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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相忘: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书籍名:《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    作者:一路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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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海回眸,缘定相逢;爱不坚强,注定离殇。

  曾不小心落入彼此的风景,其实,只是一场匆忙邂逅。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唯有走出心空阴霾,方能艳阳满天。

  放不下的,都抛给时间吧

  当年在湖南学艺的时候,他俩是整个音乐系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儿。

  男才女貌不说,还各有所长。他钢琴弹得如行云流水,她跳起舞来则宛若天仙。

  没人想过他们会分开。是的,如此完美的一对儿,为什么要分开呢?分开之后,周围都是凡夫俗子,还有谁值得他们去爱呢?

  但事实上,毕业还不到一年,他们就各奔东西了。

  她提出分手之后,独自去了深圳。听说,既没唱歌,也没跳舞,而是当了空姐。

  他留在湖南,做了一名普通的音乐教师。

  他为她写了很多歌曲,唱起来让人觉得心碎。他还是爱她的。为了保持联络,他宁肯扮演哥哥的角色,去听她在工作中的各种委屈,以及情感上的波澜云起。

  她已经放下了。在她华丽的生命线里,也许,他只是一个略带色彩的过客而已。她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她要去追逐更宽广的天空和更瞩目的光环。

  他留不住她,当初不顾一切尊严的滂沱热泪和委曲求全,都没能留住她,更何况月白风清的现在?

  真的,他不知道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没了她,觉得一切都了无生趣。

  坐在漆黑的夜里听他叙述往事,心里像下了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我们只是看到了爱情华丽的外壳,却从未看到它日趋空虚的内干。

  坐在冰凉的地板上,他一直哭,一直哭。

  窗外的月光很亮,洒进敞开的心门,使人冷得有些发慌。

  我不知如何是好,从未见过他这样。那累积在心中的悲痛和绝望,在这个静谧而毫无生息的夜里,终于得到了爆发和流淌。

  他去深圳找她,想告诉她,他还爱她,半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法忘记她。在这远逝的360个小时里,他没有一刻不想她。

  不知道她的作息时间,他只好在机场的门口一直等她。

  两天后,她从北京飞深圳的航班上下来了。他蹲在喧杂的人群中,刚要站起来,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是的,她投入了一个中年男人的怀抱,满脸洋溢着雀跃的幸福和满足。

  她像只重获自由的小鸟,一头钻进黑色的奔驰车里,不复再见。

  他站在汹涌的人流中,目送汽车缓缓离去。这次,他没哭,因为他说,世界都已经塌了,还有什么可哭的呢?

  在回程的火车上,他想好了一切后事。他要给自己买份保险,把父母写成受益人,他要写一首歌,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事情均已安排妥当。我说,其实所有的道理你都懂,我能说的,你也都在电视或书里听到看到过,只是你被感情的疙瘩缠住了,自己不愿走出来而已。实在放不下,那就抛给时间吧。既然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呢?等等,也许明天会好一些呢?

  几年后,在长沙见到他,神采一如当年。他交了新女友,换了工作,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微醺之后,提起当年旧事,他也不过是苦涩地笑笑。

  我知道,他还是没有放下。毕竟,曾经那么毫无保留地爱过一个人。只是,不再关乎生死。因为不管爱或不爱,时间都已经把这个疙瘩卷到过往的洪流中去了,那些令人崩溃的痛苦与快乐,都已隔了几座山,几片海。

  放不下,又何必非要解开那个疙瘩?不如摇摇头,把一切都抛给时间去处理吧。

  有些东西,握得越紧,越不代表其万无一失。

  放开了手,青天白日,反而更易见其心。譬如爱情。

  藏爱

  他说要辞职,用整整一年时间外出徒步旅行。她瞪大了眼睛,片刻,扑哧笑出声来。她以为,他又在逗她玩。他曾说过,他最喜欢她为爱情患得患失的模样。

  这次不同。他的眼睛是那么真诚,乌黑的瞳孔里,流淌的满是哀求。兴许,她是该放他出去走走了。毕竟,那是他在日记里提及多次的梦想。但她实在舍不得,想想,在这个烟花乱舞的时代,要找一个本分忠诚的男人,多么不易。她怎会愿意,将手中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放逐人海中,誓死一搏?

  她否决了他的梦想计划。即便,她心里清楚地知道,男人得心怀天下,男人得涉足万里。但对于她来说,如果条件允许,她宁可他从此足不出户,与世隔绝。那样,她才会对怀抱里的爱情,坚信不渝。

  他是个体贴的男人,他知道她的难处。她已经习惯了有他的日子,怎能接受,今后无人私语的生活?他伤怀了,落泪了。每每这个梦想在心间冒出,他总会细数她的难处。他是那么爱她,但也那么渴望外面的世界。

  近些日子,他相通了。他可以为她付出所有的时光,但这所有中,他得抽出一年。他想为自己的梦想,好好活上一年。再者,对于他们来说,这分别后的一年,也算是一次别开生面的爱情考验。

  她仍旧不同意,嚷嚷着说,对于爱情来说,生活里的什么东西不是考验?我们考验的还不够吗?你为什么就那么想出去?

  他不说话了。他知道,此刻不管他说什么,都会成为二人战役的导火索。他不想见到她的眼泪。他有些心痛,甚至隐隐觉得,她有些自私。要知道,当年初初相恋时,他也曾忐忑地放开她一年,让其南下上海,北去首都。

  兴许,她是忘了,那三百多个让他提心吊胆的日子。与都市的成功男人相比,他的确显得过于平庸,骑锈迹斑斑的摩托车,喝廉价的桶装水,吸劣质的白沙香烟……

  但他的自卑,丝毫不能掩住他对她的爱。她回来之后,他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可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了爱情,还有其他一些莫名的东西,譬如梦想。

  几次争执之后,他再度作罢。这份在少年时期便如火旺盛的希冀,而今,再度被爱情延迟搁置。她想,只要将他抱在怀里,他便再不会离去。

  可事实,并非如此。他终究变了心。当他毅然说出,要与另外一个不曾谋面的女子同游南北时,她悲咽得不能自已。

  有些东西,握得越紧,越不代表其万无一失。放开了手,青天白日,反而更易见其心。譬如爱情。

  一切美丽的爱情,都是因为不了解而开始,因为了解而结束。

  我们尝过很多甜蜜,也受过很多心苦,这就是爱情吧。

  因为爱情

  你爱了很多年,动了真心,可你同样也伤悲了很多年,流了眼泪。这样惨惨戚戚的历史里,你总会被一种莫名的忧伤打动。那些曾让你欢笑,落泪,奋不顾身的人,你曾爱过,也无可避免地恨过。可如今,都放下了,并感激他们,即便从此形同陌路。

  你再不会像从前那样,娇蛮任性,更不会因为一个不可名状的原因,徒增伤悲。少女的时光已经远去,那样多愁而又善感的年纪,却始终让你不悔。你曾泪流满面地想要知道,那一段段恋情失败的原因。你想要知道,为何他们曾信誓旦旦地对你山盟海誓,而后,又冷漠决绝地与你道别。

  你问了很多年,也惶惑了很多年。你总有一些事不清楚,不明了,也总有一些旧日的伤悲,会隐隐约约地漫上你的心头。那些让你奋不顾身的人,在你的记忆里,似乎永葆青春。他们有着永生而又年轻的笑容,有着强健的体魄,忧伤的眼神,许多年之后,你们不曾再见。可记忆的汪洋里,你始终不忍让这些人沉溺于大海的波涛之中。

  他们分割了你这一生中最美的年纪与韶华,也分割了你的惶惑与悲哀。

  你对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毫无保留,都是那么明亮而又透彻,像竹枝上的星空,朗朗地照耀着。于是,你们彼此越发了解。你开始知道他所生长的城市在何方位,你也知道他所爱的小吃是什么,甚至,会说他的口头禅。最后,就连他的坏脾气,臭脚,后背的胎记,你都一清二楚。

  了解是相互的,他同样也了解了你。譬如,了解了你的任性、娇弱、蛮横,以及小心眼,了解了你的傲慢、偏见,以及背后说人。你们在这样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里,相互磨合,像一对不规整的齿轮在努力做着规整的运动。

  你们势必要被对方的齿口伤害,你咬紧牙关,他也一样。你们忍受了一切原本以为不可能忍受的事实,你们以为,这是真爱,是人世间最为朴实无华的爱情。他对你山盟海誓,而你,也许诺非他,即一生守身如玉。

  你们最终还是分开了,并且不曾再见。或者,心中筑起了厚厚的堡垒,不再对其大开方便之门。无可非议,你们之间有了不可解除的隔阂,甚至比陌生人还要厚。

  那些年,你做了很多的努力,尝试了很多种办法,几乎成为一名爱情专家,生活哲学家。可你始终没有弄明白,当年的那些爱情,为何失败?

