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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奔赴梅岭 ...

书籍名:《一品夫君三流妻》    作者:立誓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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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万大军压境,北齐只派了一个人来应对。
  长袍轻裘,木簪软靴。来者约莫三十许的年岁,文士装扮文士气质。双手笼于袖中,踩着厚厚的冰雪慢慢前行,舒展的眉目带着愉悦的笑意。那副悠然随意的神态像极了是在闲庭信步踏雪赏梅,而非正独自一人穿过敌营林立的刀斧,被无数杀气腾腾的目光加身。
  待到看清那人苍白瘦削的脸上满是病容难掩,萧疏剑眉猛地一扬略显意外之色,旋即翻身下马,快步迎上前去:“不知来的是三殿下,萧某失礼。”
  “萧帅何出此言呢?明明是我未得准允不请自来,失礼在先才是。”
  两人对面而立身量相仿,互视一眼朗声齐笑。
  萧疏退了周围列阵以待的将士,与来者并肩入大帐。
  
  北齐三皇子名曰林筠,少时便显英才天纵,十五岁即辅佐君主理政,上马能战下马能治,在军在朝俱有极高的声望,几乎是公认的太子人选。
  然而,却在二十岁那年,率军与宿敌商国作战时,十万精锐一夕间全军覆没。待其九死一生回到京城,却发现自己已成了通敌叛国的戴罪之身。君主没有杀他,是因为要将其送往商国做质子。他百口莫辩,所能做的,只有担了所有罪状,保下幼弟林南的一条命。
  弹指一挥十二载,就在几乎已经没有人再记得那位有凌云之才的三皇子时,林筠却好端端的回来了,紧接着,迎娶了敌国最小的公主。
  回国仅一年,北齐朝局便暗潮汹涌波澜迭生。而那搅动了一切的手,眼下正捧着滚热的茶盏,骨节嶙峋。
  
  萧疏亲自斟茶:“萧某自幼便对三殿下很是景仰,那几场由殿下统筹指挥的战役,让萧某每每忆起,便忍不住击节赞叹心向往之。未曾想,此生竟能有缘一晤。”
  林筠嗅着茶香,踱步至火盆旁,笑呵呵道:“萧帅在战场上的风采,即便我为囚为奴之时,也是多有耳闻。只可惜,你我之间是再无机会能真刀真枪的较量一番了。”
  萧疏的眼神微微一动:“若能永远不动刀枪不兴兵戈,方是国之幸事,百姓之福。”
  林筠侧首看了看他,笑容越发轻快:“此话深得我心,既然这样,那咱们就言归正传,谈谈如何才能让国有幸让民有福。”
  “我的条件,只有一个。”
  “这我知道,那么,楚国的条件呢?”
  “我的条件,就是大楚的条件。”
  林筠一愣:“当真只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萧疏笑了笑:“在三殿下面前,又有何必要假话虚言?”
  
  林筠伸出手在火盆上烤了烤,默然片刻,一笑一叹:“如此说来,倒是我们占了大便宜。”
  萧疏沉声:“只要九殿下交出紫绛草,我这五万大军便可立即转为其成事的助力。比起远在千里之外的戎狄和草原,近在咫尺的力量,才最有效最有保证。”
  顿了顿,声音里带了些许凛然:“换而言之,如若不然,这压境的大军,也不是虚张声势摆摆样子的!我想,凭着九殿下如今的地位,贵国主上应该还不至于为了他,而打场莫名其妙的仗,而与大楚为敌吧?”
  “你说得很有道理,何况,南儿从来就不得父皇的欢心。”火光映着林筠的脸颊,却不能添丝毫血色:“南儿小时候,是个善良得有些软弱的孩子,永远只知道拉着我的衣袖躲在我的身后,一副怯怯的模样。但十二岁那年的变故,彻底改变了他。母亲被父亲斩于剑下,就死在他的面前。自己则一夜之间从皇子变为了阶下囚,小小年纪受尽折磨。放出来后,我又去了别国,再无力护他。不难想象,在皇家,一个失去了所有庇佑的皇子会是怎样的处境。坦白说,我不止一次的认为,他活不下去了,活不到成年及冠,活不到我回国的那天。但他不仅活了下来,而且还暗中培植了属于自己的力量。只有我知道,这有多不容易。”
  
