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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托罗哥托提尼昂

书籍名:《最后一课》    作者: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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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托罗哥托提尼昂



现在我写到了我的故事里最黑暗的几页,写到巴黎郊区的演员,达尼埃尔·爱赛特,在那个女人身边过的含羞忍辱的痛苦的日子。真奇怪!我生命中的这一段时期,尽管风波迭起,热闹非凡,可是留给我的,与其说是怀念,还不如说是痛悔。



我的这个记忆的角落完全被雾笼罩着,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可是慢着!我只消闭上眼睛,把那个神秘而悲伤的叠句哼个两三遍:“托罗哥托提尼昂!托罗哥托提尼昂!”马上,就如同使了魔法似的,我那沉睡中的记忆就醒过来了,死去的过往也从坟墓里爬出来了,于是我又能够看见当时的小东西,住在蒙派纳斯林荫大道的一所很大的新房子里,伊尔玛·波雷尔背着她的台词,白布谷不断地唱着:



“托罗哥托提尼昂!托罗哥托提尼昂!”



嘿!可怕的房子!我现在看见它了,我看见它那千百扇的窗户、粘搭搭的绿栏杆、裂开的水管子、编着号码的门、弥漫着新鲜油漆气味的白色的长走廊……房子尽管是新的,可是已经脏了!这所房子一共有一百零八间屋子,每一间屋子里住着一户人家。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家哟!到处都充斥着吵架、喊叫、砸东西、杀人;夜晚有孩子的哭声,赤脚在地板上走动的响声,和一成不变的、沉闷的摇摇篮的声音。有时候,变变花样,还有警察来巡查。



伊尔玛·波雷尔和小东西就到这座八层楼的洞府里来隐蔽他们的爱情……可怜的住处,但对他们这样的住户倒挺合适!他们挑中这儿,是因为就在他们的剧院附近;而且又因为是新房子,房租较低廉。出四十法郎--住新房子擦灰泥的价钱--他们在三层楼租到了两间屋子,还有一个长长的临街的阳台,这算是这所房子里最好的屋子了……他们每天晚上十二点左右,演完戏才回来,回来时经过这些荒凉阴暗的大街真是有点让人起鸡皮疙瘩,在这些大街上不停地有许多穿着工装的静悄悄的男人、不戴帽子的姑娘和穿着灰大衣的大个子巡捕走来走去。



他们在街当中很快地走回来,回到家里,桌子角上总会摆着一点冷牛肉,还有黑女人白布谷在等着他们……那位八点到十点的先生已经把她的车夫、她的家具、她的碗碟、她的马车都收回去了。伊尔玛·波雷尔只留着她的黑女人、她的白鹦鹉、几件首饰和她的全部衣服……当然,这些衣服她只在舞台上穿了,丝绒和绸子的拖裙绝对不是去扫林荫大道的……仅仅这些衣服就占了一间屋子。衣服都挂在四周围墙上的钢钩上,丝绸柔亮的波状大皱褶和明丽的色泽,跟旧家具和红漆褪了的地板成了强烈的对比。黑女人就睡在这间屋子里。



她的草垫子、马蹄铁和烧酒瓶都放在这间屋子里。但因为怕失火,他们不让她点灯。所以,夜里,他们回去的时候,白布谷在月光底下,盘腿坐在她的草垫子上,在这些暗夜里看上去古里古怪的衣服当中,就像蓝胡子用来看守七个被绞死的女人的老巫婆……另外一间屋子比较小,是他们和白鹦鹉住的,小得只够放一张床,三把椅子,一张桌子和那个镀金的大栖架。



虽然他们的住处简陋、狭小,他们却从来不出去。除了演戏,其余的时间,他们就是在家里背台词,我向您保证,这简直是乱成一团。从房子的这一头到那一头都能够听见他们疯狂地念戏里的台词:“我的女儿,把我的女儿还给我!”“这边走,加斯巴尔!”“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坏-家-伙!”比这更响的还有白鹦鹉的尖厉的叫声,白布谷的刺耳的嗓音,她总是不停地哼着:



“托罗哥托提尼昂!托罗哥托提尼昂!”



伊尔玛·波雷尔十分开心。她喜欢过这种生活;她觉得过过穷艺术家的日子非常刺激。“我一点也不后悔,”她总是这么说。她有什么好后悔的呢?她十分清楚,若是有一天,她厌卷了这种捉襟见肘的生活,没有胃口再喝一升一升买来的葡萄酒,不愿再吃小饭铺送来的加深棕色调味汁的难吃的菜,等到有一天她彻底折腾足了郊区的戏剧艺术,她又可以回到从前的生活。她失去的一切,只消举一个手指头,就又重新得到了。



就是这种有恃无恐的想法,给了她肆无忌惮的勇气,使她可以说:“我一点也不后悔。”她一点也不后悔,可是他呢?



