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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金成石篇金庸与国民文学(4)

书籍名:《口号万岁》    作者:孔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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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专制政治批判
  金庸小说中政治描写和政治思考的比重很大。他批判了专制社会的种种弊端,揭示了集权导致的个人崇拜。
  在《鹿鼎记》的第一回,金庸就别具匠心地表达了他的政治观:
  那文士提笔醮上了墨,在纸上写了个“鹿”字,说道:“鹿这种野兽,虽是庞然大物,性子却极为平和,只吃青草和树叶,从来不伤害别的野兽。凶猛的野兽要伤它吃它,它只有逃跑,倘若逃不了,那只有给人家吃了。”又写了“逐鹿”两字,说道:“因此古人常常拿鹿来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温顺善良,只有给人欺压残害的份儿。《汉书》上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那就是说,秦朝失了天下,群雄并起,大家争夺,最后汉高祖打败了楚霸王,就得了这只又肥又大的鹿。”
  那小孩点头道:“我明白了。小说书上说‘逐鹿中原’,就是大家争着要做皇帝的意思。”
  那文士甚是喜欢,点了点头,在纸上画了一只鼎的图形,道:“古人煮食,不用灶头锅子,用这样三只脚的鼎,下面烧柴,捉到了鹿,就在鼎里煮来吃。皇帝和大官都很残忍,心里不喜欢谁,就说他犯了罪,把他放在鼎里活活煮熟。《史记》中记载蔺相如对秦王说:‘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也,臣请就鼎锅。’就是说:‘我该死,将我在鼎里烧死了罢!’”
  那小孩道:“小说书上又常说‘问鼎中原’,这跟‘逐鹿中原’好像意思差不多。”
  那文士道:“不错。夏禹王收九州之金,铸了九大鼎。当时的所谓‘金’其实是铜。每一口鼎上铸了九州的名字和山川图形,后世为天下之主的,便保有九鼎。《左传》上说:‘楚子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楚子只是楚国的诸侯,他问鼎的轻重大小,便是心存不轨,想取周王之位而代之。”
  那小孩道:“所以‘问鼎’,‘逐鹿’便是想做皇帝。‘未知鹿死谁手’,就是不知那一个做成了皇帝。”
  金庸是站在人民的立场来看待帝王的“功业”的。毛泽东在《贺新郎·读史》中说:“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金庸在《射雕英雄传》中借一首曲子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金庸小说戳穿了中国政治文化的神圣,揭破了从朝廷政治到民间政治的种种黑幕。
  《碧血剑》第十九回写道:
  李岩心头大震,当即站起。他知自来帝皇最忌之事,莫过于有人觊觎他的宝座。历朝开国英主所以屠戮功臣,如汉高祖、明太祖等把手下大将杀得七零八落,便是怕他们谋朝篡位,李自成要是信了这句话,那可糟了,不由得颤声道:“这……这……这……”
  金庸不是专门针对某些“暴君”、“昏君”,而是重在揭示体制所导致的恶果。有时金庸对某些帝王还加以赞赏的笔调。如《鹿鼎记》第三十四回写道:
  康熙笑了几声,随即正色道:“我读前朝史书,凡是爱惜百姓的,必定享国长久,否则尽说些吉祥话儿,又有何用?自古以来,人人都叫皇帝作万岁,其实别说万岁,享寿一百岁的皇帝也没有啊。什么‘万寿无疆’,都是骗人的鬼话。父皇谆谆叮嘱,要我遵行‘永不加赋’的训谕,我细细想来,只要遵守这四个字,我们的江山就是铁打的。什么洋人的大炮,吴三桂的兵马,全都不用担心。”
  金庸借康熙之口,反讽了封建君主制的弊端。其实就在康熙这样的“圣明”君主统治下,也是贪官横行,冤狱不断,韦小宝这样的人飞黄腾达,真正的人才饱受压制。金庸不但从文化上,而且从政治上,写出了中国封建社会为什么崩溃的原因,在这个意义上,它和《红楼梦》有同样的深度。
  50-70年代,中国大陆文学中的个人崇拜色彩逐渐浓厚。与此同时,金庸有意对个人崇拜问题进行了无情的批判。《笑傲江湖》中日月神教的东方不败、任我行是论者常举的例子,《天龙八部》中的星宿老怪也是一个例子,《鹿鼎记》中神龙教的洪教主也是一个例子。个人专断的体制下产生的溜须拍马,歌功颂德,这样的集团他写了不少。
  综上所述,金庸小说以“文化中国”为旗帜,对中国文化进行了全方位的弘扬与批判,使中国现代读者重新建立了复杂的民族国家信念。这种文化中国的观念与“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传统和1949年以来的新中国文学传统都既有冲突、又有呼应,因此,关于金庸小说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的争论必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延续下去,而中国的国民文学发展也势必要受到金庸文学的巨大影响。其实,这种影响已经发生了。
  (本文系2003年金庸小说国际研讨会论文,并投交《现代中国》刊物发表)


