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 空山灵雨 > 第28章 下编:俗世微尘 (22)

第28章 下编:俗世微尘 (22)

书籍名:《空山灵雨》    作者:许地山
字体大小:超大 | | 中大 | | 中小 | 超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男子对于女子改装的怀疑,就是怕女子显出不斯文的模样来。女子自己的怀疑,就是怕难于结婚。其实这两种观念都是因为少人敢放胆去做才能发生的。若是说女子“断发男服”起来就不斯文,请问个个男子都不斯文吗?若说在男子就斯文,在女子就不斯文,那是武断的话,可以不必辩了。至于结婚的问题是很容易解决的。从前鼓励放脚的时候,也是有许多人怀着“大脚就没人要”的鬼胎,现在又怎样啦?若是个个人都要娶改装的女子,那就不怕女子不改装;若是女子都改装,也不怕没人要。

  《萤灯》小引

  萤是一种小甲虫。它的尾巴会发出青色的冷光,在夏夜的水边闪烁着,很可以启发人们的诗兴。它的别名和种类在中国典籍里很多,好像耀夜、景天、熠耀、丹良、丹鸟、夜光、照夜、宵烛、挟火、据火、炤燐、夜游女子、蚈、炤等等都是。种类和名目虽然多,我们在说话时只叫它做萤就够了。萤的发光是由于尾部薄皮底下有许多细胞被无数小气管缠绕着。细胞里头含有一种可燃的物质,有些科学家怀疑它是一种油类,当空气通过气管的时候,因氧化作用便发出光耀,不过它的成分是什么,和分泌的机关在那里,生物学家还没有考察出来,只知道那光与灯光不同,因为后者会发热,前者却是冷的。我们对于这种萤光,希望将来可以利用它。萤的脾气是不愿意与日月争光的。白天固然不发光,就是月明之夜,它也不大喜欢显出它的本领。

  自然的萤光在中国或外国都被利用过,墨西哥海岸的居民从前为防海贼的袭掠,夜时宁愿用萤火也不敢点灯。美洲劳动人民在夜里要通过森林,每每把许多萤虫绑在脚趾上。古巴的妇人在夜会时,常爱用萤来做装饰,或系在衣服上,或做成花样戴在头上。我国晋朝的车胤,因为家贫,买不起灯油,也利用过萤光来读书。古时好奇的人也曾做过一种口袋叫做聚萤囊,把许多萤虫装在囊中,当做玩赏用的灯。不但是人类,连小裁缝鸟也会逮捕萤虫,用湿泥粘住它的翅膀安在巢里,为的是叫那囊状的重巢在夜间有灯。至于扑萤来玩或做买卖的,到处都有。有些地方,像日本,还有萤虫批发所,一到夏天就分发到都市去卖。隋炀帝有一次在景华宫,夜里把好几斛的萤虫同时放出才去游山,萤光照得满山发出很美丽的幽光。

  关于萤的故事很多。北美洲人的传说中有些说太古时候有一个美少年住在森林里,因为失恋便化成一只大萤飞上天去,成为现在的北极星。我国从前都以为萤是腐草所变的,其实萤的幼虫是住在水边的,所以池塘的四周在夏夜里常有萤火点缀着。岸边的树影如上点点的微光,我们想想,是多么优美呢!

  我们既经知道萤虫那样含有浓厚诗意,又是每年的夏夜在到处都可以看见的,现在让我说一段关于萤的故事罢。

  读《芝兰与茉莉》因而想及我的祖母

  正要到哥伦比亚的检讨室里校阅梵籍,和死和尚争虚实,经过我的邮筒,明知每次都是空开的,还要带着希望姑且开来看看。这次可得着一卷东西,知道不是一分钟可以念完的,遂插在口袋里,带到检讨室去。

  我正研究唐代佛教在西域衰灭的原因,翻起史太因在和阗所得的唐代文契,一读马令痣同母党二娘向护国寺僧虎英借钱的私契,妇人许十四典首饰契,失名人的典婢契等等,虽很有趣,但掩卷一想,恨当时的和尚只会营利,不顾转法轮,无怪回纥一人,便尔扫灭无余。

  为释迦文担忧,本是大愚:会不知成、住、坏、空,是一切法性?不看了,掏出口袋里的邮件,看看是什么吧。

  《芝兰与茉莉》

  这名字很香呀!我把纸笔都放在一边,一气地读了半天工夫——从头至尾,一句一字细细地读。这自然比看唐代死和尚的文契有趣。读后的余韵,常绕缭于我心中,像这样的文艺很合我情绪的胃口似的。

