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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一个信念, 一个主旨,一点精神(2)

书籍名:《随缘而喜:我的人生哲学》    作者:季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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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头就说到这是一件小事情,但我十几年来多少大事情都忘记了,却偏不能忘记这小事情,而且有时候还从这小事情想了开去,想到许多国家大事。日本占领东北的时候,我正在北平的一个大学里做学生。当时政府对日本一点办法都没有,尽管学生怎样请愿,怎样卧轨绝食,政府却只能搪塞。无论嘴上说得多强硬,事实上却把一切希望都放在国际联盟上,梦想欧美强国能挺身出来主持“正义”。我当时虽然对政府的举措一点都不满意;但我也很天真地相信世界上有“正义”这一种东西,而且是可以由人来主持的。我其实并没有思索,究竟什么是“正义”,我只是直觉地觉得这东西很是具体,一点也不抽象神秘。这东西既然有,有人来主持也自然是应当的。中国是弱国,日本是强国,以强国欺侮弱国,我们虽然丢了几省的地方,但有谁会说“正义”不是在我们这边呢?当然会有人替我们出来说话了。

  但我很失望,我们的政府也同样失望。我当然很愤慨,觉得欧美列强太不够朋友,明知道“正义”是在我们这边,却只顾打算自己的利害,不来帮忙。我想我们的政府当道诸公也大概有同样的想法,而且一直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他们还似乎没有改变想法,他们对所谓“正义”还没有失掉信心。虽然屡次希望别人出来主持“正义”而碰了钉子,他们还仍然在那里做梦,梦到在虚无缥缈的神山那里有那么一件东西叫做“正义”。最近大连问题就是个好例子。

  对政府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和毅力,我非常佩服。但我更佩服的是政府诸公的固执。我自己现在却似乎比以前聪明点了,我现在已经确切知道了,世界上,除了在中国人的心里以外,并没有“正义”这一种东西,我仿佛学佛的人蓦地悟到最高的智慧,心里的快乐没有法子形容。让我得到这样一个奇迹似的“顿悟”的,就是上面说的那一件小事情。

  那一件小事情虽然发生在德国,但从那里抽绎出来的教训却对欧美各国都适用。说明白点就是,欧美各国所崇拜的都是强者,他们只对强者有同情,物质方面的强同精神方面的强都一样,而且他们也不管这“强”是怎样造成的。譬如上面说到的那两个孩子,大孩子明明比小孩子大很多岁,身体也高得多,力量当然也强。

  相形之下,小孩子当然是弱小者,而且对这弱小他自己一点都不能负责任;但德国人却不管这许多。只要大孩子能把小孩子打倒,在他们眼里,大孩子就成了英雄。他们能容许一个大孩子打一个小孩子;但却不容许小孩子利用武器,这是不是因为他们认为倘用武器就不算好汉?或者认为这样就不fair play ?这一点我还不十分清楚。

  我不是哲学家,但我却想这样谈一个有点近于哲学的问题,我想把上面说的话引申一下,来谈一谈欧洲文明的特点。据我看欧洲文明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力的崇拜,身体的力和智慧的力都在内。这当然不自今日始,在很早的时候,他们已经有了这个倾向,所以他们要征服自然,要到各处去探险,要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在中世纪的时候,一个法官判决一个罪犯,倘若罪犯不服,他不必像现在这样麻烦,要请律师上诉,他只要求同法官决斗,倘若他胜了,一切判决就都失掉了效用。现在罪犯虽然不允许同法官决斗了,但决斗的风气仍然流行在民间。一提到决斗,他们千余年来制定的很完整的法律就再没有说话的权利,代替法律的是手枪利剑。另外还可以从一件小事情上看出这种倾向。在德国骂人,倘若应用我们的“国骂”,即便是从妈开始一直骂到三十六代的祖宗,他们也只摇摇头,一点不了解。倘若骂他们是猪、是狗,他们也许会红脸。但倘若骂他们是懦夫(Feigine),他们立刻就会跳起来同你拼命。可见他们认为没有勇气,没有力量是最可耻的事情。反过来说,无论谁,只要有勇气,有力量,他们就崇拜,根本不问这勇气这力量用得是不是合理。谁有力量,“正义”就在谁那里。力量就等于“正义”。

  我以前每次读俄国历史,总有那一个问题:为什么那几个比较软弱而温和的皇帝都给人民杀掉,而那几个刚猛暴戾而残酷的皇帝,虽然当时人民怕他们,或者甚至恨他们,然而时代一过就成了人民崇拜的对象?最好的例子就是伊凡四世。他当时残暴无道,拿杀人当儿戏,是一个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都不正常的人。所以人民给他送了一个外号叫做“可怕的伊凡”。可见当时人民对他的感情并不怎样好。但时间一久,这坏感情全变了,民间产生了许多歌来歌咏甚至赞美这“可怕的伊凡”。在这些歌里,他已经不是“可怕的”,而是为人民所爱戴的人物了。这情形并不限于俄国,在别的地方也可以遇到。譬如希特勒,在他生前固然为人民所爱戴拥护,当他把整个的德国带向毁灭,自己也毁灭了以后,成千万的人没有房子住,没有东西吃;几百年以来宏伟的建筑都烧成了断瓦颓垣;一切文化精华都荡然无存;论理德国人应该怎样恨他,但事实却正相反,我简直没有遇到多少真正恨他的人,这不是有点不可解么?但倘若我们从上面说到的观点来看,就会觉得这一点都不奇怪了,可怕的伊凡,更可怕的希特勒都是强者,都有力量,力量就等于“正义”。

