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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千域千寻 (3)

书籍名:《痛之所居》    作者:张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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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挣脱了手上的毛线,断裂的毛线散乱地掉在地板上,千荨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突然哭诉说:“哥哥不要千荨了吗?”

  我没有理会她,径直走出房间。

  星期一,那天的物理课让我一生都难以忘记,新来的老师是留美的博士,曾经是86年CUSPEA项目的学生,然后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物理,上课的时候他一直在讲述自己如何的优秀,如果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也许有一天会超过他。那天他讲了很多的东西,都是一些专业的术语,很少有人听得懂,但是所有人都听得出来他很牛X,在那节课的尾声,千荨推门进来,没有去看他,他正在侃侃而谈爱因斯坦的原引力场方程式,他在黑板上写了爱因斯坦一个原引力场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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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这些东西总有一天我们会明白,他的炫耀让我们小镇上无知的学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敬仰,他看到千荨淡漠地走进来,循循善诱地说:“我喜欢迟到的人,迟到的人总是比一般孩子聪明,这位同学,你知道谁是爱因斯坦吗?”

  班级里所有的人都哄堂大笑,千荨在座位上尚未坐稳,抬头看了一眼留美的博士,笑着反问道:“你知道谁是毛主席吗?”

  班级里的学生笑弯了腰,几个后排的男同学笑得捂着肚子趴在地上打滚。

  留美的博士恼怒成羞地说:“我允许个别同学不听课,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我课上有捣乱其他同学学习的败类。像有些同学,这些公式她一辈子都学不会。国家的悲哀,社会的悲哀,甚至是整个民族的悲哀。”

  千荨看了一下黑板上的公式,笑着说:“爱因斯坦的原引力场方程式是错误的,由它得出的距离红移关系与观测数据拟合时发现宇宙物质密度须为零或者为负值,在实践中,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引力场公式本身就是错误的,其结论的可靠性无从谈起,先天性的不足决定了只能尾随观测数据的变化不断地调整参数,被动地迎合观测结果,无力鉴别观测结果的对错,因此根本起不到指导实践的作用,所以说这是一个垃圾的公式。真正的原引力场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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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荨在黑板上拿起粉笔写出了一个公式,然后收拾了衣衫和背包走出教室,所有人都呆愣在原地,看着这个不经世事的少女,留美的博士呆愣须臾,终于反应过来说:“这小屁孩懂什么呀,爱因斯坦如果错了,这个世界都错了。我们继续上课。”

  留美的博士擦掉了千荨的方程式,继续上课说:“大家可以全当没有听过,没有看过这种谬论,大家翻开课本的第四十六页,现在我们开始讲牛顿这个人,今天我们讲牛顿看见苹果落地……”

  这件事情轰动了整个校园,校园里所有的人都在说千荨是个怪胎。只有千荨和我不以为然。

  我问千荨,她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些物理公式,她笑着说:“我瞎掰的,你信吗?”

  我摇了摇头,千荨对数字的敏感程度,我只能用天赋两个字来形容。有些时候所有的人都错了,因为在这个对与错混交的年代,对与错并没有那么容易可以分得清楚。对与错并不是反义词,而是一个同义词。因为这个社会不允许所有的人都是怪胎,哪怕事实就是如此。

  我一直不知道,两个人的感情能不能用公式计算出来,两个人的引力究竟要多长时间,能够相爱到多久,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期限,或者一个具体的数值。

  回到家里,千荨依然在编织捆绑着一些东西,她把所有的书本、板凳、台灯所有东西,都用灰色的毛线缠绕在一起,我斥责地说:“你在干什么?”

  她继续捆绑着手里的一把菜刀,漫不经心地说:“把所有的东西都捆绑在一起,它们就不再寂寞了。”

  我夺过她手里的菜刀,气愤地说:“这些是没用的。”

  她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天真地说:“哥哥欺负千荨。哥哥不要千荨了。”

  我走出她的房间,那天晚上她房间里的灯一直都在亮着,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在了床上,千荨用一条拴狗的链子套在了我的脖子上,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千荨坐在我的床边,一边吃苹果,一边玩弄手里的线团,看见我醒来,在床上挣扎,笑吟吟的看着我说:“哥哥醒了?千荨削苹果给你吃。”

  我歇斯底里地挣扎着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千荨奇怪地看着我,解释说:“这样哥哥就不会离开千荨了。”

  那次我挣脱了线团,起来在千荨的脸上打了一巴掌,我以为那两个永远不会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词,字字掷地有声地从我嘴里说了出来:“怪胎。”

  千荨捂着脸,用懵懂的眼神看着我说:“我恨你。”

  2008年5月12日,下午的时候整个房间都在震动,父亲突然从门外冲了进来,把我和千荨抱在了怀里,我们都以为那天是世界末日,在父亲的怀中,即使立即死去都不会害怕。地震过后,这个小镇又恢复了平静。

  每天天空中都会掉下来很多的东西、陨石、塑料瓶、飞机和一些恋爱中、工作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那天我和千荨放课后回家,在家门口附近,父亲从天上掉下来,落在我们的面前。父亲死的时候面朝下,已经满目狰狞,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上天跟我开的一个玩笑,这个尸体一定不会是父亲,而父亲一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生活着。也许只是他不想再见到我们。

  父亲死后,债务公司来家里清点了一些东西,变卖了这个房子所有的东西,父亲的公司破产,借了很多的高利贷,千荨被她在苏黎世的姑妈改签了她的抚养,她走的那天不敢看我,我们背对着对方,她笑着说:“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都是木头人。”

  她走的时候,留给了我她最珍贵的那只木偶,我耳边似乎听到她低声的说:“哥,记得每天都要快乐。”

  在那个冬天我离开这个小镇,办完了退学手续,我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市打工,我一直在幻想哪一天千荨会突然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手里抱着一只木偶,笑吟吟地对我说:“哥,你快乐吗?”