  又过了很多年,你的青春已经开始像暮色四合下的余晖,缓缓退却。你不再为这样恼人的事伤悲,不再记恨那个当初违背誓言的心上人,不再苦苦追忆,也不再苦苦打听关于他的消息。你有了新的爱情,甚至,让你温暖一生的家庭。

  你终于懂得,一切美丽的爱情,都是因为不了解而开始,因为了解而结束。

  来生,愿你能做我的一颗牙。

  在你难受的时候,我也能清楚地感觉到你心底的疼痛。

  因为,我想和你一起。

  愿你做我的一颗牙

  她对他的爱,如同院中的藤缠树,一恋便是许多年。

  她对他的爱,无人不知。她的付出,让周围的人都觉得不值与心疼。她把最好的青春和最真的一颗心都给了他。

  他知道她的爱。但那时,他仅十九岁,阳光高大,满腹经纶。周围的貌美女子,多如芳花中的彩蝶。他徘徊流连于鲜艳的花丛中,对家境和姿色皆平庸的她,置若罔闻。

  他以为,她不过是出于一时的爱慕,日子久了,自然会知难而退。可后来,他觉得奇怪,为何她始终柔情似水,千依百顺。

  她对他的爱,一直持续到了大学毕业。离别那天,所有人都被这段持续的爱情感动了。班里的同学无不上前央求他:“去吧,抱抱她,她爱了你整整四年,爱得那么义无反顾,无怨无悔。”

  那是他第一次觉得羞愧,他上前抱了抱她,她臃肿的腰,远不及那些蝴蝶窈窕。很多人以为她会哭,她却没有,一整晚,她始终保持着谦卑的笑靥。

  临别的时候,她一直目送着他。在转弯的地方,他再一次主动给她打了电话。这次,他不是求助,而是简单地道谢。因为他那句“谢谢你对我的爱”,她站在风中,哭了很久很久。

  他换了号码,她和他忽然失去了联系。四年的爱,就这样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没了方向。

  后来,朋友告诉她,他结婚了,妻子是个富家女,可算名门闺秀。她了解他的背景,他一直渴望上等人的生活。如今,他到底实现了。

  转眼,她成了大龄女青年。家里的人急疯了,给她安排一个又一个人相亲,而她始终忘不了他。她的心很小,只能容下这么一个人。

  一年后,她被另外一个男人打动了。他的坚持和无怨无悔,使她忽然想起多年前的岁月。她懂得,深爱一个人而又得不到答案的痛苦。

  他破产了。这个消息,在她心中,划下了一道不深不浅的伤痕。她忽然着急,他如何度过这一无所有的岁月?

  他如同当年一般,每每遇到不可解决的难题,总会第一个想起她。不过这次,他实在走投无路,在生活的困境中,当年的兄弟与蝴蝶,均散得了无踪影。

  她把这些年辛苦存下的积蓄倾囊借给了他。他工工整整地打了欠条,并在欠条的背后,写下了“谢谢”二字。此刻,他由衷地想要抱抱她,她却闪开了。她的腹中,怀有另一个男人的骨肉。

  他终于为当年的轻蔑和无视感到懊丧,那么好的女子,竟被自己残忍地错过了。

  这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来生,愿你能做我的一颗牙,那么,在你难受的时候,我也能清楚地感觉到你心底的疼痛。”

  爱情是你爱她,她也爱你。

  如果只能陪伴她成长,那就做她身后永远的依靠。

  不远不近的距离,其实,挺好。

  永远站在你身后的依靠

  电梯事件

  苏善生认识陈老头比认识陈百合要早。那时苏善生还是个刚毕业的毛头小伙儿,成天到处递简历,忙面试。

  在电梯里,因为超重的缘故,一个老头和一个小伙儿因为谁先出去的问题争执了起来。老头提个公文包,穿着中山装,看起来很普通。小伙子是个时髦控,黄发、耳环、随身听,一样不少。

  小伙子说赶着面试,让老头出来让让等下一趟。老头说有急事,再者是先进来,所以不乐意。最后,小伙子把老头拽出了电梯,由于用力太猛,老头差点没趴下。

  从头到尾,大家都看在眼里。黄毛小伙儿的确是最后一个进来的,但为了少惹麻烦,谁都没多说什么。突然,电梯门刚要关闭,这个小伙儿就被一个飞蹬踹出了电梯。

  踹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人高马大的苏善生。小伙儿看看苏善生的个头跟架势,话都没敢多说一句。苏善生把老头拉进电梯里,连问了好几次:叔叔,伤着没有?

  再后来,公务员考试,苏善生赶着热潮考了两次。没想到,竟然歪打正着,还进了最后的面试环节。

  面试那天,苏善生把最贵的那套西服拿到干洗店熨了熨,一派光鲜亮丽。只是,刚进面试厅他就傻了。

  坐在主考官位置上的,正是那天被他扶进电梯的老头。

  一切跟演电影似的,苏善生没托关系,没出钱,就挤过万人独木桥,直进了文化局办公室。

  再后来,陈百合出现了。市里举办音乐文化节,陈百合担当整场演出的总导演,万事俱备只欠台词。她打电话向陈老头求助,没办法,陈老头只好打电话把文笔不错的苏善生叫过去帮忙。

  演出非常成功,尤其台词,写得绝对别具一格。搞得很多人都在后台追问台词作者是谁,非得见见。

  就这样,陈百合跟苏善生碰面了。

  冤家聚头

  陈老头说苏善生是现代社会里少有的仗义侠士,多才,正直,谦逊。因此,不拘身份,跟苏善生结成了忘年交。

  陈老头第一次把苏善生请到家里吃饭,是在一个小雨绵绵的周末。

  当陈百合在饭桌上叫出那一声爸时,苏善生被酒呛得涕泪交流。陈百合竟然是陈老头的女儿?他一直没看出来。

  饭到中途,有人敲门,陈百合屁颠屁颠地跑去开,说是一个正在狂追自己的大帅哥。

  一进门,苏善生和陈老头就傻眼了。虽然事隔已久,但记忆仍旧清晰。

  陈百合这男朋友,不是别人,正是那天在电梯里被踹的黄毛小伙儿。

  苏善生忍不住朝陈老头嘀咕:“陈哥,看吧,这世界多小,净是冤家碰头。”

  陈老头倒没那么好性子,直接起身下了逐客令。

  陈百合知道事情原委之后,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在饭桌上就把苏善生骂了个狗血喷头。苏善生没觉得有多大委屈,倒是陈老头被气得浑身哆嗦。

  怨恨算是结下了,怎么把这怨恨解开,苏善生还没想明白。说来说去,陈百合毕竟是陈老头的女儿,一家人,苏善生不能得罪。

  听说陈百合喜欢现代音乐,苏善生特意厚着脸皮托正在美国留学的大学室友邮了一堆碟片过来。

  陈百合心里明明高兴得不行,却偏要摆出一幅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喂,小子,这次呢,大姐就不跟你计较了。看在你那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原谅你好了。下不为例!”

  知恩图报

  陈老头被公检部门立案审查的时候,陈百合刚好工作满一年,面临转正入编的问题。

  事出突然,一切都在苏善生的意料之外。他虽然心里知道每一个身居高位的官员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灰色收入,但他没想到,事情会来得那么毫无征兆。

  苏善生最后一次见陈老头是在法院下判决书的前两天。陈老头言辞诚恳地跟苏善生说:“小苏,我在官场混了那么多年,虽然嘴上不说,但我心里知道谁对我真,谁对我假。现在,我什么也没了,有生之年,能不能出去还是另外一码事。我只拜托你一件事情,帮我好好照顾我女儿。我既然叫你一声兄弟,那以后你就是百合的亲叔叔。不管什么事情,你都要多多关照……”

  陈老头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他那个身体,那把岁数,也许正如他所说,能不能出来,还得另说。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苏善生只要一闭上眼睛,就看到陈老头泪光闪烁的面容,以及那番感人肺腑的话。

  所谓知恩图报,陈老头在位期间,的确对苏善生百般提携。因此,苏善生一直感激在心。

  可惜,人走茶凉。陈老头刚下台,陈百合就遭到了单位其他人的挤兑,原本商议过的转正人员名单,忽然就发生了变动。

  陈百合不但没能转正,还被调进成天跑腿的市场部做调研。

  陈百合自小家境优越,被人捧作掌上明珠,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人情冷暖,家庭变故,像洪水一样排山而来,她显然招架不住,为此哭了很多次。

  甘愿做“全职保姆”

  思索了一段时间之后,陈百合决定辞职去北京闯一闯。即使离开了父亲这把保护伞,她还是得努力活下去。

  陈老头受贿被立案之后,关于他的一切财产都被冻结。苏善生把两个月的工资给了陈百合,帮她订了去北京的机票。

  陈百合天天给苏善生打电话,说北京的文化公司影视公司多如牛毛,到处招人,只要有三分姿色的都可以进去晃晃,说不定哪部电影就火了。

  苏善生跟她说:“丫头,别胡闹,好好工作,你爸把你交给我,我就得管着你。你可千万不能跟那些三流导演有什么瓜葛,不然我这个做叔叔的可饶不了你!”