  收回手,重新捧起已经不再有热度的茶盏,林筠笑着对萧疏道:“我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让你转告那位姑娘,南儿是个重情重义的孩子,只是这么多年来处心积虑的伪装,让他有时候自己都看不清自己。但我可以确定,南儿对她的一片真心可昭日月。至于那紫绛草,起因是一场阴差阳错,而随后的发展却是抉择两难。若是伤害到了那姑娘,还请你代替南儿说一声,对不起,还有,别恨他。”
  “只要她安然无恙,自是恩仇尽泯。”萧疏毫不犹豫的应了,沉吟少顷,又道:“三殿下的沉疴,也许白家会有办法。”
  “萧帅的好意我心领了。”林筠抿了一口茶,像是太凉,面色一变,猛地以帕掩口爆出一阵剧咳,好半晌方才慢慢止歇。那原本洁白的丝帕,却已被殷红浸透。
  随手将帕子扔进火盆,转眼化为黑灰片片。林筠对神情复杂的萧疏露出一个无奈的浅笑:“适才所说的抉择两难,其实并非完全指我的病情。南儿知道了紫绛草的用处后,最终做出的决定是,治好我,然后他陪着那姑娘共赴黄泉。真是个傻孩子对不对,我怎么会让他这么做?我又怎么能让他便是到了地府,也无颜面对自己心爱的人呢?”
  
  萧疏怔住,一时不知当说什么,唯有沉默着扶林筠坐下,隔着厚厚的麾裘,却能清晰感其单薄消瘦。心中不由得一阵酸涩,那曾经的跃马扬鞭意气风发,却在皇权更迭的污秽中,在十二年的质子磨难中,徒剩了病骨支离,年寿难久。
  林筠稍稍喘息了片刻,接过萧疏递来的新斟热茶,饮了一口,仍是很愉悦的笑着:“果然不愧是富甲天下的萧家大公子,便是行军打仗时,也能带着如此好茶。”
  萧疏便也随之一笑,仍是无言。
  
  “南儿用的那个什么‘易魂’的法子,我之前不知情,后来也不赞同。毕竟无论如何,父子伦常总不能不顾。他将来是要承袭皇位的,怎能留下这种为世人所诟病的污点。但我却明白,南儿之所以那样孤注一掷,只是因为,怕我等不到了……等不到亲眼看着沉冤得雪,等不到亲口对那十万枉死将士的英灵说一声,安息……”
  像是心绪难平,气息不调,林筠又轻轻咳了起来,咳声空洞,仿若油尽灯枯。
  萧疏以掌抵住其后心,徐徐吐力,然而那力道却如石沉大海,没有半丝回应。终是忍不住轻声道出了盘旋心中的疑问,话语里却不知不觉带了颤抖:“可是,那‘易魂’莫非……”
  
  “南儿为了个女子惹出了那么大的麻烦,父皇震怒,朝中也不乏趁机落井下石之辈。”林筠摆摆手,谢绝了萧疏徒劳无功的助力:“局势到了这种时候,已容不得我们有半分闪失。”
  “所以,终究还是用了‘易魂’,只不过那换血解毒之人,是你。”萧疏的声音发紧:“为什么你聪明一世却……”
  “因为我真的等不了,也不想再等了……”林筠靠坐在椅子上,微微阖起眼,像是已经用光了所有的力气:“十三年,十万条性命。他们每个人都活在我的血脉里,每个人都在天上看着我。苟延残喘这么多年,我求的,不过是个真相。而这真相,一定要由父皇亲自公诸于世,方能洗了将士们的冤屈。”
  睁开双眼,看着萧疏,眸中竟似有华彩闪烁:“至于我,本就是病入膏肓时日无多的人。若能用我一条命,换北齐朗朗乾坤,换南儿一生无憾,值了。”
  萧疏抿唇扬眉,旋即振声:“这五万铁骑自此时此刻起,便是林南登大统的一把利剑。不为别的,只为那些战死沙场的英魂!”
  林筠撑着扶手缓缓站起,朗然道:“我也可以保证,大楚与戎狄和草原接壤的西北边境,只要南儿在位,就绝不会主动犯楚境半步!”
  击掌为誓,帐外寒风卷飞雪,那漫天的阴霾却隐似有了裂缝。
  
