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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朝拜缪斯的长征——师友交游(1)

书籍名:《绣口一开:余光中自述》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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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略特曾说四月是最残酷的月份,证之以我在艾奥瓦城的经验,颇不以为然。在我,一九五九的四月是幸运的:继四月三日在芝加哥听到钢琴家鲁多夫·塞尔金(RudolfSerkin)奏勃拉姆斯的第一号钢琴协奏曲之后,我在四月十三日复会见了美国诗人弗罗斯特(RobertFrost,一八七四—一九六三)。

  弗罗斯特曾经来过艾奥瓦城,但那是十年以前的事了。梁实秋先生留美时,也曾在波士顿近郊一小镇上听过弗罗斯特自诵其诗,那更是三十年前的事了。物换星移,此老依然健在,所谓“红叶落尽,更见枫树之修挺”;美国二十世纪新诗运动第一代的名家,如今仅存他和桑德堡二人,而他仍长桑德堡三岁,可谓英美诗坛之元老。这位在英国成名,在美国曾获四度普利策诗奖的大诗人,正如钟鼎文兄咏希梅尼斯时所写的,已经进入“渐远于人,渐近于神”的无限好时期,然而美国的青年们仍是那么尊敬且热爱他,目他为一个寓伟大于平凡的慈祥长者,他们举眼向他,向他寻求信仰与安全感,智慧与幽默。当他出现在大音乐厅的讲坛上,“炫数千年轻之美目以时间之银白时”,掌声之潮历四五分钟而不退。罗西尼说他生平流过三次泪,一次是当他初闻帕格尼尼拉琴时。而当我初闻弗罗斯特那种挟有十九世纪之风沙的声音时,我的眼睛竟也湿了。我似乎听见历史的骚响。

  四月十三日下午二时半,我去“诗创作”班上课,发现平时只坐二三十人的教室里已挤满了外班侵入的听众约五六十人。我被逼至一角,适当讲座之斜背面。二时五十分“诗创作”教授安格尔(PaulEngle)陪着弗罗斯特进来。银发的老人一出现,百多只眸子立刻增加了反光,笑容是甚为流行了。他始终站着,不肯坐下,一面以双手撑着桌缘,一面回答着同学们的许多问题。我的位置只容我看见他微驼的背影,半侧的脸,和满头的白发。常见于异国诗集和“时代周刊”的一个名字,忽然变成了血肉之躯,我的异样之感是可以想象的。此时听众之一开始发问:

  “弗罗斯特先生,你曾经读过针对你的批评吗?你对那些文字有什么感想?”

  “我从来不读那种东西。每当有朋友告诉我说:某人发表了一篇评你的文章,我就问他,那批评家是否站在我这一边,如果是的,那就行了。当朋友说,是的,不过颇有保留,不无含蓄;我就说:让他去含蓄好了。”

  听众笑了。又有人问他在班上该如何讲诗,他转身一瞥诗人兼教授的安格尔,说:

  “保罗和我都是干这一行的,谁晓得该怎么教呢?教莎士比亚?那不难——也不容易,你得把莎士比亚的原文翻译成英文。”

  大家都笑起来。安格尔在他背后做了一个鬼脸。一同学忽然问他《指令》(Directive)一诗题目之用意。他摇头,说他从不解释自己的作品,而且:

  “如果我把原意说穿了,和批评家的解释颇有出入时,那多令人难为情啊!解释已经作古的诗人的作品,是保险得多了。”

  等笑声退潮时,又有人请他发表对于全集与选集的意见。“《英诗金库》(GoldenTreasury)固然很好,但有人怀疑是丁尼生的自选集(笑声)。有人大嚷选集有害,宜读全集。全集吗?读布朗宁的全集吗?嗯!”

  接着他又为一位同学解释诗的定义,说“诗是经翻译后便丧失其美感的一种东西”,又说“诗是许多矛盾经组织后成为有意思的一种东西”,不久他又补充一句:“当然这些只是零碎的解释,因为诗是无法可下定义的。”他认为“有余不尽”(ulteriority)是他写诗追求的目标——那便是说,在水面上我们只能看见一座冰山的一小部分,藏在水面下的究竟多大,永远是一个谜。他又说:“我完全知道自己任何一首诗的意义,但如果有人能自圆其说地作不同解释时,我是无所谓的。有一次一位作家为了要引用我的诗句,问我是否应该求得我的出版商的同意。我说,‘不必了吧,我们何不冒险试一次呢?’”