小生常谈篇老舍的大众文化意义

不论在现代文学研究界还是在普通的阅读接受领域,老舍一向被当作所谓“鲁郭茅巴老曹”这六大巨头之中的一个得到较高的尊崇。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沈从文、钱钟书、张爱玲三大“新贵”的座次直线上升,此外艾青、冯至、穆旦这三大诗豪也身价倍增,再加上赵树理、丁玲乃至张恨水研究的突破性进展,六大巨头的“常任理事国”地位有所动摇。特别是“郭巴”两位似乎被认为不具有“永恒的艺术价值”而准备在恰当的机会将他们列入“甲B”的二流集团,而茅盾的长篇小说“大哥大”的宝座也摇摇欲坠。在这样豪杰并起的境况艰难中,老舍不但没有贬值,反而有凌越于茅公巴老之上,与沈从文钱钟书平起平坐、蝉联现代小说大师“后三雄”之势。这一微妙的局面未能引起人们应有的关注,原因是老舍并不处于全局之中的“亮点”。而当我们在镁光灯刺眼的闪烁之余稍微去注视一下老舍时,则或许会产生一些有趣的思考。让我们理清一下思路,再做几个简单的结论。
  首先我们来看,在所谓“鲁郭茅巴老曹”这六大巨头之中,老舍明显是个“异类”。鲁郭茅3位都是“五四”新文学的开创者,呐喊的呐喊,涅槃的涅槃,为人生的为人生。巴金可说是五四精神在小说领域的代表,一句“我控诉”,就唤起了多少热血青年的心。他描写鲁迅式的“吃人”,追求郭沫若式的“新生”,学习茅盾式的“三部曲”而发扬光大。曹禺则是“五四”精神在话剧领域的代表,虽然主观上没有那么强烈的“五四”创作思想,但是他的每一部剧作都正好呼应了时代对新文学话剧的要求。他的《雷雨》被解读成话剧里的《家》,他的《日出》被解读成话剧里的《子夜》,他自己也心甘情愿追随新文学的车轮一同前进。这5人中,从学者、思想家、理论家,到诗人、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应有尽有,按照中国人的“数字审美学”,已经可以组成一个圆满的“五虎将”阵容。可人们不知从何时起,非要加进一个老舍才觉得“六六大顺”。殊不知,老舍跟他们,用老舍式的话说:“是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亲戚”。仿佛推选6大高僧,混进了一位老道,虽然也是出家人,但念的根本不是一本经。看看名字就觉得别扭,人家的名字都有比较深刻的意义,“鲁迅”是“虽鲁而迅”,“沫若”是家乡之二水,“茅盾”是戴了草帽的“矛盾”,“巴金”是“巴枯宁和克鲁泡特金”,“曹禺”是“萬分”(虽然他们本人未必承认)。只有这个“老舍”,是取本名“舒庆春”的“舒”字的一半。看字面,既不新潮又无深意,是“五百年的旧房子”还是“一年四季开粥厂”呢?不管哪个意思,都透着俗,这是一个标准的旧派文人的笔名,当然比起什么“泣珠生”、“春来瘦”一类的名字要高雅大方多了。
  老舍跟其他5位大师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不是吃“五四”饭的。虽然六巨头中他是惟一生长在“五四”运动策源地的正宗北京人,但他仿佛身处风暴眼,那风暴跟他没关系。“五四”时期那七八年,老舍忙着养家糊口,当过一阵小学校长,还当过一阵劝学员。后来虽然到燕京大学旁听过,但那是为了给出国混事打基础,他跟大学里的风潮、派系基本上没瓜葛。想要用“五四”给老舍脸上贴金是比较困难的,老舍在1957年写了一篇《“五四”给了我什么》,想给自己贴点金,可是啰嗦了半天,都是人人能说的废话,无非是“五四”让他懂得了反帝反封建和使用白话文。我们顶多可以说一句他是“五四”运动的支持者。但这也很难讲,因为后来老舍成为大作家后,除了在官样场合,他很少提到“五四”。老舍在对待“五四”的态度上,跟一个普通的北京市民是极其相似的:热烈拥护,坚决支持,但到底拥护的支持的是什么玩意,自己并不大清楚。
  老舍杀入文坛,也跟别人不一样。老舍一不为什么主义,二不凑什么热闹,三没有什么集团。他1924年到1929年在伦敦大学的东方学院教书,闲居无事,就在一本练习本上写着玩,写完了便乘兴寄给《小说月报》。没想到一出手就“文章惊海内”,不几天就“书札到公卿”。几部大作问世后,他辗转回到祖国,一上岸才知道,自己已然是著名作家,幽默大师了。他的创作态度好像是“游戏消遣”式的,但他又与鸳鸯蝴蝶派不同。鸳鸯蝴蝶派一是成帮结伙,二是爱赶时髦凑热闹,三是立场多变。而老舍虽然朋友满天下,但不入帮,不结党,除非形势所迫,不参与别人发起的什么运动,而且一贯以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创作,很少随波逐流。他就这样误打误撞地成了新文学的小说大师,文学界和他自己都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一现实,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和谐。
  然而若是单独看看老舍的前两部作品——《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假如老舍不再继续写作的话,那么仅凭这两部小说,完全可以把老舍列入鸳鸯蝴蝶派的“滑稽小说家”中去。当然,这是比较高级的滑稽。假如老舍的这两部小说不是发表在《小说月报》,而是发表在《红玫瑰》或《新闻报》的话,那么老舍无疑就是鸳鸯蝴蝶派新一代的滑稽小说领袖。在二三十年代之交,鸳鸯蝴蝶派的创作中心开始由南向北转移,新一代的北方作家以改革的姿态成为大众读物领袖。在社会言情小说方面出现了张恨水,在武侠小说方面出现了还珠楼主,在滑稽小说方面出现了耿小的。耿小的虽然也号称是“含泪的笑”,但跟老舍比,气派和技巧都相差不止一筹。老舍能让人笑得捧腹,也能让人欲笑不能。《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完全可以说是鸳鸯蝴蝶派滑稽小说中兴的里程碑。耿小的后来有一部《时代群英》,主题和内容与《老张的哲学》相似处甚多,主人公高始觉也是在自己开的学校里开商店,但阅读感觉是恶噱过多,缺乏严肃的批判底蕴。而《老张的哲学》虽然老舍自谦是“搔新人物的痒痒肉”,但自有一股正气和大家风度流布于字里行间,这也是老舍不可能与鸳鸯蝴蝶派为伍的原因。
  除了风格之外,更重要的是《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在思想上也与新文学格格不入。老张并不是纯然的旧派人物,对这个人物的讽刺并没有多少“反封建”或者“个性解放”的意义。对老张进行的主要是道德批判,老张是被作为一个“坏人”受到尽情的嘲弄和挖苦的。而这种道德批判的出发点,则是传统的,老张的惟利是图,损人利己,都与“世风日下”的新思潮有关,在小说的叙事者看来,正是传统社会的崩溃,才导致老张这样的坏人横行于世的。《赵子曰》则直接把矛头对准了“五四”青年。在小说的叙事者看来,“五四”新青年的生活就是,不读书、不上课,打老师、骂校长,穿着运动服睡觉表示时髦,背着冰刀去冰场,不为溜冰而只为勾搭女学生……这样的观点在“五四”青年和我们“五四”精神的继承人看来,当然是误解甚至是污蔑,但不能否定的是,这其实正是广大民众的真实想法。老舍说出了民众的心声。在沈从文的《萧萧》里,也有一段叙述乡下人怎样看待女学生的文字。乡下人认为女学生就是随便花钱和随便跟男人睡觉的一种女人。但沈从文并未以此作为自己的观点,他只是以此来形容乡下人的淳朴和愚憨。而老舍对新人物的这种看法,却延续在他全部的创作里。
