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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失窃的信(2)

书籍名:《催眠启示录》    作者: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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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我说,“他把自己想象成了对手,用他们的思维来作出判断。”

  “一语中的。”杜宾说,“我向他了解过赢了所有对手的方法,他说:‘一个人的好坏贤愚以及心理变化,都会通过表情表达出来,你如果想知道他的底细,那么你就尽量做出跟他一样的动作来,通过动作观察自己心里会产生的波动,你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了。’这个小学生的观点跟拉罗什富科、拉布吉夫、马基雅维利和康帕内拉的观点不谋而合,他们的伪善学说就基于此。”

  “你的意思是说,”我追问道,“完全正确的把握对手的智商,是取胜的关键所在?”

  “推论就是这么简单,”杜宾答道,“G局长他们之所以失败,一是他们对对手的智商确认有误,二是他们对对手的智力估计不足,甚至可以说,他们根本没想过这些问题。他们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搜查时也只按照一般人藏东西的习惯去做。他们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因为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的。可是只要遇到一个高智商的对手,失败就是必然的了。这往往是因为自己过于骄傲了,并不是对手多聪明。G局长的搜查工作过于教条,不会随机应变,顶多,当遇到报酬很诱人这类特殊情况时,他们只是变得更卖力气一点罢了,工作方法还是老样子。你看,他就是这么办理D部长的案子的,他在搜查方法上做什么改善了吗?还是以前的老方法,什么打孔啊、排查啊、借助放大镜啊、进行房间的区域划分啊之类的。G局长在这行混的太久了,小毛贼的思维方式他已经了如指掌。你也注意到了吧?他已经将这种思维扩大到所有的案件去了。人们要藏一件东西,比如说信吧。他认为,所有人都会在桌子腿里打个洞,然后把信藏进去,或是其他类似的方法。他对这点绝对不怀疑,不在桌子钻的洞里,就在别的什么洞里或犄角旮旯里。这些伎俩都是普通人的做法,你也知道,而且多数是在通常情况下才会这样做。把东西藏在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是人们的第一反应,在普通的失窃案件中也很常见。这类案件侦破中,智力是次要的,细致、耐心和自信心才是关键。但一些大案要案——尤其是牵扯到政治的,酬劳诱人的案件,就复杂多了。所以我说,局长要找到那封信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信根本没在部长家中,而且他根本就没按照局长的思路出牌。局长仅凭部长是个诗人这点,就认为他是个傻瓜,以对付傻瓜的套路对付部长,所以被搞得焦头烂额。他认为诗人就是傻子,而且从不怀疑。”

  “据我了解,”我说,“部长兄弟两人,在微积分方面很有见解,发表过很多学术性很强的文章,他们在微积分界赫赫有名。他会是诗人?是数学家才对吧。”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详细地了解过他的生平。他很擅长推理,这与他精通数学也擅长诗歌创作不无关系,他逃过了局长他们的搜查,说明他肯定不仅仅是一个数学家。”

  “你的说法很新颖,与千百年来大家的共识有很大出入,”我说,“人们公认数学推理是最完善的,而且持续好几个世纪了,难道你想推翻这种观点吗?”

  “几乎所有,”杜宾用撒福尔的名言来解释,“公理都只适合大部分人,智者往往在少数人中。那些一直被大众认同的所谓真理,其实只是数学家们宣扬的谬论。虽然有些人喜欢指鹿为马,但它依然是鹿。华丽的论据往往是些人骗人的幌子。比如,代数中原来没有‘解析’一词,但他们正在试图把它加进去。这起源于法国。如果不把术语看得没有意义的话,数学中的很多名词就来自‘解析’,比如拉丁文中的‘ambitus’、‘religio’和‘homineshonesti’,分别是‘积极进取’、‘宗教信仰’、‘位极人臣’的意思。”

  “看来你是想和巴黎的数学家们对着干了,”我说,“但我想听听你的看法,继续吧。”

