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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下编:俗世微尘 (12)

书籍名:《空山灵雨》    作者:许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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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日所立的愿望

  明天就是中华民国建国第二十八周年的纪念日,却是第二十九周年的第一日。从这点看来,也是一个元旦。这个建国的元旦当比时令的元旦更有深远的意义,因为这是国家的生日,全国的人民在这天不但要彼此祝贺,并且对着他的国家立个人工作的愿望。我们在元旦对于一切总是要从好里想的。我们对于一年中的期望也是要望着安泰与康乐那边去的。我们常回想到“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这样的好话。但是从前的人口里虽是这样祷祝,在行事上、思想上却没努力去求实现,弄到年年是在期望着,而风雨国民仍不免有不调不顺不泰不安的现象。这固然由于执政者的知识的不充足,但一般人对于国家民族的观念与见解的错误也是重要的原因。人民必得对于国家有深切的认识,知道国家的生存与他有密切的关系,才可以期望国运的兴隆。不然,虽有知识与愿望也是徒然。

  □□□□□□□□,对于国庆日我们不敢有很奢的期望,如果能达到下列四个愿望,便满足了。

  第一,我们愿望中华民国的国本从今天以后越发坚定。旧时代的人民只知有朝,不知有国,且每每以朝为国。亡国只是换朝的别名。国民,在事实上不过是君主的臣仆。君主只知他的地位是上天命他来造元首,来享受,所期望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无非是使他个人安享。他对于国家没有高尚的理想,只知道人民是为他而生存。人民也就不敢有什么主张,纵然有,也不敢阐发出来。

  所以我们可以说在二十八年前,中国只有朝代并没有什么国家。“国”的产生,在中国只是这二十几年。我们的民众对于民主政体从模糊的接触,渐渐进到比较清晰的认识,也同于一个人从幼年进到成年期间,经验和理想都渐渐有了根基。我们今日的国难,便是命运将我们抛在民族海中或国家林里,来试验我们的图存力量是否充足,试验我们对我们建国的理想是否正确;我们对于所持的信念是否忠诚。我们愿望国本越来越坚定,先要了解我们的建国理想与护持我们对于国家的信念。

  第二,我们愿望从今日起,国内渎职贪婪的官吏迅速被铲除。人民对于政府和国家缺乏热情的拥护,都是因为多数的文武官吏渎职贪婪。那班人的人生观只望求到个人的享受,仍脱不了朝代臣仆的观念,还没进到国族公仆的阶级。故此,一切的活动都是为个人的荣华富贵努力。他们对于群众的福利固然不关心,而对于公款私财,还要尽力榨取。人民的脂膏在他们手里,国家的命脉也要断送在他们的手里。我们要看这样的民贼的罪恶是和汉奸一样,要在短期间清除他们。我们要分辨他们是否贪婪是很容易的。对于“发国难财”的公务人员,更容易识别。政府如果对于他们没办法,我们就怕国家前途的荆棘会更多了。在严惩贪污以外,我们还希望政府能够明令规定人民财产的最高额数,凡超过法定的额数的财产充为公有。这样或者可以使贪婪者无所企图,于国家民族的康健是很有裨益的。

  第三,我们愿望从今天起,国民的知识蒸蒸日上。人民被欺负多因于知识缺乏。他们不知道国家与他们的关系,在数千年的教训底下,使他们对于事事都听天由命,当事顺从,遇事畏葸。要知顺从不定是服从。服从是由于自己的了解,对于某事佩服,才随从着做下去。顺从是不管你了解与否,你总顺从着别人的意思去做。这样纵然不把他们变成犬马,也与奴隶差不多了。我们愿望有知有力有权的国人迅速地把他们从愚暗的牢狱解放出来。那么,对于他们,我们应当负起供给一个健全的国民应具的常识的责任。识字运动与国语统一运动是刻不容缓的,在传播知识的工作上,我们受过教育的人们都应当参加。这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事业,也是我们神圣的使命之一。还有我们见得到的信预言、信真命天子、信符咒等等知识上与心灵上的微[霉]菌蔓延于各阶级中间,更要使我们对于知识的传播是必须迅速地举行的。