  本年度弗罗斯特被任命为国会图书馆的英诗顾问。一位同学问他就任以来有何感想。他答称,正式的公事只有四次,其一是艾森豪威尔总统曾经向他请教有关祈求永久和平的一篇祷告词。“这种文字总是非常虚伪的,”他说,“人生来就注定要不安,骚动,而且冲突。这种冲突普遍存在于生命的各种状态,包括政治和宗教。有一次我对总统说,既然罗斯福夫人,路透先生,及我所有受过教育的朋友们都认为社会主义是不可避免的,那我们何不参加帮忙,助其发展,且渡过这一阶段?社会主义是无法长存的。”

  如是问答了约一小时,“诗创作”一课即算结束。安格尔教授遂将班上三位东方同学——菲律宾诗人桑多斯(BienvenidoSantos),日本女诗人长田好枝(YoshieOsada)及笔者——介绍给弗罗斯特。他和我们合照一相后,就被安格尔教授送回旅舍休息。

  匆匆去艺术系上过两小时的“现代艺术”,即应邀去安格尔教授家中。他的客厅里早已坐(或立)满了自艾奥瓦州首府德莫因赶来的各报记者及书评家等。晚餐既毕,大家浩浩荡荡开车去本校的大音乐厅,听弗罗斯特的演说。还不到八点,可容二千多人的大厅已经坐满了附近百哩内赶来的听众和本校同学。来迟的只好拥挤着,倚壁而立。八点整,弗罗斯特在安格尔的陪伴下步上了大讲台,欢迎的掌声突然爆发,摇撼着复瓣的大吊灯。安格尔作了简单的介绍后,即将一架小型的麦克风挂在弗罗斯特的胸前,然后下台。老诗人抚着麦克风说:

  “这样子倒有点儿像柯尔律治诗中身悬信天翁的古舟子了。”

  听众皆笑了,他们爱这位白发萧骚而不失赤子之心的诗人,正如爱一位纵容他们的老祖父。他们听他朗诵自己的诗,从晚近的到早期的,一如在检阅八十年的往事。在两诗之间,弗罗斯特的回忆往往脱缰而逸;他追念亡友托马斯(EdwardThomas),怀想大西洋对岸的故人格雷夫斯(RobertGraves),显然感慨很深。他以苍老但仍朴实有劲,且带浓厚的新英格兰乡土味的语音朗诵《不远也不深》,《雪晚林畔》,《一丛花》,《修墙》,《雇工之死》,《窗前树》,《分工》,《认识了夜》及许多双行体的小品。到底年纪老了,有好几处他自己也念错了;例如《不远也不深》的第二行,他便将书上印的look误为face了。将诵《一丛花》时,他说当初他应该加上一个小标题——“何以他留它在此”。关于《雇工之死》,他说那长工不是他的仆人,而是他的朋友,同事。他说他特别偏爱双行体(couplet),因为它语简意长;这种诗句往往在火车上或午夜散步之际闪现于他心中。有一次他在自己电视节目将完时忽想起了两行:

  啊上帝,饶恕我开你的小玩笑,

  则我也将你开的大玩笑忘掉。

  直到九点半,弗罗斯特才在掌声中结束了他寓庄于谐的演说。我随记者及书评家们回到安格尔寓所,参加欢迎弗罗斯特的鸡尾酒会。来自东方的我,对于这种游牧式的交际,向来最感头痛,但为了仰慕已久的大诗人,只好等下去。十点一刻,弗罗斯特出现于客厅,和欢迎者一一握手交谈。终于轮到我了,老诗人听安格尔介绍我来自中国,很高兴,且微笑说:

  “你认识乔治叶吗?”

  “你是指叶公超先生吗?”我说。

  “是啊,他是我的学生呢。他是一个好学生。”

  “我有一位老师在三十年前留美时听过你的朗诵。在国内时他曾经几次向我提起。”

  “是吗?那是在哪儿呢?”

  “在波士顿。”

  “啊!台湾的诗现状如何?”

  “人才很多,军中尤盛,只是缺少鼓励。重要的诗社有蓝星,现代,创世纪三种。你的诗译成中文的不少呢。”

  于是我即将自己译的《请进》,《水与火》,《不远也不深》,《雪尘》四首给他看。他眯着眼打量了那些文字一番,笑说:

  “嗯,什么时候我倒要找一个懂中文的朋友把你的译文翻回去,看能不能还原,有多大出入。”

  “这是不可能的,”我说,“能译一点诗的人谁没有先读过你的诗呢?”

  接着他问我回国后是否教英国文学;当我说是的时,他问我是否将授英诗。我作了肯定的答复。他莞尔说:

  “也教我的诗吗?”

