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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族人

书籍名:《骨魂》    作者:荆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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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少年被几具腐尸扯着脚,一路拖了过来,身上的衣裳已经褴褛,但他仍在挣扎着,反抗着,他的勇气让我感到羞愧。就在这时,我的左肋骨传来了剧痛,是那个笨修女给我挂上的十字架,不知为什么又在烙伤我了!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让我在双重的痛楚下,眼泪几乎就要淌下,我诅咒这十字架!

  但没用,没有一点用,那十字架带来的疼痛让我不由自主地颤抖,这痛苦的感觉渐渐地蔓延到整个左肋,天啊,如果我还有汗腺,绝对早就汗湿重衣了。这时那少年已被拉扯到我面前,我实在不想临死前还要在一个少年面前丢脸,但身上经受着这双重的折磨,让我已快要无法抑制泪水。

  少年望着我,有点发愣。我咬牙说:“你是华人?”居然我说得出话了,少年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一个骨架子能说话吧?他惊讶地说:“你,你会说汉语啊?骷髅怎么会说汉语?”

  “我是人!”伴随着那刺骨的痛,我几乎是咆哮着吼出这句话的。

  少年开始慌张了,他战战兢兢地打着冷战,犹豫地说:“它们,它们把你弄成这样?不是,不是也要这么搞我吧?我操他妈,老孙这王八蛋,我做鬼也不放过他!”尽管他的言语和一路过来骂的一样,没什么新意,但他对老孙这个人刻骨的仇恨,倒是足以让人动容。

  陆续又有腐尸拖着人过来了,我百无聊赖地问那少年:“老孙是谁?难道你说的是一个秃顶、大腹便便的老头?”我不认为会有这么巧,刚好是那个被我干掉的老孙。

  谁知少年面色狰狞地道:“就是这老畜生!以前只听过为虎作伥,这老家伙是为腐尸作伥!我们出来找食物的时候碰到腐尸吃人,我好心扶他跑,他见到边上又来了一伙腐尸,居然一脚把我踹给腐尸自己跑了!”

  “让我干掉他。”我救不了他,我的族人,也许我可以做到的,就是让他平静地去死。一具腐尸握着一把生锈的斧头,一下就把少年的头斩飞了,那颈腔的血不分头脸喷溅在我身上;然后又是一个白人少女,同样被砍飞了那金发飘逸的脑袋……

  从头到脚,我已全然浸着人类的血,无辜的人的血。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号啕大哭起来。这时身边的腐尸用嘲笑的口吻说:“然后你以为我们会把人肉塞进你的嘴里,再让它从你空空的下颔跌出么?和你说了,这已不是你的时代了,我们不比你笨,甚至比你更聪明。怎么样,现在你也吃了人,但你又挣脱不了我们,怎么办?回来吧,你还是我们的英雄。”

  我没有开口,因为左肋那刺骨的痛,似乎在热血的浸洗里蔓延得更快了,我全身此时都被这种刺痛的感觉包围,剧烈的痛苦让我无意识地挣扎,我突然发现,我能挣扎了!这时那个持着斧头的腐尸又向一个老人举起斧头,我死命地一挣,扯过背在身上的双管猎枪,根本来不及瞄准就开了两枪。

  “轰!轰!”三具尸体倒下了,包括那个举着斧头的腐尸,还有刚才捏着我颈椎的家伙,但是那个被他们按跪在那里的老人,没有死在腐尸的斧下,却也死了,第二发霰弹把那个举斧的腐尸干掉,同样也把老人的脸打成了筛子。

  “好东西。”一具腐尸这么说,开了两枪以后,我又被他们控制住了。一具腐尸瘸了过来,它很聪明,用一块布包裹了白银枪管,从无法抗拒的我手上拿走了这把白银制双管猎枪,但我却不停地笑了起来。

  很明显,它们已经开始能用斧头这种工具了,但枪械这样的机械结构对它们来说还是太复杂,摆弄了半天,它明明知道怎么给猎枪装子弹,却无法拗下枪管。

  用过猎枪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简单到无法再简单的推压动作,但这具腐尸,可以操纵无形力量压得我动弹不得的腐尸,偏偏就无法完成这个动作。如果是人类,大约很容易可以推出一个小脑绒球小结叶有问题,导致运动神经失调的结论。

  但它们有小脑吗?天知道它们是怎么回事!我不禁大笑起来,瞧瞧吧,这就是要组成议会的腐尸啊,其余的几具腐尸显然听出了我笑里的讽刺,它们愤愤地对同伴说:“我来。”“给我!”“这么简单的事你居然做不了!”