  陈百合在电话那头傻笑:“切,你懂什么,我想跟三流导演交个朋友都不可能呢,因为我周围全是国内国际的一线导演。懂不?我在片场工作,天天跟着剧组跑,虽然忙,但挺好,随时可以见大明星,养眼啊!”

  年底公休,苏善生去北京看陈百合。她的确在片场工作,跟着剧组跑,只是,一切并不像她说的那么好。

  剧组两百多人,吃的用的,全归她管,有什么事情,人家也是第一个找她。她跟剧组的全职保姆一样,比当初在公司做市场调研的时候还要忙。

  见到她的时候,她刚发完剧组的快餐,一个人窝在帐篷里吃差不多冷掉的便当,还没吃几口,又有人叫她。

  看到她瘦小的身影在剧组里穿来跑去,卑躬屈膝,再想想她从前被人前呼后拥的日子,苏善生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苏善生说:“丫头,我当你的助理吧。”她捋了捋乱掉的头发,笑笑说:“叔,不用。”

  去跟剧组领导提助理的事情时,众人一片愕然,“什么?小陈还要助理?你知不知道,以前我们剧组的人比现在还要多得多,但也没见从前的工作人员说要助理帮忙。”

  最后,苏善生提出半年不要工资,剧组才决定试一试。

  表面是陈百合的助理,其实就是她的全职保姆。苏善生住她隔壁,不但每天要负责叫她起床吃饭,还要帮她洗衣服。最要命的是,梳子上的头发到处乱扔,还从来不看浴室的下水道,弄得老有一堆头发堵在那儿。

  陈百合说,不管工作多累,他好像从来都不会冒黑眼圈,永远那么青春,那么嫩。苏善生说,那多好,嫩男人才有潜力和味道。

  相亲节目

  陈百合报名参加相亲节目,事先并没有告诉苏善生,直到电视节目录了一期,剧组里有人传闻,他才知道。

  苏善生郑重其事地跟陈百合说:“丫头,你爸说了,你的婚姻大事由我来把关。”

  陈百合歪着脑袋看他:“好,你把关,等我牵手成功就带来给你看。你说行,我们就继续;你说不行,我们就把节目组提供的约会基金用来大吃一餐。你看如何?”

  苏善生没跟陈百合说,他悄悄报了那一期节目。他脑子有点乱,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他只是害怕陈百合会找到一个因貌而爱的男人,害怕她会不幸福,害怕那个男人没有足够的耐性与温和来宽容她的小脾气……害怕这,害怕那,就像她是他的孩子一样。

  刚到电视台他就有点后悔了,但是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

  陈百合看到苏善生,嘴巴忽然张得拳头那么大。主持人问她,是不是认识苏善生,她说,他是她的嫩叔,是她爸爸最好的哥们儿,台下顷刻一片哗然。

  最后,只剩他和另外一个河北男人为陈百合留灯。

  男人为她唱歌,为她跳舞,为她吟诗,为她弯腰系鞋带。苏善生什么都不会,只是会写不怎么动人的破小说,弄两句尚且过得去的破台词。

  陈百合忽然不知该灭谁的灯,她显得为难,手足无措。

  最后,苏善生选择了退出,但这一切,都无关成全。

  苏善生不想看见陈百合为难。在他心里,她永远是那个没有心机,极易受伤的小女孩。如果她爱他,便不会来这个节目;如果她爱他,就不会在面临抉择时显得那么为难。

  那么多的岁月都不曾让她对他心动,他就更不应该在她得到爱情的时候,以友情和亲情相逼。

  他仍旧可以陪着她,照顾她,即使最后这个男人从她身边离去,他还是可以一如昨日地站在原地。

  他只是要让她知道,不论何时,都会有一个不想当她叔叔的嫩男人,永远将她焐在心底。

  原来,她想要的,只是一双可以让她在寒冷中逐渐温暖的双手,一声可以让她在惶恐中瞬间得以安定的口哨声罢了。

  黑暗中的口哨声

  他与她都是贫苦的打工仔,在繁华而又无比陌生的城市之中,唯一可让他们心生温暖的,恐怕只有这份酸涩的爱情了。

  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几乎都有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他没有去过,她亦没有。他们细细算过,平均一天的工资还不够买两个鸡腿汉堡加大杯可乐。偶尔,促销员会站在路口,把花花绿绿的彩色宣传单递向他们。他总是一言不发地接过它,说不用多久,他就会带她到这儿来大吃一顿。她笑笑,攥紧了他的手说:“不用,你得多存点钱邮回家里,可不能这么浪费。

  这些西洋东西,再好吃,能比大米饭好吃吗?”

  他为她的体贴感动不已,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头地,给她最好的生活。

  城市的夜色很美,霓虹闪烁,可这些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能手牵手走上远远的一段路,喝上一杯清淡如水的冰果汁,然后再相拥回家。

  回家的路总觉得很长,漆黑一片。她紧紧地抱着他结实的右臂,跟随其后。他挺直了腰板,眼睛虽在四处扫射,口中却谈笑风生。他知道,若不如此,她便更加不安了。

  离宿舍不远的地方有一处厕所,这也是附近唯一的一个厕所。没有路灯,漫漫的草丛遮挡了远来的光线,每经此路,她都会停下入内。她说,要是现在不上,就只能等半夜起身一人前来,多可怕呀。

  厕所颇为简陋,呼呼的风声急速地从空隙中灌进去,听起来着实吓人。

  她一步三回头地进去了,还未入内,一阵熟悉的口哨声便在身后响起,充斥了整个厕所。

  她在黑暗中摸索着蹲下,内心恍然再没那么惧怕。响亮的口哨,在寂静的黑夜中,像一道光明让她眼前一亮。很多时候,她愉悦得不行,在里面就跟着男人的口哨轻声哼唱起来。他们像一对欲翔的夜莺,在寂寞中谱写动人的乐章。

  之后的黑夜,他的口哨成了她唯一的慰藉。他以为,这样的爱情,即使不能天长地久,也绝不会轻易消亡。

  贫穷是魔鬼,是疾病,它能让人的心志在一瞬间轰然坍塌。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在穷困中挣扎多年的人来说,他们更能体会到金钱的重要性。

  她跟一个工薪人士跑了,没有任何声响。他亦不曾多问,他知道,这是他的永伤,也是她的幸福。

  她以为,这就是自己一生最想要的东西了。她可以不再为物质与生活的琐事愁苦,不再为一杯可乐细致算计,不再为一件劣质衣服缩食半月,不再与苦痛、贫穷为伍。

  许多个深夜,男人很晚都未曾归来。她在偌大的客厅里苦苦守候,焦急地等着男人的电话。那样的惶恐,是怎样刺眼的光明,怎样温暖的居室都无法弥补的,她常常觉得,心似冰窖。

  楼下,不知是哪个晚归的路人又吹起了口哨,远远地来,又远远地走了。热泪淌满了她的脸,她知道了,她想要的,原来只是一双可以让她在寒冷中逐渐温暖的双手,一声可以让她在惶恐中瞬间得以安定的口哨声罢了。

  不能得到他的爱,那起码,也要得到他的部分记忆。

  多么傻的想法。

  有些爱,只是路过的风景

  心锁上的密码,再次被拔乱

  苏樱樱真没想到,时隔四年,竟会在烟台碰上叶淼森。

  叶淼森是苏樱樱的高中语文老师。他和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先生们实在不一样。他幽默风趣,时常会在课后做一些搞怪的动作。不过,朗诵诗词,倒是显得特别一本正经,颇有古代文人的雅致。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长得特别具有韩国味,瘦脸,高个,乱发,双眼炯炯有神。因此,班上大多女生都对他有过暗恋,苏樱樱便是其中一个。

  不过,那时的苏樱樱并不漂亮。虽然她有170厘米的身高,但只要一配上150斤的体重,就立马被逊成两吨半的加油罐。

  和那些疯狂的女生不同,苏樱樱既没有在毕业之后要走叶淼森的电话,更没有无缘无故地朝他邮两封错字百出的情书。

  这时的苏樱樱刚刚大学毕业。青岛的就业压力实在太大,她只好一路东跑,来烟台这个海港城市试试。

  合适的工作仍旧不好找,她只好暂时在一家大型超市里当婴儿用品的导购员。

  叶淼森在一大堆尿不湿的货架前走来走去。苏樱樱心乱如麻,她不知自己到底该不该去打个招呼。

  最后,是叶淼森主动开的口。嘿,苏樱樱,你怎么在这里?

  苏樱樱彻底呆了,连续好几天,她都没缓过神来。叶淼森怎么会记得我呢?他怎么可能记得我呢?我瘦了那么多,变了那么多,他还能认出我?

