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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天人永隔

书籍名:《骨魂》    作者:荆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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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更加知道的是,生活不是电影。

  而我,也不是故事里的英雄。我只是一个求死的人。

  我想躺在这里,便是让海伦纳找到我并杀死我的最快途径。

  我就这么茫茫然地躺在草地上,自从苏醒以来,我便从没有睡过,也不需要睡眠。但我突然感觉,也许我这么躺下去,最终是会睡着的。真的,一种久违的睡意,很惬意地油然升起,让我渐渐朦胧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猛地一下子爬了起来,突兀得跟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似的。危险,可怕的危险正在迅速地逼近!这是废墟生存的日子里,铭刻到我骨子里的本能,真的是每一根骨头里的条件反射,尽管,我是来找死的。

  但这仍不够,当我站起来甚至还没有把腰挺直时,已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动弹。来了,不用问,不用看,我知道,太熟悉了。海伦纳,一定是她,也只有她才能让我这么恐惧。我本不存在的呼吸,急促得如同要把不存在的心脏压爆。

  无数的虫蛇疯狂地涌出,密密麻麻地如潮水一样,风剧烈地呼啸,撼动着整个树林,残落的枝叶是颤悠的泪珠,没有一只虫蛇来攻击我,它们疯狂地逃命,根本没空理会被恐惧压得愣在草地上发呆的我。

  她出现了,在漫天的风雨之中,一身惨白的复古长裙。那是中世纪西欧贵族女子出席酒会时的样式,但穿在她身上却没有一点土气。那同样古旧的鲸骨胸衣,非但把那雪白丰满的上围挤压得极夸张,更把她的腰修饰得不盈一握。

  狂风暴虐地在林间激荡吹过,雨水打湿她的裙子贴在腿上,却更显出那修长结实的腿、纤细的腰、诱人的曲线。这一切已足够让每个正常的男人叹息了,更何况她还有一张精致到了极点的美丽的脸?尽管她身上那强大的气势让人不敢遐想,尽管所有的林间生命都在远离,尽管她带来的恐惧感只有古老传说里熔岩地心的魔鬼才能比肩,这树林因她的到来,绝没有之前的一丝安宁和恬静,比外面残破的废墟更洋溢着千百倍惊悚的杀机!死气!

  但我不得不说,便因她站在这里,世上就没有比这,更好的风景了。

  古时候,火车还有轨道时,不论身份贵贱贫富,是绝没人敢在火车来时留在轨道上的。不过卧轨自杀的人就另当别论了。尽管我此时心中有无限恐惧,我的牙齿在不停打战,但我今天,却是那个卧轨的人。“你现在居然一点都不畏惧我了?”她微笑着,也许没有笑,但她那银铃般的声音,却能让处于暴风雨中的我感觉到如沐春风。她有点好奇地望着我,似乎我没有跪拜在她面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这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那时,我不能自控地任由她操纵着,哦,不,是任由她的情绪操纵着。我面对她只想伏在她脚前,便是死了也是甘心。尽管那时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死,但当时我的身体便超越了我的思想,如暴食症者撑死自己一样——虽然他心里其实并不想吃了。

  她向我走了几步,但又停下,笑了起来,她说:“不,我现在不会杀你了,小腐尸。”无头无尾的一句话,还是如以前一样,她一眼就能看穿我的心思,根本不需要我说话,她一眼就知道,我是来求死的。

  “不,我是人。”我咬牙恶狠狠地说。毕竟,我也不是当初那么毫无反抗之力了,哪怕面对着她如同处于十倍重力的地域,哪怕我仍清楚地感觉到她只要动一动小指头我就灰飞烟灭,但我不就是来找死的么?我还怕什么?而且我还是能动的,比如现在,我便已把早就上好了膛的白银左轮手枪拿在手上,我对她认真地说:“如果你再侮辱我,你必将付出代价!”

