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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永远的五月(4)

书籍名:《半生为人》    作者: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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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病床上躺了三年多,神志清醒,肢体没有障碍,但他软弱无力,疼痛万分。忍受已成了他的习惯,他的性格。在安乐死和与疾病斗争两者中间,他选择了后者—用勇敢和尊贵的方式与疾病周旋到底。精神好点儿的时候他能看看书,差点儿的时候就听耳机,再差一点儿就闭起眼睛。他总是静静的,没有人听到过他喊叫或者呻吟,“打碎门牙往肚里咽”是他的看家本领,让所有人都走开一个人静静地待着是他的拿手好戏。那时我之所以有时候要一天三次往医院跑,是知道他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喊医生或护士,常常是高烧三十九度还没人知道。下胃管对于他好像是吃面条,不管什么样的治疗,不管是年轻大夫,还是实习护士,他总是说:来吧,没关系,一次不行再来第二次,第三次……他手臂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新来的护士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病人那么特殊,不是他听护士的而是护士听他的。

  医生告诉她:这个病人特别能忍,如果他说痛就一定是真痛,给他用止痛药不用医嘱。为他做手术的副院长说,行医四十多年我没见过像他这么坚强的病人。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我只害怕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痛苦。”可以说,他配得上他所受的痛苦。恐怕不止我一人从他身上懂得了一个人的自尊是怎样确立的,尊严又是如何获得的。几年来,我上千次地出入于病房,等待我的总是医生护士和病友们热情而真切的关注,直到今天,他们仍然关心着我和儿子。无论他人怎样消瘦得像个难民,他伤口怎样流得稀里哗啦,他呕吐得怎样不亦乐乎,我从没感觉到尴尬或难堪。我为我的丈夫有这样出色的表现而骄傲,我为我是这样的男人的女人而骄傲。

  其实他并不是天生的强者,只不过他清楚自己的位置,懂得怎样成就自己,如同北岛懂得怎样使诗句来得响亮,史铁生懂得如何把小说写得精彩;或者说,如同一个工人懂得如何把活儿干得尽可能漂亮,一个厨师懂得如何把菜尽可能炒得地道。他懂得对于那种不可避免地经受某种挑战的人生,尤其需要意志—强调到极致的意志。

  我没有研究过一个人性格生成的过程,我不知道是顽强的性格必然要面对痛苦的挑战,还是痛苦造就了顽强的性格。如果是后者,那人应该把痛苦当成教科书,因为顽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一种高贵的品质,虽然软弱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不可以被原谅。我也不真正懂得宗教,我说不清他所承受的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恩宠还是惩罚。如果是前者,那每个人都应该从容地面对痛苦,也许上帝最终对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他绝不把你承受不了的东西强加给你。

  我们都心照不宣地知道已经没有痊愈的可能,但他抵御不了生存的欲望。他有许多活下去的理由,比如为了他无比崇拜的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毕竟太残酷。第一次手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二十,第二次更是微乎其微,第三次应该说等于零。他坚持要做第三次手术,潜意识里是不是希望手术失败得到解脱?他曾经答应过母亲,答应过朋友,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绝不再轻生。一个因为不能容忍说话不算数而敢于把刀子刺向自己胸口的人,是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在最后的日子,他变得敏感而脆弱。以前朋友去看他,他总是劝说别人不要为他担心,后来见到来人他经常落泪。我真是感激陈志伟,给他带来了“大悲咒”,还从头到脚为他按摩,用特别善解人意的方式不动声色地安慰他。身旁的田晓青把心提得老高,生怕他过于敏感或起疑心。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顺从,心平气和地接受了,像一个人临终时虔诚地面对一位牧师,使人感到死亡的脚步已经逼近。

  另一方面他又表现出异常的烦躁。一九九四年春节,我为他买了一个最大号的红气球挂在病房的窗子上。春节过后落了一层灰尘,我把它扔了。他对我大发脾气,说明年还可以用不该扔。我说,气球放不到明年就会坏,再说明年还不知道在不在医院过春节,何必现在操那么大心。我绝想不到这句话会伤他,更想不到我说了这句话之后仅三个月,他便永远地离开了那所医院。当时他气愤地说:“是呀,明年还不知我是死是活对不对?”从那以后我才意识到,应该把他看成病人,一个垂危的病人。

  四月,阳光正好,我们的小儿子推着轮椅,轮椅上挂着乳白色的营养液,我们一家到医院的院子里晒太阳。他已经很久没有到过户外了,不断地说花真好,阳光真好,儿子真好。那天我特意带了儿子的跳绳,给他买了平时爱吃的白瓜子,给儿子买了紫雪糕。他坐在樱花树下,看着儿子跳得脸红扑扑的,满头大汗,一边念念有词地鼓励他,一边嘱咐我要让他多锻炼身体。对于我们这个三口之家来说,那一天像一个真正的节日。在我的记忆里,只有在孩子一岁生日那天我们共同去过一次公园。也是春天,他让儿子骑在肩上,儿子眼睛瞪得圆圆的满脸惊慌。一岁的孩子没有记忆,这次在医院院子里将成为最后的也是唯一能和爸爸一起“春游”的记忆。

