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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书籍名:《博来·法拉先生》    作者:约瑟芬·铁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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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星期天到教堂去,并且在休息时间让许多人毫不顾忌地审视。星期日那天,惟一不在教堂的,是那些没有入教的以及三个出麻疹的小孩。就如同碧翠说的,这当中有不少人其实星期天是不做礼拜的——他们的教堂就是马房。可是为了看一看柏特,他们都来了。另外也有一些人,自从最后一个孩子受洗后,平常也很少来教堂的,这一天也来了。连丽娜也来了,这女孩除了她小时候受洗那天外,根本没有来过教堂。

博来坐在碧翠和爱莲中间,西蒙坐在碧翠另一边,孪生姊妹则坐在爱莲的另一边。露丝对做礼拜前的戏剧性反应很热烈,唱诗歌也很大声。而珍妮则用不太同意的眼光看着会众。博来一再地盯着教堂墙上亚叙别家的石版看,也专心听着牧师的讲道。严格讲,牧师并不是在讲道,而是在叙说他对某些事情的看法,所以如果你闭上眼睛,想像你正坐在壁炉旁听他娓娓道来也很像。博来想起他小时候在孤儿院听过的一些牧师的讲道:有的是像对着会众训话,有的则像演戏一样,而裴克牧师则是诚心地陈述道理,让博来不禁想到,即使没有驻教堂牧师这个行业,裴克还是会用这样的方式对人说话。他终究还是要威为一个传道人的。

礼拜结束后,博来到牧师馆用午餐,但在他离开教会前,他得先应付一大堆前来向他致意的人。碧翠本来已经准备带着博来离开了,“广播电台”葛太太却借故把她拉开搭讪去了,让他一人留在那儿,这下子可要孤军奋战了。此刻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矮胖的老太太,松垮的苹果脸,帽子上还插了一朵玫瑰花。他怎么能假装他记得她呢? 或者其他那么多徘徊着不走的人? “你记得高莎拉小姐吧? 她总是在大扫除那天来的。”

是爱莲的声音。她带着他从一群人走到另一群人,“赫利,曾经帮我们修脚踏车的。”“马小姐,学校老师。”“史太太,助产士。”“唐米,以前的花匠的儿子。”“司太太,开工厂的。”

她看着他走进牧师的园子,打开门,把他推进去,说:“现在你可安全了。避难区到了。”

“你说什么? ”

“你可别告诉我你忘了。我们小时候玩捉迷藏时,最喜欢躲到这里来的呀。”

他对自己说:“有一天,你一定会碰到你不能说忘记的事。”

午餐时,他和主人悠闲地坐着,享受着南丝的招待,饭后他和牧师到园子里散步。牧师问了他一些在外地的生活,他也一一回答了。牧师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他很专心地听着他所说的话。

星期一他去了一趟伦敦,在裁缝的铺子里看着一疋一疋展现在他眼前的布料,先是离他几码远,让他看看颜色,再拿近他眼前,让他检视布质,还有专人来为他量身,并且告诉他很快就会为他制好新衣服。

他和桑度先生一起吃午饭。桑度先生又带他去见银行的经理。他在银行兑现了一张支票,买了一个挂号信封,把钱寄给了洛丁。洛丁早就和他约好,不要打电话,在信封上也不能写真的名字。

寄了钱,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他喝了一瓶啤酒,希望能冲掉这种味道。

但味道一直挥之不去。于是他跳上24号公车,回去看他以前租住的小屋。他搭四点十分的车回来,一下车就看到爱莲在小金龟车里等着。这次在车站见到她,要比第一次显得亲切自然多了。

“反正我有时间,就来接你了,要是再让你等公车,我反而过意不去。”他很自然地钻进了车子,坐在她身边,一起回家去。

“现在你不会再离家很久不回来了。”她说。

“不会了,除非是去喝杯酒,看趟牙医。”

“是啊,那只是一天的工夫。也许查理叔公回来时,会希望你去接他。但是在他回来之前,我们可以悠闲一段时间。”

于是他也不再为什么事操心了。

早上他带着马去溜~圈,或是在跑马场上训练它们跳跃。他有时也和爱莲及孩子们一起骑马出去。汤尼果真打电报回去,要了一套正式的骑马装,认真地学起骑马来。博来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和爱莲在一起。当他们傍晚回家时,就开始计划第二天的活动。

碧翠看到他们兄妹俩如此投合,心里也很高兴。但她同时也想着:如果西蒙也能加入他们的行列,该有多好。

如今西蒙越来越常找借口出去,有时吃过早餐就出去了,一直到晚餐以后才回来。有时候他会训练一下提波或思嘉,然后就找个借口出去了。有时候他很晚才回来时,碧翠简直弄不清楚他究竟是喝醉了还是清醒着。但在家时,除了偶尔多喝一杯外,他是不怎么喝酒的。碧翠也就不太敢确定他在外边是不是喝醉了。他有时高高兴兴地,有时又很情绪化,让人捉摸不定。西蒙一向就是不太稳定,于是碧翠就把这个情形解释成是他纾解目前压力的方法。

她心里暗暗希望不久他就可以加入柏特和爱莲,成为好朋友了。

“在布尔农展上,你总得做点什么,”有一天,他们在马房工作一整天后,爱莲这样对博来说:“否则别人会觉得很奇怪。”

“我可以像露丝建议的那样,骑一匹马参加赛马。”