  她愣了一下,也许从来没有人威胁过她,但马上她就轻笑了起来。我很清楚,她笑,只不过是笑一只蚂蚁在威胁老虎。但不能否认的是:我这只蚂蚁面对的老虎,笑起来很动人,很美,也很令人恐惧。因着她的笑,我知道我心里的敌意已动摇了,我突然留恋起生命的好,甚至手上的枪口也微微地下垂了。

  “跟我来,恢复你的身体。”根本不容我反驳,她说完就走。我直到跟着她走过很长的一段路,长到回头已难再见到方才栖身的草地,才想起前方的她,是每次见面都欲置我于死地的对头。

  没有风了,没有雨了,衣服贴着骨头很有点凉意,这时我才醒觉过来。我发现自己茫然不知所措地跟着她走到了一个地下车场的入口,我停下步子,只觉得那入口如巨兽张开的狰狞的大嘴。

  已经走进地下车场的她,没有回头就察觉到了这一点。她轻笑着说:“果然,你觉醒了,不愧是天人一族的同类。”这时停车场顶上一团漆黑的东西突然掉了下来,然后在空中滑翔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停在我身前十步处。

  这是一个熟人,韦恩,也就是那个蝙蝠人。

  他穿得和电影里的主角一模一样,微笑着站在我面前,我震惊之余却又有点庆幸,这小子原来是跟海伦纳一伙的,那么我有足够理由相信,他没有什么资格和我竞争玉真!哈哈,难道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的吗?

  这个家伙就这么装成彬彬有礼的样子,拦在我面前,而海伦纳早就不知去向,因我暂时感觉不到那种如同实质的威压。装吧,我心里这么想,我看你装到什么时候。我知道韦恩必定是海伦纳留下来和我谈代价的了。

  没代价,谁信?路上有人塞个煎饼果子过来就走了,你敢吃么?反正说我小人之心也好,说我猥琐也好,我是绝不敢吃的。我不相信海伦纳帮我恢复身体是全无代价的。她帮我,必是因着我有利用价值,这代价,估计不会小的。

  不过我不怕,还有什么比恢复身体更重要的?反正我只是个小人物,不是什么英雄。

  “天人永隔,这成语你听说过么?”韦恩微笑着对我说,仿佛他特优雅,特高尚一样。我压根不想搭理他,也不打算进这停车场,只是掏了根烟点着,坐在这外边的草地上,慢慢看这小子表演。

  但他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我对他的无视,没有一点尴尬地说:“古华夏的成语,都是有出处的,比如携手巫山、相濡以沫、塞翁失马……”我不得不承认,这家伙也许真的是传说中的蝙蝠人,也许真的活了许多年,这些成语,我有不少都不知道来历呢。

  不过我就是瞧不惯他那做派,对着他颇有点自得的嘴脸,我举起白骨森森的双手,拍上一下,停四五秒,再拍上一下。可是我发现这小子的脸皮,怕要比长城的城砖还厚些,就我这么起哄,他脸上居然还是那见鬼的微笑!

  “秋先生,请你认真一些,要知道,这关系到你身体的恢复。”这招毒,实在太毒了。他一下就捕捉到我的要害了,哪怕我再讨厌他,也不得不听他啰啰唆唆说下去,毕竟,恢复身体,这不是开玩笑的。

  “但‘天人永隔’,你不会找到出处。”

  “因为‘天人永隔’不是成语。它是一个警句,不是指天和人是隔开的;而是指,凡发现天人,必要永远地隔离开!”他说着,脸上壮烈激昂得不行了。一脸的向往,眼神里的激情如怀春的狗一样可怕。

  我没有理会他,只是默默地在反省自己。因为我发现,我很有点惧怕这家伙的眼神。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我又不是第一次见他,再说在海伦纳面前我都能撑住,这韦恩再怎么样也不过是她的手下,我怕啥?