  “也教,如果你将来不就自己的作品发表和我相异的解释的话。”

  记起刚才下午他调侃批评家们的话,他笑了。谈话告一段落,我立刻请他在两本新买的“现代丛书”版的《弗罗斯特诗集》之扉页上为我签名。他欣然坐下,抽出他那老式的秃头派克钢笔,依着我的意思,签了一本给夏菁,一本给我。给我的一本是如此:“给余光中,罗贝特·弗罗斯特赠,并祝福中国台湾,一九五九于艾奥瓦城。”夏菁是我的诗友中最敬爱弗罗斯特的一位,这本经原作者题字的诗集将是我所能给他的最佳礼物了。

  然后我即立在他背后,请长田好枝为我们合照一相。俯视他的满头银发,有一种皎白的可爱的光辉,我忽生奇想,想用旁边几上的剪刀偷剪几缕下来,回国时赠蓝星的诗人们各一根,但一时人多眼杂,苦无机会下手。不久老诗人即站了起来,和其他来宾交谈去了。十一点半,安格尔即送他回去休息。

  林中是迷人,昏黑而深邃,

  但是我还要赴许多约会,

  还要赶好几英里路才安睡,

  还要赶好几英里路才安睡。

  弗罗斯特曾说他是一个天生的云游者;当他在音乐厅朗诵《雪夜林畔》到此段时,我忽然悟出其中有一种死的象征,而顿时感到鼻酸。希望他在安睡以前还有几百英里,甚至于几千英里的长途可以奔驰。

  一九五九年四月于艾奥瓦城

  石城之行

  一九五七的雪佛兰小汽车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高速在艾奥瓦的大平原上疾驶。北纬四十二度的深秋,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我深深地饮着飘过草香的空气,让北美成熟的秋注满我多东方回忆的肺叶。是的,这是深秋,亦即北佬们所谓的“小阳春”(IndianSummer),下半年中最值得留恋的好天气。不久寒流将从北极掠过加拿大的平原南侵,那便是戴皮帽,穿皮衣,着长统靴子在雪中挣扎的日子了。而此刻,太阳正凝望平原上做着金色梦的玉蜀黍们;奇迹似的,成群的燕子在晴空中呢喃地飞逐,老鹰自地平线升起,在远空打着圈子,觊觎人家白色栅栏里的鸡雏,或者,安格尔教授告诉我,草丛里的野鼠。正是万圣节之次日,家家廊上都装饰着画成人面的空南瓜皮。排着禾墩的空田尽处,伸展着一片片缓缓起伏的黄艳艳的阳光,我真想请安格尔教授把车停在路边,让我去那上面狂奔,乱嚷,打几个滚,最后便卧仰在上面晒太阳,睡一个童话式的午睡。真的,十年了,我一直想在草原的大摇篮上睡觉。我一直羡慕修拉的名画,“星期日午后的大碗岛”中懒洋洋地斜靠在草地上幻想的法国绅士,羡慕以抒情诗的节奏跳跳蹦蹦于其上的那个红衣小女孩。我更羡慕鲍罗丁在音乐中展露的那种广阔,那种柔和而奢侈的安全感。然而东方人毕竟是东方人,我自然没有把这思想告诉安格尔教授。

  东方人确实是东方人,诺,就以坐在我左边的安格尔先生来说,他今年已经五十开外,出版过一本小说和六本诗集,做过哈佛大学的教授,且是两个女儿的爸爸了;而他,戴着灰格白底的鸭舌小帽,穿一件套头的毛线衣,磨得发白的蓝色工作裤,和(在中国只有中学生才穿的)球鞋。比起他来,我是“绅士”得多了;眼镜,领带,皮大衣,笔挺的西装裤加上光亮的黑皮鞋,使我觉得自己不像是他的学生。从反光镜中,我不时瞥见后座的安格尔太太,莎拉和小花狗克丽丝。看上去,安格尔太太也有五十多岁了。莎拉是安格尔的小女儿,十五岁左右,面貌酷似爸爸——淡金色的发自在地垂落在颈后,细直的鼻子微微翘起,止于鼻尖,形成她顽皮的焦点,而脸上,美国小女孩常有的雀斑是不免的了。后排一律是女性,小花狗克丽丝也不例外。她大概很少看见东方人,几度跳到前座来和我挤在一起,斜昂着头打量我,且以冰冷的鼻尖触我的颈背。

  昨夜安格尔教授打电话给我,约我今天中午去“郊外”一游。当时我也不知道他所谓的“郊外”是指何处,自然答应了下来。而现在,我们在平而直的公路上疾驶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还没有停车的意思。自然,老师邀你出游,那是不好拒绝的。我在“受宠”之余,心里仍不免怀着鬼胎,正觉“惊”多于“宠”。他们所谓请客,往往只是吃不饱的“点心”。正如我上次在他们家中经验过的一样——两片面包,一块牛油,一盘番茄汤,几块饼干;那晚回到宿舍“四方城”中,已是十一点半,要去吃自助餐已经太迟,结果只饮了一杯冰牛奶,饿了一夜。

  “保罗,”安格尔太太终于开口了,“我们去安娜摩莎(Anamosa)吃午饭吧。我好久没去看玛丽了。”

  “哦,我们还是直接去石城好些。”

  “石城”(StoneCity)?这地名好熟!我一定在哪儿听过,或是看过这名字。只是现在它已漏出我的记忆之网。

  “哦,保罗,又不远,顺便弯一弯不行吗?”安格尔太太坚持着。

  “Oplease,Daddy!”莎拉在思念她的好朋友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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