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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有与无

书籍名:《个人尊严》    作者: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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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我老婆到一个南方小山村调查,因为村子不大,所以每个人都在别人眼皮底下生活。随便哪个人,都能把全村每个人数个遍,别人的家庭关系如何、经济状况如何,无不在别人的视野之中;岁数大的人还能记得你几岁出的麻疹。每个人都在数落别人,每个人也都在受数落,这种现象形成了一条非常粗的纽带,把所有的人捆在一起,婚丧嫁娶,无不要看别人的眼色,个人不可能做出自己的决定。她去调查时,当地人正给自己修坟,无论老少、健康状况如何,每个人都在修;把附近的山头都修满了椅子坟。因为这种坟异常地难看,当地的景色也异常地难看,好像一颗癩病头。但当地人陷在这个套里,也就丧失了审美观。村里人觉得她还不错,就劝她也修一座当然要她出些钱。但她没有修,堂堂一个社会学家,下去一个月,就在村里修了个椅子坟,这会是个大丑闻。这个村里的“文化”,或者叫做“规范”,是有些特异性的。从总体来说,可以说存在着一种集休的“生活”。但若说到属于个人的生活,可以说是没有的。这是因为村里每个成年人惦记的都是一模一样的事情:给自己修座椅子坟就是其中比较有趣的一件。至于为什么要这样生活,他们也说不出。

  笔者曾在社会学研究所工作,知道有种东西可以译作“规范”,是指那些约定俗成,大家必须遵从的东西。它在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样的,当然能起一些好作用,但有时也相当丑恶。人应该遵从所在社会的!这是不言而喻的。但除了遵从加皿,还该不该干点别的,这就是问题。如果一个社会的加皿很坏,就如纳粹德国或者“文革”初的中国,人在其中循规蹈矩地过了一世,谁都知道不可取。但也存在了这样的可能,就是经过某些人的努力,建立了无懈可击的规范,人是不是只剩遵从一件事可干了呢?假如回答是宵定的,就难免让我联想到笼养的鸡和圈养的猪。我想任何一个农场主都会觉得自己猪场里的规范对猪来说是最好的——每只猪除了吃什么都不做,把自己养肥。这种最好的规范当然也包括这些不幸的动物必须在屠场里结束生命……但我猜测有些猪会觉得自己活得很没劲。

  我老婆又在城里做一项研究,调查妇女的感情与性。有些女同志除了自己曾遵守!规范就说不出什么,仿佛自己的婚姻是一片虚无。但也有些妇女完全不是这样,她们有自己的故事一一爱情中每个事件,在这些故事里都有特别的意义。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姐妹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和属于自己的价值观。“到岁数了,找合适的对象结婚,过正常的性生活”和“爱上某人”,是截然不同的事情。当然,假如你说,性爱只是生活的一隅,不是全体,我无条件地同意。但我还想指出,到岁数了,找合适的人,正常的性生活,这些都是从规范的角度来判断的属于个人的,只是一片虚无。我总觉得,把不是生活的事叫做“生活”,这是在巧言掩饰。

  现在可以说到我自己。我从小就想写小说,最后在将近四十岁时,终于开始写作我做这件事,纯粹是因为,这是我爱的事业。是我要做,不是我必须做这是一种本质的区别。我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因为这个缘故,我的生活看似平淡,但也不能说是“无”。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人在年轻时,心气总是很高的,最后总要向现实投降。我刚刚过了44岁生日,在这个年龄上给自己做结论似乎还为时过早。但我总觉得,我这一生决不会向虚无投降。我会一直战斗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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