  更为讽刺的是,它们全都试过、协力之后,仍无法完成把枪管压下的动作,甚至其中一个匆忙中还把它那裂开流脓的手直接触碰到了白银枪管上,一阵轻烟冒起,它的那只手臂从各个裂口里迸出火光,整只手如同烧红的木炭,当那火光红到极致时,突然就熄灭,“滋”的一声,整只手不知所踪,那腐尸一下子失去平衡,倒在地上滚了好几步才爬起来。

  我想,该结束这出闹剧了。对,一出闹剧,它们为了证明自己的灵巧,纷纷去弄那把猎枪,居然没有腐尸再来压制我了,当然,周围有几十具腐尸望着我,但显然它们没有这种怪异的能力。

  “轰!”我掏出那把白银左轮,老式击锤落下,清脆的枪声响起,那个还拿着白银猎枪在尝试的腐尸的头就这么不见。而余下那具腐尸笨拙地转过来要控制我,可等它转过身,我已从容地再次叩响扳机轰去了它的脑袋。

  那个失去一只手的腐尸,它试过用那无形的力量来控制我,但它单具腐尸,力量对我来说是不足道的,于是它嚎叫着:“不!你不能杀我!我们付出了多少变异人,为你挡住了海伦纳!我们没有伤害你!就算我们准备伤害你,事实上也没有伤害你!”

  我当然不会认同它说的话,把活人砍头再用血来浇我,还不算伤害我?但我环顾四周,那些痴呆的腐尸惊慌失措地挪来挪去,如果留下这个家伙当它们的头,也许能很好地约束它们?否则这些腐尸四处乱跑,如果废墟里还有活人,不是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不,我举枪,一枪就结果了那个只有一只手的腐尸。我不是政客,我不是英雄,我没必要去考虑什么全人类的事,得罪我,就要接受我的报复。

  我回身,冲着边上的腐尸咆哮了一声,它们吓得纷纷后退,我吼叫了一声:“敢吃人的,就这下场!”说着指了指地上几具失去头颅的腐尸残骸,那些混混沌沌的腐尸不知明白了没有,只是胡乱地发出嗬嗬声,那是知道的意思。天知道它们明白不?我是用汉语吼的。不过,吼过就是了,见一具腐尸吃人,我就干掉一个,要是见不到关我屁事?

  围在边上的腐尸,在我的逼视下渐渐地退开。还有几个被腐尸们拖来的人类,在地上辗转呻吟着,我没空理会他们,自顾进了那辆扭曲变形的装甲车里,装载步兵的车厢里,有七八把GM16A1突击步枪,我捡了四把看起来还算没变形的枪,还有一些子弹,把它们扔进悍马车里。

  “嘿,先生。”我回过头,一个黑铁塔的壮汉在地上爬起来,摇晃着向我走来,对我说,“能不能留一把枪给我?”之后他还说了一些大约他的遭遇或者出身什么的,但我的英文实在太差,除了“枪”这类军用的词汇或口令我能弄懂,其余的我就只能听懂“狗屎!”“噢,上帝!”“操!”之类的了。

  我挥手阻止他再说下去,扔了一把突击步枪还有一些子弹给他,随后上了悍马车,这时却听见有人叫着:“先生,先生,能让我搭车吗?拜托了!”我停下的原因,是因为他说的是中文,说话的人手脚并用一路爬了过来。

  他抬起头,不到三十岁模样的拉美人,满是污垢的脸,其实长得算帅气了。只不过那身被撕得破碎的西服,却让他异样的狼狈。他爬了起来,深深地弯下腰:“请先生无论如何,一定要捎上我,我布鲁斯,必定会报答先生!拜托了!”

  我没有说什么,他说的话,如果是在我碰上老孙以前,也许我会被打动。但现在我已对人们说什么没什么兴趣了。我更相信自己的直觉,我不喜欢这家伙,甚至我想马上拔枪干掉他,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会说话了。但此刻我心里泛起一个古怪的念头,挥了挥手让他上车。

  只见布鲁斯打开车门,又弯了一次腰,才诚惶诚恐地爬上车,就在他要关上车门时,一张俏丽的脸带着泪痕挡在车门那里,急急地说着一连串的话,大约是西班牙语吧。那是个文弱的女人,应该是拉美和亚裔混血,长得还不错。尽管我不喜欢布鲁斯,但就如同见到一只漂亮的小狗在脚边哭泣一样,面对这个女人,我不免动了恻隐之心。