  第四,愿望国民对于文艺和精神上等的资养料越能吸收。干燥的知识若没有文艺的陶冶,或者只能造成一个有用的人,可不能做成一个有性情的人。性情对于事业也是很重要的。许多没灵魂的国贼民贼,多半由于性情乖戾所驱使。要预防这个,我们在文艺上应当供给有益的粮食。这个步骤,当然要分出许多等第,但我们最要的作品,必须以能供给前方将士与劳作的群众为主。他们的需要文艺皆比优闲的人们更迫切。所以我们希望全国文艺家努力为他们多产些作品。我们不希望滥调的宣传文学,只希望作者能诚实地与热情地将他们的感想与经验宣露出来,使读者发生对于国家民族的真性情,不为物欲强权所蒙蔽,所威胁。

  我们不要打空洞的如意算盘,望国际情形好转,望人来扶助我们。我们先要扶助我们自己,深知道自己建立的国家应当自己来救护,别人是绝对靠不住的。别人为我们建立的国家,那建立者一样可以随时毁掉它。所以我觉得我们这个国庆日于我们特别是可宝爱的,我们要人人得到天赋的权益,在世上满足地生存着,当须念念不忘地图谋所愿望的工作能够逐渐实现。

  一封公开的信

  中国晚报主笔先生及张春风先生:

  八月一日贵报登出《出卖肉麻》一文,讥评×××女士造像义展,眼光卓越,佩服之至。这篇“巨文”,我始终未读过,因为我曾签名赞成此事,所以一读张先生大文之后便希望原作者能够再向大众申明一下,可惜等了这许多天毫无动静,不得已得向二位先生说明几句。

  我现在把签名的经过与我对于这事的意见叙述一番,如有不对之处,还求指教。

  一个月前,在全国文艺界抗战协会留港会员开会的一个晚上,会员们约了些漫画家、音乐家、电影家来凑热闹,×××女士当晚也被邀到会唱歌,同时有一两位会员拿出一个卷子请在座诸君赞助×××女士造像义展会。据说是她要将自己的各种照片展览出卖,以所得款项献给国家,特要我做赞助人。我当时觉得义不容辞,便签了名,可没看见有《怀江山而及丽质,睹香草而思美人》那篇文章。若是见了当然也是不合我的脾胃,我必会建议修改的。

  我很喜欢张先生指出传统的滥调,如江山、丽质、香草、美人一类的词句,是肉麻的。这个证明作者写不出所要办的事情的真意,反而引起许多恶劣的反感。但在作者未必是有意说肉麻的话,他或者只知道那是用来描写美人的最好成语。所以修辞不得法,滥用典故成语,常会吃这样的亏。

  不过我以为文章拙劣,当与所要办的事分开来看。张先生讥评那篇启文是可以的,至于斥造像义展为不然,我却有一点不同的意见。此地我要声明我并不是捧什么伶人,颂什么女优。此女士也是当晚才见过的,根本上不能说有什么交情,也没想要得着捧颂的便宜。我的意见与张先生不同之处,如下所述。

  唱戏、演电影,像我们当教员、当主笔的一样,也是正当的职业。我一向是信从职业平等的。我对于执任何事业的都相当地尊重他们。看优伶为贱民,为身家不清白,正是封建意识的表现。须知今日所谓身家不清白,所谓贱,乃是那班贪官污吏,棍徒赌鬼,而非倡优隶卒之流。如果一个伶人为国家民族愿意做他所能做的,我们便当付同情于他。捧与颂只在人怎样看,并不是人人都存着这样的心。在张先生的大文里以为替伤兵缝棉衣,在国破家亡的时候,是每个男女国民所当负的责任,试问我国有多少男女真正负过这类或相等的责任?现在在中国的夫人小姐们不如倡优之处很多,想张先生也同我一样看得到。塘西歌姬的义唱,净利全数献给国家。某某妇女团体组织义演,入款万余元,食用报销掉好几千!某某文化团体“七七”卖花,至今账目吐不出来。这些事,想张先生也知道罢。我们不能轻看优伶,他们简单的情感,虽然附着多少虚荣心,却能干出值得人们注意的事。