  读中国的文艺和读中国的绘画一样。试拿山水——西洋画家叫做“风景画”——来做个例:我们打稿(Composition)是鸟瞰的、纵的,所以从近处的溪桥,而山前的村落,而山后的帆影,而远地的云山;西洋风景画是水平的、横的,除水平线上下左右之外,理会不出幽深的、绵远的兴致。所以中国画宜于纵的长方,西洋画宜于横的长方。文艺也是如此:西洋人的取材多以“我”和“我的女人或男子”为主,故属于横的,夫妇的;中华人的取材多以“我”和“我的父母或子女”为主,故属于纵的、亲子的。描写亲子之爱应当是中华人的特长,看近来的作品,究其文心,都含这唯一义谛。

  爱亲的特性是中国文化的细胞核,除了它,我们早就要断发短服了!我们将这种特性来和西洋的对比起来,可以说中华民族是爱父母的民族,那边欧西是爱夫妇的民族。因为是“爱父母的”,故叙事直贯,有始有终,原原本本,自自然然地说下来。这“说来话长”的特性——很和拔丝山药一样的甜热而粘——可以在一切作品里找出来。无论写什么,总有从盘古以来说到而今的倾向。写孙悟空总得从猴子成精说起;写贾宝玉总得从顽石变灵说起;这写生生因果的好尚是中华文学的文心,是纵的,是亲子的,所以最易抽出我们的情绪。

  八岁时,读《诗经·凯风》和《陟岵》,不晓得怎样,眼泪没得我的同意就流下来?九岁读《檀弓》到“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一段,伏案大哭。先生问我:“今天的书并没给你多上,也没生字,为何委屈?”我说:“我并不是委屈,我只伤心这‘东西南北’四字。”第二天,接着念“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一段,到“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又哭。直到于今,这“东西南北”四个字还能使我一念便伤怀。我常反省这事,要求其使我哭泣的缘故。不错,爱父母的民族的理想生活便是在这里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聚族、在这里埋葬,东西南北地跑当然是一种可悲的事了。因为离家、离父母、离国是可悲的,所以能和父母、乡党过活的人是可羡的。无论什么也都以这事为准绳:做文章为这一件大事做,讲爱情为这一件大事讲,我才理会我的“上坟瘾”不是我自己所特有,是我所属的民族自盘古以来遗传给我的。你如自己念一念“可爱的家乡啊!我睡眼朦胧里,不由得不乐意接受你欢迎的诚意。”和“明儿……你真要离开我了么?”应作如何感想?

  爱夫妇的民族正和我们相反。夫妇本是人为,不是一生下来就铸定了彼此的关系。相逢尽可以不相识,只要各人带着,或有了各人的男女欲,就可以。你到什么地方,这欲跟到什么地方,他可以在一切空间显其功用,所以在文心上无须溯其本源,究其终局,干干脆脆,Just a word,也可以自成段落。爱夫妇的心境本含有一种舒展性和侵略性,所以乐得东西南北,到处地跑。夫妇关系可以随地随时发生,又可以强侵软夺,在文心上当有一种“霸道”、“喜新”、“乐得”、“为我自己享受”的倾向。

  总而言之,爱父母的民族的心地是“生”;爱夫妇的民族的心地是“取”。生是相续的;取是广延的。我们不是爱夫妇的民族,故描写夫妇,并不为夫妇而描写夫妇,是为父母而描写夫妇。我很少见——当然是我少见——中国文人描写夫妇时不带着“父母的”的色彩;很少见单独描写夫妇而描写得很自然的。这并不是我们不愿描写,是我们不惯描写广延性的文字的缘故。从对面看,纵然我们描写了,人也理会不出来。

  《芝兰与茉莉》开宗第一句便是“祖母真爱我!”这已把我的心牵引住了,“祖母爱我”,当然不是爱夫妇的民族所能深味,但它能感我和《檀弓》差不了多少。“垂老的祖母,等得小孩子奉甘旨么?”子女生活是为父母的将来,父母的生活也是为着子女,这永远解不开的结,结在我们各人心中。触机便发表于文字上。谁没有祖父母、父母呢?他们的折磨、担心,都是像夫妇一样有个我性的么?丈夫可以对妻子说:“我爱你,故我要和你同住”;或“我不爱你,你离开我罢”。妻子也可以说:“人尽可夫,何必你?”但子女对于父母总不能有这样的天性。所以做父母的自自然然要为子女担忧受苦,做子女的也为父母之所爱而爱,为父母而爱为第一件事。爱既不为我专有,“事之不能尽如人意”便为此说出来了。从爱父母的民族眼中看夫妇的爱是为三件事而起,一是继续这生生的线,二是往溯先人的旧典,三是承纳长幼的情谊。

  说起书中人的祖母,又想起我的祖母来了。“事之不能尽如人意者,夫复何言!”我的祖母也有这相同的境遇呀!我的祖母,不说我没见过,连我父亲也不曾见过,因为她在我父亲未生以前就去世了。这岂不是很奇怪的么?不如意的事多着呢!爱祖母的明官,你也愿意听听我说我祖母的失意事么?

