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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尧之秋》    作者:濯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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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在与地球上现世平行的时空中还存在着其他许多未知的时空。那里的文明有些超于现世,有些则是远远落后于现世。每个空间都有各自的神魔仙,每个时空也都拥有各自不同的文明。
  
  传说,远古时期的神魔仙曾共同生活在一个叫翼的时空,那个创世神王缔造的完美世界。可是在三界大战后,神魔仙死的死,伤的伤,沉睡的沉睡。那个时空也随即崩溃。失去居所的三界幸存子民无处安生,于是三界尊主达成了共识,各自开辟出了通往其他时空的道路,违背了神王的旨意,让他们各自前往安生,扰乱了时空的秩序。
  
  传说,从远古至今,人类永远是低于三界且最弱却最顽强的生物,唯有人类能改变天命。高傲的神魔仙当然不以为然,区区人类怎可能改变天命。于是,创世神便与三界尊主订下了约定,若真有人能改变天命,便让他们各自的爱人从那无尽的长眠中醒来。反之,则封印通往各界的道路,让那些三界子民重新回归到翼时空,并且对其重建,永不得在发动三界大战。
  
  诸多的传说究竟有多少真实,谁也无从知晓。只是,在人们所未知的时空中,真的存在着这样一个大陆,名唤——长鲁大陆。
  
  长鲁大陆,这个据说是作为三界尊主与神王赌注而诞生的大陆,充满了奇幻色彩的古代大陆。命运的齿轮正悄悄的在此开启……
  
  二十一世纪中国某城市
  我一直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中,那么渺小的一个。所以,天马行空的幻想永远只能存在于不现实的遐想中。
  
  如果我有一盏神灯,那么在高考失利后的现在,我许的愿望依然不是通过高考,我必然会要很多很多钱,很多很多……
  
  所以说,我也跳脱不了庸俗的圈子。所以,我注定平凡。但,人生往往存在了太多不确定的因素。
  
  然而,不论多么平凡,总也有每个人的最爱和追求,对我来说,音乐便是我最大的喜好。世界上毕竟不存在神灯,所以我也不会有许愿的机会,那么一切磨难挫折,只能靠我自己。弹弹琴唱唱歌,自娱自乐的日子过的也特别快。转眼间,我度过了那个难熬又漫长的暑假,在决定踏上社会的第一天,我重新充满了自信与活力。
  
  人生不该就是这样么?谁能说你的一身都是风调雨顺的?父母的爱护再多,也多不过生活的多变不是?既然这样,消沉有个P用!哭也哭过了,愁也愁过了,也该重新开始了。
  
  人生不该就是这样么?谁能说你的一身都是风调雨顺的?父母的爱护再多,也多不过生活的多变不是?既然这样,消沉有个P用!哭也哭过了,愁也愁过了,也该重新开始了。
  
  然而……
  
  “砰……”
  
  “支……”
  
  “啊……”
  
  “快快快,叫救护车……”
  
  “小妹妹你没事吧?你……”
  
  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血不停地流出,呼吸越来越困难,心跳越来越慢……,在我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我只是想到:平凡的我终于可以在死后上次电视了吧。
  
  果真是:世事无常。
  
  于是,当天晚上的电视新闻便有了如下报道:据xx台记者发回的报道,今天上午xx点oo分本市以为十九岁少女于xx路为救一名五岁小女孩,被路过的卡车撞倒,后于送往xx医院的途中不幸身亡。为表彰她英勇的行为,故……
  
  当然,这些我已经听不见也看不到了。
  
  而此时的陈家一片愁云惨淡,悲戚默然。
  
  当然,这些我也听不见,看不到了……
  
  此时,半空中最大的一朵白云内,一名老者趴伏着身子,眼巴巴的看着底下忙乱成一团的情景。在看到救护车上,众人放弃抢救的情景时,老者脸上露出无奈又狡诈的笑颜。“娃儿啊,你可千万别怪我,要不是和那三个小子打赌,也不会让你走这一遭啊。”在九宫星连座的情况下又恰逢阳年阳月阳日偏火属性的女子,万年难逢的命格啊!本应为男子之身却身为女子,若让其回归阳位,改变天命也不是难事吧。
  
  老者双眼笑眯成了一直线,心想:那三个臭小子,就等着包袱理理滚回老家去吧。
  
  长鲁大陆
  漆黑的夜空纯粹无暇,唯有那皎洁的月光洒落大地,泛起柔和的光晕。天空中密密麻麻的星子本应暗淡无光,却突然亮起几颗。
  
  “紫薇星亮,太微星移,时局动荡、乱世已至。天市星暗,怕是江湖也将风起云涌。”
  
  “长老,今日星象似乎颇有异动?”
  
