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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监狱中的日常生活(2)

书籍名:《半生为人》    作者: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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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一开始,“墨绿”对我就与其他队长不同。她值班时,会在放茅时最后一个开我们号的门,让我们负责冲洗厕所。这其中的好处是,可以从容地上一次厕所,还可以用肥皂洗洗脸和毛巾。有时候她会在饭后把我叫出去拖筒道的地,既可以出去逛一圈儿还可以锻炼身体。

  在筒道里停留时间长了会得到好多新闻,比如队长们聊天时某人说她最喜欢吃什么,证实了谁已经是有一个男孩儿或者女孩儿的母亲。拖地带回号里的所有新闻都有价值,就像当零食吃一样,能够嚼上好几天。偶尔会碰上一个刚提审回来的犯人。监规规定,犯人与犯人是一定要回避的,听号里其他人说,一般队长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把拖地的人暂时关进厕所。可是“墨绿”对我从不。所以我更加盼望出去拖地,我盼望能够碰巧见到我的难友赵一凡,虽然经过分析已经断定那绝无可能,因为我们这幢楼男犯人都在二层,一凡拄双拐,二层楼他根本上不去。可人常常会毫无理由地寄希望于万一。

  擦地时曾经见到过一个女孩儿,年纪很小,说不定比我还小。她穿着雪白的的确良短袖衬衫,一条褶压到底的深蓝色毛料短裙,两条辫子折起来齐肩。她的皮肤那么好,但苍白得没有一点儿血色。她不艳,但是标致而端庄,表情宁静得让人难以置信。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孩儿出现在幽深黑暗的监狱筒道里,巨大的反差让我战栗。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这个问题莫名其妙地让我着迷,猜想和虚构她的故事成了我在监狱中的文学功课。我从来没设想过她是刑事犯,一个能够让人联想到少女时的冬妮娅、娜塔莎的姑娘,不可能与流氓、杀人这些字眼连在一起。也难以想象她是政治犯,她的穿着显然太资产阶级了,我们这些女孩子只有在“文革”以前穿过毛料裙子、府绸衬衣,她这样的女孩儿只能和客厅、沙发、钢琴连在一起,革命和反革命似乎都应该和她没有关系。有一段时间我住在厕所对面的号里,小窗上的布帘被风吹起,我恰好看见了她。那天她穿一条长裤、一件非常合体的碎花衬衣,就一个人,没有狱友,一手提着便桶,一手端着一个白色的小盆,表情还是那么宁静。这样子像是刻在了我的脑子里,至今还是那样清晰。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个谜对我仍充满了诱惑—在幽深黑暗的监狱筒道里,她的美丽至今让我震颤。

  八十年代初,“墨绿”辗转找到了我,她已经改行当了个体裁缝,前店后家日子过得很红火。说到我们为她起的外号,她还是笑,只是比我在狱中见她时笑得更开朗更鲜明。她告诉我她被清理出无产阶级专政机器的原因,是因为犯了监规—犯人有犯人的监规,管犯人的人也有管犯人的人的监规,她为一个因为涉外间谍案而坐牢的人送了一封信。我们有过好几年的来往,她的行为是因为正义,还是因为幼稚,或者是因为某种诱惑,对我来说都是可以忽略的,我看重的是,她在我入狱的第一天主动给了我一双袜子和厚厚一摞卫生纸。况且,唯一向犯人露出笑脸的队长,本来就是没资格也没理由当狱警的。她是怎么找到我的呢?现在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似乎我也曾经给过她地址,不是我家的,而是我当时的男友家的。幸好她没有因为我而出事。八十年代她当个体户是因祸得福,过上比狱警富裕的生活,而七十年代中丢了工作她可怎么办?

  我已经多次提到监狱里的那个窗,其实严格地说那根本不算是窗。第一,它不是开在墙上,而是开在门上;第二,它太小了,大约只有七八寸宽五六寸长;第三,窗外应该是天,可它透不出一点儿天,而是被一块旧得不知是什么颜色的布遮着。所以只能说它是门上的一个洞。那个洞像是牢房的眼睛,队长们通过它观察我们,狱中的专业用语叫“查号”。不同的队长有不同的查号风格。有的队长坦坦然然地走过来,手里一大串钥匙哗哗地响着,到了门口把帘子一掀,正好露出她的半个脸,她会与我们有目光的交流,一般是我们看见她就不再说话,低下头假装看报。其中有一个队长因此而得的外号叫“大脚”。如果我们要干什么违反监规的事情,都是等这样的队长刚查完号,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再来才干,所以这样的队长总是能得到我们比较宽容的评价。有的却总是鬼鬼祟祟、蹑手蹑脚地一点儿声音都不出,帘子只掀起一个小角,露出的是半只眼睛,我们发现她时她基本是马上放下帘子,但我们根本无法判断她是不是已经走了。更多的时候可能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她曾经来过,遇到我们正想干点儿什么,比如烤窝头片、做棉背心等诸如此类的事,就得小心翼翼地等着,这时候女犯人的嘴也就不会留什么情了。七十年代大家都穿布鞋,女队长们穿布鞋上班对形象并没什么影响。现在的队长如果因为这种职业要求而放弃穿皮鞋,因为不能穿皮鞋而放弃穿某种款式的衣服,那她们可是太冤了。