  谁知就在我要招呼她时,布鲁斯已一脚把她踹飞出去,那张英俊的脸扭曲得比我的头骨还狰狞,嘴里狠狠地骂着一些语句,夹杂着一些粗口之类的。那个女人摔倒在地上,嘴角溢出一丝血,不知是咬破了嘴唇还是伤到什么地方。没等我问,那布鲁斯回过身来向我弯腰说:“我的妻子,左照,她太不懂事了!先生请原谅她,没有得到先生的许可,就想上车,这实在太无礼!”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向那女人招了招手,她含着泪爬起来走到车边,我指了指身边的座位,她惊愕望着我,直到我点了点头。她在欣喜若狂上车之前,还仔细地拍打身上破碎的OL套装,尽管那对她的衣着并没怎么改善,但小狗会作揖,主人总是开心的。很不幸我也是一个低俗的人,所以我也不例外——事实上,我发现自己在装腔作势,尽管没了脸皮,但我内心深处,我还是戴着面具。

  意识到这一点,让我有点不快。现在她坐在我身边,明显对我那白森森的头骨感到恐惧,却又不敢挪开,大约是怕惹怒我,这让我很爽。

  悍马奔驰在公路上,我叼着烟,不时打量旁边两个一直在发抖的乘客。我活动了一下颈椎,刚才那个高个子的腐尸力气真的很大,突然间我发现有点不一样,对了,我的眼睛,我随手拍下倒后镜,愣住了,我那本来空无一物的眼眶里,有两点东西在跳动,红色的小火焰,代替了眼球。

  这让我看起来更加恐怖,并且更夸张的是我左边的脸浮现着一些类似希腊符文一样的东西,它们时隐时现仿佛从骨髓里浮出来一般,有一种晶莹剔透的光泽,如同骨头上的刺青。我狠狠地踩下刹车,轮胎在路面急剧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那两个乘客尖叫着,差一点就撞到挡风玻璃上。

  我缓缓地转头望向他们,往车外一指,他们两人如避开瘟神一样,连爬带滚地下了车。我用力地关上那边车门,拉下连体衣的拉链,果然不出所料,刚被十字架烙到的左肋骨引发了全身的痛楚,从左肋到左手到左侧头骨、左侧盆骨最痛的这一片,全都出现了这种花纹,这些符文看上去,如同那些上好的洁白古玉的光泽一样,明显和右边骨头的白森森不同……但那他妈的不是古玉啊!那是老子的骨头啊!

  我现在算是个什么?一个披着长发,眼里闪着两点火焰,左边骨头出现了符文的骨架子?噢,不,左脚还没符文……总之我是说骷髅不像骷髅,说腐尸不像腐尸,就算是受辐射的变异生物,也没变异成这样的啊!天啊,我不知道就算找到DNA再造机,会再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方向盘上抬起头,天已黑了,我下了车发现,那两个乘客还缩在车边。妈的,我一把扯起那个布鲁斯,甩下手套露出左手那布满了符文的手骨,古玉一样的手骨,我望着这家伙只觉得我很饿!我想对于这个家伙,因着我对他的厌恶,杀他,用他来满足我的饥饿感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这就是丛林法则!

  他看着我把那只布满符文的左手慢慢移向他的头顶,他失禁了,哭泣着说:“阁下,阁下,不要杀我,你杀了我也没有用啊。难道你杀了我你会开心吗?我只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而已,你要杀,也得杀那些让人恨得牙齿发痒的家伙,那样才是英雄的作为啊,不要杀我啊……”

  我扔开他,不是因为他的话,我不是编剧,杀什么人才让大众爽,与我无关。自从醒过来,我干掉了不少生命,不论是变异生物,腐尸,还是人,没有一个是为了爽才杀的,而是我必须杀他们,他们影响到了我的生存。

  但这个布鲁斯没有,尽管他的行径让我觉得恶心,尽管我让他上车就为了找个借口杀他!但如果我这么无缘无故地杀了他,我能对自己说,我还是一个人吗?我又不是腐尸,只有腐尸这种变异生物,才会有攻击人类的天性。

  我是人,我是人……我不停地在心里重复这句话,我不是一个什么英雄或者伟人的坯子,但在这个废墟里,如果不坚守点什么,我会活不下去。我想坚守我的小雀斑,没有守住,她去了;现在,我必须坚守这条底线,我是人。

