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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化外红尘 (9)

书籍名:《读禅阅世》    作者:苏曼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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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至此,狱卒入曰:“去!”

  犯人知受刑之时已到,泪涟涟随狱卒去矣。

  余记往昔有同学偶言玉鸾事,与此吻合,犯人殆玉鸾之未婚夫耶?因叹曰:“嗟乎!天生此才,在于女子,而所遇如斯,天之所赋,何其驳欤?”

  少选,狱卒复来,怒目喝余曰:“汝即昙鸾乎?速从我来!”

  遂至一厅事,人甚众,一白面书生指余曰:“是即浙江巡抚张公电嘱释放之人。此人不胜匕箸,何能为盗?”

  众以礼送余出。余即渡香港,先访秋云。秋云午绣方罢,乃同余访庄湘博士。博士年已七十有六,盖博学多情,安命观化之人也,导余拜五姑之墓如仪。博士曰:“愿君晚佳。”遂别。

  亡何,春序已至,余同秋云重至海上寻梦珠。既至苏州,有镜海女塾学生语秋云云:“梦珠和尚食糖度日,苏人无不知之。近来寄身城外小寺,寺名无量。”

  余即偕秋云访焉。至则松影在门,是日为十五日也。余见寺门虚掩,嘱秋云少延伫以待,余入,时庭空夜静,但有佛灯,光摇四壁。余更入耳房,亦阒然无人,以为梦珠未归,遂出。至廊次,瞥见阶侧有偶像,貌白哲,近瞻之,即梦珠瞑目枯坐,草穿其膝。余呼之,不应,牵其手,不动如铁,余始知梦珠坐化矣。亟出,告秋云。

  秋云步至其前,默视无一语。忽见其襟间露绛纱半角,秋云以手挽出,省览周环。已而,伏梦珠怀中抱之,流泪亲其面。余静立。忽微闻风声,而梦珠肉身忽化为灰,但有绛纱在秋云手中。秋云即以绛纱裹灰少许,藏于衣内。此时风续续而至,将灰吹散,惟余秋云与余二人于寺。秋云曰:“归。”遂行。

  至沪,忽不见秋云踪迹。余即日入留云寺披剃。一日,巡抚张公过寺,与上座言:“曾梦一僧求救其友于羊城狱中。后电询广州,果然,命释之。翌晚,复梦僧来道谢。宁非奇事?”

  余乃出,一一为张公述之。张公笑曰:“子前生为阿罗汉,好自修持。”

  后五年,时移俗易,余随昙谛法师过粤,途中见两尼:一是秋云,一是玉鸾。余将欲有言,两尼已飘然不知所之。

  焚剑记

  广东有书生,其先累世巨富,少失覆荫,家渐贫,为宗亲所侮。生专心笃学,三年不窥园。

  宣统末年,生行年十六,偶于市买酥饼,见贵势导从如云,乃生故人,请为记室参军。生以其聚敛无厌,不许。

  他日,又遇之。故人曰:“我能富人,我能贵人,思之勿悔。”

  生曰:“子能富人,吾能不受人之富;子能贵人,吾能不受人之贵。”

  故人大怒,将胁之以兵,生遂逃。至钦州,易姓名曰陈善,为人灌园,带索槛褛,傲然独得。

  是时南境稍复鸡犬之音。生常行陂泽,忽见断山,叹其奇绝,蹑石傍上,乃红壁十里,青萼百仞,殆非人所至。生仰天而啸。久之,解衣觅虱,闻香郁然,顾之,乃一少女,亭亭似月也。

  女拜生,微笑而言曰:“公子俊迈不群,所从来无乃远乎?妾所居不遥,今禀祖父之命,请公子一尘游屐,使祖父得睹清辉,蒙惠良深矣。”

  生似不措意,既又异之,觇其衣,固非无缝,且丝袜粉舄,若胡姬焉。女坚请,始从。生固羸疾,女为扶将。不觉行路之远。俄至木桥,过桥入一庐,长萝修竹,水石周流。女引至厅中。

  斯须,一老人出,须鬓皓白,可年八十许,笑揖生曰:“枉顾山薮,得无劳止?顷间,吾遥见子立山上,知为孤洁寡合之士,故遣孙女致意于子,今观子果风骨奇秀。愿息吾庐,与共清谈,子有意乎?”

  生知老人意诚,而旨趣非凡,应声便许。

  老人复嗟叹曰:“吾山栖五十年矣,不意今之丧乱,甚于前者。”言次,因指少女曰:“此吾次孙也,姊妹二人,避难来此,刚两月耳,以某将军凌其少弱,濒死幸生。不图季世险恶至于斯极也!”