  “有观点认为,推理只基于一种逻辑,那就是抽象逻辑。我觉得还有其他推理形式的存在。数学就是一种抽象逻辑,它注重的是定式和个体的推理,如果将这种推理用到别的地方,我不同意。他们觉得越抽象越接近真理,并且几乎把代数当成了真理,这就大错特错了。让我无法想象的是,人们都在拿着鸡毛当令箭,却不思悔改。定式和个体才是数学家应该关注的,把数学的推论推而广之是不对的。在道德方面数学的推论,就是谬论。数学中的集合体与整体的概念,放在道德的范畴内,根本不适用。化学亦然。用数学去解释运动,所得的数值多半没有意义,某种效果来自某种运动,但同样的效果可以由不同的运动共同完成,因为运动可以发生叠加。数学推理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并不能定义超出其范围之内的逻辑关系。但现在世界上流行的公理,都被说成是有普遍使用性的,其实只是在数学范畴内适用而已。相似的言论也在布莱恩特的《神话学》中被提到过。他说:‘我们总是忘了,异教徒们的邪说是无稽之谈,还是在反复论证。’那些代数学家们就相信‘异端邪说’,因为他们就是异教徒,他们的推论就脱胎于这些‘邪说’,他们已近无法控制自己疯狂的大脑了。总之,我不会相信除了解等根方程式之外,数学家说的任何话,有人肯定私下里怀疑过,x+px=q这个等式为什么任意情况下成立。你可以找一个人做一个尝试,前提是他对这个等式有怀疑,告诉他你可以使x+px≠q,在他明白你是拿他开涮之前,你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为了防止被揍一顿,最好跑快点。”

  “我的意思是,”最后一句话差点让我笑出来,但杜宾没给我这个机会,“数学家的逻辑局长还是能参透的,如果是那样,这张支票也到不了我手里。D部长的交际圈,和他既是数学家也是诗人的事实,是我判断的依据。另外,他还阳奉阴违,当面虽然拍你马屁,背后防备捅你一刀。警察常用的手段,他怎么能不知道呢?这就是为什么G局长无功而返的原因——他早就作了安排。他不回家睡觉是故意——给G局长他们演一出‘空城计’,这我早就看出来了。他这样做是为了,让G局长得出信不在他府邸的结论,而且他的诡计得逞了。我说的这些想法,D部长也一定考虑到了。他知道警察的办案方式,所以他放弃了把信放在暗格里的想法。局长的精良装备——探针、电钻、放大镜可以让他府邸中的,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地方,也会像衣橱一样,暴露无遗。说了这么多,我认为,他一定选择了最简单的方法,这样做才最合情合理。你肯定还记得,我提醒过他破不了案,可能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吗?那还是局长第一次来时,他觉得很好笑。”

  “记得,”我说,“他当时笑得都直不起腰了,我记忆犹新。”

  “有时借助修辞产生的效果,也可以对真理进行诠释。”杜宾继续说,“其实适用于非物质世界的规律,在物质世界照样适用。名喻和暗喻这两种修辞方法,不仅能润色文章,而且还能使论点更有说服力。比如,在物理学和哲学上,惯性原理都适用。在物理中,较大的物体不容易移动,是因为它需要很大的动量;而较小的物体则容易些。在哲学中,做事之前喜欢三思的往往是智者,因为他们一旦获得了动力,可以比普通人更持久,更善于变通。另外,街上的招牌你留心过吧,你会注意什么样的招牌?”

  “我没往心里去过。”我答。

  “你玩过猜地名这种游戏吧?”杜宾接着说,“游戏的一方说出一个名称——城镇、河流、州、或是国家,让对方在地图上找到它。没玩过的和总玩的在玩这个游戏时有点不同,前者一般会挑小的名词,越小越好;而后者则会选择跨度比较大的名词。街上的招牌也是一样,字大的反而会被忽略。这个现象还可以用在道德上,随处可见的不道德行为,人们往往会视而不见。

  “所以,他一定不会刻意地把信藏起来:一是这封信他随时会用得上,二是他老谋深算,知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事实上,G局长已经证明了我的观点。

  “推理到这儿,剩下的就是行动了。我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特意准备了一副眼镜,尽量让自己不那么刻意,去拜访了那位大臣。我到时,他正在家里打哈欠呢。看上去懒懒散散的,无所事事。实际上,他也有生龙活虎的时候,尤其是自己一个人时最精神。

  “我一边假装跟他聊天,一边偷偷观察整个房间。为了不让他怀疑,也为我赢得更多的时间。我暗示他我眼神不好,要戴眼镜保护视力。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一张大办公桌,上面有好几封信,还有一些书压着几张草纸,还有乐器。但我看了,没什么可疑之处。