他们俩一开始演的是《渔夫加斯巴尔多》,在情节剧这种玩意儿中算得上最好的一出戏了。她博得了很多的掌声,当然不是靠她的演技--嗓音又难听,动作又夸张--而是靠她那雪白娇美的胳膊,天鹅绒的华丽衣服。那边的观众很少看见这种叫人目不睱接的肌肤的展览和四十法郎一米的料子做的美丽衣服。戏院里有人在说:“根本是就位公爵夫人嘛!”小伙子们惊喜得拼命鼓掌,震耳欲聋……他就没有她那么轰动。他们觉着他那么矮,而且他还羞怯拘谨。他的声音很低,低得仿佛在做忏悔似的。“声音高一点!声音高一点!”有人高喊。但是他的喉咙紧得慌,话到了半路上就给逼回去了。看戏的人喝他倒彩……有什么法子呢!伊尔玛·波雷尔说他也没有用,他的天份不在这方面嘛。总之他是个蹩脚诗人,可是蹩脚诗人并不意味着是好演员啊。



那个克里奥尔女人尽可能地安慰他。“他们不懂你头部的特点……”她常常这么对他说。经理却没有错看了他的头部的特征。在演出了两场,两场都引起了骚动以后,经理把他叫到办公室里,对他说:“孩子,你演正剧不合适。咱们当时搞错了。让咱们来试试滑稽歌舞剧吧。我相信你演起喜剧来一定可以。”第二天起,他就试着演滑稽歌舞剧了。他演荒唐可笑的情人,呆头呆脑的公子哥儿,别人拿罗瑞柠檬水给他当香槟酒喝,他捧着肚子在台上跑来跑去,他演戴着红棕色假发的小马虎,哭起来声音像小牛叫:“哞!哞!哞!”他还演乡下的情人,一边骨碌碌乱转着呆笨的眼睛,一边说:“大小姐,俺可爱着您啦!哦!真格的,俺十分爱您呀!”



他演让诺、胆小鬼,只要是丑的,滑稽的角色他都演。不过该说句老实话,他演得还可以。这个可怜虫得到了成功,看戏的人笑了。



如果您能够解释,就请您把这件事解释一下吧。小东西化好了装,涂白了脸,穿上夸张的衣裳,到了台上,却总要想起雅克和黑眼睛。正当他做鬼脸,说出无聊的逗笑话的时候,所有那些他无耻背叛了的亲人的影子会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地的小伙子会对您说,几乎每天晚上他在台上背台词背到一半时,会猛地停下来,也不说话,嘴张开,呆呆地望着观众……在这种时候,他神魂俱飞,越过脚灯,冲破了剧院的屋顶,飞到遥远的地方去吻雅克,吻爱赛特太太,并且去恳求黑眼睛原谅,哀伤地倾吐他被迫做的这个可鄙的行当。



“哦!真格的!俺十分爱您呀!”提词的人突然说。可怜的小东西方如梦初醒,如同从云端里掉下来似的,睁大了眼睛惊讶地朝四周围望了一圈,流露出一种受惊的表情,那么自然,那么滑稽,整个戏院里的人都开怀大笑起来。用戏剧上的术语来说,这就叫做效果。而他无意中收到了这个效果。



他们参加的剧团在好几个镇上都演过戏。这个剧团是个流动剧团,有时在格雷内尔演出,有时在蒙派纳斯演出,有时在塞夫勒演出,有时在索演出,有时在圣克卢演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的时候,大家闹哄哄地挤进戏班子的大马车--一辆由一匹害痨病的马拉着的牛奶咖啡色的老车子。一路上,有人又唱又哭,有人赌纸牌。还没有记熟台词的人待在车子最里面,背剧本。平常总是他待在车子最里面。



他沉默忧郁地坐在那儿,如同所有伟大的喜剧演员一样;周围那一片嗡嗡的七嘴八舌的谈话声,他都充耳不闻。虽然他现在如此凄惨,这个流浪剧团却比他还要凄惨。跟这伙人在一起,他觉得羞耻。女的都是些自以为还很有姿色的老太婆,徐娘半老,仍然涂脂抹粉,她们装腔作势,装得很正经。男的都是些碌碌无为的家伙,没有理想,连字也不会拼写;都是些剃头的和卖炸土豆的人的儿子,他们当演员是由于无所事事,是因为他们喜欢好看的装饰和服装,是因为想穿着华美娇艳的紧身衣和苏沃洛夫式的大衣登台表演;他们都是巴黎郊外的洛夫拉斯,一天到晚只关心自己的打扮,把薪水全花在卷头发上,他们要是用两码蜡光纸,花五个钟头,做了一双路易十五式的靴子,他们就会用理直气壮的口气对您说:“今天,我做了不少事……”说真的,轻视皮埃罗特的有音乐的客厅,到这辆车子上来落难也真是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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