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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10)

书籍名:《张爱玲传》    作者:西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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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创刊迄今,已经三周年了,辱承各位读者爱护,殊深感激。在一年多以前,我们为提倡读者写杂志文起见,曾经发起征文,把当选的文章,按期在《西风》及《西风副刊》发表,颇受读者欢迎。现在趁《西风》三周年纪念之际,为贯彻我们提倡写杂志文的主张起见,特再发起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并定简约如下:

(一)题目:‘我的……’举凡关于个人值得一记的事,都可发表出来……

(二)字数:五千字以内。

(三)期限:自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止,外埠以邮戳为准。

(四)资格:凡《西风》读者均有应征资格。

(五)手续:来稿须用有格稿纸缮写清楚……请寄上海霞飞路五四二弄霞飞市场四号西风社编辑部。

(六)奖金:第一名现金五十元,第二名现金三十元,第三名现金二十元。第四名至第十名除稿费外,并赠《西风》或《西风副刊》全年一份。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

(七)揭晓:征文结果当在二十九年四月号第四十四期《西风月刊》中发表。至于得奖文字,当分别刊登于《西风月刊》、《西风副刊》中,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

1940年4月,《西风》创刊三周年纪念征文揭晓,说明此次比赛共有685篇文章应征,其中佳作颇多,编委会遂决定在十个中选名额之外,另外定出三个名誉奖,而张爱玲,便是得了这名誉奖的第三名。

第一名得主叫水沫,作品标题为《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第二名梅子,作品是《误点的火车——我的嫂嫂》;第三名若汗,《会享福的人——我的嫂嫂》……

第十三名张爱玲,《天才梦——我的天才梦》。这是整个大赛的最后一名,或可称为“压卷之作”。

张爱玲的写作生涯,她自己公开承认的中文处女作是《天才梦》,而她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是《对照记》,又都得了奖,倒也“善始善终”。

可是她始终有些小小的不快,对只得了第十三名的事念念不忘,这或许可以解释成一种“小器”,当然也可以解释成一种“认真”,然而我却以为,是“童心未泯”吧?

张爱玲在《忆〈西风〉》里说“限五百字”,“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涨。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然而事实上她的《天才梦》有一千四百多字,显然不可能是“限五百字”,她连自己的文章也记错了字数,当年记错报纸上限的字数其实是“五千字以内”也就太有可能了。

另外,即使是首奖,奖金也只是“五十元”,而非张爱玲记得的“五百元”,而她自己最终拿到的稿费也显然不可能是“二十五元”,因为《西风》承诺,即使第二名的奖金也不过是“三十元”,第三名“二十元”,第四至第十名只拿稿费,“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当然也不可能高过二十元。

张爱玲的记忆可谓谬之大矣。

我想,倘若《西风》杂志有人当面同她对质这件事,她弄清楚之后,一定会说:“我又忘啦!”

大家一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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