  老舍知道自己成为新文学小说大家后,自然要收敛他的滑稽,写出正经的货色示人。这用北京话说,叫做“知道好歹”。老舍这样的人,面子第一,你只要对他尊敬、和气,让他干多少活都行。他在1957年“反右”运动时写了批判吴祖光的文章,其中一个道理是:“我的年岁比他大,精力比他差,也比他忙。但解放这些年来,我写了好几个戏,而他却一个也没写。……他自己写不出来,只好怨恨共产党领导错了。可也奇怪,我与他都在党的领导下,我能写而他不能写,难道这真是党的错吗?……吴祖光,回头吧!”(《吴祖光为什么怨气冲天》)这段话今天看来颇为可笑,老舍理解不了吴祖光这样的作家为什么对共产党有意见,在他看来,有这么好的共产党领导着,不好好干活,真是“不知好歹”。这完全是一个朴素的劳动者的思想,而不是把党的事业就当成自己的事业的“五四作家”的思想。所以老舍这样的作家也跟着去批判吴祖光、批判胡风时,态度很真诚,但就是批不到要害上,有时还反而起到一种“搅混水”的保护作用。老舍其实一辈子都在“五四”之外,他不关心“五四”的那些核心话题,他虽然讲授过《文学概论》,但自己对理论是不大感兴趣的。他说:“使我心里光亮起来的理论,并不能有补于创作”。(《未成熟的谷粒》一)他看重的是实际的写作能力。他一生都在关心自己的写作数量和种类,经常算创作账,包括稿费。50年代他特别高兴,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终于可以不用担心养家糊口的问题而纵情高产了。他不但自己成为高产的“作家劳模”,而且衡量别人时也以此作为一个标准。他在1955年的《反对文人无行》这篇文章里讲了三条意见,第一是反对作家怠工,第二是说作家经常创作等于工人农民经常劳动,第三才是笼统地反对道德堕落。老舍这样的“作家观”,与鸳鸯蝴蝶派非常接近。鸳蝴派的创作观就是“劳动观”。但是鸳蝴派的劳动观里海派的商业气息很浓,有时含有出小力赚大钱的思想。而老舍的劳动观更接近普通大众,即凭本事赚钱,“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老舍可以说是一个作家里的“骆驼祥子”。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老舍虽然早早被当作新文学小说家,但他对什么新旧文学的宗旨、区别却一直摸不着门径。也正因此,他无所依傍,自成一家。他会写《骆驼祥子》却不会写“无产阶级文学”,会写《月牙儿》却不会写“时代女性”,会写《断魂枪》却不会写“现代武侠”,他还糊里糊涂写过《猫城记》这样的“反革命”小说。从立场和趣味上判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代表大众思想和大众情感的大众作家。现在我们可以明白,现代文学“六巨头”里假如没有老舍的话,那就意味着新文学缺少了一块致命的东西——大众。所以郭沫若、巴金、茅盾都可以遭受质疑,因为他们是革命作家,把他们换成不革命或反革命作家就可以了。只有老舍因为不能替换而安然无恙。一部著名的现代文学史里说,老舍为新文学赢得了大量的市民读者。其实应该这么说:新文学把老舍拉过来,同时带来了老舍的大量客户,老舍的一切成就也便算在了新文学的功劳簿上。在现代文学研究界,大多数重量级的学者其实是对老舍不感兴趣或假装不感兴趣的,他们害怕别人说自己“俗”。以现代文学研究实力最强的北京大学中文系为例,他们开设过鲁迅研究课、茅盾研究课、曹禺研究课、周作人研究课、金庸研究课,但没有开设过老舍研究课,而且十几位现代文学学者中没有一位老舍研究专家。当然这些学者对老舍都是十分敬重的,也写过一些有分量的老舍研究论文,可这仍然说明了老舍在现代文学中佼佼不群的处境。尽管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学者都打着人民的旗号,但人民的苦乐悲欢他们何尝得知又何尝愿意得知。不过人民也不稀罕他们得知,人民有老舍就够了。
  这样强调老舍的大众文化意义,并非认为老舍就完全是与新文学同床异梦。在新旧文学之间,老舍当然属于新文学。只是从这个角度来看老舍,使我们扩大了理解新文学的空间。新文学的伟大,在于它是不断扩展的,是不断自我批判的。新文学的自我更新,包括容纳了老舍这样的作家,促使鸳鸯蝴蝶派为代表的旧文学也要不断更新。这样,整个现代文学就进入了活跃繁荣的状态。没有大众化追求,就没有现代文学的繁荣,就没有现代文学的大多数经典之作。被公认为代表大众趣味的张爱玲提到对自己影响较大的作品时,是把老舍的《二马》与鸳鸯蝴蝶派的《海上花列传》并举的,她这样来看现代文学是很有意思的。即在某些情况下,不考虑阶级、流派,而只考虑大众的“艺术评分”。其实“六巨头”也正是大众艺术评分的结果,一切“经典”都不是“专家”所能够钦定的,经典最后是由大众决定的,这也就是作品要“活在人民心中”的道理。老舍是活在了人民心中,包括代表人民利益的学者心中,所以他相信自己作品的价值,所以他在受辱后能够勇敢地自杀,他用不着依靠苟活长寿来影响乃至窜改对自己的历史评价。
  理清了上述思路,老舍的大众文化意义就豁然开朗了。
  老舍是来自大众的作家,要从大众生活的角度来认识他。当然,谁也不能代表所有的大众,如同赵树理、张爱玲一样,老舍代表自己那个地域和阶层的大众,即中国北方方言区的普通市民。不理解这些市民的生活,隔膜、鄙夷、恐惧或是敷衍,那就不能理解老舍。
  老舍忠实于自己的大众立场和趣味,没有因为教育的影响和地位的改变而背叛。很多下层出身者上了大学就一心要钻入“上流社会”,以过去的背景和趣味为耻,不明白忠实于原来的立场可能才是真正的“上流”。我们应该研究为什么老舍身处主义和思想的丛林却能够“独立不移”,来自大众的精神价值如此强有力吗?
  老舍在内无个人策划、外无集团援助的情况下,以大众性获得了成功,这充分说明大众文化的伟力,代表大众心声的东西是迟早要大受欢迎,谁也压制、防范不住的。专门靠阴谋策划、广告包装、卖弄术语或辱骂名人而“出道”者,终无可观。
  新文学迅速把老舍引为同道,是新文学和老舍的“双赢”。设想假如在老舍回国之前新文学的某位批评家一激动,将老舍痛骂一顿,那是何等的损失。老舍主动向《小说月报》投稿,这已表明了他的投奔之心,《小说月报》惟才是举,这表明了新文学的海量。当今的文学刊物大多只用约稿,对自由投稿百不用一,不但造成埋没扼杀人才,而且这些人才在其他领域成功后,往往会对文坛实行盲目的报复。
  老舍把自己的大众情感方式和审美趣味与新文学的人道主义和国民性批判等主题进行了巧妙的拼接,既为新文学小说灌注了强大而新鲜的生命力,也切实提高了大众文学的境界和层次。老舍的成功,是20世纪中国文学“雅俗互动”的一个绝好例证。老舍实际上自觉和提前做到了毛泽东所讲的“普及与提高的结合”,他在50年代成为解放区作家之外惟一游刃有余的高产作家,绝非偶然,也不是简单的热爱新社会就能够做到的。他在艺术上早为这一天做好了准备。
  老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半个多世纪以来,历经“改朝换代”而长期不可动摇,这又一次充分证明大众性的文学是可以成为经典的。老舍自己说:“写通俗的文艺,俗难,俗而有力更难。能作到俗而有力恐怕就是伟大的作品吧?”(《未成熟的谷粒》八)老舍自己就是作到了“俗而有力”的。不但文学作品是这样,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也是这样。第一流的东西总是“俗而有力”的,如荷马之吟、但丁之曲、屈平之赋、李白之诗。“雅而有力”者也很好,但求雅则需含矫饰,其力必弱,故总是第二流的。至于无力者,无论雅俗都是三流的,只是俗而无力一望便知,雅而无力能够蒙人罢了。
  当今中国文坛的衰微,重要的不是缺乏鲁迅这样的大思想家——鲁迅的思想还足够我们使用“五十年不动摇”的——重要的是缺乏老舍这样的“大众良心”。我们现在有不屑于给中国人看、专门准备到外国获奖的先锋文学,有编造陈年掌故、表示自己有高深传统文化修养的遗老文学,有大款文学,有荡妇文学,有流氓文学,有帮闲文学,有黑幕文学,有鸳蝴文学,有咬牙切齿的反革命文学,当然也有怒火满腔的反腐败文学,但是我们很少有关心“骆驼祥子”和“月牙儿”的文学。当成千上万的外国人看了电影《一个都不能少》泪流满面时,我们不少中国的批评家却指责张艺谋“又在暴露阴暗面,丢咱中国人的脸”。可惜张艺谋只能代表电影界的“大众良心”,小说失去大众已经很久了,诗歌更不用提。既没有鲁迅和金庸,也没有老舍和艾青,中国当今的文坛真该像电影《黄土地》中那样发出求雨的呼喊了:
  “海龙王,下甘雨,清风细雨救良民——”
  (本文系老舍国际研讨会论文,发表于《南方文坛》,并收入京华出版社《走近老舍》一书。)