  怕,怕死。我突然发现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我在怕死。

  自从从那间医院里出来,我似乎就脱胎换骨了,已经不再害怕什么了。比如芭特丽和她手下围着老萧时,按我以前的性格,我就算跳出去,也得犹豫不决好一会。但当时我很快就站了出来。

  我一向觉得,是废墟给我的经历,让我成熟,让我勇敢。我觉得足够的经历可以让一个如我一样平凡的年轻人有一颗英雄的心。

  但在这时,我发现不是的,我仍是那个肥秋,我并没有变。我不是英雄,仍是那个普通至极的升斗小民。我从医院出来之后,不过是因为从那DNA再造机下来以后,我对世界已经绝望了。我也知道我绝不可能恢复身体了,我尽管仍念叨着想法子恢复身体,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不过是闲来的口头禅,自我安慰的口号。

  已经到了“生有何欢”的地步了,一点盼头也没有了,我还怕啥?

  我甚至有点把自己凌驾在这废墟,以及废墟里的腐尸、人、动物之上了。我用一种怜悯的心态俯视这废墟里的苍生,只是因为我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已没有了被怜悯的价值!一个人学不会外语,那是很可怜的;但一个死人学不会一门新的外语,有什么值得怜悯的吗?而我便是在心底把自己当成了死人。

  故而我渐渐地凌驾于苍生之上享受孤单,甚至我敢去向玉真示爱了,只因我实在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这种感觉,等约翰在我身上发动什么见鬼的天使降临失败以后,更明显了。这一路上,我做的事、说的话、走的路,其实哪桩不是很仪式化、很神棍、很把自己当故事主角的?

  哪怕面对海伦纳出现之前那如潮水一样的虫蛇,我也在用怜悯的心态看着它们,全然没有去想它们如果攻击我,我该如何是好?从没想过,因为不用去想,没啥好想,一个恢复不了身体的骨架子,还能想啥?因此面对海伦纳我可以撑住,同样是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但现在不同了。

  完全不同了。海伦纳只说了一句“恢复你的身体”,就把我打回原形了。强大如她,根本没必要诓我。她说可以,必定就可以。于是我有了生的希望,于是我开始怕死了,我甚至开始害怕韦恩会不会发狂伤害我……我得留下命来,才能去和玉真生一窝小孩啊!

  我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激灵,下意识地把烟熄了,专心地看韦恩的表演。不是说他讲的内容能吸引我,关键是人家能飞啊,海伦纳还要召集些变异鹰,韦恩这死蝙蝠不用啊!真把他惹急了,人家身经百战的,我不见得能讨得了好,更何况他能飞,就算打得过,如果整天阴魂不散地飞来飞去跟着,也太可怕了点吧。

  “自从人类的历史进入古华夏的周朝以后,‘天人永隔’的警戒就存在了!因为商朝,是古华夏最后一个天人主政的政府!”他说得斩钉截铁,顺理成章,如同在论证某个物理学上的基础定理一样。

  我望着他,庆幸自己没有脸皮,否则我想脸上一定会露出强忍的笑意。这家伙以为他在写幻想小说吗?这有一点靠谱吗?我想只要不是狂热的信徒,任何一个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都会想到一句话:这孩子整啊整,把自己整傻了!

  但韦恩估计没上过学。在学校的氛围里,要这么疯估计早被劝退了——这都成精神病了啊。听他还在扯:“公元前1046年,古华夏商朝政府灭亡了,华夏人的先祖留下了‘天人永隔’的警句;公元前343年古埃及也灭亡,公元前146年左右,雅典投降于斯巴达人,紧接着古希腊也灭亡于马其顿!从此,地球上再也没有天人主政的政府存在了,‘天人永隔’就是这个世界历朝历代的警句……”

  我实在忍不了,但韦恩这家伙偏偏还要问我:“你明白了吧?”似乎他证明了一道平面几何还注上定理了,我忍着笑本来就很惨了,他还要来问我,我着实无法忍下去,尤其看到他那很正经、很严肃的脸绷得紧紧的,更是让我极不爽。我不乐意让这小丑这么表演下去了,只是对他说:“我承认你华文说得很好,但你有一点错了,商朝,不是商朝政府,OK?”