  老人言已,凄怆不乐。生亦啃然曰:“嗟乎!有道之日,鬼不伤人。于今沧海横流,人间何世!孺子所以仿徨于此。今遇丈人,已为殊幸。孺子门户殄瘁,浪志无生,慢而无礼,惟垂哀恕。”

  老人聆生音词,舒闲清切,每瞻生风采,甚敬悦之。

  俄,少女为设食。细语生曰:“家中但有麦饭,阿姊手制。阿姊当来侍坐……”言犹未终,一女子环步从容,与生为礼,盼倩淑丽,生所未见。

  饭时,生窃视女。少女觉之,微哂曰:“公子莫观阿姊姿,使阿姊不安。”女以鞋尖移其妹之足,令勿妄言,亦误触生足,少女愈笑不止。时老人向生言他事,故老人不觉。

  饭罢,老人请生沐浴易衣,馆生于小苑之西,器用甚洁,二女为生浣衣,意殊厚。生心神萧散,叹曰:“天之待我还未薄也!”

  于时升月隐山,忽闻笆篱之南,有抚弦而歌,音调凄恻,更审听之,乃老人长孙也。生念此女端丽修能,贞默达礼。恍然凝思,忆番禺举子刘文秀,美貌年少,行义甚高,与生有积素累旧之欢;此女状貌,与刘子无参差,莫是刘子女弟耶?时,女缓轸还寝。

  明日,生欲发问,而未果言。

  老人语言,往往有精义,生知为非常人,情甚相慕。

  又经日,老人谓生曰:“吾二孙欲学,子其导之。”乃命二女拜生,生亦欣然,临阶再拜。既已,老人谨容告二女曰:“公子人伦师表,善事公子,无负吾意也。”

  生于是日教二女属文。长女名阿兰,小生一岁。次女名阿蕙,小生三岁。二女天质自然,幼有神采。生不胜其悦,而恭慎自守。二女时轻舟容与于丹山碧水之间;时淡妆雅服,试学投壶。如是者,三更秋矣。

  一日,阿蕙肃然问生曰:“今宇宙丧乱,读书何用?识时务者,不过虚论高谈,专在荣利;若夫狡人好语,志大心劳,徒殃民耳!”

  生默而不应。

  他日,又进曰:“女子之行,唯贞与节。世有妄人,舍华夏贞专之德,而行夷女猜薄之习,向背速于反掌;犹学细腰,终饿死耳。”

  生闻女言,怪骇而退,喟然叹曰:“此女非寿征也!”

  无何,生寝疾甚笃。二女晨夜省视,敬事殷勤,有逾骨肉。生深德之。

  月余,生稍愈,徐步登山,凌清瞰远。二女亦随至,生止之,二女微笑不言,徘徊流盼。久之,阿蕙问生曰:“公子莫思歇否?”

  生曰:“不也。”

  此时,阿兰怅然有感,至生身前言曰:“公子且出手授我。”遂握生手,密谓之曰:“公子非独孤粲耶?妾尝遇姻戚云,公子交易姓名,尝佣于其家。姻戚固识公子有迈世之志,情意亦甚优重,特未与公子言之。请问公子,果如所言否?”

  生曰:“果如所言。”

  生良久思维,遂问阿兰曰:“识刘文秀乎?”

  阿兰惊答曰:“是吾兄也。(上“曰”下“囊”)日吾等避乱渡江,兄忽失踪,后闻在浙右,今即不知在何许。妾亦尝闻兄言,朋辈中有一奇士,姓独孤,名粲。妾故企仰清辉久矣,不图得亲侍公子之侧。妾向者朝晚似有神人诏妾曰:‘独孤公子,为汝至友,汝宜敬奉。’妾亦不知其所以然,然妾心侍公子,实奉神人之诏。妾早失父母,公子岂哀此薄命之人,而容其陋质乎?”

  言毕,以首伏生肩上,凄然下泣。生亦嗟叹无言。忽闻阿蕙在侧曰:“公子病新瘥,阿姊何遽扰公子?阿姊固情深,公子岂是忍人?悲乃不伦,不如扶公子归耳。”

  时夜将午,忽红光烛天。老人执生臂曰:“噫,乱兵已至此矣!”言已,长揖生曰:“吾老,不复久居于世,我但深念二孙。吾久将阿兰许字于子;阿蕙长成,姻亲之事,亦托于子。”

  老人言毕,抚其二孙恸极,呕血而死。生与二女魂飞神丧。时有流弹中屋,屋顶破,三人遂葬老人于屋侧。

  生念:“吾身世孤孑,死何足惜?但二女可怜,他乡未必可止,吾必护之至香港,使自谋生。不负老人之托。”时二女方哭于新坟之侧,生勉携之至山脚,二女昏然如醉,生抱之登小舟,沿流而下。

  已二日,舍舟登陆,憔悴困苦,不可复言。村间烟火已绝,路无行人,但有死尸而已。此时万籁俱寂,微月照地。阿蕙忽牵生手,一手指丛尸中,悄语生曰:“此尸蓬首挺身欲起,或未死也。”

  生趋前问尸曰:“子能起耶?”