  苏樱樱那串心锁上的密码,又被同一个人拨乱了。

  第一次压马路

  第二次见叶淼森,是在一个青天白日的下午,稍有不同,他怀里多了个可人的宝宝。

  苏樱樱从没这么细心过。她不但根据宝宝的肤质挑好了爽身粉,还把口碑最好、回扣最少的尿不湿一并推荐给了叶淼森。

  叶淼森笑笑,腾出一只手来拍拍苏樱樱的脑袋,“丫头,挺在行的啊,以后宝宝需要什么,我就来找你了。”

  苏樱樱乐坏了,因为叶淼森的这句话,她当天就把发出的电子简历全都撤了回来。

  苏樱樱忽然爱上了这份工作。

  第三次见叶淼森,是在超市的正门口。苏樱樱刚从员工通道出来,尚且穿着大红白字的工作服,就被叶淼森拖进了对面的西餐厅。

  苏樱樱的脑袋又开始发胀了,真要命,每次见到叶淼森都感觉像是得了贫血症。

  “丫头,你上次推荐给我的爽身粉果然奏效,宝宝好长时间都没长过痱子了。”叶淼森一面眉飞色舞地说着,一面把切好的牛排推到苏樱樱面前。

  苏樱樱的贫血症又犯了,她感觉脑袋天旋地转,像是被雷狠狠劈了一下。

  晚饭过后,叶淼森领着苏樱樱去逛烟台的桃花街。老巷深深,细雨蒙蒙,她瞬间就被秒杀了。

  那是苏樱樱生平最开心的一天。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跟别的女人跑了,她是一个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不过,她从来没有申请过特困,也没有在档案上说明。因此,叶淼森并不得知。

  这是第一次有成年男人陪她压马路,逛古巷。

  男人的脆弱,惹人心怜

  再后来,烟台的桃花街成了他俩心照不宣的老地方。

  苏樱樱知道叶淼森已经结婚,且有了孩子,却从不过问。她多害怕听到他们恩爱如胶的消息,害怕他的瞳孔里迸裂出一道燃满爱意的火焰。

  叶淼森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男人,他不仅主动坦诚了自己的恋爱史,还把目前的处境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苏樱樱。

  苏樱樱又有些贫血了,叶淼森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呢?他是想找一个倾诉的对象,还是想让我进一步了解他?

  很多问题,苏樱樱都不明白,也回答不了。可她偏偏喜欢这种回答不了的朦胧美,隐隐约约,袅袅娜娜,像若有似无的炊烟,又像薄如轻纱的晨雾。

  叶淼森的妻子在青岛,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叶淼森承认,当初与她结合,大部分原因是贪图她父亲的财产。

  有钱不一定快乐。来烟台打理分公司,是叶淼森主动向岳父提出的请求。

  那晚,坐在桃花街的面摊铺,叶淼森喝了很多酒,他把自己能说和不能说的,全都告诉了苏樱樱。

  直到此刻,苏樱樱才明白,原来叶淼森也是个穷孩子。当初,他之所以做出那样的抉择,不过是为了让家人活得更好一些。

  叶淼森一直忍着眼泪没流出来,晶莹的泪,就这么忧伤地绕在鸽子灰的瞳孔周围。

  苏樱樱忽然有种想要抱抱他的冲动,觉得他是那么脆弱,真实,惹人心怜。

  对于爱情,哪个女人不自私

  最后,叶淼森彻底醉了,在凌晨烟台的桃花街上。

  苏樱樱第一次有了邪恶的想法。她把叶淼森拖进了桃花街的旅馆里,并在洁白的床单上滴下了一摊血红色的墨水。

  她把叶淼森的衣服一层层褪去,一边凝视,一边落泪,像是在残忍地剥开自己内心里的那些秘密。

  叶淼森是被一声尖叫惊醒的。苏樱樱裹着被子站在床边,泪落如雨。

  叶淼森彻底蒙了,他很努力地回想昨夜的一切,可惜,脑子一片空白。

  床单上的殷红血迹,像一根刺,把叶淼森的眼睛扎得生疼。

  他一言不发地穿好衣裤,最后,站在门边朝苏樱樱说了一句,我会负责,便扬长而去。

  苏樱樱内心有些难过,但也有些莫名其妙的窃喜。她不知道自己难过什么,又高兴什么。她只想和叶淼森长久地在一起。

  她承认自己有点自私,但对于爱情,又有哪个女人不是如此?

  爱也好,恨也罢,都随风而逝

  苏樱樱实在不喜欢模棱两可的叶淼森。

  一个半月之后,她把那份花钱弄来的孕检报告单递给了叶淼森。

  叶淼森坐在桃花街的长凳上,眉头纠结成了一把刀子。

  提出离婚,是叶淼森自己做的决定。只是苏樱樱建议他的理由是,双方不合。她的目的只是想和他在一起,不是为了让那个无辜的女人伤心。

  女人刚来烟台,叶淼森就提出了离婚的想法。那是女人第一次如此面目狰狞地跟他吵闹,她不再是个受人敬畏的公司领导,也不再是个胸怀天下的女强人。她穿着时髦的名牌风衣,坐在冰凉的地板上,哭得蓬头散发,稀里哗啦。

  叶淼森的妻子到底是个极有教养的女人,哭过闹过之后,很快便冷静了下来。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天,苏樱樱悄悄跟着去了。

  柜台不大,左面办理的是结婚登记,右边便是离婚手续。

  他们像当年结婚一样,站在红色的国徽下面,庄重而又神圣地填写着两张白色表格。

  孩子躺在车兜里,哭得昏天暗地。女人俯下身来安慰,轻哄,还是止不住孩子的哭声。

  不过一岁的孩子,他懂得什么呢?他知道什么是离婚,什么是结婚?他哭什么?

  可苏樱樱知道,总有一天,孩子会真正地体会到这种悲伤。因为她父亲跟着别人跑掉的时候,她也不过两岁。

  她曾经很傻气地问过母亲,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爸爸接送,而自己没有?为什么别人家里过节都是三个人,她们却是两个人……

  母亲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这些问题。她记得母亲的眼泪。眼泪,就是当时最好的回答。

  苏樱樱忽然就哭了,她觉得自己多像车兜里的孩子,还没记清爸爸长什么样子,他就跟别人跑了。

  苏樱樱走出民政大厅,只给叶淼森发了一条短信。她说:我走了,以后不会再回来,祝你幸福。你一定一定要好好地爱车兜里的孩子。

  关于那些孰真孰假的事件,苏樱樱没有再做半点解释,虽然她知道,叶淼森会因此而难过,会因此而耿耿于怀。

  可这些,正是苏樱樱想要的,不能得到他的爱,那起码,也要得到他的部分记忆。

  她相信,叶淼森一定会记得她,还有那条再也不会有她出现的桃花街。

  不知所起又不知所终的爱情最伤人。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爱不爱你,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接受你的等待。

  顾小白的等待

  现实中的顾小白

  《男人帮》还没播出的时候,他就已经叫顾小白了。唯一不同的是,《男人帮》里的顾小白是个男人,还一点也不白。可现实里的这个顾小白,不但是个女的,而且长得挺白。

  她让我把她的故事写下来,她好拿着这篇故事继续站在大连的码头等下去。

  我们仅有一面之缘,但我还是决定帮她把这个动人的故事发出来。至少,要让那个名叫苏淮安的男人有所耳闻,早些归来。

  苏淮安,大连人,男,32岁,水手,常年在海上漂泊,偶尔回国。

  顾小白说起他的时候,神情光艳,眉飞色舞。她今年22岁,快毕业了,却没想过回家。她说她会继续等,起码要在临走前见他一面。

  苏淮安此刻身在何方?我不知道,顾小白也一样。我们坐在昏暗的咖啡厅里,像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絮絮叨叨。

  写到这儿,顾小白在我身后嚷嚷了,她说:“快把我和苏淮安认识的经过写下来吧。不然,整篇文章都成我俩的自言自语了。”

  因为她的提点,我决定重归正传,以时间为顺序,把这段故事再度理一理。

  2009年春天,顾小白在一家饭馆认识了潇洒不羁的苏淮安。

  那时,苏淮安自主创业,在大学城附近开了一个小饭馆,很多人都叫他叔叔。的确,他看上去已经没那么年轻。不过,他的确是个学生,大三,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

  高中时候,他辍学很久,下海打拼。二十几岁,又觉得应该重回学校,去实现自己内心的水手梦想。丢得太多,教材又不同,学起来很吃力,因此落榜好几次,等他考进大连海事大学的时候,已经快奔三了。

  源于,英雄救美

  苏淮安十七岁已经下海自立。虽然说,此时情况不同,但对于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让他开口管爸妈要钱,估计比打他几巴掌还难受。

  大一,刚入学不久,他就开了这家小店。

  顾小白去苏淮安饭馆吃饭的时候,他已经大三。几个半醉的小流氓吃完大排档路过饭馆,看到一袭长裙的顾小白只身坐在那里,便勾肩搭背地过去搭讪,“喂,美女,一起出去走走啊,电话多少?”

  苏淮安顶着白色的厨师帽出来问,几位朋友,你们要吃点什么?