  “何儿啊,作为萧家的继承人,有些事该是让你知道的时候了。”
  
  “长老所谓何事?”
  
  “何儿可曾听闻这样一句话:长鲁大陆宝藏,得之者得天下。”
  
  “何儿听过,可那不是传言么?难道真有此事?”
  
  “呵呵,何儿啊,何谓真?何亦为假?世事诸多变化,万物皆有天命。何儿只需明白,我们萧家,历代守护着这片大陆,当年封魔夺印也是借了天命的指引,而今……一切皆将开启,一切亦会终结。命定之人已然出现,守护天星也开始随之而现。”
  
  “可是长老,何儿不懂,这些和宝藏又有何关?”少年疑惑的仰头看着老者指向的天空,今晚的星子格外的亮眼。
  
  “宝藏是吗?”老者摸摸少年的头,笑的一脸慈祥。“这个宝藏可是不得了啊,若真有人能得,说不定还真能得天下呢。”只是,万般皆缘,这个宝藏注定会是有缘人的。
  
  少年摇摇头,老者的话有点风马牛不相及,许是自己年纪尚幼的关系,总之自己是真的不太明白。
  
  “罢了,等时机到了,何儿自然会明白。”老者看着少年,这名少年也将会是萧家存亡的关键呢。
  
  晚风微拂,吹动一湖池水。老者闭目默念,心头渐渐浮现起几个人的名……
  
  锋芒毕露,天下尽知的冷漠少年,当今擎天堡堡主——潭度秋
  心胸豁达,身世显赫的温润少年,当今依国二皇子——翡冉椿
  还有那狼子野心的阴郁少年范衍星;憨厚耿直的名门将军张纪容;莫氏遗孤、东方家、南宫家……
  
  长鲁大陆的未来,诸多星云的变幻,端看命定之人如何改变这既定的天命。
  
  
山谷
  睁开双眼,刺眼的阳光迫使我眼泪流个不停,复又无奈的闭上。动一动四肢与身体,传来一阵酸疼与钝痛。情不自禁的闷哼了几声,思绪开始汇拢。脑中画面接二连三的闪过,当一切停止,我才再次睁开眼睛。
  
  我告诉自己要冷静,于是深深吸气,又缓缓吐出。转动脖子,发出咔咔声,心里还真是觉得有点好笑——自己怎么就跟个机器娃娃似的。
  
  我开始打量起四周。入目的首先是一片五彩缤纷的花与草,不远处有一潭碧湖,极目远望,远处有几棵不知名的奇异大树。说奇异是因为,它的枝干是蓝色的,树叶也是蓝色的。世界上有这等奇怪的植物?若是有也绝对轮不到我来亲密接触吧。再看那十米开外的岩石壁垒,顺延而上看去,望不到尽头。
  
  好吧,这一刻怕是由不得我不信了。我,的的确确的——穿了。
  
  平日看多了穿越小说,耽美的言情的,长篇的短篇的,怎料自己也会有今天。我那个悔啊,早知道我会穿,我就应该从小去学琴棋书画,不然,学个绝世武功,做个侠客也成啊。那样穿来能才如那些个书中的主角般叱咤风云嘛。现在自己会什么?除了高中学的那些,就只有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和常识吧。好囧。
  
  再来看看我穿后的这具身体。这个身子明显不是我的,于是乎,我证实了自己是灵魂穿越。= =!!
  
  据此人身前的记忆所示,这人本身是个乞丐,自小就在城中乞讨。几日前,由于饥荒,国家实行了分粮赈灾。本来是乞丐的他在争夺饭粮时得罪了当地另一帮乞丐团,后来被打成重伤陷入假死状态,被人误认为死了就扔下了山。这下,便是真的死透了。
  
  老天不公,别人穿了不是皇子就是公主,不是少爷就是富家千金。为毛到了我穿,就成了这副德行!我在现代虽然也就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平凡人,但好歹不至于沦落到上街乞讨的可悲地步吧。而今呢?成了乞丐,还跌落山崖,真真是与世隔绝。陶渊明,陶爷爷,这儿不是桃花源吧,我不要做桃花源的始祖啊……
  
  无力,于是只能望天。“唉……”第一百零八次叹息后,我终于决定鼓起勇气,接受眼前的现实,并且要为了成为桃花源的开山始祖而努力奋斗!既来之则安之,这是衡古不变的道理。于是,请大家夸赞我超强的适应能力,仿佛雅典娜附身般的可怕生命力吧。
  
  据脑中得来的记忆,此处是一个我不曾听闻过的大陆,叫长鲁大陆。而我之前身处的国家也是我不曾知道的,叫漆国。由此可见,我的穿越属于当今最热门的——架空穿!
  