  谁知这家伙冷哼一声,甩了一个白眼给我,瞎子都看得出他的意思不外就是:无知的文盲!接着他又换上那有礼的假笑,假惺惺地微笑着说:“秋先生,你可能不明白,是商朝政府,不是商朝。商朝当时已经是极高度的文明了,没错,你不用笑……”

  他接下来的一句话,我真愣了,他说:“远比我们现在高级得多的文明!”

  “我明白,你要问天人政府如果跟我描述的一样强,为什么不占领整个地球?”他微笑着,胸有成竹地说,“因为,地球,不过是天人的一个补给基地。建立了补给基地,何必去开发整个星球?打个比方,通讯商在高山或沙漠里建个中继站来传递信号,是否要把信号覆盖的荒野全开发了?如果不是天人在第七次宇宙战争里险胜,三只舰队不得已只能留在地球上整修的话。人类根本不可能有自己的文明!”

  望着狂热的韦恩,我想,这孩子,没治了。

  可是这么听他说着说着,很快我就摇摆了,我开始有点动摇了。很无奈,我只是一个小人物,古代叫蚁民,不是那种始终能坚守信念的英雄。他说:“斯巴达温泉关战役三百士你听说过么?为什么在那么远古以前的文明,可以存在这样的职业军人编制?难道因为是职业军人,三百人就能对抗五百万的波斯军队?”

  “你不觉得有问题吗?就算史学家再三斧削,说大流士是号称五百万,其实也就五六十万军队。而且温泉关的斯巴达人有七百民兵。但为何很少提到那七百民兵,只记载斯巴达二百九十八具尸体?连波斯人都认为七百民兵对于这场战役根本是无意义的!”

  “史学家掩蔽不了一切!三百人,别说五百万军队,哪怕是面对五六十万军队,还是在被人出卖的情况下,坚守了数天,让对方付出了二万军队的代价,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请记住不是一路推进的杀了对方二万人,是被包围的三百步兵!”

  我情不自禁地喃喃道:“起码是二十世纪的两个满编野战步兵连,面对冷兵器时代的军队的差别……”

  谁知我这么说,他仍不满意,粗鲁地打断我说:“你要记得史书里,记录了足以蔽去太阳的箭雨!别说二十世纪,就是现在的两个满编步兵连,让他们在被包围的山谷口经受几场这样的箭雨,你觉得能坚守一天?”

  “不说这个了,说你们古华夏吧,共工一头撞倒不周山!你现在找人去撞,给他最先进的机械,让他一下撞倒一座高得可以被形容成顶天柱的山试试!”他挥动着手臂,本来是很激昂的演讲,但我听着他这话,却又清醒过来了,觉得很滑稽,这家伙还是一精神病。

  我不禁说:“那你不如说女娲补天好了。”

  谁知他跟打了鸡血一样,愈加发疯:“对对!三十世纪,你给任何一个人最好的机械和装备,让他去修补大气层试试?后羿射日,不就是天人驾驶远超过现今的飞船,用反物质导弹把几颗恒星击出银河系的故事么?”

  我实在不忍再看他出丑了,好心和他说:“那是神话……”

  “神话?那为什么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说法?这‘一夫’就是天人!古华夏用文言的笔法,来转移视线!好了,便是秦以后,尽管没有天人政权,但还是有天人出现的,西楚霸王,你看史记,几十万大军围他十几骑,他一样的斩将、夺旗,这可是没有装备的天人,用人类原始的武器啊,所以他死时说是‘非战之罪’!”

  得了,我不想再听他发疯了,我站了起来,点了根烟,没必要去惹一个疯子对不对?咱是正常人,惹不起,说点顺风话谁不会:“你这么说,岳飞也是天人了?他可是牛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韦恩狂喜大笑摇着我的肩膀,我只觉骨头就要给他摇散了,只听他说:“对对!太对了!岳飞,史书上说过他父亲的事么?没有,他父亲就是天人!”疯了,真没治了。我只想快点甩开他,然后问他海伦纳要我做什么才能恢复我的身体。

  “做什么?不用你做什么!你知道公元前为什么天人政权会失败?因为大气层!大气层隔绝了射线,让天人的武器发挥不了效力!所以我们要制造核爆,只要大气层破了空,世界上重新有了辐射射线,天人就必定生长!”