  不吃!就聊聊。

  苏淮安冷着脸说,抱歉,小店是饭馆,只卖饭,不卖聊聊。

  “以为老子没钱啊?去,把最好的酒菜都给大爷拿上来,我们哥几个今天就在你这小店请这位美女吃饭。”

  顾小白起身刚要走,就被这几个小流氓给拦住了。

  一分钟后,苏淮安端着个白瓷盘出来了,上面放着一把没洗过的韭菜。

  喏,几位大爷,这是你们要的韭菜,这韭菜,绝对原生态,也绝对是本店最好的韭菜。

  事情可想而知,几个半醉的小流氓还没来得及操板凳,就被魁梧的苏淮安用光亮的大勺打得哭爹喊娘。

  陈茶的味道

  之后,一到周末,顾小白就会坐公车到这家小店久坐。偶尔人多了,苏淮安忙不过来,她就会二话不说地撸起袖子进去帮忙。

  起初苏淮安死活不答应,说小店利薄,暂时招不了服务员。可她不管,说愿意这么干,权当体验生活。

  苏淮安拦不住,只能由着她。时间一长,很多人不再叫顾小白为服务员,而是直接叫老板娘。

  苏淮安如果听到,开始还会从厨房里冲出来掌着大勺说,别别别,快别乱叫,她不是老板娘,只是一个普通朋友。后来,叫的人多了,苏淮安解释得够累,也就懒得管了。

  偶尔忙到凌晨,顾小白会一面记账,一面半开玩笑地说:“叔叔,要不咱们凑合着过算了,你别嫌我幼稚,我也不嫌你老,免得还得到处找,麻烦。”

  苏淮安不理,好半天才冒出一句:“抱歉,本人没有恋童癖。”

  说实在,顾小白的确漂亮,柳眉大眼,发如黑缎,下巴尖得像周迅,身材苗条得像林志玲。不用说,学校里追她的男生肯定一大把。只是,她偏偏就喜欢这个大她差不多十岁的老男人。

  苏淮安虽然没说,但他心里明白,很多时候,顾小白不仅仅是在开玩笑。因此,他很少和她独处。

  写到这里,我禁不住问顾小白,学校里那么多男生你不喜欢,为什么偏偏喜欢苏淮安?

  她说,那么多男生里,只有苏淮安让她看到了责任和担当。在不确定能给你爱情之前,苏淮安一直都会离你很远。他不玩暧昧,不贪图美色。他纯粹,干净,正义,上进。除了偶尔的自闭之外,他简直完美得像一块棕色的琥珀,似乎只要阳光一照,就会泛出陈茶的味道。

  没有始终的爱情

  苏淮安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顾小白几乎天天往海事大学跑。她在床头贴着倒计时,把每一天都当成离别前的最后一天来过。

  她给苏淮安洗衣做饭,端茶送水。苏淮安一声不响地受着。他们不提爱情,不提离别,可只要饭店安静下来,就会溢满爱情离别前的酸楚。

  苏淮安体检合格,终于成为一名真正的水手。他说,下海的那段时间,很多个夜里,都梦见湛蓝的海水和破浪而去的风帆,头顶盘旋着白色的海鸟,远处是一望无垠的自由和喜悦。

  大船驶离码头之前,顾小白一直在笑,苏淮安曾无意间说过,她笑起来很好看。她想让苏淮安记得她最美的样子。

  可惜,苏淮安一直没回头,等他回头的时候,她已经不笑了,哗哗的泪,像海洋里的浪潮。苏淮安站在桅杆上,双手捂在嘴边,歇斯底里地弯着腰喊:“等我!等我!”

  顾小白顺着码头跑很远,她想听清他到底在说什么,可惜,水声太大,她听不见。

  苏淮安走后,顾小白像被彻底掏空了。她说,这种不知所起又不知所终的爱情最伤人。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爱不爱你,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接受你的等待。

  “不必等我”

  顾小白给苏淮安打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后来有海事大学的人在贴吧里回她说,真正的水手是没有电话的。因为船上不能打电话,只能使用卫星电话,而卫星电话专属船长,还不能用来解决私事。

  初秋,顾小白接到了从韩国打来的越洋电话。

  苏淮安在电话那头刚气喘吁吁地问出一句:“你好,是小白吗?”顾小白就在电话这头哭得彻底没了声音。

  那么多万缕纠缠日夜焦灼的思念和等待,像苦楚的海潮在心里时时翻涌,顾小白无处可躲,只能傻傻地抱着沙包四处围堵。她以为一切牵挂已经平息,一切成灾的思绪已经回归海里,可听到他的声音,她才知道,之前所谓的安宁,不过是洪水来临前的平静。

  休息两天,之后又要出海。苏淮安站在大雨瓢泼的电话亭里,一直和顾小白聊到身上只剩最后一枚硬币。

  临近尾声,双方沉默了很久,顾小白鼓足勇气问了一句:“那天,你在桅杆上喊的是什么?”

  苏淮安停了片刻,他说,不必等我。

  就这样,两人再无声息。他们握着电话站在不同的国度里,忽然觉得遥远而又模糊,刚想说点什么,嘟嘟的挂断声就凝固了彼此的喉咙。

  苏淮安站在大雨的城市里想了很久,顾小白需要的是一个安定的生活,不是几个月音讯全无的柏拉图思念。他不知道自己能给她什么,所以,他在原本的“等我”这句话前面,加了“不必”两个字。

  承诺与等待

  顾小白没等他,谈了两次恋爱,都是草草开始,匆匆结束。她无法做到逼自己忘记心里的那个人,而去和另外一个人对坐共餐。

  她病了,精神时常混乱,她觉得餐厅里的每个服务生都是苏淮安。满世界,满大街,都是苏淮安的影子。

  她只能这样得过且过地等下去,无路可退。她想过不爱,想过爱别人,可惜,这世间最不能掌控的,就是爱情。

  临近大四的时候,苏淮安联系过顾小白一次。他说,近期回国。

  顾小白说:“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就什么时候穿着婚纱去大连的码头等你。”

  苏淮安笑了,他说:“如果真是那样,那我转行做点别的吧,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因为这句话,顾小白哭了好久。

  顾小白快毕业了。直到我写下这篇文章,苏淮安还没有回来。我怀疑过,否定过,但是顾小白的坚定和信念又让我不得不重新相信苏淮安这个人。

  顾小白说,认识那么久,他从来没有承诺过,他不是一个随便下承诺的人。

  所以,我相信,苏淮安一定会回来。我也相信,只要他的船靠岸,大连码头就一定会有一个身穿婚纱的新娘出现。

  很多时候,爱情得全权衡量。

  在这么一个孤落之城,这么一个狭小的空间里。

  有些花爱,不必结果。

  有些花爱,不必结果

  只是多看了你一眼

  去年烈夏,林珊珊如一只离群的飞雁坠落在这个南国都市的郊外。对于一个七月平均气温高达32℃的城市来说,空调该是最基本的家电设施。不过十分遗憾,林珊珊连一台像样的电风扇都不曾有过。

  与很多初到此地的人一样,住破败昏暗的楼房,吃个位数一份的自助餐,用嗡嗡脆响且只有一个档的风扇。尽管如此,每日清晨还是得光鲜亮丽地同一群白领挤公车,手捏厚厚的文件包,戴黑框眼镜,从醒来的那一刻便保持微笑,即使面部抽筋,也照般不断。

  傍晚,林珊珊习惯穿过厚重的人群,在一家麦当劳门前停留片刻,然后搭乘最后一班返程公车。偶然,在人潮汹涌的门前遇到同事,她们会诧异地问:“嘿,等人啊?”林珊珊点点头。然后,她们嬉笑着走开了。

  熟识的同事说,林珊珊的男友真浪漫,每次都约在麦当劳门前见面,无视周旁摩肩接踵的凡夫俗子,大有炒作“天下谁人不识君”的意图。每每碰上这话,林珊珊总是笑笑。孤身前往这座南城的林珊珊,倘若真有此情缘的话,何不双宿双飞?

  之所以站在那儿,无非是为了公车空调两全其美罢了。身无着落的她,哪如她们想象的那般浪漫?

  暗自计算,进这家公司已足六日,明天即是全体职员的商议例会,也是林珊珊展示才华的大好时机,该穿点什么呢?