  千荨离开以后,我再也没有说过话,我开始慢慢体会到千荨的感受,即使不说话又怎么样呢?这个城市太吵闹,我们是听不到彼此的声音的。说了也没有人知道,还不如一直保持沉默。

  我积攒了一年的生活费,去了一趟苏黎世,因为不知道千荨的姑妈家究竟住在哪里,找了很久,找遍了苏黎世每一条街道,都没有找到千荨,我想也许她已经离开了这里。或者她姑妈根本就没有住在苏黎世。

  Chapter:安娜与California?

  2009年三月,苏黎世。

  每天你都有机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擦肩而过,见到每一个能够说得上话的人,我都会问一下他们有没有见到过一个叫千荨的女子,个头167左右,穿着棉布的白色裙子,手里一直抱着一只木偶。

  有一天在一个酒吧里遇到一个叫刘烨的人突然告诉我,他曾经见过千荨,他想了一会儿说:“千荨?就是那个从来都不喜欢讲话的女子呀,有人在California酒吧里见过她。”

  刘烨说他在找一个叫KIKI的女孩,他们一起从中国山东来到苏黎世,本来都已经是快要结婚的人了。结婚那天丢掉了新娘,她留了字条给他,她说如果五年之后会回到这里,如果各自都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他们就立即结婚。然后他就一直在这里等她。

  我说:“还好啊,也许她真的会回来,五年的时间并不算太长,你在这里等了她多长时间?”

  他说:“真巧,一个小时前刚丢掉的老婆。”

  路漫漫其修远兮,五年对于一生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一个小时零四十八分钟以后,他便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一个红色头发的女子从我们面前走过坐下来。

  我一直都想知道千荨的下落,我说:“你知不知道California酒吧在哪里?”

  他坐在吧台上继续喝酒,喝完酒后,指着我们面前不到十公分的一个大招牌上写着California。他说:“如果你认字的话,你不应该不知道这里就是California。”

  他喝了几杯以后,说话开始语无伦次。他说:“以前我很富有,我在LakeZurich东岸有很大的别墅,那里被称为金海岸你懂不懂?”

  我摇头,说:“我刚下飞机不久,对于这个城市一无所知。”

  他继续喝酒,然后说:“基本上开车在我别墅的花园里绕一周,要花三个钟头。”

  我非常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痛心疾首地说:“是啊,我以前也有这么一辆破车。”

  他转身面对我左边吧台上的红发女郎说:“姑娘,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坐那个破车……不,车子一起在别墅花园里兜风呢?”

  女子从吧台上微笑着走下来,暧昧的在他耳边温柔的说:“Fuckyou!Blockhead!”

  他踉跄的站起来,摇着头说:“No.No.Blockheadisnotmyjob。”

  他的精神瞬间很抖擞,站起身向红发女子道歉,点头认错。他的手小心翼翼地从腰里拿开了女子的手,点头说:“谢谢姑娘,认错人了,我想我的那辆破车该退休了。实在是无心打扰到了姑娘,有什么用得着小弟的地方,喊一声就行了,一定再接再厉。您老人家日理万机,业务繁忙,就不打扰您了。”

  刘烨拉着我要跑出这个酒吧,却一动不动毕恭毕敬的站在那里,红发女郎的手里攥着一把Five-seveN手枪,手枪指着他的裤裆。他的裤裆里已经沁湿了一大片。

  她要我们帮她在酒吧的后台抬一个受伤的女孩到附近的旅店。女孩全身出满了冰冷的汗滴,全身都在发抖,新闻上还在循环播出两个女杀手枪杀商业精英老板的镜头,我们把女孩抬到了酒吧附近的一家警察局对面的胡同里,里边的公寓弄堂里漆黑一片,在一个拐角处走进了她们的住所。

  走进房间里,灯光昏暗,屋子里却很干净,我们放下了手上的女子,木质的地板上放着一把Five-seveN手枪,凌乱的几页地形稿纸,用红笔画满了圆圈,公寓里的通道,出口,都标的清清楚楚。

  她叫安娜,很久以后,竟然成为了我在苏黎世最好的一个朋友,每次她都喜欢在弹夹里装十二发子弹,她喜欢这个数字,因为哈雅喜欢这个数字。12这个数字一直都很简单、纯洁、直接。她看到自己衰老的样子,就像她看到自己宛如出尘。白色的帆船在汹涌的潮水之上翻滚、动荡和起伏。生命亦是如此,她喜欢听见子弹穿过皮肤的声音,在一瞬间结束一个生命,并且在挣扎中静静地聆听着死亡的声音。她感觉到生命在掌心里涌动,慢慢的流逝。

  她说,扣动扳机的一瞬间,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她的微笑干净而纯洁,就像盛开在冬季冰雪中的腊梅,没有人见过她的笑容,毕竟开心地微笑是一种很奢侈的感觉,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她看到躺在地上抽搐的身体,炙热的是子弹,冰冷的是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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