小生常谈篇老舍的散文语言

 始于“五四”前后的现代散文的艺术空间,群星辉映,争奇斗妍。名家们风格独具的作品使我们从各个角度分别得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审美享受。但是在语言上,多数作品我们一看便知是那个时代的产儿,是文言的统治刚刚被推翻,白话文正在咿呀学语的时代的产儿,无论文章多么精美,总令人觉出一种纱屏似的隔界之感,使后人难以在语言方面进行直接的借鉴。我对现代散文园地进行了一番走马观花的巡礼之后,惟独觉得老舍先生在语言上可以对当代作者进行直接的播音。当然我并非认为老舍的散文成就在整体上超过了同样令我敬佩的其他散文大师,不过是企图谈谈对老舍散文语言的一点拙见,也许能对今天的散文作者有所滋益。
  老舍先生是一位当之无愧的语言大师。他在语言艺术上的造诣,可与鲁迅、侯宝林等任何一种艺术领域内的巨匠相媲美。他高超的语言技巧当然首先表现在小说和戏剧中,但众所周知,没有什么体裁是老舍所不能驾驭的,他是中国现、当代文场上的全能冠军。他写的杂文仅在抗战前后就达数十万字。不过一是因为被其他方面的伟绩所遮没,二是因为老舍本人那有口皆碑的自谦,他曾在《答客问》中说:“在我快要与世长辞的时候,我必留下遗嘱,请求大家不要发表我的函信,也不要代我出散文集。……究非精心之作,使人破工夫读念,死后也不安心!”所以学界一直对老舍的散文,未能在整理和研究方面给予应有的重视。实际上,老舍的散文,不仅能侧面反映他小说的许多风貌,而且本身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尤其是在语言上。
  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语言风格的纯朴清新。老舍爱清洁,“生平不讲究吃喝,只爱穿几件整洁的衣服”。办什么事都讲究干净利落,他的文风也是如此。但他的纯朴不同于周作人的淡茶闲酒或俞平伯的缓鼓涩弦,而是如同一位谦恭而亲善的故友,向你讲述他见过的一事一景。这种讲述是完全的口语化,然而又是你所察觉不到的经过了高度艺术凝练的口语,而决非有意做出一番“质朴无华”的姿态,把别人硬拉入自造的桃花园,去忍受那“葡萄拌豆腐——一嘟噜一块”的语言折磨,像茅盾所批评的某些青年一样,“朴素到了寒碜的地步”。这种功夫是无人能与老舍匹敌的。
  老舍的纯朴不是毫无修饰的。正相反,他的纯朴很大一部分就表现在修饰上。关键在于修饰得自然、得体、恰到好处。宛如一位打扮得整洁清丽的北京少女,而不是十里洋场的艳装女郎或荒山野岭的愚蛮村妇。我们都读过朱自清的《绿》,作者前铺后陈,闪展腾挪,极尽比喻夸张之功,把梅雨潭的绿描绘得生趣盎然,脍炙人口。平生笃爱山水的老舍也是写绿的高手,但他的写法与前者就迥然不同,我们看一下他在描写济南和青岛的山光水色的几篇文章里的一些段落:
  先不用说别的,只说水中的绿藻吧。那份绿色儿,除了上帝心中的绿色,恐怕没有别的东西能比拟的。这种鲜绿全借着水的清澄显露出来,好像美人借着镜子鉴赏自己的美。是的,这些绿藻是自己享受那水的甜美呢,不是为谁看的。它们知道它们那点绿的心事,它们终年在那儿吻着水皮,做着绿色的梦。淘气的鸭子,用黄金的脚掌碰它们一两下。浣女的影儿,吻它们的绿叶一两下。只有这个,是它们的香甜的烦恼。羡慕死诗人呀!
  ——《一些印象》四
  当夏天,进了校门便看见一座绿楼,楼前一大片绿草地,楼的四围全是绿树,绿树的尖上浮着一两个山峰,因为绿树太密了,所以看不见树后的房子与山腰,使你猜不到绿荫后边还有什么;深密伟大,你不由地深吸一口气。绿楼?真的,“爬山虎”的深绿肥大的叶一层一层把楼盖满,只露着几个白边的窗户;每阵小风,使那层层的绿叶掀动,横着竖着都动得有规律,一片竖立的绿浪。
  ……一切绿色消沉在绿的中间,由地上一直绿到树上浮着的绿山峰,成功以绿为主的一景。
  ——《非正式的公园》
  看一眼路旁的绿叶,再看一眼海,真的,这才明白了什么叫做“春深似海”。绿,鲜绿,浅绿,深绿,黄绿,灰绿,各种的绿色,联接着,交错着,变化着,波动着,一直绿到天边,绿到山脚,绿到渔帆的外边去。……
  ——《五月的青岛》
  看了这几段淋漓尽致的点染,谁能不爱那“绿”呢,而且必是爱得那么纯朴、洁净、明朗。当代的散文往往由于作者对描写的事物没有真挚的爱情,而失去了纯朴。
  与纯朴密不可分的是老舍散文语言的简练。白话口语长于细致描摹,而最易失足之处便是繁冗啰嗦。徐志摩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散文语言固然有艳美之处,但从接受美学的观点来看,不能不承认有其弊病。我国散文历来讲究言简意赅。鲁迅、许地山、叶绍钧等人的散文都有简练之风。老舍的散文语言在简练这一点上同样不逊于他人,而且有其独特之处,即简练中透着干脆。
  对于汉语发展最成熟的支流——北京话,老舍是驾轻就熟的。北京话的特点是:干脆、流利、便当。把这样的语言经过艺术锤炼再显现在文章中,自然就使人一眼看出:这是老舍的。例如他写《马宗融先生的时间观念》:
  马宗融先生的表大概是、我想是一个装饰品。无论约他开会,还是吃饭,他总迟到一个多钟头,他的表并不慢。
  他写武汉的《轰炸》:
  机声远了,你由洞里出来,而又懒得动。你知道什么在外面等着你呢:最晴朗的天日,与最凄惨的景象,阳光射在尸与血上,晴着天的地狱。
  限于篇幅,不多举例。实际在一些更长的段落中这种干脆劲儿显现得更鲜明。主要是句子的短小,长句间隔的调配,句式的安排,例如倒装、省略等,这些都要以准确为基础,否则就成了简陋与残缺了。当代的许多散文能够做到简练,但往往失去了味道。
  提到老舍的语言,人们都忘不了“幽默”二字,似乎没了幽默,老舍的墨水瓶就会干竭。其实老舍虽然生性幽默(就如同一个人生性严肃或忧郁,并无什么优劣雅俗之分),但并不以幽默取胜。如果说他的早期出世之作《老张的哲学》、《赵子曰》等难免有油滑之处的话,那么他在以后的艺术道路中可以说是很娴熟地把握住了幽默这根缆绳。他对苦难是笑中含着眼泪,对黑暗则是无情地讽刺与鞭挞,对友人则是诙谐中饱含着情谊。他的散文是很能表现这一点的。
  他写友人何容:
  他,真的,不让何太太扛伞。真的,他也不能给她扛伞。他不佩服打老婆的人,加倍的不佩服打完老婆而出来给她提小伞的人,后者不光明磊落。
  ——《何容何许人也》
  他写可爱的小猫: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稿子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力避单调。小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
  ——《猫》
  讽刺国民党在重庆的苟安:
  是呀,一个人去吃大菜,去玩麻雀,也不见得就不准为伤兵难民捐钱。
  ——《轰炸》
  可是,老舍的散文幽默不是为了叫人哈哈大笑,然后为他的口才鼓掌,而是用更深刻的表达方法表现出更深的道理,引起人更深的思索。他的许多小品文都是如此,这与林语堂等人所主张的幽默是不同性质的。在当代的散文创作中,这种恰到好处的幽默劲儿是颇为缺乏的,值得很好地向老舍先生学习。
  好的散文应该使人卒读不舍,回味无穷,这就需要语言的隽永。老舍的散文由于纯朴、简练和幽默,自有一种亲切感人的味道,并且老舍还努力追求这种味道。他是非常注意文章中的感情的,他在《大智若愚》中讲:
  你要准备下那最高的思想与最深的感情,好长出文艺的花朵,切不可只在文字上用工夫,以文字为神符。文字不过是文艺的工具。一把好锯并不能使人变为好木匠。
  冰心称赞看了老舍的散文“就如同听到他的茶余酒后的谈话那样地亲切而简单”。这正是因为老舍描写一景一物都想着读者,尽力把自己的情感与读者沟通。他写《想北平》,没有铺张夸饰北平的丰物美景,而是那么娓娓地叙谈,就使那种眷恋故土的热情典型化地感染了读者,激起共鸣。他早期描写山水的那些散文更是寓情于景,使人看到了有生命有情思的风光。
  散文短小,贵在有情。这一点虽不难做到,却难于做好。老舍的散文语言使人感到隽永的一个原因就是,他直缓而又有节奏地抒发胸臆,不绕弯子,一步步地把文思逐层推出。这是以深厚的语言基本功为后盾的。我们今天写散文硬学这一点恐怕是吃力不讨好的。
  马小弥在《鼓书艺人》译后记中说老舍“那种幽默隽永的笔调,简练质朴的风格,和浓郁的北京风土气息,我学不来,无法再现”。我想,今天从事散文写作的人,没有必要刻意模仿现代或当代散文大家的风格,但是,多读他们的作品,多吸取前人的营养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有些现代散文家的文体,已经不适宜于今天。就语言运用的艺术这个角度,我觉得,老舍或许是最能给我们以启发的一个。