  顶着垂垂落幕的红日,站在凉风徐徐的麦当劳门口,心乱如麻。身后,有人嘣嘣拍打着玻璃,林珊珊顺声望去,一个白衫黑领的男子坐在高高的橱窗内,一面如孩子般对着冰凉的玻璃呵气,一面用手指在雾气弥散的上面书写自己的名字。

  “何卿俊,到此一游。”林珊珊抬头傻傻看着,莫名地扬起唇角,寻思,如此拗口难念的名字,亏他还好意思写出来。

  司机在街头嘟嘟地摁着喇叭,林珊珊回神飞越上车,车厢内已空无一座,歪歪斜斜地站了一车人。她在摇摆的车厢里暗骂:“何卿俊,你不但幼稚,还是个倒霉蛋,只看你一眼,我林珊珊便落得如此下场。”

  无趣与轻薄

  次日,在洁净明亮的办公室里,林珊珊自告奋勇向领导提出革新的几点要求,话毕,众人鼓掌。

  接着,对面一个白衫黑领的男子站了起来,慢条斯理地将她的几点要求一一联系事实驳回,惹得领导大加赞赏。

  苦备几日的方案,因他的几句废言,宣告失败。会后,林珊珊迈步上前,挡在那男子前面,半哭半笑道:“能否与你谈谈?”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林珊珊像极了一只发狂的小兽,大肆数落着他的种种不是,从她是个新人的立场说到他是个开国功勋,再由此说到自己的处境。要知道,虽说林珊珊是一个部门经理,可仍在试用期内,倘若没有好的计划或者方案,给公司带来赢利的话,那么很可能下一秒就会露宿街头。

  最后,她反问一句:“何卿俊,你到底明不明白?”

  他瞬时一脸茫然地看着林珊珊,惊恐地道:“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嘿,你以为你什么潘安宋玉,还敢在麦当劳橱窗上写字,地球人都知道啦!”林珊珊讪讪地轻笑。

  当晚,为了向林珊珊赔礼道歉,何卿俊主动请吃饭,她左思又想,最后把地点定在了麦当劳。

  橱窗的位置有人就座,林珊珊令他原地等候。他委屈地哭丧着脸,说堂堂一个公司元勋竟然给你当仆人?她说:“这有何不可?大丈夫能屈能伸,你若不是丈夫的话,现在即可走人。”

  当林珊珊拿着他的钱包端回大盘东西的时候,他怔怔地坐在橱窗旁呵气。她把钱包丢还给他,头也不抬地问:“何大元勋,怎么还不走人呢?奇怪了。”

  他朝着林珊珊嘿嘿地笑:“这不你说的吗?是丈夫就好好待在这儿,既然遵从你的吩咐规矩地待在这儿了,是不是就算你丈夫了呢?”

  林珊珊险些把刚入口的牛奶喷得他一脸皆是,忍住因呛而夺眶的泪水,她咬牙瞪着他:“如果你想死的话,大可继续。”

  何卿俊默然地看着林珊珊大嚼鸡柳,皱眉弄眼地道:“见过不斯文的,可没见过你这样戴着黑边眼镜耍粗俗的。”

  林珊珊一面继续大快朵颐,一面嘟囔着油嘴回他:“公司领导都以稳重冷静为标准,我实在想不通,你凭什么当的公司总监?”

  他以手探头,一副沉思者的姿态,装模作样地笑:“看,帅吧?这就是我坐上这个位置的真正原因。”

  林珊珊嗯嗯地附和着他,祈祷时间过得再快一点,这样,就可以顺势出门,踏上最后一班公车逃之夭夭了。

  何卿俊——何轻薄,这是林珊珊对他唯一的印象。

  才华与善良

  林珊珊依旧重复着每天上下班挤公车的生活。何卿俊这个名字如若不是周旁同事提及,她怕是都忘了生活中曾出现过那么一个轻佻之人。

  又是一周的例会,何卿俊染了头发,赭栗,蓬松地悬浮在脸面上,十足一个游手好闲的古惑仔。

  圆形办公桌那头,他朝着林珊珊笑笑,她以一脸拒人千里之外的薄凉回绝了。世间女子,真喜轻浮之人,恐怕为数不多吧?

  林珊珊将新做的方案在众人面前详尽地解说了一遍,还未坐下,何卿俊便开口了:“请问,你知道此类产品近五年的供需增长率吗?再者,你事先有没有对此项计划做过一个切实可行的资金预算呢?最后,它对公司的回报,或者是给公司带来的利润是多大?”

  这是林珊珊生平第一次被旁人问到瞠目结舌。事后想起来仍觉得后怕,一个平日嘻哈没个正经的人,竟会在那样的场合与你无端严肃起来,你作何感想?

  再过一周,林珊珊的试用期便已到头,照此看来,对市场一窍不通的她,注定是要被扫地出门了。她提前做好了一切打算,甚至,悄悄预留了其他几个公司人事主管的电话。

  傍晚,站在熟悉的橱窗下面,忽然对这个城市陌生起来。身后,有人嘣嘣地拍打玻璃,半晌林珊珊才回头遥望,何卿俊双手作揖,示意她进去一谈。

  林珊珊正愁找不到出气筒,他倒识趣,主动撞了上来。正欲劈头盖脸骂他个狗血喷头,一叠醒目的方案策划表递到了她的面前,接过一看,顿时气解了大半。

  那是林珊珊的策划表,只是,在文字周围堆满了密密麻麻的数据和函数图。她知道,这是他帮自己做的各项预算。

  “你的策划很好,富有新意,如果得以实施,又不出意外的话,我想一定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利润。当然,你不必感激我,我只是按自己的经验帮你加了点儿东西。一来,算赔礼道歉;二来,为公司留住人才。”

  何卿俊举着大杯牛奶向林珊珊道贺,她差点掉出眼泪来,在这个无趣轻薄的男人背后,原来还深藏着无限的才华与善良。

  不会结果的爱

  无可厚非,方案全票通过,并于当日投入资金实施。何卿俊邀满四方高朋,祝贺林珊珊新官上任。

  在他的带领下,林珊珊对业务逐渐熟络起来,并且拥有了一批固定的客户群。要好的几位同事说:“何卿俊可是一个钻石王老五,多少人想梦都梦不来呢,你可得把握机会哦。”

  其实,林珊珊也知道,和他在一起将会无比幸福。他与其他事业有成的男人最大区别在于能把公私时间分得异常清晰。并且,他至少能让她少走十年的弯路,为她理好一切人脉,以备不时之需。

  挣扎了些许日子,还未曾想得透彻,何卿俊就当众向林珊珊表白了。在四周一片惊羡与欢呼声中,她收拢微笑,一本正经地说:“我想,我得细细考虑考虑。”

  之后,几乎每天都有几批人前来询问,她与他的关系进展如何。甚至,林珊珊随便提一个方案,员工们就会欣喜若狂地说:“有何卿俊在,一定能过!”

  林珊珊爱他,毫无疑问。很多个风扇坠地将她惊醒的夏夜,第一反应就会想起他,时常想象,倘若于噩梦中惊醒,枕于身旁的他会以怎样滑稽的言语轻哄自己瞬时安心,再沉沉睡去?

  或许,林珊珊的假设太多,易错过真爱。可很多时候,爱情得全权衡量,尤其,是在这么一个孤落之城,在这么一个狭小的空间里。

  林珊珊只是一个平凡女子,要的也只是不用旁人关乎是非的幸福,这是他唯一给予不了的。

  例会前,林珊珊给何卿俊发了短信:有些花爱,不会结果。接着,在一片叹惋中提出调离申请,前往北方分部继续工作。何卿俊点头签了字,眼里卷满泪花。他知道,林珊珊只能以这样的方式保全两个人的生活。

  临行前,路过他的办公室,见雾气腾升的玻璃上写满了她的名字。他站在一片全然模糊的背后,隐隐地向她挥手。

  再次站于旧地,已是潋滟秋阳,明晃晃的橱窗里,又一对新人执手而坐。林珊珊知道,那些细微的记忆,已如风般撩乱了她的心怀,拨开了一地夏花。

  不过,它们不会,也不必结果。

  很多憧憬,与其挣扎无望地对视,不如故作潇洒地散去。

  我想,我也曾遇见过爱情这东西。

  也曾遇见爱情

  爱情光临的声音

  莫念安第一天搬来隔壁的时候,我正加完最后一个夜班,进门瘫倒在沙发上,几次沉沉欲睡,皆被轰隆隆的巨响和工人的嚷嚷声惊醒。清晨七点半,我终于彻底崩溃,下床趿拉着拖鞋,披头散发地甩开门,对着隔壁一群灰头土脸的男人大展多年未用的狮吼功。

  莫念安真是个极没绅士风度的男人,满屋的野性汉子,都上前跟我道歉,唯独他,木头似地站在门口,深仇大恨地看着我。最后的结果毫无悬念,这个不是男人的男人,和我在昏暗的楼道里吵得天翻地覆。

  万万没有料到,我与他的个人恩怨,竟会掀起一片江湖的动荡与风波。

  上午九点,我和他一同成为了单元住户的公敌。楼上楼下的婆婆阿姨,扯着嗓子在门里喊,“两口子要吵回家里去吵,大清早在楼道里释放噪音,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承认,那天我的情绪的确大了些。不管怎么说,那是人家搬迁的喜日,我不该这么闹腾。但话又说回来,换作任何一人,如我这般48小时未曾合眼,回家倒头欲见周公数次皆被噪音干涉,大抵也是我这类泼妇模样。

  中午,楼下的阿姨故作神秘地跟我提议:“小姑娘,去给人家道个歉吧,今天早上的事情,我可从头到尾都听见了,是你先去招惹人家的。”

  我差点把嘴里的可乐都喷出来,诧异地看着她:“我?让我给那蛮小子道歉?阿姨啊,不会吧?说实话,到底你和谁更亲些?为什么要这么帮他?”