  回来再看我们中国,就立刻可以看出来,我们对“正义”的看法同欧洲人不大相同。我虽然在任何书里还没有找到关于“正义”的定义:但一般人却对“正义”都有一个不成文法的共同看法,只要有正义感的人绝不许一个十四五岁的大孩子打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在小说里我们常看到一个豪杰或剑客走遍天下,专打抱不平,替弱者帮忙。虽然一般人未必都能做到这一步;但却没有人不崇拜这样的英雄。中国人因为世故太深,所以弄到“各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有时候不敢公然出来替一个弱者说话;但他们心里却仍然给弱者表同情。这就是他们的正义感。

  这正义感当然是好的;但可惜时代变了,我们被拖到现代的以白人为中心的世界舞台上去,又适逢我们自己泄气,处处受人欺侮。我们自己承认是弱者,希望强者能主持“正义”,来帮我们的忙。却没有注意,我们心里的“正义”同别人的“正义”完全不是一回事,我们自己虽然觉得“正义”就在我们这里;但在别人眼里,我们却只是可怜的丑角,低能儿。欧美人之所以不帮助我们,并不像我们普通想到的,这是他们的国策。事实上他们看了我们这种委委琐琐不争气的样子,从心里感到厌恶。一个敢打欧美人耳光的中国人在欧美人心目中的地位比一个只会向他们谄笑鞠躬的高等华人高得多。只有这种人他们才从心里佩服。可惜我们中国人很少有勇气打一个外国人的耳光,只会谄笑鞠躬,虽然心被填满了“正义”,也一点用都没有,仍然是左碰一个钉子,右碰一个钉子,一直碰到现在,还有人在那里做梦,梦到在虚无缥缈的神山那里有那么一件东西叫做“正义”。

  我希望我们赶快从这梦里走出来。

  1948 年4 月16 日

  北京大学在德国——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爱美大概也算是人的天性吧。宇宙间美的东西很多,花在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爱花的民族也很多,德国在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四五十年以前我在德国留学的时候,曾多次对德国人爱花之真切感到吃惊。家家户户都在养花。他们的花不像在中国那样,养在屋子里,他们是把花都栽种在临街窗户的外面。花朵都朝外开,在屋子里只能看到花的脊梁。我曾问过我的女房东:你这样养花是给别人看的吧!她莞尔一笑,说:“正是这样!”正是这样,也确实不错。走过任何一条街,抬头向上看,家家户户的窗子前都是花团锦簇、姹紫嫣红。许多窗子连接在一起,汇成了一个花的海洋,让我们看的人如入山阴道上,应接不暇。

  每一家都是这样,在屋子里的时候,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走在街上的时候,自己又看别人的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觉得这一种境界是颇耐人寻味的。

  今天我又到了德国,刚一下火车,迎接我们的主人问我:“你离开德国这样久,有什么变化没有?”我说:“变化是有的,但是美丽并没有改变。”我说“美丽”指的东西很多,其中也包含着美丽的花。我走在街上,抬头一看,又是家家户户的窗口上都开满了鲜花。多么奇丽的景色!多么奇特的民族!我仿佛又回到了四五十年前,我做了一个花的梦,做了一个思乡的梦。

  1985 年8 月27 日西德 斯图加特 邮政旅馆漫谈撒谎(不撒谎应该算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提倡。但是不能顽固不化。)一世界上所有的堂堂正正的宗教,以及古往今来的贤人哲士,无不教导人们:要说实话,不要撒谎。笼统来说,这是无可非议的。

  最近读日本稻盛和夫、梅原猛著,卞立强译的《回归哲学》,第四章有梅原和稻盛二人关于不撒谎的议论。梅原说:“不撒谎是最起码的道德。自己说过的事要实行,如果错了就说错了——我希望现在的领导人能做到这样最普通的事。苏格拉底可以说是最早的哲学家。在苏格拉底之前有些人自称是诡辩家、智者。所谓诡辩家,就是能把白的说成黑的,站在A 方或反A 方同样都可以辩论。这样的诡辩家教授辩论术,曾经博得人们欢迎。原因是政治需要颠倒黑白的辩论术。”