  望着黑夜里远处无数点绿荧荧的光,我知道那是变异后的狼狗的眼睛,它们似乎不必坚守什么吧?我有点心酸,不知为什么,就是有点心酸。

  布鲁斯的身上,有一件近乎神器的玩意儿——核爆以前,街上到处有得卖的PDA,也就是便携式掌上电脑。

  不过PDA的概念,在这个时代已经演变得和二十一世纪这玩意刚发明时有点不同,只不过人们还是习惯于这么叫罢了。这个PDA只有一个男用指环大小,布鲁斯和左照,跟老孙一样,核爆时刚好在地铁里,并且没有处于核爆中心地带。当然,这个戴在手指上的PDA能保存下来,仍是一个奇迹。据他所说,当时躲在那个地铁站台里的人不下一千,许多人纷纷在抱怨PDA和手机都坏了。

  但是布鲁斯手上的这个玩意,虽然可以使用,也是坏坏的,有许多功能失灵了,比如说无线网络,也许是因为发射塔倒塌没有中继站的原因吧?谁知道?记事本这样基本的功能还是可以用的,但我是绝对不会在废墟里用这时灵时不灵的PDA来记事的。当然还可以听里面十来首吱吱歪歪的西班牙语歌曲,不过我不喜欢这种曲调,一到手就被我删了,最后就只能调出地图软件了。

  而这对我来说,也足够了,我决定先去医院,因为那里一定会有大型的DNA再造机,然后再去一趟大使馆,不论如何,去看看。我也不想进去,就是想去看一下。我讨厌这片废墟,没有的士,没有地铁,没有凉茶可以降火,没有鱼蛋面,没有炒河粉,没有肉夹馍也没有东坡肉,更没有土笋冻或乌龙茶了,连被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汉堡包和炸鸡翅也没有。满街都是腐尸和变异动物,人类统统把自己包在厚厚的作战服、防护服,或者可以遮蔽射线的长袍里,如果不是不想以骷髅的形态死去,我早就用胁下的白银手枪结束自己了。

  我确认了医院的方向,按地图上来看,也就向北十几公里的距离。我刚想校正一下大使馆的位置,这部PDA突然冒出了火花和电弧,我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的手骨上燃烧起来,而我除了扔开它,一点法子也没有。

  不过这对于我而言,也是足够了。

  烧了一堆营火,他们两人围坐在那里,我独自坐在黑暗之中。以前几个老哥哥一再地和我讲过,黑夜中坐在火堆边,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当靶子。当时我和他们一起去旅行,总觉得避开营火的他们很变态,而现在在这废墟里,我想小心一些总是好的。尤其,天知道那美丽而邪恶的海伦纳什么时候会出现?

  我脱下手套点了支烟,把烟头笼在袖子里慢慢地吸了起来。一条变异后牛犊大小的金毛巡回犬,跑过来吻了吻我的手骨,我并不惧怕变异狼狗,并且它们变异后身体没有腐化,不像腐尸那样散发着让人恶心的尸臭。我想伸手去摸它的头,却不料它悲吠了一声,害怕地躲闪着,趴在地上望着我,那身上久不梳理的长毛不停地颤抖,如同末日的到来。

  犹豫了一会,我才发现,它害怕的是我那古玉一般光泽,透着很多银白符文的左手,我弹开烟头,用右手去抚摸它,果然,它这次没有躲闪了,也安静下来。于是我就和它一起呆在这黑夜里,我不知道它是否有思想,但它和我一样不作声,也许我们都喜欢黑夜,黑夜可以让我们忘记身在这废墟,让我们想起往昔家中,夜晚里平凡的快乐。

  但天总是要亮的,当天际从黝黑变成白茫茫的一片,也带来了光亮。前面几幢倒塌的房子上,已开始蔓延出一些鲜艳的菇类了,这一夜,原来我是坐在倒下的公用电话亭上,而身边这条变异狗却是趴在一个电脑主机上,我除了在心里苦叹一声,实在也不能做些什么,连苦笑也做不到,因为我脸上没有肌肉。

  当我发动车子时,那两个挤在火堆边上的人惊醒了,我从车窗里探出头,向他们招招手,尽管我讨厌他们,但我知道如果我离开,周围的变异狗一定会把他们撕得粉碎。我是人,总不能眼睁睁见着同类这么死掉,尽管我极度厌恶那个布鲁斯,但毕竟,另外一个是美女。

  那条陪了我一夜的狗,不做声地跟在我车后跑着,弄得我看着倒后镜里它的身影,很有点不忍心加速。这么开了几公里,我停下车来,打开后厢望着那条狗,它毫不犹豫地窜了上去,嗯,比腐尸聪明灵活多了。