  若不是‘易魂’的毒性,林筠的病情说不定就还能再拖延些日子,说不定白家就能找出诊治的方法。而若不是林南迟迟不给回复终于导致怒极的萧疏大军压境,林筠大概也就根本不会用‘易魂’这样阴诡的招数。
  也许,林南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救兄长,然后把自己的命赔给白夏,同生共死,也算情深意重。只不曾想到头来,自己的这番谋划,却成了最敬最爱的兄长的催命符。
  
  权势,兄长,爱人。
  事业,亲情,爱情。
  只有选择,没有对错。
  
  林筠迈步出帐,萧疏跟在他身后半步,看着那虽瘦骨嶙峋却仍是挺拔若松的背影,心头若有千钧沉沉:“三殿下,没到最后一刻,就绝不要放弃希望。这世上,总会有奇迹发生,也总是有人,需要你为了他们而活下去。”
  “以前,也许有。但是现在……”林筠笑了笑,转而仰首望苍穹,轻轻的话语瞬间便消散在了铺天盖地的风雪之中:“我之所以宁肯死,宁肯让南儿记恨,也要交还‘紫绛草’,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知道,负了心爱的人,是什么滋味。那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是千百次的轮回转世,也无法消除的痛苦心结……”
  沉默许久,深吸一口气,林筠回头时已恢复温和愉悦的模样:“那‘紫绛草’我已经在十日前便让飞鹰送去了梅岭,算算日子,差不多该到了。”
  见萧疏有些发愣,于是笑得更加开心:“在确定能拿到想要的好处之前,我怎么可能连人带药的都乖乖送上门?”
  
  当晚,萧疏便带着五百亲兵离营绝尘而去,徒留副将孟朗对着时不时笑得像只沐了春风般的狐狸的林筠,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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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天后,萧疏终于带人风尘仆仆杀到了目的地,结果,偌大梅岭竟连个人影也看不见,更别提能找到向来神出鬼没的白家了。
  让五百亲兵又是漫山遍野的喊话表明身份,又是展开拉网式的大搜查,整整三天,全无进展。
  显然,白家遁了。
  在这重峦叠嶂的深山,有着祖传的机关绝活,别说是个千儿八百人的家族,就算是数十万兵马存心想要藏起来,也是神仙难寻。
  
  于是,萧疏终于忍无可忍的暴跳了。
  第四日一早,派亲兵分成若干小组,每组都带着一大桶黑油,奔赴各个关隘制高点,砍下干燥的木材垒成最容易点燃的柴堆。
  而萧疏自己,则纵马上了最高的绝顶,提气长啸,用浑厚内力让一句话响彻绵延山峰谷底——
  “白家的人听着,若在今天日落之前萧某看不到想要见的人,便一把火烧了这八百里梅岭,绝了你白家的藏身之地!”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有不少人像我一样对林筠有想法的,那咱们就来YY一把~~~
这个小番外的灵感来源于一句话‘我的名字一定会出现在你家户口本上,做不了你老婆就做你后妈!’……
很欢快吧?相信,你们看完了以后也一定会很欢快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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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半辈子似乎一直在跟自己的名字较劲。
五岁之前,她叫梅一丝。
据师父说,那是一个七月流火的正午,庄里来了一个少年,言称赶路经过不远处的梅林时,拣到了一个被丢弃在那儿的婴孩,询问不知能否将其收养。
得到应允后,少年便出去带了个男童进来,男童抱着个被衣袍仔细裹着的女婴。
师父认为这二人于那娃娃有救命之恩,遂让他们为其取个名字聊作纪念。
少年尚在思量,男童却已大声说了三个字:“梅一丝!”。

