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 忍经 >  六、诬金

六、诬金

书籍名:《忍经》    作者:吴亮
字体大小:超大 | | 中大 | | 中小 | 超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原文>



直不疑为朗同舍,有告归者,误持同舍朗金去,金主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舍,偿之。后告归者至,而归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长者。



<译文>



直不疑住集体宿舍,有一个回家的人,误将同舍郎的金子拿走了。同舍郎怀疑直不疑偷走他的金子,直不疑表示认错,买了金子,还给了他。等到回家的人回来后,将同舍郎丢失的金子如数归还,同舍郎很惭愧。因此大家都称直不疑是忠厚的人。


T@xt`小$说$天"堂wwW、xiaoshuotxt.net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本站所有书籍来自会员自由发布,本站只负责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违规等行为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