说辞,不知道耽误了多少人的幸福。但她说得很有道理,而且说话时眼眸顾盼流转,粉面含羞,让我对她的爱更深了一个层次。她甚至还调皮地说我是冒失鬼。说到这,她轻叹一声,并提醒我根本就不了解她:对她的社会地位,亲戚朋友还有财产状况都不清楚。还说我对她的感情是一时的冲动,是自己人为幻想出来的,是内心被激情迷惑的产物,是不真实的。夜色越来越浓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将我们包围起来,最后,她摆了摆手,否定了自己刚才的那套理论。

  我像真正热恋中的男人一样,把自己的心完全交给了她。我不断地倾诉着我对她的迷恋,对她的执著,对她的忠贞不渝。最后,我还告诉她,我知道将来的路会很难走,也知道真爱始终都是在经受着考验的。并向她提议两个人尽早结合,省得走更多的弯路。

  她的顾虑终于在我强烈的攻势下打消了。她锁着的眉头也舒展了开来。但她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并让我仔细考虑一下。对女士来说,这个问题有些不好说出口。但是,为了能让我充分考虑一下我们结合的可能,她还是放弃了提出这个问题时的尴尬,委婉地把它说了出来。原来是年龄方面的障碍——我们两个人的年龄可能相差悬殊。传统观念认为,妻子的年龄应该比丈夫的低才对:几岁,十几岁,甚至二十几岁,都可以被人接受。但是只要妻子的年龄超过丈夫,就会让人感觉别扭,因为年龄问题而没有走到一起的人,比比皆是。我和我的欧也妮间就存在这样的尴尬,我只有二十二岁,而她的年纪远比这个数大得多。

  听完这些话,我的心彻底被她征服了,在她面前,我只能顶礼膜拜。她说的这些话完全都是在为我考虑,我完全成了她高贵品质的囚徒。

  “我亲爱的欧也妮啊!”我声音洪亮地回答她,“你也相信这些世俗的观点吗?我是比你小上几岁,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样的句子到处都是,我已经把我的全部都给了你,还会在乎这些吗?我现在是二十二岁,但是我马上就二十三岁了啊,而你,我亲爱的欧也妮,你肯定不超过——最多不超过——不超过——不超过——”

  我故意把声音拉长,期待她会说出自己的年龄,但她并没有这样做。遇到必须回答的尴尬问题,法国女人的回答通常很巧妙。她们从不做正面的回答,而是用一些物品或动作来做暗示,这与她们以含蓄为美不无关系。欧也妮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被我问及年龄时,她就一直在胸前摸什么东西,终于摸到了却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递给她,原来是一枚袖珍画像。

  “送给你吧,”她像寒风中的玫瑰那样娇羞,轻启朱唇说,“希望你好好珍惜它,为了画像中的人,请你好好保管它。对了,你感兴趣的事可以在背面找到答案。明天你有的是机会欣赏它,现在天太黑了。如果,你对音乐感兴趣的话,今晚我的朋友想在我家举行一场音乐会,你陪我一起去好吗?我可以很轻易地把你带进去,我们法国人,不像你们美国人,很好客的,你不用觉得拘谨,就当是我的老朋友就行了。”

  于是,我成了护花使者,我们像情侣一样向她的家走去。她的住所布置考究,美轮美奂。可惜,天渐渐黑了下来,我无法看清房子的全貌。在美国的夏天,高雅的别墅一般在黄昏时是不点灯的,所以我们到这里的时候,屋子里还是黑的。正如我说的,主会客室的白炽灯被点起的时间,是我来到这一个小时后了。房间内的陈设也一下子映入了眼帘,每件家具都是精品,每件家具都体现着主人对高雅的品位。但有两间屋子却一直处在朦胧的阴影中,大部分客人都聚集在这里。这明与暗的对比,显然是主人安排的,为的是让客人有更多的选择空间。这种安排在美国很流行,巴黎人也只好入乡随俗了。

  这个夜晚令我如痴如醉,一生都回味不尽。这里的音乐好听极了,正如来朗特夫人所说的,她的朋友们极具音乐天赋,就连维也纳的专业音乐团体也比不过他们,他们的表演精彩绝伦,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音乐非同凡响,歌曲也非同一般,女士们主要担当了演唱者的角色。最后,来朗特夫人也被邀请表演了节目,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她大方优雅地从我的身边站起来,走向主客室中的钢琴,有两位男士和一位女歌唱者也走了过去。我虽然很想跟过去,但考虑到我是被偷偷带进来的,觉得还是不要动的好。所以,我只能听到她婉转的歌喉,却不能一睹她引吭高歌的风采了。

  她的演唱强烈地震颤着我的内心,对其他客人也造成了很大的反响。我简直完全陶醉在她的歌声中,内心激动不已。一部分是因为歌曲本身的力量,但更主要的是,我对歌唱者其人怀有强烈的情愫。她唱这首歌时充满了感情,在她的演绎下,这首歌已经超出了它本身的艺术价值。她表演的是《奥赛罗》中的一折——以浪漫著称的《哈姆雷特》,其中有这样一句“sulmiosasso”,她的唱腔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她的音域可以从女低音D跨到女高音D,正好是三个八度。她的嗓音可以传遍整个圣卡洛斯大剧院,但她并不单以声音高亢见长,而是使音调变得更加婉转——如音阶的升与降,节奏的缓与急等,她甚至还能在其中加上修饰音。在《梦游女》最后的唱段里,她的演唱已经进入化境:

  啊!此刻我感受到的欢欣,

  是上帝赐予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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