  这个洞的功能是警方用来监视犯人的,但无聊得没有边际的犯人却是无孔不入的。放茅、开饭不都是关了一扇门再开一扇门吗?开门关门不是能煽起一点儿风吗?我们就利用这个空隙观察筒道里的犯人。哪个号少了一个人,哪个号换了一个人,哪个号只有一个人,我们都是一清二楚的。我从那儿看到了那个让我忘不掉的女孩儿,知道了苏联人莉达离开我们号后并没有出去,还看到了我的同案犯郑红丹。

  红丹是一凡家的常客,我曾在一凡家见过她,据一凡说她是个恶作剧式的人物。我曾经在一篇写赵一凡的文章里提到,为了说服一个固执的女孩儿,一凡写了一封十几页的信,女孩儿当面把信扔进火炉,一凡又写第二次,她把信撕得粉碎,一凡便写第三次第四次……这个固执的女孩儿就是红丹。一凡之所以容忍红丹是因为她的姐姐郑晓丹。晓丹是遇罗克《出身论》一文的忠实保卫者,她和她的家人曾把《出身论》砌入火坑里,埋进泥土里,塞进墙壁里,但最终没逃过被十八次抄家的洗劫,最后由晓丹的弟弟从存放抄家物资的仓库里又偷了出来。遇罗克被捕后,晓丹受遇罗克精神的感召,回到学校北京地质学院附中,写大字报公开为《出身论》辩护,向中央文革小组挑战,在遇罗克被捕半年之后被迫害致死。晓丹生前曾经热恋过一凡,对于她的死,一凡痛惜万分后悔万分,所以特别善待红丹。

  在筒道里见到红丹使我异常吃惊,我虽以“第四国际反革命集团”的罪名被抓进监狱,但我本人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组织存在,更不知道这个组织都有哪些成员,红丹在筒道里出现,使我对自己的案情更加扑朔迷离。直到我和一凡出狱几年之后我们才大致明白,我和一凡被牵进去正是由于红丹的男朋友—所谓的“第四国际”,不过是他轻狂的夸夸其谈。

  红丹的父亲郑新潮是一九三七年奔赴延安的老干部,一九四二年延安整风时被康生诬陷为特务,列入枪杀名单,纠偏时幸免于难。抗战胜利后,他辗转到了东北牡丹江创办军马场,在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为前方输送了上万匹军马。一九五○年周恩来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他时赞扬他,熟悉生物学、物种学,为军马建设打下了有利的基础。一九五七年—又是一九五七年!这真是一个躲不过去的年份—他因不同意取消军马场而被划为右派,被赶回老家邢台,儿女们因此饱受歧视之苦、流离之苦。晓丹因此而对《出身论》有强烈共鸣,也因此而亡命黄泉。红丹出狱后回到了邢台,恢复高考后在当地上了大学,学了英文,又当了教师。后来听说她考了研究生,再后来听说她到了美国,这期间我们居然没有再见过面。

  一九八九年我和丁东、徐友渔合编了《遇罗克遗作与回忆》一书,美国一家电台打来越洋电话采访我,交谈中才知道采访我的记者的丈夫是红丹的同班同学,通过她我和红丹才有了联系。次年她回国探亲,我们相约在复兴门肯德基店见面。自我从牢门上的洞里最后一次看见她的一九七六年算起,这中间已经相隔了二十多年。在这将近四分之一的世纪里,我们都经历了许多预想不到的事情,如今我们共同的朋友一凡已经离我们而去,时间、空间和心里的距离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两年同案遭难、同监坐牢的共同点,本来打算见面要从她那里澄清的事情我已经没有心情再谈。这使我更加坚定地认为,没有哪一种经历是不可以逾越的,没有哪一种体验是不可以磨灭的,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改变,并修改着你对所谓客观的记忆,你会随时为自己的变化而找出合理的解释,原谅自己纵容自己以至于浑然不觉。小时候我父亲的终生好友陈伯伯对我说过一句话我始终记在心里,他说:舌头是坏东西,因为它不长骨头。那么头脑呢?心灵呢?人将依傍什么支撑自己的精神?精神对人又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本来我觉得自己已经曾经沧海身经百战,但这种时候我常常又会吃惊和苦恼于自己的迷惑和茫然。