  在这里,我想先对梅原的话加上一点注解。他所说的“现在领导人”,指的是像日本这样国家的政客。他所说的“政治需要颠倒黑白的辩论术”,指的是古代希腊的政治。

  梅原在下面又说:“苏格拉底通过对话揭露了掌握这种辩论术的诡辩家的无智。因而他宣称自己不是诡辩家,不是智者,而151是‘爱智者’。这是最初的哲学。我认为哲学家应当回归其原点,恢复语言的权威。也就是说,道德的原点是‘不撒谎’……不撒谎是道德的基本和核心。”

  梅原把“不撒谎”提高到“道德原点”的高度,可见他对这个问题是多么重视,我们且看一看他的对话者稻盛是怎样对待这个问题的。稻盛首先表示同意梅原的意见。可是,随后他就撒谎问题做了一些具体的分析。他讲到自己的经历。他说,有一个他景仰的颇有点浪漫气息的人对他说:“稻盛,不能说假话,但也不必说真话。”他听了这话,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接着他就写了下面一段话:“我从小父母也是严格教导我不准撒谎。我当上了经营的负责人之后,心里还是这么想:说谎可不行啊!可是,在经营上有关企业的机密和人事等问题,有时会出现很难说真话的情况。我想我大概是为这些难题苦恼时而跟他商量的。他的这种回答在最低限度上贯彻了‘不撒谎’的态度,但又不把真实情况和盘托出。这样就可以求得局面的打开。”

  上面我引用了两位日本朋友的话,一位是著名的文学家,一位是著名的企业家,他们俩都在各自的行当内经过了多年的考验磨炼,都富于人生经验。他们的话对我们会有启发的。我个人觉得,稻盛引用的他那位朋友的话:“不能说假话,但也不必说真话”,最值得我们深思。我的意思就是,对撒谎这类社会现象,我们要进行细致的分析。

  二我们中国的父母,同日本稻盛的父母一样,也总是教导子女:

  不要撒谎。可怜天下父母心,总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诚实可靠的人。如果子女撒谎成性,就觉得自己脸面无光。

  不但父母这样教导,我们从小受教育也接受这样要诚实、不撒谎的教育。我记得小学教科书上讲了一个故事,内容是:一个牧童在村外牧羊。有一天忽然想出了一个坏点子,大声狂呼:“狼来了!”村里的人听到呼声,都争先恐后地拿上棍棒,带上斧刀,跑往村外。到了牧童所在的地方,那牧童却哈哈大笑,看到别人慌里慌张,觉得很开心,又很得意。谁料过了不久,果真有狼来了。

  牧童再狂呼时,村里的人都毫无动静,他们上当受骗一次,不想再蹈覆辙。牧童的结果怎样,就用不着再说了。

  所有这一些教导都是好的,但是也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缺乏分析。

  上面我说到,稻盛对撒谎问题是进行过一些分析的。同样,几百年前的法国大散文家蒙田(1533—1592 年),对撒谎问题也是做过分析的。在《蒙田随笔》上卷,第九章《论撒谎者》,蒙田写道:“有人说,感到自己记性不好的人,休想成为撒谎者,这样说不无道理。我知道,语法学家对说假话和撒谎是做区别的。

  他们说,说假话是指说不真实的,但却信以为真的事,而撒谎一词源于拉丁语(我们的法语就源于拉丁语),这个词的定义包含违背良知的意思,因此只涉及那些言与心违的人。”

  大家一琢磨就能够发现,同样是分析,但日本朋友和蒙田的着眼点和出发点,都是不同的。其间区别是相当明显,用不着再来啰嗦。

  记得鲁迅先生有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阔人生子庆祝,宾客盈门,竞相献媚。有人说:此子将来必大富大贵。主人喜上眉梢。

  又有人说:此子将来必长命百岁。主人乐在心头。忽然有一个人说:此子将来必死。主人怒不可遏。但是,究竟谁说的是实话呢?

  写到这里,我自己想对撒谎问题来进行点分析。我觉得,德国人很聪明,他们有一个词儿notluege,意思是“出于礼貌而不得不撒的谎”。一般说来,不撒谎应该算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提倡。但是不能顽固不化。假如你被敌人抓了去,完全说实话是不道德的,而撒谎则是道德的。打仗也一样。我们古人说“兵不厌诈”,你能说这是不道德吗?我想,举了这两个小例子,大家就可以举一反三了。

  1996 年12 月7 日

  毁 誉

  (每个人都会有友,也会有“非友”。友,难免有誉;非友,难免有毁。)

  好誉而恶毁,人之常情,无可非议。

  古代豁达之人倡导把毁誉置之度外。我则另持异说,我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置之度外,可能表示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我有点担心,这有可能表示一个人的糊涂或颟顸。

  我主张对毁誉要加以细致的分析。首先要分清:谁毁你?谁誉你?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由于什么原因?这些情况弄不清楚,只谈毁誉,至少是有点模糊。

  我记得在什么笔记上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人最心爱的人,只有一只眼。于是他就觉得天下人(一只眼者除外)都多长了一只眼。这样的毁誉能靠得住吗?

  还有我们常常讲什么“党同伐异”,又讲什么“臭味相投”等等。这样的毁誉能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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