  一个演电影的女优,她的色是否与她的艺一样重要?(依我的标准,×××女士并不美。此地只是泛说。)若是我们承认这个前提,那么“色相”于她,当等于学识于我们,一样是职业上的一种重要的工具,能显出所期的作用的。假如我们义卖文章,使国家得到实益,当然不妨做做。同样地,申论下去,一个女优义卖她的照片,只要有人买,她得到干净的钱来献给国家,我们便不能说她与抗战和民族国家无关,更不能说会令人肉麻。如果我们还没看见她要展卖的都是什么,便断定是“肉麻”,那就是侮辱她的人格,也侮辱了她的职业。

  ×××女士的“造像”我一幅也没见过,据说是她的戏装和电影剧装居多。我想总不会有什么肉麻的裸体像。纵然会有,也未必能引青年去“看像手淫”。张先生若是这样想,就未免太看不起近代的青年了。色欲重的人就是没有像××××××,对着任何人的像,甚至于神圣的观音菩萨,也可以手淫的。张先生你说对不对?她卖“造像”××××××,人们的亵行与可能的诱惑,与她所卖的照片并没关系。当知她卖自己的造像是手段,得钱献给国家是目的。假如一个女人或男人生得貌美而可以用本人的照片去换钱的话,只要有人要,未尝不可作为义展的理由。我们只能羡慕他或她得天独厚,多一道生利之门罢了。某人某人的造像卖给人做商标,卖给人做小囡模型,租给人做画稿,做雕刻模型,种种等等,在现代的国家里并没人看这些是肉麻或下贱无耻。

  捧戏子,颂女优,如果意识是不干净的,当然是无聊文人的丑迹。但如彼优彼伶所期望办理的事是值得赞助的话,我们便当尊重他们,看他们和我们一样是有人格的,不能以其为优伶,便侮辱他们。我们当存君子之心,莫动小人之念,才不会失掉我们所批评的话的价值。我以为对于他人所要做的事情,如见其不可,批评是应该有的,不过要想到在这缺乏判断力的人中间,措辞不当,就很容易发生一犬吠影百犬吠声的事,于其他的事业,或者也会得到不良的影响。

  谢谢二位先生费神读这封长信。我并不是为做启文的人辩护,只是对于以卖自己的照片为无耻的意思提出一点私见来。先生们若是高兴指教的话,我愿意就这事的本身,再作更详尽的客观的讨论。

  许地山谨白

  英雄造时势与时势造英雄

  在危急存亡的关头容易教人想到英雄,所以因大风而思猛士不独是刘邦一个人的情绪,在任何时代都是有的。我们的民族处在今日的危机上,希望英雄的出现比往昔更为迫切。但是“英雄”这两个字的意义自来就没有很明确的解释,因此发生这篇论文所标的问题——到底英雄是时势造的呢?还是时势是英雄造的呢?“英雄”这两个字的真义需要详细地分析才能得到。固然我们不以一个能为路边的少女把宝饰从贼人的手里夺回来的人为英雄,可是连这样的小事都不能做的有时候也会受人崇拜。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对于英雄的意义画出一个范围来。

  古代的英雄在死后没有不受人间的俎豆,崇拜他们为神圣的。照《礼记·祭法》的规定,有被崇拜的资格的不外是五种。第一是“法施于民”的,第二是“以死勤事”的,第三是“以劳定国”的,第四是“能御大灾”的,第五是“能捍大患”的。“法施于民”是件[使]民有所,能依着他所给的方法去发展生活,像后稷能殖百谷,后土能平九州,后世的人崇祀他们为圣人。(所谓圣人实际也是英雄的别名。)“以死勤事”是能够尽他的责任到死不放手,像舜死在苍梧之野,鲧死于洪水,也是后世所崇仰的圣人。“以劳定国”是能以劳力在国家危难的时候使它回复到平安的状态,像黄帝,禹汤的功业一样。“御大灾,捍大患”,是对于天灾人患能够用方法抵御,使人民得到平安。这些是我们的祖先崇拜英雄的标准。大体说起来,“以死勤事”,是含有消极性的,“以劳定国”,“能御大灾,捍大患”,也许能用自己的智能,他们是介在消极与积极中间的。唯有“法施于民”的才是真正的圣人,他必须具有超人的智能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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