  他已决定把我往地下车场里引了,很明显这家伙过完演说瘾,对我这听众很满意。但我不想进去,我觉得进去了也许我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我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我怕死,不怕死的是疯子,我现在明明知道能找回身体,为何要做疯子?

  这时突然淡淡的一句话,分不清从哪个方向传来,带着一丝懒洋洋的娇媚,却又有一种上位者的威压,让听者不由自主地动容肃立,是海伦纳的声音:“研究院洗厕所的杂工,透露出来的科研成果可信度如何?”

  我看着眼前的韦恩和古华夏玩变脸的人一样,那激情四溢的脸一下子就变得青灰青灰的了,本来他就是白人,此时白得愈是怕人,如一个高烧患者,被当头浇了盆冰水似的,喃喃地说:“在下的确、的确加了一些自己的心得……”越说声音越小,最后竟说不下去了。

  本来我很讨厌这家伙的,我也觉得他刚才脑子有病,也许这时见他吃瘪,我该得意地调笑他几句,让他愈加无地自容。但我怕,我怕结怨,真的,也许恢复身体的希望一次次地破灭,让我更加地渴望身体的恢复。

  我怕得罪韦恩,也许他在海伦纳手下算不上什么厉害角色,但我想,古华夏族系出身的人该都知道一句俗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他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要得罪了他,他能坏我事啊!

  韦恩脸色暗淡,再没有和我说一句话,也没很炫地飞起来,步履有点蹒跚地走进了那个停车场。尽管我如今的视力,远比以前强,但那停车场也许做了什么见鬼的布置,似乎格外阴暗,他走了进去,渐渐地,就看不清了。我愈加恐怖起来,我想,我还是不进去的好。

  “最后一句,他倒是说对了。”又是海伦纳的声音,银铃一样,真是太变态了,这个恐怖的女人,长得无懈可击,连声音也这么优美,但怎么偏偏跟地狱窜出来的恶魔一样可怕?我真的要疯了,我想离开这里,躲开未知的危险,应该是正确的选择吧?

  可惜,我还没转身,已经走不了了。不是她用什么玩意束缚了我,而是她的话,她说:“用非人类力量,是无法复原你的躯体的。光明与黑暗的冲突会让两者互相吞噬,抵消去同等的肌体,而偏偏你身上这两者刚好达到平衡。”

  她说对了。很显然,如同亲见一样。天啊,我有点惭愧,因为我有点想哭,真的,那种似乎赤裸裸被摆在灯光下的无助,一种很原始的羞辱感。我想我得离开,任何代价都好,总不能就这么站在这里,让她跟解剖小白鼠一样,从精神上把我肢解吧?

  但是,任何代价,却包括不了恢复身体的代价。是的,只要能恢复身体,让我像个正常人一样去生活,去恋爱,去和玉真生一堆小孩,我想,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

  “必须是人类的科技手段来完成,让DNA再造机识别你的DNA,再造你的身体。别人也许做不到,但是核爆是我们发动的,核爆前最好的生物基因专家,他们必须为天人的复兴而活下来。”

  我走不了了,这是致命的诱惑啊!不论是意淫时说的“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还是平凡生活的“老婆、孩子、热炕头”,都离不开身体。难道一个骨架子去当国家元首掌握天下权?那不简直就是把人间变成地狱才会有的情景吗?