  除了牢门上的洞,牢房的后墙上还有一扇窗。不管天气多冷,我们都会把窗子打开,放一放好几个人吃喝拉撒的气味,也顺便看一看窗外的“景色”。那景色不是一片绿地,也不是一段山坡,那是来往于这座在京城很有名气的“王八楼”与看守所大院的必经之路。我从这条路上去提审,路上会经过住着我的难友赵一凡的“K字楼”。那座楼真大呀,里面有成百上千像我这样无辜的男犯人。每隔几个月我们从这条路上到大院另一头去洗澡,洗之前把每个号的人分别关进一个个放风场,那个放风场令我们王八楼的犯人羡慕,它大得足可以像电影《烈火中永生》里的华子良那样绕着圈儿跑步。我在每一个到过的放风场里都用石块并排刻上了我和一凡的名字,指望他能从中得到我的信息,我哪里知道一凡的残腿在狱中加重已经不可能出来放风了。冬天,我们把窝头搓碎了放在窗台上,一相情愿地想引诱麻雀飞进我们的牢房,却从来没有一只麻雀自投罗网。

  狱中生活的每一天都是活生生的。活生生的孤寂,活生生的缓慢,还有活生生的向往和企盼。阳光把窗楞的阴影投在墙壁上,我们靠这阴影的移动加季节的变换来判断时间。我们的听觉变得异常敏感,能从独轮车发出的吱呦声听得出是装水的木桶还是装饭的铁桶,能从脚步的轻重和节奏中听出是哪位队长值班。就像你走惯了回家的路上班的路一样,你会习惯很多你原来不习惯的事情。

  牢房里的夜晚是真正的不夜天。那本来可以说是昏暗的长明灯,到了晚上刺眼地亮在你的头顶,让你没有美梦、没有幻想,让你感觉不到白天与黑夜的轮换。于是日子接着日子,现实连着现实,于是你无处可逃了,你能看到的只有那盏灯,还有小小的一块天。

  为了投奔那一块天地,遇到好天气,我们会申请洗衣服,其实我们根本没什么衣服可洗。

  在狱中的人都特别节省,有的是因为家里人根本不给送东西,有的是不让家里人给送东西。我属于后者。我不知道会在里面待五年还是十年,我不能在政治上让家里人受牵连,还在经济上拖累他们。监狱里本来就冷,不活动就更冷,家里给我送了一件新棉袄,紫红色的,里面絮的还是驼绒,比我进来后狱方从学校为我拿来的那件要暖和得多,但是我一直不舍得穿。号里的人看我穿得单薄,决定为我做一件棉背心。棉花是队长让我们拆洗工作大衣时偷偷撕下来的,针是把梳头用的竹篦子上的竹片在地上搓细了钻一个洞自制的,好在面子是一件洗得快花了的衬衫改的,准确地说不是缝起来的,而是粗针大线串起来的。

  不仅衣服穿得节省,其他东西也用得极为精细。每个号每天都能得到一盆热水,这是供我们喝的。冬天我们会把水杯放进自制的棉套里,到了下午还可以喝上温水。余下的用来洗脚,洗完脚的水用来擦地,擦完地再把每个人的鞋底擦一遍。那块巴掌大的地被我们擦得油亮油亮的。每天我在那块地上散步,那是在号里唯一被允许的锻炼。号里除了木板通铺,空间的宽度只有两步,长度刚好可以走五步,我曾想,为什么不是七步呢?曹植七步成诗,如果是七步我说不定也成了大诗人。

  两年中我只用了一块肥皂,卫生纸用得更加可怜,总是撕了又撕折了又折,反正我有的是时间。现在我用卫生纸接近于病态的浪费,我甚至告诉我的儿子,什么都应该节省,就是不要节约纸,可能正是出于对那段生活的抵触和逆反。因为节省,我洗衣服常常不用洗衣粉,但却不厌其烦地申请,只要一换队长我们就申请。在厕所洗完还可以走到院子里去晾,傍晚还可以再出去收一次,重要的是收回来的衣服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当我把晒了一天的衣服捧着闻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阳光原来是有味儿的!阳光的气味太干净太新鲜了,特别是冬天,加上织物被晒得又干又松的手感,捧着闻简直就是享受。两年,那是足够使一个中年人在不知不觉中打发掉的时间,那是完全可以使一个老年人从生走向死的时间,那是绝对可以使一对年轻人孕育一份爱情同时也孕育一个生命的时间。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女人来说,那是从无聊的、无望的、无辜的时间中发现琐碎的诗意,体验矫情的浪漫的时间。

  回想起来,那时的我的确是太年轻了,年轻得清高、傲慢,还有点儿无理。同是阶下囚,我却因为自己是政治犯而觉得比别人优越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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