  (20)坐起言语终不调戏常应法律而无轻失。 (4)

  八十年前,台湾府——现在的台南——城里武馆街有一家,八个兄弟同一个老父亲同住着,除了第六、七、八的弟弟还没娶以外,前头五个都成家了。兄弟们有做武官的,有做小乡绅的,有做买卖的。那位老四,又不做武官又不做绅士,更不会做买卖。他只喜欢念书,自己在城南立了一所小书塾名叫窥园,在那里一面读,一面教几个小学生。他的清闲,是他兄弟们所羡慕,所嫉妒的。

  这八兄弟早就没有母亲了。老父亲很老,管家的女人虽然是妯娌们轮流着当,可是实在的权柄是在一位大姑手里。这位大姑早年守寡,家里没有什么人,所以常住在外家。因为许多弟弟是她帮忙抱大的,所以她对于弟弟们很具足母亲的威仪。

  那年夏天,老父亲去世了。大姑当然是“阃内之长”要督责一切应办事宜的。早晚供灵的事体,照规矩是媳妇们轮着办的。那天早晨该轮到四弟妇上供了。四弟妇和四弟是不上三年的夫妇,同是二十多岁,情爱之浓是不消说的。

  大姑在厅上嚷:“素官,今早该你上供了。怎么这时候还不出来?”

  居丧不用粉饰面,把头发理好,也毋须盘得整齐,所以晨妆很省事。她坐在妆台前,嚼槟榔,还吸一管旱烟。这是台湾女人们最普遍的嗜好。有些女人喜欢学士人把牙齿染黑了,她们以为牙齿白得像狗的一样不好看,将槟榔和着荖叶、熟灰嚼,日子一久,就可以使很白的牙齿变为漆黑。但有些女人是喜欢白牙的,她们也嚼槟榔,不过把灰减去就可以。她起床,漱口后第一件事是嚼槟榔,为的是使牙齿白而坚固。外面大姑的叫唤,她都听不见,只是嚼着,还吸着烟在那里出神。

  四弟也在房里,听见姊姊叫着妻子,便对她说:“快出去吧。姊姊要生气了。”

  “等我嚼完这口槟榔,吸完这口烟才出去。时候还早咧。”

  “怎么你不听姊姊的话?”

  “为什么要听你姊姊的话?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

  “姊姊就像母亲一样。丈夫为什么要听妻子的话?”

  “‘人未娶妻是母亲养的,娶了妻就是妻子养的。’你不听妻子的话,妻子可要打你,好像打小孩子一样。”

  “不要脸,哪里来得这么大的孩子!我试先打你一下,看你打得过我不。”老四带着嘻笑的样子,拿着拓扇向妻子的头上要打下去。妻子放下烟管,一手抢了扇子,向着丈夫的额头轻打了一下,“这是谁打谁了!”

  夫妇们在殡前是要在孝堂前后的地上睡的,好容易到早晨同进屋里略略梳洗一下,借这时间谈谈。他对于享尽天年的老父亲的悲哀,自然盖不过对于婚媾不久的夫妇的欢愉。所以,外头虽然尽其孝思;里面的“琴瑟”还是一样地和鸣。中国的天地好像不许夫妇们在丧期里有谈笑的权利似的。他们在闹玩时,门帘被风一吹,可巧被姊姊看见了。姊姊见她还没出来,正要来叫她,从布帘飞处看见四弟妇拿着拓扇打四弟,那无明火早就高起了一万八千丈。

  “哪里来的泼妇,敢打她的丈夫!”姊姊生气嚷着。

  老四慌起来了。他挨着门框向姊姊说:“我们闹玩,没有什么事。”

  “这是闹玩的时候么?怎么这样懦弱,教女人打了你,还替她说话?我非问她外家,看看这是什么家教不可。”

  他退回屋里,向妻子伸伸舌头,妻子也伸着舌头回答他。但外面越呵责越厉害了。越呵责,四弟妇越不好意思出去上供,越不敢出去越要挨骂,妻子哭了。他在旁边站着,劝也不是,慰也不是。

  她有一个随嫁的丫头,听得姑太越骂越有劲,心里非常害怕。十三四岁的女孩,哪里会想事情的关系如何?她私自开了后门,一直跑回外家,气喘喘地说:“不好了!我们姑娘被他家姑太骂得很厉害,说要赶她回来咧!”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本站所有书籍来自会员自由发布,本站只负责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违规等行为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