几年后的某一天,阳光正好。
她从外面疯玩回来,一进内院,便看到师父正捋着长长的白胡子与人下棋。
对弈者是个弱冠青年,丝袍锦绣乌发垂肩,剑眉朗目英气逼人,但面上却始终带着和煦的微笑。
在他的旁边,立着一个八九岁的漂亮男孩,也是一样的不俗穿戴,不过神情却是冷冷的。

师父将她唤过去,指着那两个人说:“小梅儿,快来拜见恩公,林施主父子。”
可是她又不认识他们,为何一见面就要拜?
青年见她不情不愿的别扭模样,不由莞尔:“一转眼,都长这么大了。小梅儿,梅林的梅,对不对?”充沛的内息让声音越发清朗,很好听。
她正想冲着他笑,那男孩却斜睨过来:“义父,这就是我们那年捡到的弃婴?怎么越长越不可爱了。”
青年薄叱:“朗儿,注意你的言辞!”
师父则慈眉善目的笑着摆手:“小孩子不用太拘束,无妨无妨。”
她不解,便问师父:“什么叫弃婴?”
那名叫朗儿的男孩于是越加不屑,抢着答道:“就是被爹娘丢掉不要的孩子!”
青年闻言,剑眉微微蹙起似要发作,从来就不知亲生父母为何物的她却撇撇嘴浑不在意:“爹娘不要有什么关系,师父和师兄们要就好了啊!爹娘只有两个人,师父和师兄加在一起有一百多个,你有爹娘疼又怎么样,比得过我有一百多个人一起疼吗?”
她伶牙俐齿语速极快,男孩试了好几次都插不上话,又急又气涨红了脸。

眼见两个小家伙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重,师父连忙将她拉过去搂在怀里:“小梅儿啊,可不能对恩公这么无礼。再说,你的名字还是这位小哥哥给取的呢!”
男孩听到这话,立马恨恨的说了句:“早知道,当初就该叫她梅不挂的!”
她纳闷,虚心求教:“为什么?”
“因为当时在梅林捡到你的时候,你一丝不挂!”

青年和师父俱是到此刻才恍然了这名中的含义,一时相顾无言。
她则愣了一会儿,虽不甚明了那四个字所组成的确切意思,却也知道定然不是什么好词,想想自己居然顶着个不好的名字过了这么些年,顿觉郁闷无比,气恼纠结之下终于忍不住嚎啕起来,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泪。
男孩见了忍不住鄙夷:“连装哭都不会,光打雷不下雨!”
师父照旧乐呵呵的像尊弥勒佛,解释道:“小施主有所不知,我们小梅儿从来就是哭不出眼泪的,打从上山的第一天起便是如此。”
“居然还有这种事?”男孩好奇之下本欲继续问,却被青年用责备的眼神扫了一扫,终是不敢再作声。

青年见师父怎么哄她也没有用,便探手将她抱过来放在自己的膝头,摊开她的小手,用指尖轻轻在掌心写了两个字,柔声道:“乖,别哭了。咱们以后用这个做名字,可好?”
她抽抽噎噎一边跟着念,一边反过来抓着青年的手,用短短的小指头在他的掌心一笔一划临摹——‘旖思’。
想了想,止了嚎啕,点了一下头说:“好。”
其实她并知道这两个究竟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跟之前的名字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她看来,这个青年既温柔又和善,便是随便给她取个阿猫阿狗的名字,她也会说‘好’的。