  我无力地靠在这入口外面的墙壁上,点了根烟,随着烟雾,向上透过绿荫的间隙,望向天空。这没有被核爆波及的地方,尽管天空也见不到蓝天白云,但很亮堂,不是那废墟里的白茫茫的天际。

  韦恩走了出来,他提着一台仪器,对我说:“把这两个夹子夹在你的双手上,采样你的基因,应该在半个月后,你就可以拥有真真实实的躯体了。对了,秋先生,请让我向你致歉,身为天人的忠实仆人,我不应该在您面前胡言乱语,有污视听。”

  我没心思理会他,不过他无奈地走了进去以后,不可否认,我有点暗爽。搞半天,这家伙不是所谓的什么天人,也就是说,就算我打不赢他,可他从骨子里,就比我低等,好,就算我归附海伦纳,又怎么样?难道韦恩就能来跟我抢玉真?仆人哦,他自己说的,说我不爽,那是伪君子了。

  可是,到底海伦纳要我做什么?这是我苦苦思索不得其解的事,这也是我害怕的根源。我望着那台韦恩提出来的仪器,上面有两个夹子,跟医院里夹手指测血氧的玩意差不多,我伸出手,却又缩了回来,我想,会不会是一个陷阱呢?

  万一,那是他们控制我的手段呢?我又不傻对不对?

  但想想以海伦纳的力量,哪怕我无畏生死时,可以在她面前撑下去,但干掉我,对于她来说,应不是什么难题吧?这实力的悬殊,我自己还是有很深切体会的,再说我也不是和电影里的主角一样,关键时刻能来个类似小宇宙爆炸或者碎丹什么的,我凭仗的也就是手里的枪,以前也打中过她,没见她会怎么样。这事,有点不好想。

  只是想来想去,我感觉还是本小利大,于是扔下烟头,站直了起来,沙哑地问:“你要我付出什么代价?”

  仿佛我说的话实在太过滑稽了,惹得她笑了起来,只听那不知从何传来的海伦纳的声音:“你很小心,不愧是天人的一员。不过你放心,起码一百年内,在你那个小情人玉真死以前,我不会要你做任何事。而你可以做任何事,包括杀我,如果你有能力的话。”

  “杀死韦恩呢?”我急急地问了一句。我就不信,天下间有这么好的事,天上掉个馅饼还有一说,天上掉桌满汉全席,这也太扯蛋了吧?干掉海伦纳,我就是意淫时也不敢幻想。但韦恩,我想如果用狙击枪,以我现在对枪法的自信,我觉得并非就是幻想。

  没有声音,我张望着,也没见韦恩暴走出来砍我,那台仪器并不太大,我走了过去提了起来,很轻。我是无论如何不敢在这里夹上的,万一她把我变成傀儡呢?对不对?也许是个圈套说要给我恢复身体,但实际上,借口分析基因,用什么魔法控制我呢?

  这世界我已不敢再说不可能了,我这么一个骨架子,还能活蹦乱跳的,想想还有什么事不可能?谁敢肯定,这恐怖的女人不会魔法?约翰不也会弄那冒白光的法术么?我可是亲身体会过的。

  我提起那仪器,嚷了一句:“我回去采样,然后再拿回来给你!”

  “好!”她很干脆地答了一声,然后一个圆圆的东西快速地从里面飞出来,怎么说我以前也是校队雷打不动的篮球中锋,伸手一接就把那玩意接在手里,妈啊,一下子我那不存在的心肝跳得就要爆炸了,哪怕我在这废墟里已经历了足够的恶心场面。那是韦恩的头!

  尽管我幻想着飞也似的逃离这个海伦纳的巢穴,离开这个所有罪恶的源头,越远越好,但提着那台仪器,以及装着狙击枪的皮箱,我有点步履维艰。走在这绿茵之间,我一点也没有刚来到这里时的从容。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走到荒芜的路上,茫然地向前,不知疲累。直到我整个人撞到一辆横在马路中间底朝天的公共汽车上,头骨撞在那金属外壳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我坐倒在地上,松开手里的皮箱,还有那台仪器,摸着自己的头骨,摸到几块铁锈,是从那公共汽车上蹭下来的。

  身上只有最后一根烟了,我摸索出打火机,把它点着。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抽到最后一根烟,总是会感到很珍惜,甚至希望它燃得慢一些,也许因为这是一个没有便利店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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