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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活着,人就活着-余华《活着》书评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

  ——为了活着而活着。

长期以来,余华处于想像与现实相互纠缠、美好与丑恶相互矛盾的痛苦之中,不能自拔。他逐步意识到作家所要寻找的是真理,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在这样的心态之下,福斯特的一首民歌《老黑奴》激发了他的灵感,于1992年创作《活着》这部探寻真理的小说。

文中没有太多浮华的词藻,更多的是以一种近乎冰冷的语调,娓娓述说着一个个沉重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叙说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心中。

整部小说以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三年自然灾害,大炼钢铁为社会背景,塑造了一个在苦难中坚强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家庭殷实的福贵,在经历了无畏事事,吃喝嫖赌,最终败光家产,老爹摔死在屎缸旁的重大变故之后,一夜之间,只能学着自己长大。在成长的日子里,福贵的人生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顺风顺水,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坎坷而励志。  

“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福贵的人生可能是最不幸的,但又是最幸运的。              

在谈到死去亲人的时候,“福贵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他的活着,好像就是见证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正如停放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尸体的小屋一样,就那么静静站在那里。经历了太多命运的玩笑,眼泪已然成为奢侈。

也许生命中最大的不幸不是死亡者本身,而是要承受痛苦和折磨的活人。死了容易,活着却是艰难的。

就像小说最后那一人一牛的背影一样,福贵只能活着,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没有将该犁的地犁完,一个人没有将这一生该受的苦受完,老天又怎么会让你“舒服”地死去?活着慢慢体会岁月的折磨,体验人间的冷暖,感受孤独与无助,这样的福贵是不幸的。

但同时又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活着,只有经受了火的洗礼,泥巴才会有坚强的体魄。正如小说中所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着,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死。”是啊,死人何尝不想活过来呢?在最艰难的土地改革,三年自然灾害,都已经挺过来的一家人,又怎会轻易的选择死亡??这样看来,福贵又是幸运的。命运剥夺了他的一切,却留下了他的生命。

然而上天的不公就体现在:越是贫穷,抵抗风险的能力越差。艰难打不死活着的希望,意外却总是猝不及防。“死”是没地选的,而“活”却是能够选择的。渴望活却死了,渴望死却必须活着。福贵的一生不是为了自己,也不是为了别人,只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

一个人不管你经历多少辉煌,尝尽多少苦难终归是要回到最初的生命形态“生与死”。

在时代的大潮中,每个人都有经历过其他意义上的“生与死”,这样的压力可能让我们窒息,选择是容易的,未知中的“求生”才是最困难的。我们无法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评判别人的人生,唯一能做的只是感受自己的经历,做一个所谓的幸存者。

回过头来,我们不难看出:余华在前言里曾介绍“我的作品都是源出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作为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家,《活着》这部小说疏离了先锋派特色,不再用繁琐的语言做实验,不再给读者设置阅读障碍。

故事以简单、朴实直白为叙述方式,仿佛回归了现实主义文学,但是“活着”这样附着遐想的追寻,不禁让人感到先锋文学的影子。小说对“活着”的寻真过程,何尝不是作者对文学创作的寻真过程呢?

生活在这片田地,不管种下的是悲伤还是喜悦,冰冷或是温暖,只要用心去感受,去聆听,也就不枉此生。然而前提是你的心是“活的”,因为心活着人就“活着”,心死了,“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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