“但那只是趣味节目而已。没有人会把赛马当一回事的。你得展示一匹咱们的马。你的骑马装备很快就会送来了,所以怎么说你都不能不做点什么。”

“不。”

“你总是简单答一个字。”

“我应该骑哪一匹参加赛马? ”

“除了提波以外,‘彻伦’是第二快马了。”

“可是彻伦是西蒙的。”

“哦,不。彻伦是碧翠姑姑用马房的钱买的。你赛过马吗? ”

“当然。不过都是一些小型的赛马。”

“我想碧翠姑姑是希望能展示彻伦的,但是在整个节目结束前再参加赛马也没有什么不好。这匹马很容易紧张,可是它跳得很好,也跑得很快。”

他们在晚餐时将这个想法跟碧翠提起,碧翠答应了。

“你要参加哪一级重量的? ”

“一百二十五磅。”

碧翠看着正在吃晚餐的博来。他实在是单薄了一点,过去亚叙别两代都不胖,可是眼前这孩子又显得很疲惫。

尤其在一天快结束的时候。她想着,等到成年礼的庆祝仪式过去以后,一定要好好找个外科医生治疗他的脚。也许就是因为瘸腿的缘故,使他显得这么没有精神。

他一定得向司医生打听一下治疗的消息。

碧翠很高兴博来具有西蒙所没有的一个特色:他对马有一种出自真心的喜欢。

西蒙当然也有不少对马的知识,但仅止于一些最新的赛马消息罢了。而博来则是对育马有很大的兴趣。好几个晚上她看到他在书房里埋头看育马的书。有一次他告诉她他想要追溯蜜糖的血统来源。

“那你找错书了,”她告诉他,并且递给他另一本书。

那天晚上她忙着别的事,两个小时以后,看到他仍聚精会神地看着书。

“太好了,碧翠,”他说,指着其中一幅照片。书桌上摊满了书。

“你还没看到我最喜欢的收藏哩。”她看了一下他摊开的书,另外又给他找了些书。从那时候开始,如果你没有在博来经常出现的地方看到他,他一定是在书房里,不是察考育马的书,就是欣赏马的照片。他也常坐在葛雷的脚前,听葛雷讲述他的育马经验。一个星期以后,葛雷就对他表示了有别于对西蒙的敬意。他对西蒙的称呼是“西蒙先生”,而对博来则称“柏特先生阁下”。葛雷真正体会到这位新来的主人的热切与虚心,因此对他特别敬重。

碧翠经常在走过马房时,听到葛雷在大谈马经,偶尔伴着博来简短的反应。

碧翠不但对于侄儿回来的事实、也对他回来的方式感谢上苍。多年来,她在脑海中不止一次地摹想侄儿要是没有死、可能回来的情况,想不到事实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当然,这孩子是显得有点太沉默了,他在身边时,你会觉得很平静,可是却又觉得对他没有多少了解。但他的沉稳比起西蒙的浮动不定似乎要好些。

她给查理叔公写了一封长信,寄到马赛去,让他一下船就可以收到。在信中她详细描述了这个新的侄儿,并且告诉他,这个侄儿是如何擅长于马——当然这不会引起查理叔公太大的兴趣。因为查理叔公并不喜欢马,他认为马是一种愚蠢的动物,一个三个月大的孩子都要比一匹最好的纯种马伶俐得多。查理叔公爱的是猫,如果说有时候马房对他还有吸引力的话,一定是因为那里养着几只猫。每次他总会躲在角落里和猫玩,等着人们看完马的展览。事实上他的个性也挺像猫的:他是个高大而温和的人,一张圆脸上头,如果说它有皱纹的话,只是够用来支撑他的眼镜而已。

虽然他有六英尺多高,可是走起路来悄无声息,好像脚底下垫着海绵一样。

查理叔公对家人非常关心,尤其喜欢他兄弟的这几个孙子,碧翠这样对他描写他这个新侄儿:他回来才两个星期,可是很快就从一个陌生人变成了家中的一分子,有时甚至没有人会觉得他有什么特别。

他也很快地投入这里的一切。我甚至注意到,连村子里有些人也觉得他好像一直都没有离开过一样。他一向很沉默,很少主动做什么,可是他的思想清楚得很。

最明显的是,他征服了珍妮。当他刚回来时珍妮对他很不友善,多少是为了西蒙的缘故。开始几天她对他很不客气,可是几天后就改变态度了。露丝倒是相当大惊小怪,可是没有得到多少鼓励,我想柏特是认为露丝这样似乎是对西蒙不忠。现在她也不那么腻着他了。

乔治对他的回来显然很高兴,可是我想他也对他一直没写信回来感到很不能谅解,当然我也是觉得这很不可理喻。我们只能够去揣摩让他出走的原因对他是多么大的冲击。

西蒙的表现实在好得没话说。对于突然间由第一跌到第二,他表现得相当自在,令人感动。只是他似乎很不容易把眼前的柏特和小时候的柏特接在一起。柏特最大的失策是,这几年都没给我们写信。我曾问过他原因,可是他对这件事一直守口如瓶。也许你来了以后他会告诉你为什么吧。我们现在正着手准备参加布尔展览会,也许你会高兴知道展览会的日期吧——在你回到英国的前三天就举行了,而且可能会给莱契特家带来一些名声。今年我们有三匹新的马,其中两匹应该具有奥林匹亚的水准。

柏特一直不肯参加今年的展示,他只想让西蒙和爱莲有所表现——这就是柏特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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