  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讪笑着说:“丫头,我是帮你呢!你看看人家,长得也不赖,听说工作也不错。你单身那么长时间了,该找一个啦!”

  那瓶百事可乐,差点把我噎死。我觉得自己活得够窝囊了,再这么下去,估计会是世界上第一个被可乐噎死的女人。我无奈地看着阿姨说:“大娘啊,我恳求你,别再折磨我了,放了我吧……”

  事情往往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周末刚准备上床午休,便听到有人敲门。打开一看,竟然是亡命冤家莫念安!我惊恐地问:“你想干什么?吵架归吵架,你身为一个机能健全的男子,可不能心存歹意啊!”

  莫念安二话不说,径直走进洗漱间,从包里掏出一把扳手,咣当咣当地在里面捣鼓起来。一面莫名其妙地发狠卖力,一面故作委屈地数落,“姑娘啊,敢情你是穷到请不起水电工是吧?这水龙头一天到晚滴水你没听见?拜托,我的床头就对着这面墙。就算我上次吵到你不对,你也不必这么打击报复吧?都被你折腾得几天没睡好觉了……”

  感觉,像是一个谜

  傍晚,我炖了玉米浓汤,打算给莫念安送去。毕竟,人家不计前嫌地过来帮我整修洗漱间,即便不感恩戴德,也不能默然不理。

  莫念安的门没锁,我径直走了进去。刚放下碗,便撞见了从里屋出来的他。他赤裸着膀子,一面眯着眼睛洗头,一面微笑着说:“谢谢,坐啊,我马上就好了。”

  莫念安的屋里没有女人,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印象中,很少有单身男人的屋子,整洁成这般模样。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自嘲着说:“别看了,以前在家是干全职保姆的,都习惯了。”

  当天,我和莫念安站在日光懒懒的阳台上聊了许久,知道他和我一样,是家公司的小职员。不过,他的公司比我的要好很多。

  莫念安的书桌上堆满了外语书籍,我惊呼:“天啊,你还能看这些书?唉,想当年,光一个普普通通的英语四级,就莫名其妙地让我老了十几岁。”莫念安笑笑:“其实原著比翻译要好看许多,你可以试试。”

  我打趣地说:“行啊,那你先告诉我,楼道泼妇这个词怎么说?”莫念安诡异地看着我,大笑。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两侧会自然地提起两条弯曲的肌肉。因此,把整张轮廓分明的脸,都渲染得极富感染力。

  初秋的夜半,我在屋内的尖叫惊动了隔壁的莫念安。我没想到,外表斯文的他,竟会因这声尖叫,不顾一切,破门而入。

  我蜷缩在床头,结结巴巴地对他说:“阳台上有人。”他从厨房里取了菜刀,镇定地拉开窗帘,顿时,一个浓重的黑影扑闪而来。

  莫念安大笑,我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我清晨晾晒的风衣。夜半起风,便成了窗前的人影。莫念安说:“姑娘,找个男朋友吧,否则,我们这些邻居都会被你折腾死。不是水龙头彻夜不息,就是夜半阳台有贼,敢情,你是不想让人活了?”

  我爱你

  莫念安在墙壁上打了一个洞眼,裁了两个易拉罐,做了土电话。他握着被改装过的易拉罐说:“放在床头,以后有什么事情,你直接对着它说话就行。”

  我记得莫念安破门时焦急的模样。他的刚毅,勇敢,逐日成为我心头的一泓清泉,滋润我的岁月。我想,他是喜欢我的,否则,他不会那么不厌其烦地帮助一个无亲无故的女人。

  握着土电话睡觉的第33个夜晚,我听到了莫念安的声音。他说:“我爱你。”听筒掉在了地上,我有些慌乱,有些不知所措。虽然,之前有过不少男人向我示好,但却从未有过一个人,可以用一句话将我击倒。

  此刻,该告诉莫念安,我从心底对他的依赖,还是故作冷漠地矜持,保住一个女人最后的防线?我不知如何是好,只能紧紧地握着易拉罐。

  那头,恍然归覆了平静。我想,如果他再坚定地对我说一次,我就向他袒露自己的心声。但后来,他却再没说过那样的话。

  我依旧煮了玉米浓汤,送至他的屋内,却再不能像从前一般坦然无畏。

  每次走进那扇昏沉沉的门,我都会有种不可自拔的幸福感。我多想,有那么一天,可以进去之后,再不出来,每日为他做饭,洗衣,拖地,听他朗诵那些优美的外国作品。

  他始终没有给过我那样的机会。这场谜语一般的角逐中,我一直都处于被动地位。很多个月光朗朗的夜里,我都想侧过头,对着听筒说一句,你不要放弃行不行?

  如果你能再说一次我爱你,那么,我定会一生无悔地跟着你。

  我在过马路,你人在哪里

  再去给莫念安送玉米浓汤的时候,他屋里忽然多了一名短发女子。她的眉宇间充满了疑惑,眼神游离。莫念安从屋里缓缓出来,搂着她向我介绍。

  我不经意看到了莫念安颈间的吻痕。我能够清晰地想象出,那一个炽热的嘴唇,在他血液里倾注的力量。我像个仆人一般,唯唯诺诺地退了回去。

  我已不能再站下去,我的眼泪,已经快要决堤。

  既然他有女朋友,为何还要对我说那三个字?如果,他不曾对我说过那三个字,那么我便完全可以心无杂念地活在这样的邻居世界里。

  我到底是用剪刀切断了两个易拉罐之间的棉线,为了做出这个极为微弱的动作,我挣扎了整整一个下午。面前的这根线,似乎已不再是一根不值一提的棉线,而是我与他的千千心结。如今,我却要用这样的锋芒,斩断我和他最后的纠葛。

  莫念安说要请我吃饭,我欣然赴会。他握着一瓶翠绿的青岛啤酒说:

  “姑娘啊,你知道土电话的线断了不?待会我再帮你接上。否则,你出什么事情都没人知道!”

  莫念安的女友说:“是啊,邻居就该互相关照嘛!我不在的这些天,多亏你熬玉米浓汤给他喝,我还没向你说谢谢呢!”

  莫念安的女友向我扬起杯子的时候,我看到了她双眼深处的凶光。当然,这一切电光火石的交汇,身为男人的莫念安定然看不出来,这是一种仅属于女人的直觉。

  喝了三瓶青岛啤酒之后,我装疯卖傻地问莫念安,你那天晚上为什么要在土电话里跟我说我爱你?莫念安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姑娘,我什么时候说过啊?你可别冤枉我啊。”

  我到底是鼓足勇气将心里的负荷全都倾吐了出去。我想,即便我在爱情里被判了死刑,也得死个清楚明白。莫念安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手指着通话记录说:“姑娘你看,你说的那天晚上,那个时间,我正和我女朋友打电话来着,怎么可能说我爱你?”

  我记得那个时间,正确无误。原来,那句我爱你,并不属于我。我歪歪斜斜地走上街道,淌了一脸的热泪。

  一周后,我搬出了那栋贴满福字的单元楼,像个畏惧死亡的逃兵一样,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在内心的城池里颠沛流亡。

  换号码之前,我给莫念安发了短信。我问:我在过马路,你人在哪里?

  很多憧憬,与其挣扎无望地对视,不如故作潇洒地散去。我想,我也曾遇见过爱情这东西。

  当你们不可能再有任何未来的时候,就不要再去徒劳付出,打扰对方那颗已归属旁人的心。

  别去打扰她的心

  若说炎风徐徐的夏天是最适合恋爱的季节,那么,刺骨绝凉的隆冬便隐喻了失恋。

  尚未褪下臃肿的棉袄,就陆续接到了几位好友的电话。那头,听得出,平日鲁莽、刚毅、雷厉风行的他们,显然也在经受着忧伤的折磨。

  爱情就这么回事,在不期然的时刻来临,又于朦胧的时光中消泯。

  念大学之时,读许多杂乱的书籍。书中无不道校园内萌生的情感是最为纯洁和无疵的。当时读罢轻笑,俨然觉得是为了博取读者的憧憬与共鸣,谁不知道,看此类言情随笔的大都是终日无所事事的“不良少年”。

  后来,真长大了,不得不踏入纷乱的人流,与摩肩接踵的队伍一同向社会的暗角奔涌而去,谋划各自的未来。遗憾至极,直到此时方才明白,社会的三六九等一直都于冥冥中存在。劳累着前所未有的劳累,为胸中不灭的火焰浇上汗水,换来一笔微薄不可言道的收入。

  “毕业了,我们一起失恋。”当我可以依靠文字脱离这滚滚的人潮,居安思安之时,天南地北的电话与急切的思念一同汩汩奔来。

  他们果真失恋了。

  我们习惯在分手的最后心照不宣地说上一句,还是朋友。可暗自明白,之后天涯地远,即便真是朋友,如此豁达,今生也怕是再难相见。

  这样也好吧?要不,如何在往后的日子漠然地将旧爱淡然,开始新的生活?