小生常谈篇回声与山水

 ——李广田散文二篇赏析
  一 《回声》
  李广田的文字,就好像你在山里赶路,拐过一个山峁,发现一幅新的风景。那风景不是为了你的到来才展现的,而是原本就铺在那里,立在那里了。当你朝它走去时,发现它讲述的故事早已开始,而你,只是无意间闯入的一个倾听者。比如说《回声》,它一开头就这样写道:
  不怕老祖父的竹戒尺,也还是最喜欢跟着母亲到外祖家去,这原因是为了去听琴。
  你认为这个故事刚刚开始也可,认为它已经讲了100年也可,你就那么听下去了。然而它并不在意你听不听,它仍是不紧不慢地讲下去。宛如山岚缓缓流过山腰,或是山涧徐徐淌过山谷。
  讲到听琴,文章下面就写到外祖父的横琴。可是“我并不喜欢这个”,“我听了只是心烦”。“我”要听的,“是篱笆上一片枯叶,在风中战动,与枯枝磨擦而发出好听的声响”。扩而展之,“我”最爱听的,是“那张长大无比的琴”,以河堤为琴身,以电杆为琴柱,以电线为琴弦的大琴。这张大琴,自然是只有风,才能演奏的了。
  在这样的琴声中,“我”做了许多梦,绚烂的梦,恐怖的梦。这些梦培育了一个小孩子的想象力,使他的心飞到辽远的世界,奇异的世界里去。“我”喜欢去听那琴,实际是要去进入那个梦的世界。而当因为冻伤不能前去时,小孩子陷入了悲哀。
  文章至此讲述的其实是自然之声与人工之声的道理,这是几千年前老子讲过的道理。但老子讲的是道理,李广田讲的是故事,是真实的生命经历,它包含了更丰富,也更本质的道理。
  接下去,文章转入老祖母给“我”做“琴”。老祖母用一个小白瓶系在高杆上,等待风把它吹响。可是“以后过了许多日子,也刮过好多次老北风,然而那小白瓶还是一点不动,不发出一点声息”。
  老祖母失败了,但她所种下的慈爱却开放在小孩子的心里。“现在我每逢走过电杆木,听见电杆木发出嗡嗡声时,就很自然地想起这些。”在往事的回声里,老祖母与自然之声融合在一起。那是一种充盈于天地之间的大爱,是没有“爱”字的真爱。这样的琴声,使一个小孩子成长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朴实的人,他的文章不是人工制造出的消遣娱乐,而是自然的风,宇宙的风,吹进他心里之后,自然发出的鸣响。在这样的鸣响中,人达到了忘我,像糖入水一样,他,或许还有你,融入了风景。
  二 《山水》
  李广田的散文,初看似乎平实得不能再平实,然而再看就起了凸凹,三看就有山有水,四看就是锦绣乾坤了。
  《山水》一篇,开篇便以平原之子的身份,拒斥那些山水文章,因为它们使平原上的孩子产生了悲哀。在平原的孩子看来,那些山水文字“都近于夸饰”,这似乎有点井底之蛙的味道。然而作者的意图却不是要讲这个道理。因为他承认了自己的自卑:“我原是要诉说平原人的悲哀呀。”
  平原上自然无山无水。可正由于无山无水,激发了孩子们对于山水的想象。而在这些想象中,作者写出了他们的寂寞。想象与寂寞,触到了人的灵魂。它使人不由得想到,我们喜欢山水,难道是为了排遣寂寞吗?于是,题目的普普通通的“山水”二字,骤然有了立体感,纵深感,读者感到,他所要谈的,恐怕并非是“山水”。
  平原的人不满足于想象山水,他们小时想象,长大后就要创造山水。“我们的祖先想用他们自己的力量来改造他们的天地,于是他们就开始一件伟大的工程。”他们开河,堆土,采石,移木,用了几十个春秋,终于,“从此以后,我们祖先才可以垂钓,可以泅泳,可以行木桥,可以驾小舟,可以看河上的云烟”。原来,改天换地,是人类的一个永恒的梦想。只要人类衣食温饱之后,他们就要试着改变一下世界。住在山区的愚公,要移走太行、王屋两座大山,而住在平原的人们,却要“在平地上起一座山岳”。究竟哪些山水是上帝造的,哪些山水是人类造的,专家以外的人已经很难分辨。李广田在这里,又讲了一个人和宇宙的故事。他不是说人到底能不能战胜自然的什么道理,不是说人定胜天还是天定胜人。他说的是不管有过怎样的经历,不管有过怎样的想象,寂寞,奋斗,结局,不管是谁战胜了谁,最终,人和自然是一体的,是分不开的,也分不清的。
  平原祖先的创造,已经成了历史,那些工程已经只剩下零星的遗迹。深埋在土里的一块黑石,就是“老祖宗的山头”,两块稍低的地方,就是“老祖宗的海子”。然而这一点点遗迹,已足够文明的火种流传。“我在那块平原上生长起来,在那里过了我的幼年时代,我凭了那一块石头和几处低地,梦想着远方的高山,长水,与大海。”文章至此,不温不火地结束,却陡然使读者进入了一种“寂寞”,啊,山水到底是什么?山水就是人么?不少评论家都说李广田的散文是“粗线条”的,恐怕并不确切,在那粗朴的外表下面,李广田的心实际是非常细的,细得那么让人无话可说,细得那么让人忧伤……
  (本文收入浙江文艺出版社《20世纪中国文学名著典藏》)