  那以后没几天是他的生日,我曾和儿子商量着买一台小电视作为生日礼物,他坚决反对,我只好作罢,只买了红色的菊花带儿子去看他。接过花他掉泪了。以前我从没买过花给他,知道他不喜欢插在瓶子里的花,有时朋友买了花他会让我带回家。只有一次,我的同学王艾从美国回来去看他,带来的野花他很喜欢。这次他很高兴,连连说好,亲手插在罐头瓶里不断地摆弄。

  第六天那束花枯萎了,叶子发黄,花瓣也干得卷曲了,一副凋零残败的样子。第七天清晨我接到医院的紧急电话。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那是一天中最令人振奋的时刻。那一刻人们正迎着阳光从樱花旁匆匆走过,不管是面带微笑,还是心存烦恼,每个人都拥有那一刻那一天。而他却死了。他属狗,他死于他的本命年;那天是他生日(后来他的母亲说,一九四六年阴历三月廿五日才是他真正的生日),他死于他的生日—该把这看成是偶然还是必然?

  没有一份遗嘱,没有一句遗言,没有一个告别的手势,没有一个会意的表情,虽然已挨过了阴曹地府似的漫漫长夜,但他还不想远离年迈的母亲,远离幼小的儿子,远离在这个世界上让他以全部的善意爱着、恨着的一切,他还没有做好上路前的准备,还没拿定主意与上帝和解—他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在场。

  他去世不久,我生过一场病,高烧时觉得自己在一个巨大的平面上被抛来抛去,无遮无拦、无依无靠。恍惚中,我梦到他死而复活,告诉我他根本没有死,他已经一百天没吃饭,他吵着要回家……我想,在最后的时刻他一定也是这样被抛来抛去的,无遮无拦、无依无靠……那天,我接到电话赶到医院时,他已没有脉搏。我为他擦身、刮脸、换衣服。拉着他那由红变白变成灰白,像蜡烛一样半透明的手—我是多么熟悉这双手呀,苍白、干燥,骨骼和经络清晰可见,不只因为重病期间他虚弱得常需要抚摸着手臂才能入睡,从十年以前我生病他把毛巾敷在我额头上的时候开始,从他为我病重的父亲翻身、换衣服的时候开始,那时我们还不是夫妻,但我已熟悉这双手,并且自以为已熟悉他整个人—独自一人时,我轻轻地一遍又一遍地呼唤他的名字。他紧闭着倨傲的双唇,雪白的被单下几乎看不出他的身形……

  他是否呼唤着我的名字死去?在他弥留之际,是否想亲口对我说出他一生都没来得及说的话……我相信,或者说我宁愿相信,如果我在场,哪怕他已奄奄一息,但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能如愿以偿。或许他的声音微弱得让别人听不清,但我能听清。

  几年来,我常把自己幻想成一个沙漠中的旅人,用近乎自我欣赏的目光,自作多情地看着一个落寞、孤独而又自信的女人,在最美好的季节里凋敝。她无时无刻不在破碎,不在七零八落,不在死亡。她以全部身心期待着,相信总有一天能在共同的自我毁灭中达到完美,在创造自身中得到升华。事实上,这是我仅有的心事,这是我唯一的隐私。不管这听起来多么不近情理,但是我必须承认,它对我的意义,甚至超过死亡本身……

  没有人比他更加深谙无言之美好之深刻之高妙,对一个视沉默如金的人来说,什么都不说比说什么都更好。

  但那不是沉默。他死了!不是瘫痪,不是失明,不是变聋变哑,而是彻底地结束生命。作为他的妻子,我无法跨越他死时我不在场这一事实。五月,对一个满怀期待的女人来说,将不只是遗憾,而是永远的无底深渊……

  有时候我觉得这一年恍若隔世。以前我曾经感受过一个人死亡或离去对于活着和留下的人的意味,我觉得那是一片空虚,生活很快会把它填满。但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多一个人或少一个人,绝不是一个数量概念。失去一个曾经存在过的人,意味着失去全部—死亡,使你感到生命是如此充实而生动;有时候我又觉得这一年仿佛只是一瞬,我并没因为少了病人的拖累而感到轻松许多,日子依旧过得草率而匆忙,容不得去一味地沉湎和回顾。有时,我和儿子晚饭后闲聊,本来挺开心的,他会突然出现,好像就坐在桌边,一只手托着腮,得意地欣赏着已经能够高谈阔论的儿子。这时候我会竭力说服自己:有没有父亲并不能决定一个孩子是否幸福是否成功,他照样会一天天长大,和所有的人一样上学工作娶妻生子—活着,却会使你感到生命是如此脆弱而虚无。

  我曾经以为,死亡使我懂得了生命和爱。但是当牵着我幼小的儿子站在丈夫的遗体前、陵墓前,当死亡的事实离我越来越遥远,而死者的存在却离我越来越切近的时候,我才真正懂得,关于时间,关于生命,关于死亡,关于爱,需要你付出毕生的代价去体验。有所体验就够了,你甚至不要指望能把它们搞懂。

  时间并不能淡化一切。事实上,一个曾经占据过你生活的人不是别的,他是你的蓝天,你的阳光,你的空气。一旦失去,没有什么可以取代,可以弥补。他将覆盖着你的生命,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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