青年的怀抱温暖而有力,偎在其中很舒服。歇了会儿缓过来气后,她又看到了在一旁默然不语的男孩,依然觉得有些愤愤。忽地想起前两天听做饭的大婶说,山下村里有的孩子被后母欺负得怎样怎样凄惨,孩子一旦有了后母就是怎样怎样可怜。
于是灵机一动,抬起下巴大声道:“将来我一定会做你的后母的,怎么样,怕了吧?”
一语出,满座无声……

青年和男童当日就告辞离开了,那之后,她便正式改名叫梅旖思。
本以为,这个名字会一直伴她终生,没想到,只用了十二年。
因为她十七岁的时候,忽然成了商国皇帝失散多年的女儿。

这件事说起来其实有些荒唐。
话说在十七年前,商国的皇后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便用民间的一个男婴换下了自己产下的女婴。本来是命人将女婴带出宫外给弄死的,结果那人不知是心善还是心虚,竟将气息未绝的孩子扔在荒山野岭就跑了。
后来,男婴成了太子,女婴就成了梅旖思。
再后来,东窗事发,皇后和太子都被秘密处死,梅旖思则被接回了宫,很快,便与北齐三皇子定下了婚约。

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商国和北齐实在不是什么友好领邦。
可商皇虽然有很多位公主,但最没感情最没势力牺牲起来也最不心疼的,却只有她这个前皇后所生的女儿。

商国的皇姓为‘劳’,皇帝给了她这个姓,抽了她名中的一个字,赏了她个‘梅思公主’的封号,然后将她塞进了送亲的车队。
从头到尾,她只见了自己的父亲一眼。
百官分列的大殿,十尺之外的高台,帷幔相隔,冕旒遮面。
所谓的血脉亲情,在这里,不过是笑话一场。
既无力抗拒,便只有接下这皇恩浩荡。
她始终笑着,很开心的模样。
没有泪,便不哭。千般情绪,一笑而已。

于是在十七岁时,她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从‘没意思’,变成了‘老没死’。
而她即将要嫁的那个人,姓林,单名一个筠字。

大婚当晚,红烛喜帐。
盖头被挑起时,她看到的是一张即便大红吉服也难为其增色半分的病容倦倦,但那疏朗的眉眼,温和的气质,却似曾相识。
借着跃动的烛火,她盯着那人细细瞧了半晌,然后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我认识你!”
那人低下头,偏首,眸色闪亮,笑了笑说:“我也是。”

抓过他的手,她在他掌心写下‘旖思’。
他便也笑着托起她的掌心,用食指指尖写下‘小梅儿’。

她笑得越发欢畅:“没想到,我真的做了那个小哥哥的后娘。”
他亦笑:“一嫁过来便有了这么大的儿子,高不高兴?”
“高兴。从现在起,我有夫有子,终于是个有家的人了。”
他眉心微漾,俯身,吻住她的额头。

后来,她用一把长剑指着他的咽喉,眼中如有烈火熊熊,恨声道:“我宁愿从来都不认识你!”
他则仍是温柔和煦的浅笑轻语,说:“我也是。”
她挥剑,掷剑,决然而去。
他静静地站着,肩背挺直,任由颈上的伤口血染衣襟。

一个年轻而有力的臂膀撑住他摇摇欲坠的身子,他便将全部的重量交付,笑着喃喃:“朗儿,她若能不识得我,也好……”
年轻的声音在静默许久后响起:“那义父你呢?”
“我?”中年人的脸上满是苍凉萧索:“我要生生世世记住对她的亏欠,又怎能不认识她……”

再后来,他病重难治。
弥留之际,目不能视,耳不能听。
她来了,走到他的身边,蹲下。
捧起他的手,摊开,却什么都没有写。
一滴泪坠落,带着如血的殷红渗入他掌心的纹路。

奇迹般的,他慢慢拢起手指,紧握成拳。
失却了神采的眸子像是又能看见,将视线准确锁在了她的脸上。
干涸的唇角挑起微弱的弧度,不再清朗的声音仍旧轻柔温和:“若有来世……”

今生所有的恩怨纠葛,今生所有的爱恨痴缠,到最后,只剩这四个字——
若有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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