  尸曰:“苦哉!吾被弹洞穿吾肩,不知吾何罪而罹此以厄也?汝三人慎勿前去,倘遇暴兵,二女宁不立为齑粉?暴兵以半日杀尽此村人口。此虽下里之民,然均自耕而食,自织而衣,素未闻有履非法者。甚矣,天之以人为戏也!’’

  生即扶其人徐起,其人始哭。哭已,续言曰:“吾有老母爱弟,并为暴兵戮死,投之川流。继而吾中弹,忍痛潜卧尸中,经一夜一日。今遇汝三人,谢上苍助我。此去不远,为吾田庄,汝三人且同留止,暂避凶顽。”

  生扶其人,徐步至庄。庄内已焚掠一空。其人赴围栅之侧,知新米一包尚在。二女于是采葵作羹,四人得不饿。

  过三朝,其人出村边一望,闸口有木片钉塞,傍贴黄榜朱字云:“此是鬼村,行人莫入。”其人归告生曰:“吾姓周,名阿大。此即周家村,好事者今以‘鬼’名吾村,咸相戒不敢近,不知犹有我周大一人未死。天下奇事固多,不料吾年四十,始身受之。”

  更愈数朝,有人于闸口潜窥,见生等形状枯瘦,疑为行尸。——二女久不修容,憔悴正如鬼也。忽有一人窥见阿大,问曰:“汝是鬼邪,或阿大未死也?”

  阿大见此人是邻村旧识,具陈本末;且言有友携妹,欲诣前村求食,求友为先容,庶不见疑为鬼魅。友遂开闸,与四人行至其家。友曰:“村人父老,死亡过半;幼少者亦随乱兵而谋衣食。”

  友出资,为四人略置衣服。停数日,阿大疮处已平,四人雇帆船,风顺,五日达于香港。二女有姨氏住德辅道,甚有衣食,二女得姨氏所在。姨氏老矣,见二女婉慧可爱,大悦。姨氏止有一子,岁岁往外国经商。姨氏每顾二女,事事过人,颇慰晚景。周大即留为纲纪。

  生自是如释重负。一日,与阿兰连臂登赤柱山,望海神伤。生顾阿兰曰:“我行孤介,必不久居于此。”

  阿兰闻之,戚然改容,几半日不言,俄低鬟问曰:“公子今欲何行?”

  生曰:“吾自今以去,从僧道异人却食吞气耳。”

  阿兰便曰:“妾同行,得永奉欢好,庶不负公子之义,使妾殒殁,亦无恨也。”

  生曰:“是何言也?余孤穷羸弱,何足以当!”

  女凝思久之,顾生曰:“妾知公子非负心者,今所以匆匆欲行,殆心有不平事耳。”

  生闻言,耸然掣阿兰之手,歔欷不能自胜矣。此时,阿兰深感娇泣,言曰:“士固有志,妾与妹氏居此.盼眄公子归来。”

  生诺。二女便资给于生,莫知去处,阿兰再三叹息。

  其年,香港霍乱甚厉,姨氏掣二女移寓边州。沿海风光秀丽。二女日与渔妇闲话,亦觉悠然自得。

  姨氏闲向阿兰曰:“语云:‘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汝姨母为汝关怀久矣。吾有梁姓外孙,才貌相兼,家道颇赡。吾昨以求亲之事,闻于外氏,外氏甚悦。但愿汝福慧双修,以慰吾念也。”

  阿兰闻语,视地久之,具以诚告其姨氏曰:“吾舍独孤公子外,无心属之人。今虽他适,公子固信士,异日必归。请姨母勿以为念。”

  姨氏笑曰:“公子佳则佳,然其人穷至无裤,安足偶吾娇女?吾非不重公子为人,试思吾残年向尽,安忍见吾娇女度贫贱之日?此婚姻之所以论门第,吾不可不慎也。”

  阿兰曰:“士患无德义,不患无财;人虽贫公子,吾不贫公子也。”

  他日,姨氏复劝阿兰罢其前约,阿兰终不改其素志,至于九喻。姨氏怒。阿兰日夜悒怏,都不寝食。

  经一月,生更无消息。阿兰知村间风俗劣,有抢婚之事,遂背其妹、阿大等,潜至香港,佣于上环伍家。女居停遇之甚殷渥,收为义女。女居停有外甥莫氏来省,忽窥见女,以为非人世所有,及归,神已痴矣。父母苦问之,始得其故,于是遣人至伍家说意旨。居停欣然许之。

  其人去,居停乃微笑向阿兰曰:“古有明训:‘男大须婚,女大须嫁。’吾今为汝觅得佳婿矣,则吾外甥莫氏。其人望族也,尝游学于大鹿国,得博士衔,人称洋状元,今在胡人鬻饼之肆任二等书记。吾为汝贺。”

  阿兰闻言不答,居停以为阿兰心许矣。

  过三日,阿兰知期已逼,长叹曰:“人皆以我为贸易,我无心以宁,无颜以居,我终浪迹以避之耳。”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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