  “先生,那只变异的怪物……怪物……危险啊!”布鲁斯哆嗦着望着后厢,那条变异狗正透过玻璃向他咧开嘴,布鲁斯的脸色很苍白,断断续续地说,“这,先生,太危险了……”我望了他一眼,指了指车外,他很聪明,明白我的意思是让他不爽就滚蛋,于是他不做声了。

  如果现在有危险,我打赌,后厢那条狗,绝对会比这两个人对我更好些,起码它一定会留下帮我;而他们两个?如果只是自己跑掉而不是帮手把我卖了,我已经得承认,世界上也是有好人的,也会知恩图报的。

  但谁知赶去医院的路上,我加了两次油,前后干掉了五六伙在撕咬人类肢体的腐尸,开了两个白天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以前我一路游荡没有目标,从铁路拱桥到教堂,又有一条很长的隧道,但这次去医院,走的是公路,我一直不停地在绕路,公路上有几十层摩天大厦断裂砸下来的七八层楼的废墟,有崩塌的高架路,有三四十辆连环撞在一起的汽车……

  终于在天黑时,我远远见到医院楼顶残破的牌子了,应该只有两三公里,也许很快就能到吧,但前面的路又被几幢塌下的三层楼房拦死了。尽管我恢复身体的欲望,足以支持我弃车爬过去,但前面的下水道不知为什么破裂了,许多排泄物淌在四周,混合着尸臭,让有洁癖的我实在很难克服心理障碍步行前进,所以,我决定天亮以后再过去吧,我可不想在黑夜里用车灯引来一些如海伦纳一样的强大存在。

  我已习惯了晚上在黑暗里,把烟头笼在袖口吸烟,身边还有一条变异狗趴着,一人一狗发呆,总比一个人单独发呆强吧?而那两个人,也习惯了在火堆边,吃着白天在路边小商店里捡到的东西,他们小声地说着话,不时惊恐地望着四周。

  我有些无聊地弹开手上的半截烟,当那火红的烟头在黑夜里划出一道轨迹,还没落地时,我突然感觉到不对劲。我猛地一下爬了起来,冲到那火堆边上,三两下把那营火踢散,回头布鲁斯惊恐地望着我,柔弱的左照,已经快要哭了起来,我这时哪有心情和他们比划?狠狠地扇了布鲁斯一耳光,指了指那火堆,我已准备一脚把他踹过去熄火了,谁知他很聪明,马上就捧了一堆沙土盖上去。

  我伏下身子,招呼着那条变异狗,小心地穿行在已有膝盖高的荒草之中。这一切,只因为我听到了一种声音,拍打翅膀的声音,不单是变异鹰,变异鹰通常不可能飞得只离地七八米这么低,起码二十对以上的翅膀,正拍打着冲这边过来。

  也许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来了!海伦纳来了。也许,今夜是我最后的时刻。

  我慢慢地扳开手中猎枪的击锤,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抗争到底!就算她能强大到把我化为灰粉又如何?我绝不能和上一次那样,绝对不能!我趴在地上,用力地捏着猎枪的枪柄,瞄准着前方。

  来了,越来越近了,但渐渐地我发觉有些异样,因为有脚步声,很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如果不是那人踏裂了路上一个汽水瓶,引起我的注意,我压根就发现不了这脚步声的存在。我仔细听了一会,很明显,这人在和那些翅膀周旋着,是枪声!枪声响了起来!战团渐渐向这边纠缠移来。

  我的脑海里再没有恐惧,就算来的是海伦纳,她要与这个人交锋,隐身在黑暗里的我也并不是全无机会。供白银猎枪发射的白银霰弹还有二十几颗,我就不信能让腐尸形神皆灭的枪弹,对她一点作用也没有。就凭她身上的死气,比千具腐尸更浓烈的死气,我赌就算干不掉她,也必能重伤她。

  随着愈来愈烈的战意,我突然想到,也许我不看见她,就不会有那种臣服的感觉。我不再犹豫,拔刀割下一条布条把眼睛绑上,但没用,也许真的如约翰所说,我的视力是一种来自于类似脑电波的感觉,遮住两个跳动小小火焰的眼眶,并没有什么用,但我还是找到了法子,让我暂时见不到东西了——我把那条玛丽亚给的项链绑在头骨上,那个十字架就在我眉心的位置,在带给我剧痛的同时,我暂时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

  好了,愈来愈近了,那枪声又响起,急剧的短点射。这个人是个高手,在被海伦纳这么逼近的情况下,还可以冷静地短点射,我靠听觉估计着他们的战团与我的距离,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二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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