  落笔前,接到朋友的来信,细细碎碎的琐事拉扯了足足几页,最后终于道明,他此信的真正意图。

  大学时,他曾深爱过一个女孩儿。印象中,我是记得那女孩的,落落大方,纤瘦玉立,说起话来斯斯文文,颇为得体。听闻他与这个女孩儿已经互认双亲,并得到了双方家长的许可。因为这事,他当时还特意缩食半月,邀满了一桌宾客,庆祝硕果将坠的爱情。

  那个寂寥的夜,羡煞了多少旁人。那么倾心地付出,不就为了结这一个果?

  谁说不管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谁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这些不都是得不到葡萄后的自慰心理么?

  如今,这个曾与他山盟海誓的女孩儿已将为他人妻,为表诚意,女孩儿给他发来了请柬,地点远在千里之外的海南三亚。他问:“我是否该去?去了,得送多少礼钱?”

  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如果你还惦念着她,那就别去,这是自我受罪的方法。如果你已放下心中隔阂,真想与她做回朋友的话,那走上一趟也无妨:一来算是告别这一段完整的爱情;二来可当闲时外出,解闷散心。

  最后提及礼钱,我轻描淡写地问,你觉得普通朋友该送多少?其实,我已经给了他一个尤为明确的答案:当你们不可能再有任何未来的时候,就不要再去徒劳付出,因为你的每一滴汗水,每一丝好意,都有可能会翻腾彼此已是波平如镜的往事,都有可能打扰到对方那颗已归属旁人的心。

  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苦心构建一座爱情的城池,以为它牢不可摧,可转眼,它却变成了废墟。

  她为何那么伤心

  那是2008年的冬天,大雪纷至,许多城市遭遇特大雪灾,多条铁路瘫痪。

  这一年,她刚好23岁,一个人,背着单薄的小包,买了去哈尔滨的长途火车票,千里迢迢去看他。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出远门。

  火车在铁轨上停了整整18个小时,餐车被挤爆不说,厕所也脏得不堪入目。

  骚动的人群渐渐在灾难面前失去了挣扎的力气,所有食品供不应求,水涨船高。

  饥渴交织,迫于无奈,他们不得不接受80元一盒的方便面和20元一个的煮鸡蛋。

  她身上没多少钱,临行前的那盒饼干成了最后的口粮。

  几十个小时之后,她坐得腿有些发肿,但只要想起他,心里便会涌出暖暖的力量。

  刚出车站,就看到了他,神情焦躁地举着牌子,站在大雪呼啸的人群里,不停地踮起脚四处环视。

  冲进他的怀抱,她的泪水顷刻崩塌。

  之后的岁月里,她每每想起这个场景,都会觉得感动。人生中第一次为了爱情跋山涉水,尝尽艰难,怎么可能不感动?

  分别的时候,她哭成了泪人。他捧着她的脸,在月台上深深吻了下去,而后又说了一句让她破涕为笑的话。

  他说,亲爱的,别哭了,你看我这手,左右左右地给你擦眼泪,都快成汽车玻璃上的雨刷了。

  那时,她并不觉得距离是障碍。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去看他,哪怕只是见上一面,也好。

  她觉得只要有爱,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可她忘了,所有的事情,一旦有了开始,就必然会有结束,怎么结束,多久结束,只是时间和形式不同而已。

  有的人,是因为生命到了尽头,所以结束。而有的人,是在半路,便选择了分道扬镳。

  她以为,他会陪她走到最后。

  听到分手,她整个人都蒙了,放下所有事情,不顾一切地去找他,就像当年一样勇敢。

  那是哈尔滨的夏天,很多花都开了,她却怎么也不觉得美丽,天是灰的,人是冷的,花是丑的。

  他一直没见她。她打了很多电话,一直打到他关机。

  她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走了整整一夜。她想不明白,为何一个人的心,可以说变就变?昨天还捧着你,爱着你,把你当成掌上明珠。今天就可以抛下你,不管你,任凭你在陌生的城市里自生自灭。

  她想了很多种自杀的方法,想过从最高的楼顶上跳下去,让他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自己,内疚一辈子;想过去他曾经上班的地方,服毒自杀,让他听到自己的忠贞和惨烈……

  可最终,她还是没死。不是因为没有勇气,而是觉得放不下很多东西,比如父母,比如朋友。

  她茶饭不思,一个月瘦了十几斤,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何会那么伤心。

  29岁的时候,她和别人结了婚,生了孩子,要和一个之前根本不认识的人,共度余生。

  想起昨日种种,她仍然觉得感动。当年的自己,怎么就那么勇敢。饥饿,寒冷,委屈,都没能使她退却。一切波折中的不如意和不快乐,都会在拥抱的那一刻通通瓦解……

  想起来,会笑笑,当时自己怎么会想到自杀呢?

  其实,他也没有多好,可偏偏当时的自己,就觉得今生不会再遇到这样的人——也许,这些都不是真正让她伤心的原因。

  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苦心构建一座爱情的城池,以为它牢不可破,可转眼,它却变成了废墟。所有的希望和信任,都在顷刻间,烟消云散,这样的心痛和无助,是任何人都不能安慰的。

  她伤心的,是她可能再也不会为谁去建这么一座关于永远的城池了。

  不论你曾失去了多少刻骨铭心的东西,只要活着,终归是要选择一种常人的方式继续。

  可怜了那些爱情

  他是宿舍里最早获得爱情的幸运儿。对方很漂亮,留一头乌黑的长发,念经济学,说起话来铿锵有力,有条有理。更让人羡慕的是,这位让人眼前一亮的姑娘,不但成绩名列前茅,还身居社团高位。

  这对时髦鸳鸯,当年不知羡煞了多少旁人。尤其对于我这类在现实中自命不凡,却始终单身的顽固分子,同寝的其他几个兄弟,无不犯了深度红眼病。

  金秋时节,这对深情伉俪突发奇想,约我们去看江潮。同寝的几个兄弟,瞬间惊呼:“你小子想刺激我们,是吧?”“虽然我们常年单身,但同样拥有革命先烈的敌我精神,怎么能和你这类自甘沉沦的新新人类搅和在一起呢?”“放心吧,兄弟,明天天晴,光线充足,我们这些电灯泡去了也派不上用场!”

  几个单身汉笑闹着拒绝了他的邀请。当日,天气预报似乎出了问题,一整个清晨,天空中都飘着毛毛细雨。同寝的兄弟们打趣:“去吧,雨中望江,另有一番情趣呢!”

  他真去了,牵着她的小手,一步一步地走上桥头,湿润的江风如同一块冰凉的面纱,渐而敷上了各自的脸颊。他撑着一把宽敞的油纸伞,像画中江南烟雨的书生模样,抬起另外一只空闲的手,捋了捋她额前的乱发。

  她像个孩子一般倚在大桥的护栏上,兴奋地说:“你得抱我,快!电影《泰坦尼克号》里,男主角就是这么抱女主角看海的!”

  他拗不过她的热情,小心翼翼地将她抱上了护栏。他从后面抱着她,紧张而又倍觉幸福。江风吹翻了他身旁的雨伞,他们顾不得拾捡,紧紧地拥着对方,任凭一望无际的江面充斥他们的视野,呼啸的江风撕乱她交织的长发。

  他们太过于忘情了,竟然在护栏上接起吻来,江潮澎湃,江风拂耳,他们浑然不觉。忽然猛烈的江风把她推得一个踉跄,险些坠入江面,幸好他死死地拽住了她,可她的双脚已经脱离了护栏。

  他抓紧了她的双手,尖叫救命,可惜,那天的雨中江桥,荒凉异常。大抵,没有多少人会懂得这样的浪漫。

  他再也握不住她的双手,她如同一个断线的风筝,在他的狂喊中,不可阻挡地投入了滚滚江潮。她曾经问他:“如果我落水了,你会怎么办?”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会陪着你一块跳下去。”她笑了,他们彼此都不会游泳。

  此刻,他只有落泪和承受心痛的勇气。面对这样的景状,他始终不能兑现当年的诺言,为她舍弃灿若夏花的生命。

  接着,这个悲剧轰动了安静已久的校园。他成了所有人眼中懦弱的象征,在流言与蜚语中,活得狼狈不堪。他对我们说过无数次,他常常会在夜里惊醒,眼前就是那一片翻滚的江潮……

  十年后同学聚会,唯独他依旧单身。谁能料到,当年最为春风得意的他,会是今日的下场?又过了许多年,我终于听到他新婚的消息。我电话送他祝福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可怜了这些年的爱情……

  这句平白的话,在我脑中丝毫不亚于一个晴天霹雳。不论你曾失去了多少刻骨铭心的东西,但只要活着,终归是要选择一种常人的方式继续。因此,那又何必挥霍岁月,自闭心门?

  我仍然感激上苍让我遇见你。

  虽然没能得到结果,但不能否认,爱你,是件美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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