小生常谈篇美丽的毁灭

 ——闻一多的死亡意识
  作为一名现代文学教师,我对闻一多没有进行过专门的个案研究。但我对闻一多这个人是从少年时代就怀着深深的敬意的。这种敬意源自于他的死,他的不同寻常的死。最早知道他的名字是在毛泽东的《别了,司徒雷登》中,毛泽东用激越的语调写道:“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由于毛泽东的这句话后来成为权威评价,导致人们误以为闻一多是为某种政治诉求而死。今天看来,“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并不意味着闻一多就是共产主义者,也不意味着闻一多反对整个国民党。他所怒对的是“手枪”而不是某个党。手枪是自由和民主的死敌,能够怒对这样的手枪,恰恰说明闻一多是个真正的为自由而战的战士,而决不是什么“由自由主义堕落到民粹主义”,难道说只有对国家社会漠不关心的逍遥派才是自由主义的代表吗?毛选中的注释说闻一多是“中国著名的诗人,学者和教授”。我那时觉得知识分子中也能有这样的人,的确是了不起。后来又学习了他的《最后一次的讲演》,不禁更加为他面对死亡的气概所折服。我还以这篇作品代表学校到区里参加朗诵比赛,获得了第二名。后来到大学里学习现代文学,接触的第一首闻一多的诗是《死水》。我隐隐觉得闻一多的生命与某种死亡意识有着联系。后来我当了老师,每当讲到闻一多时,我总是不自觉地围绕死亡来讲。现在我把这点零散的思考谈一谈,就教于诸位闻一多研究专家和诗歌研究专家。
  我发现闻一多诗歌中有许多篇什与死亡有关。在他传世的一共不到100篇的诗作里,在主题上明确涉及死亡的,就有《红烛》、《李白之死》、《剑匣》、《十一年一月二日作》、《死》、《火柴》、《梦者》、《也许》、《忘掉她》、《末日》、《死水》、《天安门》、《飞毛腿》等十几首。另外还有一些虽不明确指涉死亡但在具体诗句中对死亡有所描写的篇什,那些诗句大多出现在诗的后半和结尾。如《爱之神》结尾:“呸!不是,都不是哦!/是死魔盘踞着的一座迷宫!”《心跳》结尾:“听!又是一阵炮声,死神在咆哮。/静夜!你如何能禁止我的心跳?”出现“死”字的诗一共有20多首。
  闻一多笔下的死,首先是一种生命的完成,带有鲜明的目的论意义。《红烛》可以作为这种思想的代表。闻一多把红烛分为“躯体”和“灵魂”,“是谁制的蜡——给你躯体?/是谁点的火——点着灵魂?”躯体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烧出灵魂,否则,躯体就是灵魂的监狱。“烧罢!烧罢!/烧破世人底梦,烧沸世人底血——/也救出他们的灵魂,/也捣破他们的监狱!”所以说,“匠人造了你,/原是为烧的。”烧的结果是“培出慰藉底花儿,/结成快乐底果子!”闻一多明确地总结道:“灰心流泪你的果,/创造光明你的因。”这里,红烛自身的死亡与外在世界的改变构成了清楚的因果逻辑关系。所以,闻一多实际上把死不看做简单的死,而是看成转生,看成另一种价值的实现。于是,他笔下的死亡便具有了形而上的意义。《李白之死》写李白蹈水抱月而死,心里想的却是:“我已救伊上天了!”《剑匣》写“我用自制的剑匣自杀了!”因为“我的大功告成了!”《火柴》把一根根火柴写成“樱桃艳嘴的小歌童”,“有的唱出一颗灿烂的明星,/唱不出的,都拆成两片枯骨。”《烂果》写果子彻底烂透之后,“我的幽闭的灵魂/便穿着豆绿的背心,/笑眯眯地要跳出来了!”总之,闻一多的生命观里,死亡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中间物”,它既是已有生命完成的必要仪式,又是新的生命诞生的奠基礼。《色彩》一诗中写道:“生命是张没价值的白纸”,当上面画满了红、黄、蓝、粉、灰等五彩的生活内容之后,“再完成这帧彩图,/黑还要加我以死。”
  所以,闻一多笔下的死,或者给人奇异,或者给人怪诞,但并不使人恐怖,并不使人反感。闻一多1922年12月4日致吴景超的私人信函中有这样一段话:“来信谈及生死问题。这正是我近来思想之域里一阵大风云。我近觉身体日衰,发落不止,饮食不消化,一夜失眠,次日即不能支持。我时时觉死神瘦削的手爪在我的喉咙上比画,不知那一天就要卡死我了。……”闻一多将一种类似唯美主义的情趣贯穿在他的死亡意象中,经常刻意去挖掘死亡的“形式美”,但是又达到一种区别和超越了“恶之花”模式的美学效果。《梦者》一诗写道:“假如那绿晶晶的鬼火/是墓中人底/梦里迸出的星光,/那我也不怕死了!”《剑匣》的主人公“展玩着我这自制的剑匣,/我便昏死在他的光彩里!”《烂果》和《死水》都对丧失生命的客体进行了穷形尽相的描绘和雕琢,结果是使客体焕发出了崭新的生命,烂果中跳出了豆绿的灵魂,死水里争艳着翡翠、桃花、罗绮、云霞,可谓是“烂极生春”,“死而后生”。《末日》一诗更是全方位地发挥了闻一多的格律化技巧,从“绘画美,音乐美,建筑美”几方面将死神写得栩栩如生。
  闻一多有三首怀念早夭的女儿立瑛的诗,即《死水》里的《也许》、《忘掉她》、《我要回来》。这三首诗写得异常舒缓平静,丧女的悲哀几乎完全被诗人对死亡境界的精心描绘所洗净。《也许》写女儿的长眠是去听“蚯蚓翻泥”、“小草吸水”的音乐;《忘掉她》说忘掉女儿“像一朵忘掉的花!/像春风里一出梦,/像梦里的一声钟”;《我要回来》形容女儿之死是“一口阴风把残灯吹熄”,“一只冷手来掇走了你”。这与后来高兰的《哭亡女苏菲》的风格是截然不同的,诗人似乎对死者所前往的那个世界怀着下意识的向往,写死后如写生前。
  由于这种目的论和“准唯美主义”的死亡观,闻一多经常将人的肉体实存看成对灵魂的束缚和监禁。《红烛》里将“灵魂”与“监狱”对称,《宇宙》则说:“宇宙是个监狱”,《美与爱》里也写道:“一心只要飞出去找你,/把监牢底铁槛也撞断了”,《心跳》更是一篇要“冲出城去”的宣言,“我的世界不在这尺方的墙内”,“我的世界还有更辽阔的边境”。作者的潜意识里有一种“弃生向死”的冲动,《红豆》中说:“我是吐尽明丝的蚕儿,死是我的休息”,《死》这首直接讴歌死亡的诗作更是发出尽情的礼赞:“啊!我的灵魂底灵魂!/我的生命的生命,/……让我淹死在你眼睛底汪波里!/让我烧死在你心房底熔炉里!/让我醉死在你音乐底琼醪里!/让我闷死在你呼吸底馥郁里!”显然,诗人向往着一种壮烈的死,一种富于美感的死,他将这样的死视为生命的最佳完成和最佳归宿,“死是我对你惟一的要求,/死是我对你无上的贡献。”
  闻一多有几首诗写到普通民众的死。《荒村》写战争后的村落“瞧不见人烟!”《天安门》以一个洋车夫的口吻写军警镇压学生,“咱二叔头年死在杨柳青,/那是饿的没法儿去当兵”,“听说昨日又死了人,/管包死的又是傻学生们。”《飞毛腿》写一个叫“飞毛腿”的洋车夫“老婆死得太不是时候!”而自己也很快成了河里漂着的尸首。这些死的内容是不加雕琢,以白描的口语形式呈现的。这些普普通通的死在诗人看来没有诗意,甚至有几分令人担忧恐惧,《天安门》最后一句写道:“赶明日北京满城都是鬼!”诗人不喜欢这样的死,他在《深夜底泪》中说:“战也是死,/逃也是死,/降了我不甘心。”闻一多喜欢以高音来结束,以超越来收场。他诗作中的转折处喜欢使用问号尤其是叹号,结尾使用叹号更是成了下意识的习惯,闻一多以叹号结尾的诗作多达五十余首。这成为闻一多生命轨迹的坚实的谶纬。
  闻一多的诗歌创作生涯并不长,只是从1921年到1928年的不足十年,诗集也只有《红烛》和《死水》两本,此外的零星诗作屈指可数(《奇迹》,《渔阳曲》,《教授颂》,《政治家》等)。但他青年时期的诗歌创作,决定了他一生的道路选择。闻一多属于“诗与人合一”型的诗人,他的诗不是生命的余裕,而是生命的宣言,他的生命则是一首节奏强烈,富于“绘画美,音乐美,建筑美”的昂扬的诗。在1926年“三·一八”惨案之后,闻一多写下了《文艺与爱国》,文中说:
  我希望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热血要流在天安门,流在铁狮子胡同,但是也要流在笔尖,流在纸上。……也许有时仅仅一点文字上的表现还不够,那便非现身说法不可了。所以陆游一个七十衰翁要“泪洒龙床请北征”,拜伦要战死在疆场上了。所以拜伦最完美,最伟大的一首诗,也便是这一死。所以我们觉得诸志士们三月十八日的死难不仅是爱国,而且是伟大的诗。
  伟大的死等于伟大的诗,闻一多终于以生命实践了这一理念。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他的激烈言行明明有着招致死亡的极大危险,但他却似乎视而不见,甚至是迎着死亡无畏地前行。对于自身所处的法西斯恐怖环境,闻一多的认识是非常清醒的,他不像一些糊涂的学者或者别有用心的文人那样认为国民党是保护民主自由的党。当“一二·一”惨案发生后,闻一多在西南联大的教授紧急会议上愤怒地说道:
  鲁迅先生说民国十五年的“三·一八“惨案是中华民国最黑暗的一天。他不知道,还有更凶残更黑暗的日子,是民国三十四年的十二月一日!段祺瑞的卫兵,是在执政府门前向徒手的学生开枪;“一二·九”的时候,北平的军阀是在大街上行凶;“一二·一”的昆明,竟全副武装杀到学校里面来了。这是最野蛮最凶残的恐怖统治!我们为人师表的人,一定要支持学生,抗议这个暴行……
  在刻于昆明“四烈士之墓”墓壁的《“一二·一”运动始末记》中,闻一多强调:“死难四烈士的血给中华民族打开了一条生路。”“让未死的战士们踏着四烈士的血迹,再继续前进,并且不惜汇成更巨大的血流……四烈士的血是不会白流的。”这里所体现出来的死亡观,与他早期诗作中的死亡观是一脉相传的。在《最后一次的讲演》中,闻一多认为李公仆的死“恰是李先生的光荣!李先生在昆明被暗杀,是李先生留给昆明的光荣!也是昆明人的光荣!”他最后庄严宣布:“我们不怕死,我们有牺牲的精神,我们随时像李先生一样,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当时,闻一多已经明知自己是国民党特务的暗杀黑名单上继李公仆之后的第二号人物,又亲眼看见特务就在会场上的人群之中,但他竟然一再用强烈的挑战口气向特务主动进击。他说:“这里有没有特务?你站出来!是好汉的站出来!”演讲中多次使用“你”和“你们”这样的第二人称来直接呼唤“特务”和“反动派”,讲演中对李公仆之死的悲痛只占很少部分,而大部分是对“敌人”的斥骂和极端蔑视,对自己力量和勇气的显示和自豪。这个讲演所可能导致的危险后果,在理智上是不难推测的,而闻一多又并非是缺乏这样的理智的人。所以,闻一多在进行这场讲演时以及讲演结束后,关于死亡的种种意识活动,一定是他头脑中的一个占据核心地位的兴奋点。《最后一次的讲演》的结尾几句话,给人以极大的心灵震撼,其奥秘或许就是从中已经可以感觉到闻一多对即将到来的死亡的预感。这种预感不是充满着恐怖,而是怀着相当的兴奋,怀着一种宗教献身般的激动。就在这种激动的兴奋状态中,响起了冲锋枪的扫射声。闻一多的被残酷杀害,对于中国的民主运动,当然是一件令人悲愤的暴行。但对于闻一多本人来讲,可不可以说,这正是他潜意识中最理想的结束生命的方式,他的生命,在冲锋枪子弹横飞的一刹那,奏出了激昂的最强音。
  闻一多在《奇迹》中写道:
  ……
  既然当初许下心愿,也不知道是在多少轮回以前——我等,我不抱怨,只静候着一个奇迹的来临。总不能没有那一天让雷来劈我,火山来烧,全地狱翻起来扑我,……害怕吗?你放心,反正罡风吹不熄灵魂的灯,愿这蜕壳化成灰烬,不碍事,因为那,那便是我的一刹那一刹那的永恒——一阵异香,最神秘的肃静,(日,月,一切星球的旋动早被喝住,时间也止步了)最浑圆的和平……
  这奇迹,不就是对于死亡的赞美诗吗?闻一多出版了《死水》之后,以板凳甘坐十年冷的功夫潜心学术研究,实际上,他是在静候着那个奇迹,静候着那个雷劈火烧的一刹那。他所说的“蜕壳”,“异香”,“浑圆”,都是意指“涅槃”的境界。这个境界终于在有关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最尖锐的搏战中来临了,闻一多纵身投入,完成了这一奇迹。
  学术界一般将闻一多的一生划分为诗人、学者、战士几个阶段,然后说他的思想在几个阶段经历了不同的发展过程。而经过我们较为细致地探讨了闻一多的死亡意识,则似乎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样的结论,闻一多的一生是非常完整的,统一的。诗人,学者,战士,不过是他外在的活动形式,而实际上终其一生,闻一多都是个“诗人”,是个把生命当作诗、用生命来写诗的诗人。他作为新月派格律诗的盟主,对诗歌艺术形式美的高度追求,对诗歌语言的精雕细刻,都基源于他对生命美、对死亡美的高度追求。他的艺术观和生命观,在理想人格和英雄主义的合力中达到了统一。所以,诗人,学者,战士,并不是一个单线发展的历时性链条,而是始终互相修饰限制,互相渗透辉映的一组共时性的本体意义的概念。以毁灭为代价达到美丽的完成,使闻一多的艺术实践和生命实践有机地融入了20世纪的中国艺术史和中国革命史,因为20世纪的中国,正是以无数“美丽的毁灭”为代价,焕发出她凤凰蹈火般的奇异的光辉。
  (发表于闻一多诞辰100周年国际研讨会,被多家学术和新闻媒体转载)