  “最后,一个用纸做的卡片架吸引了我的注意。它是用金银丝线做装饰的,但显得中看不中用。它被随意地挂在壁炉架下的铜环上,挂它是条蓝色的绳子,又脏又不起眼。一封信,还有几张名片,被扔在这个三四层的卡片架里。信主人可能觉得信没有价值了,本打算撕掉扔了,可又觉得没有必要,于是团了一团扔到了架子上。这封几乎被撕碎的信,字体秀丽,明显是一个女人写的,信上盖着D部长的黑色印章,看来是写给他的。信在架子的最上层,不像是要被藏起来的样子。

  “这封信和局长介绍过的那封信一点都不一样,但我知道我要找的就是它。局长的那封信盖的是S公爵家族的红色印章,而且很小;但这封信盖的是D部长的黑色印章,而且很大。我们要找的那封信字体豪放,收信人是皇亲国戚;这封信字体娟秀,收信人是皇室官员。两者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信纸的大小。但是这里D部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部长的生活很有节制,不可能留有形同废纸一样的信。加上他把两封信的差异做得过大,就更加欲盖弥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消除人们对这封信的关注度。这刚好符合我上面的推论,我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看来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我尽量找他感兴趣的话题聊,并聊得很起劲,这样他就不会端茶送客,信上内容我也能了解的多一点。一段时间后,信是怎么摆在架子上的,以及信的样子,都深深印在我的大脑里了。而且我确定,那就是我要找的信。因为只被看过一次就丢弃的信,信纸边缘不可能皱得那么厉害。有人为了掩盖信先前的折痕,曾多次在原折痕上反向折叠过,由于折叠多次,所以边缘破损明显。这就足以说明一切了。我看到印有D部长印章的那一面,是他伪造的,而正面就是我要找的那封,这就是他反向拆信的目的。我不敢久留,向部长请了安,并故意把金鼻烟壶落在桌上,就告辞走人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以这个借口,二次拜访了D部长。我们又聊起了昨天的话题。这时,窗口突然传来一声枪响,受到惊吓的人们大声地喊叫着,人群变得沸沸扬扬。D部长走到窗前,看发生了什么事。我赶忙拿出早已伪造好的信(从外表难辨真伪,这封信是我在家里伪造的,还用面包做的假印章印上了D部长的大名),换下了架子上的真信,并按它原先的样子放好。”

  “大街上的混乱是由一个小伙子制造的,他的步枪在女人和孩子中间走火了,由于没有子弹他被放走了,人们都骂他疯子,醉鬼。我一拿到信就来到窗边,和D部长一起目睹了事情的经过,小伙子被放走了,我们又重新回到了里屋。我提出告辞,离开了D部长的府邸。那个小伙子,是我事先安排好的。”

  “还有一个问题”,我说,“那就是,你第一次为什么不把信拿走,却大费周折,用假的把真的换了回来?”

  “第一次时机还不成熟”,杜宾回答道,“他手下爪牙很多,如果硬来,我很难全身而退。而且D部长心狠手辣,他是不会放过我的,巴黎我可能就待不下去了。我帮G局长的忙,钱不是唯一的目的。我是那位丢信人的支持者,你也知道,我和她政治观点相同。一年半以来,她一直处于被动,受制于人。现在,D部长是真的拿着鸡毛当令箭了,自己的小辫子被抓了还不知道,还像跳梁小丑一样胡作非为。他的政治生命已经不长了,他被推倒时一定会丢尽面子。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靠耍阴谋一时得势最后难逃报应。卡塔兰尼在讲唱歌心得时说,高调好唱,低调难。就是这个道理。这个案子也是,不能不说D部长聪明之极,可他却是十足的恶棍,他能倒台我很高兴。真想看看,当他需要这封信来要挟那位大人物时,却发现信是假的,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你在上面写什么东西了?”

  “啊——在维也纳我们就打过交道,他让我蒙受过一次损失,我告诉他我会报仇的。这次机会来了,什么都不写,他就不知道是谁打败了他。我想他一定也很好奇,不写些东西就太看不起他了。他能认出我的笔迹,我在克雷比庸的《阿特瑞》中找了这样一句话,抄给了他:

  此计虽毒,

  但难逃阿特瑞的法眼,

  不过能与提斯特斯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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