  庆幸的是,这个时代的生活及行为都与中国古代相似。此处的人也有武功,当然也有江湖,也分门户帮派。要说有什么特殊,那就是此处除了人外还有一种幻兽,可以在被降伏后听令主人,与其共同战斗。看来虽是乞丐,但也正因为此,才可以在市井中听到不少的东西。
  
  我并不急着把所有的记忆全部一一调出来,现在还是先做点别的。看了看自己一身的泥泞肮脏,我决定到潭水边清洗下。
  
  走到潭边,才发现此潭的与众不同。潭中冒着水泡如煮沸般,还升腾起阵阵的蓝烟,而潭水却诡异的清澈无比。我心思一转,莫不是如以前看的小说一般,此潭有什么奇特的功效?用手一沾,水温凉凉的。
  
  我没有再多想,身上的不适合让我很想现在好好清洗一下。于是双手合成碗状,捞了些水往脸上泼。肌肤的触感冰凉冰凉的十分舒服,风一吹,那股凉意便渗入皮内,连带的心间也舒爽起来。脱下身上脏乱不堪的上衣,接着是下裤,然后……
  
  “啊啊啊啊啊——”
  
  尖锐的叫声顿起,层层散开回荡在山谷之中。连空中飞过的雁鸟都晃了晃身形,险些跌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东西!我竟然长了那个东西!神啊,佛啊,天啊,地啊,各方神灵啊!我陈尧天,做了将近二十年的女人的陈尧天,而今却变成了——男!人!这个玩笑开大了吧,我能接受穿越,能接受架空,可是能不能不要给我再来一个女变男啊!
  
  凄凄惨惨戚戚,我往后的人生呐,注定是朝着耽美事业的伟大统一而奋斗了吗?于是,我继续默念:人生是多变的,世事是难料的,既变之则安之……好吧,而今的我似乎没的挑也不能挑,既然注定要用这个身子再过一世,那只有尽快的适应调节了。
  
  踏入了潭水之中。脑中的第一反应便是舒服两字。我脸上露出满足的笑,然后不经意的一瞥,看到了水中的自己。那是一张被洗干净的脸,平凡,除了浓眉大眼尚称几分可爱,其余的都是过目即忘标准型。前世自己就的个大众脸,所以我也压根没指望自己这一世会是如何的出彩。我也不求什么美若天仙,艳若桃花。男人么,平凡点未尝不是件好事啊。我可不曾忘记记忆中写着:“男风昌盛”四字。要不是这个身子以前的主人长的如此平凡,估计也不会成了乞丐,起码是个又吃又喝的小倌吧。要知道,喜欢男人是一回事,成人男宠或小倌又是另一回事了。
  
  仔细的把全身都清洗干净,上岸时并未察觉冷意,估计是六月时节。随手拿来脏衣物,泡入水中洗了个干净。由于没有多余的衣物,无奈之下拧干一甩,也就将就的穿上了。湿湿黏黏的感觉着实不好受,但比起要我做亚马逊野人,我也宁愿如此了。
  
  走了几步,又想到现在自己已经是个男人了……于是复又把衣服脱了,晾在一边的树上。男人男人,赤身裸体算什么。我可要从现在起就生出身为男人是自觉来才是,不然可就成了以往最鄙视的屁精了啊。大囧
  
  潭的西边十几米开外有个山洞,我看此谷中除了这处也没有什么落脚处,便走了进去。
  
  洞其实很深,越是往里面走就越是潮湿,光线也越是暗。还好在我打算放弃前行的时候山洞也似乎到了尽头。四下打量,脚下不知道踏到了什么硬物,低头仔细一探究竟,似乎是什么细长的铁器。我蹲下身子捡起来,推出些距离借着微弱的阳光一看,一柄生锈的铁剑跃入目中。剑身长二尺二寸,剑柄上刻着复杂的花纹,一条似龙似蛟的猛兽由剑柄盘旋没入剑身,与铁锈混合,看不出身形。
  
  洞中既然有此剑,定然还有些别的什么才是。转而一想现代读过的很多小说情节,不禁想大笑:这个岂不是天助我也!
  
  果然,洞中除了那柄剑外我还发现了一把琴,但是琴身已经破损;还有几本书,其中一本断定是武功秘籍;还有一具白骨。
  
  若说初见白骨不怕是假,但是我毕竟曾经是名现代人,看着眼前的东西,姑且当他的道具摆设吧。
  
  白骨的左侧墙壁上隐约有字。我用手扫开灰尘,举起刚才费了九年二虎之力才搞定的火把,终于看清楚了上面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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