小生常谈篇“五四”的“春江花月夜”

 ——朱自清《匆匆》讲稿
  同学们好!
  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来赏析一篇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作者。
  朱自清,1898-1948,现代散文家、诗人、学者。原名自华,号秋实,(很朴实的名字)后来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192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大学期间,开始创作新诗,长诗《毁灭》有很大影响。1925年,任清华大学教授。1928年,出版第一本散文集《背影》,成为著名的散文家。30年代,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曾经漫游欧洲各国,出版了《欧游杂记》和《伦敦杂记》。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和中文系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到北平,积极参加民主运动。1948年,在一身重病的情况下拒绝领美国的救济面粉,在贫病交加中不幸逝世。毛泽东曾经高度赞扬他和闻一多“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朱自清在他50岁的一生中留下了诗歌、散文、评论、学术著作26种,共200万言。
  朱自清的散文,漂亮、缜密、自然、朴素。语言纯正、准确,技巧全面,思想健康向上,结构讲究,经常被选入中小学教材,对规范现代汉语贡献很大。朱自清的散文让人确信,白话文能够写出与文言文一样优美的文章,甚至是更好的文章。下面,我们就来赏析他的名篇《匆匆》。
  这篇文章很短,只有六七百字,五个自然段。我先来读一遍……
  好,文章读了一遍。那么这篇文章讲的是什么问题呢?
  不难看出,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问题。这个问题常有人谈,特别是对青少年学生来说,几乎每天都会遇到。但多是老生常谈,不外是时光如流水,要珍惜呀,说得多了,人们也就麻木了,说了也是白说。
  朱自清这篇文章的长处在于没有表面化,而是精雕细刻,写得微入毫发,从而提出了更深的问题,那就是一个人类永远困惑的问题:时间,是个什么东西?
  不同时代、不同地方的生命,对时间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动物的时间感是迟钝的,人一开始也如此。我们可以想象远古的人类祖先,完全依靠本能生活,没有时间感,没有紧迫感,没有什么生活计划,学习计划,没有什么作息表,日程表,完全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地生存着。你可以说那是原始,是蒙昧,但也可以说那是自然,是快乐,是幸福。
  后来,人发现了寒来暑往,发现了春夏秋冬,发现了花开花落,发现了草木凋谢以后又会重新萌发,于是人类发现了大自然的节奏,也就是发现了大自然的运动规律。于是人就有了永恒的苦恼。人们在活着的时候就知道人人要死,就知道有个东西叫末日,而且那一天早晚要来临。这是人生最大的问题,于是一切快乐都蒙上了阴影。
  普通动物不知道死亡的必然,所以它们显得比人类天真自然,比人类淳朴健康。小孩不知要死,所以他快乐,那是真正的快乐,是大人永远羡慕的快乐。人生的第一问题,便是死亡。人知道了生命的长度,大多数也就是几十年,古语说:“人生七十古来稀”。现在人依靠医学,平均寿命延长了,但能够活到100多岁的还是很少。即使活500岁,在茫茫的宇宙里,也不过是一瞬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那么,人生的意义在哪里?人依靠科学,学会了计时,但正是科学,给我们带来了永恒的烦恼。人一出生便进入了死亡的倒计时。比如同学们都是十几岁或二十几岁,如果说你们风华正茂,说你们好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你们会很高兴。但我如果说你们离死亡还有六十多年,两万来天,意思是一样的,但你们会不高兴。各种哲学、宗教的观念都是在死亡的基础上建立的,没有死亡,可以说也就没有了我们人类的文化。人要敢于面对死亡,说出死亡。鲁迅讲过,一个人家生了孩子,大家都来祝贺说这个孩子将来要当官,将来要发财,鲁迅说这些都是骗人的,都是靠不住的,只有一个人说“这孩子是要死的”,这才是真理。
  人们发明各种计量时间的器具,在物理学上,可以测量到十万分之一秒。在普通生活中,我们以一秒钟作为最小的时间单位。一秒钟,喀哒一下,便如同挖去你一块肉。我们一般以为死亡离我们还很远,好像一位客人,在几十年以后等着我们。实际上,人并不是到了遇到那位客人那一天突然死亡的。人每时每刻都在死亡,每一秒钟,你体内都有成千上万的细胞死去,当然,同时也有一些细胞新生,新生的越来越少,死亡的越来越多,于是,你就越来越靠近死亡了。分分秒秒的你,都在变化。下课时的你与上课时的你已经不同了。听完我的讲课,你便又老了一点。时间问题是无数哲人、诗人、艺术家、思想家、科学家面对的问题。
  而这个问题,我们中国的古人并不太重视,中国人的本性基本上是乐观的,时间感不太强。近代从西方才输入了现代性的时间观念。我们中国传统的时间感是圆的,循环的,人可以转世投胎,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而从西方传来的时间感是线性的,一去不回头的,好像文章只有上篇没有下篇,不管你活得好坏,不管你活没活够,就这一把,过这个村没这个店了。所以我们现代人与古代人感叹时间的方式不太一样。
  时间无情,欢乐时不多,悲痛时不少,它就那样冷漠地、不受任何打动地,嘲笑着人类。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战胜时间的问题,如何摆脱对于时间的苦恼的问题。是寻欢作乐,花天酒地,当大款,还是在事业上取得成就,或是寻找一份人间真情。是立德,是立功,还是立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
  文学家的任务不是替人选择,而是把这种感情形象化,变成一种审美对象。选择本身是各人自己的事。
  我从生活给我的启发和一些好的书籍中得到的体会是,还是要做一点有意义的事,用生命的质量来战胜生命的短暂,(很佩服癌症协会的那些人。)用生命的高境界来战胜永恒。当然,这要在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前提之下。
  我想,《匆匆》这篇文章所给予我们的,便是这些启发。
  下面我们来细读一下。
  先看文章的题目,《匆匆》。描述时间可以有很多词汇,也可以用缓缓,悠悠,为什么要用“匆匆”呢?这里已经体现出作者的时间观,在朱自清看来,时间是“匆匆”的,是快的,是急的。这个题目就给人一种速度感,还有一种过程感。你似乎能够看见时间以一种动态的面貌呈现在你的面前。
  第一段,“燕子去了……”第一句是个排比句,选择了三个似同实异的生命现象。描述的是一种循环的生命现象,令人感到亲切、慰藉。然后第二句马上提出一个对比,那些东西都可以重复,但只有时间不重复,“一去不复返”。这个第二句用了一个第二人称“你”,这是直接与读者对话,给人的感觉十分亲切。最后是几个猜测式的追问。设想那时间可以被“偷”,可以“藏”,可以“逃走”,都增添了时间的形象感。我们看这开头的第一段,用一个排比,一个对比,加上一串追问,造成一种忧伤的节奏,但是这忧伤中又含着优美,因为它是思考中的忧伤,是寻觅中的忧伤。在清浅优美的文字中,朱自清举重若轻地提出了一个重大的问题,表现出一种终极关怀。
  第二段,“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这第一句中用了一个“他们”。这个“他们”是指谁呢?是父母?是领导?是老天爷?是上帝?我们中学里的语文考试常常采用标准答案的方式,什么东西都弄成标准答案。其实,世界上很多东西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什么都有标准答案,还要老师干什么?什么都弄成标准答案,说明我们很多老师的无能,也说明他们的蛮不讲理。这里的“他们”就是不确定的。正因为不确定,表现出朱自清对时间的“无把握感”。其实我们全人类对时间都是无把握感的。谁知道时间是怎么来的?是本来就有的,还是我们自己造的,是上帝设计的,还是我们的错觉?正因为不确定,生活才有了意义。假如什么都确定了,什么都知道了,人类也就没有生存的意义了。但我们还是有一些东西是知道的。知道什么呢?朱自清知道“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八千多是多少?看上去很多,其实也就是二十多年。同学们,从你的手中,已经有多少日子溜去了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算你能活一百岁,也不过就是三万多天。也不过就是一千多个月。你一生中,也就能看到几百次“十五的月亮”。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匆匆》这篇文章写于1922年,当时朱自清24岁,也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岁数,但他已经意识到“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节奏更快的时代,我们有朱自清那样敏锐的时间感吗?
  “八千多日子”溜去了,应该是有觉察的。但是为什么没有觉察呢?朱自清下面用了一个比喻。“像针尖上……”这个比喻非常准确、形象。无声,无影,看不见,听不到。所以“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涔涔”是形容出汗,“潸潸”是形容流泪。出汗说明恐惧,流泪说明悲伤。所以这一段,写出了对于时间渐渐离去的悲恐之情。
  第三段,“去的尽管去了……”第一句中,出现了“匆匆”二字。这是明确地点题了。说明题目的“匆匆”就是写时间的,就是写这去去来来的时间的。下面,以日子和“我”的关系,进一步把匆匆的日子形象化。我们都知道时间的可贵,但是怎样写出这个可贵,是非常不容易的。朱自清在这里,采用了以有形写无形的技巧。他笔下的日子,仿佛是可以看到的,仿佛是触手可摸的。他用了一串排比句。在修辞手法上,用了拟人。把时间流逝的状态写到了入木三分的地步,写得让人身临其境、如在目前。真的能够令人产生恐慌,从而写出了“匆匆”的力量,写出时间之流的不可抗拒。
  第四段,“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承接上文“时间之流不可抗拒”的意思,进一步来写人与时间的关系。时间既然这么无情,这么冷漠,这么不可抗拒,那么我们怎么办呢?这里,朱自清写出了人与永恒的矛盾。在永恒面前,显出了人的渺小。“徘徊”二字值得注意。它写出人的无可奈何,人的永恒的困惑。一般的人想到这里,也就会止步了。因为反正干什么都是渺小的,都是没有意义的,都会在宇宙中被时间淹没得一丝不剩的。但是,朱自清没有止步于此。他最后一句说:“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一句话,由自愧转向了自励,自我激励。前面写出了时间流逝的不可抗拒,但是这里偏偏要抗拒。这才是生命的意义。人类文明,都是在与自然的抗争中产生的。人与自然抗争,与时间抗争,不是为了要战胜自然,战胜时间,而是因为抗争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如果一味地顺从自然,那我们就不应该生存,我们生下来就死去算了。这一段,是全文的思想核心。
  最后的第五段,只有一句,“你聪明的,告诉我……”这一句基本上是重复第一段里的第二句,只更换了一个字“你”的位置。上文虽然强调了抗争,但抗争并不能消除对时间的困惑。所以这最后一段又回到对时间的质疑,造成一种回环往复的味道,全文以发问开始,又以发问结束,格外发人幽思。
  回看全文,朱自清以小写大,以“小我”的感受,写出了“大我”的问题。表现了一种“五四”情怀。在“五四”时代,时间问题得到了比较普遍的重视。《匆匆》就是其中的一篇杰作。这样的散文是超越时代的,也是超越国界的,今天读来依然令人震撼。可以说,这是一篇五四时代的《春江花月夜》。
  《匆匆》在艺术手法上也非常有特色。清新,亲切,流畅的口语与书面语巧妙结合,形象化的表现手段,体现出白话文的极大魅力。文章中有典型的白话文的标志:“的”,“了”,“啊”,“呢”,但也有“涔涔”,“潸潸”,“确乎”,“凝然”这样的文言词汇。白话文的魅力不是完全排斥文言文,而是吸收文言文中有用的精华,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朱自清创造了一种十分标准的散文语言,我们今天仍然把这样的语言作为写作的规范。
  《匆匆》还运用了一些修辞手段。如排比,设问,比喻,拟人,这些修辞手段运用得非常自然,产生了一定的情意化、风趣化的效果。比如第三段,把时间写得好像有几分淘气的样子。
  这篇文章的优美之处还在于,结构和谐、感情自然而深婉、语言标准、富有音乐性和诗之美。比如第一段,抑扬顿挫,“去了”,“枯了”,“谢了”,音调是仄,平,仄。“再来”、“再青”、“再开”都是平,“不复返”则是仄,读起来有诗歌的感觉。这是整齐与流动的完美结合。多读这样的散文,能陶冶情操、修身养性、使人永葆青春,望大家多读这样的好文章。
  好,《匆匆》这篇文章,今天就匆匆讲到这里。和大家一起度过了一段匆匆的时光,祝同学们在你们美好的一生中,对得起每一个“匆匆”。



小生常谈篇丁西林剧作的性心理(1)

  一
  丁西林剧作的精华是以男女关系、男女冲突为主的以下10部:
  《一只马蜂》,《亲爱的丈夫》,《酒后》,《压迫》,《瞎了一只眼》,《妙峰山》,《孟丽君》,《雷峰塔》,《胡凤莲与田玉川》,《牛郎织女》。
  丁西林一生共创作了8部独幕剧,9部多幕剧。这17部剧作中,有6部当代之作未曾发表,其中写于60年代的4部不涉及男女关系问题,在其生前基本无人知晓,它们皆非成功之作:
  《老鼠过街》(1960)只是一个纯政治性的电影提纲;
  《一个和风细雨的插曲》(1962)是写“右派”副部长的四幕话剧;
  《干杯》(1962)是写“五反”运动的独幕话剧;
  《智取生辰纲》(1962)是写《水浒》英雄的四幕话剧。
  而另两部写于50年代的《雷峰塔》和《胡凤莲与田玉川》却是丁西林引为骄傲的“推陈出新”的戏改范例,曾被公开介绍,在文艺界产生过一定影响。李健吾对其评价虽不高,但也肯定了其“写”的匠心。
  所以丁西林一生实际上产生了接受效果的作品共有13部:7部独幕话剧,3部多幕话剧,2部多幕歌舞剧,1部多幕舞剧。
  丁西林的七部独幕剧中,后期的《三块钱国币》冲突双方虽有男有女,但与性别问题无涉。而前期奠定了其风格和地位的六部中,有五部是以男女间性别关系为重心的,只有《北京的空气》例外。袁牧之认为:“这是6个戏中没有女角的一个戏。……虽然略为有些曲折,但没有往上升的Climax。还不仅是没有Climax,也没有Struggle。……这是作者6个戏中最为失败的一个。”
  丁西林的6部多幕剧中,除《等太太回来的时候》脱离作者固有特色,颇多漏洞,不伦不类,单纯表现抗日爱国外,其余5部皆以男女关系为重心。
  经上述统计,可见丁西林表现两性关系的剧作,不但在他所尝试的每一种戏剧样式中都有,而且在数量上占有全部作品的大多数:在他赖以成名的最擅长的独幕剧中,占压倒多数;在他进行戏改尝试的古典歌舞剧中,占了全部;在他的多幕剧中,占了两个时期的代表作,还占了他惟一的一部完整的舞剧。
  人们提起丁西林各个阶段的代表性作品,不论是《一只马蜂》、《压迫》,还是《妙峰山》、《孟丽君》,都属于涉及男女两性关系之作。
  所以,不论从覆盖面还是从影响性的角度来看,本文开头所列的10部以表现男女关系为主的剧作,可以说代表了丁西林的主要成就。
  那么,对这些剧作中微妙的男女关系及其所折射出的性心理进行剖析研究,也许会比以前所作的戏剧形式研究和戏剧风格研究更有意义。
  二
  历来的丁西林研究者,目光多停留于其俏皮的对话、机巧的布局上,赞美推崇有余而开掘分析不足。对于触目即是的男女关系问题,注意很少,甚或有意回避、曲解。对剧本的理解,不是等同于作者或剧中人的认识水平,就是不自觉地陷入了作者的语言圈套。只有两个人,冷静地指出了男女关系在丁西林剧作中的重要性。
  丁西林还只有4部独幕剧问世的时候,向培良便在《中国戏剧概评》中称丁为“趣味的创造者”。他在肯定丁西林“技术的纯熟和手段的狡猾,是没旁的剧作家可以赶得上他的”之后,指出丁的4个独幕剧,“用漂亮的字句同漂亮的情节引起浅薄的趣味”,并着重分析了丁的题材:
  ……利用男女间尚未彻底了解之前相互间隐存的神秘,同相互间隐存的轻视,他便拿拥抱,依偎接吻,同一些男女间不意的奇特的关系,以引起卑劣的趣味同卑劣的赏鉴,蒙昧地暗示一些迷惑动情的东西。看过他的剧本,你一定会觉得有趣。因为,你会想到一个女人不意中“却又是她所想望着的”被男人拥抱过后的光景;会想到一个男伶人忽然扮作女子嫁给你,爱抚你,怜惜你;会想到你自己的妻子或许有时候发生要跟旁的一个男人接吻的欲望,而这欲望是如此幼稚,如此憨朴,不会引起你的嫉妒的;会想到你不意中遇到一个女人,因为一点小的相互间有利益的事,便一时权认你作丈夫。这样,你便满意,高兴,舒服了,你抑压的卑劣的欲望,暂时以一种自我的错认而得到满足了。……
  应该说,向培良的眼光是十分敏锐的,他的这段带有心理分析色彩的话很准确地揭示出丁西林几个剧本的接受效果和文本核心。但他推论“这便是作者写剧本的主要目的吧”,则过于武断。众所周知,作者的创作目的与文本的客观意义,与读者的期待视野,都常常大相径庭,作者有时会写出与自己的愿望和解释完全相反的东西。这也正是文本需要解读的原因。而解读丁西林的剧本,如果不揭开男女关系这层重要帷幕,就仍免不了在他那“漂亮的字句同漂亮的情节”制成的迷宫里喝彩、徘徊。
  袁牧之在《中国剧作家及其作品》中逐一评述了丁西林早期的6部独剧。
  他认为《一只马蜂》的剧名,“暗含着男子的象征”;《亲爱的丈夫》与《白蛇传》相比显得可笑;《酒后》是“抓住男女间一片断的故事”,“取材于男女间不可公开的事而把它在舞台上公开了出来”;《瞎了一只眼》是“丈夫,老婆,相互地使用欺骗术”;而《压迫》“作者太重于男女关系的趣味,可把重心移动了”。他“希望作者不再用马‘蜂’的‘刺’来刺女性”,而是去刺“社会上一切的压迫与欺侮”,并热情地期待着“作者第七个脱离Salon的作品出现”。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批评,丁西林搁笔近10年后再次下海所捧出的剧作,都有意突出了时代气息和社会因素。但这些并不成功的努力未能改变剧本的趣味重心,相反,欲盖弥彰,这从反面更加说明了其剧本的精华在于男女关系。离开了这个题材的剧作共有7部,几乎全军覆没,只有《三块钱国币》还站得住,未被指责为失败之作。
  向、袁二人的见解,大概说得过于直率,为人所不愿接受,所以很快便淹没在大谈丁西林机智幽默的喜剧风格的喝彩里,长期未引起注意。近年人们开始从形式、话语方面突破,来深入探讨其戏剧风格。但形式固然重要,而趣味问题却决不应忽视,形式背后的趣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形式。丁西林的剧作为什么会存在那种独特的欺骗模式和唯美倾向?这与作品中深藏的某种独特的男女关系趣味是互为表里的。这种趣味即人们所惯称的比较广义的性心理。
  



小生常谈篇丁西林剧作的性心理(2)


  丁西林十部男女关系剧中共有如下十组男女关系,见表。
  剧名 男——女
  一只马蜂 吉先生——余小姐
  亲爱的丈夫 任先生——任太太
  酒后 醉客——妻子
  压迫 男房客——女房客
  瞎了一只眼 先生——太太
  妙峰山 王老虎——华华
  孟丽君 皇甫少华——孟丽君
  雷峰塔 许宣——素贞
  胡凤莲与田玉川 田玉川——胡凤莲
  牛郎织女 牛郎——织女
  经初步比较归纳,这十组男女关系具有如下特点:
  1 皆存在或真或假的恋爱婚姻关系,双方彼此倾慕。
  2 皆非正常状态的夫妻关系。或有爱慕之意但尚未结婚,或妻子不是真正的女人,或虽已婚但夫妻关系不畅。
  3 这男女关系有的等同于拙文《丁西林剧作“欺骗模式”初探》中的AB关系,有的则是AB中的女方与C的关系。
  4 在这男女关系之外存在一个阻力,或者是C,或者是AB中的男方。这个阻力一般是出于为男方好的目的,但实际有更深的心理原因。
  5 皆男弱女强。在男女关系中,女方主动大胆,促成二人亲合关系的实质性转化;而男方在这点上多是意志薄弱的“好人”,静观其变,坐享其成。
  6 男女由疏到亲的过程,在文本的表层,不是体现为两性吸引的结果,而是由两性之外的某个更高尚的道德因素所“偶然”导致,同时又似乎是“必然”导致。所以主人公是身不由己地不得不接受那“飞来横福”。
  7 分析以上特点,即可洞见不止一个层面的文本意义。本文限于理论水平及研究主旨,以下仅从母题入手,进行若干性心理方面的探讨。其他问题,敬请同仁赐教。
  四
  丁西林男女关系剧中,明显存在着一个“白蛇传”母题。
  本文使用母题这一术语时,看重的是雷·韦勒克和奥·沃伦在《文学理论》中的阐释,即认为该术语的价值“正好在于它既指结构的或叙述的构成,同时又指心理的、社会的或哲学的理论的内在结构”。
  丁西林对白蛇传母题是既熟悉而又喜欢的。
  1951年提倡“戏改”伊始,丁西林便写出古典歌舞剧《雷峰塔》作为第一个试验品。在初稿的前言中,他只是从“舞台形式方面”解释了为什么要改革一个旧剧,“而没有接触到所写剧本的内容”,似乎选择这个白蛇传的故事作为开端是顺手拈来,理所当然的。后来1961年他在修改稿的前言中补充说,《雷峰塔》是驳斥帝国主义的人种优越论的,“《白蛇传》主要的是男女关系,即一个女人对丈夫如何恋爱、如何忠贞;《雷峰塔》主要的是写社会关系,即一个人如何热爱人类而愿意终身为他们服务”。剥去时代的政治因素不论,可以看出,丁西林并未改动母题形成(motivation),而只是对母题进行了新的道德诠释,借用精神分析术语来说,这样便顺理成章地将潜意识的需求推向意识的领域,所以李健吾才说它“故事完全吻合《白蛇传》”。的确,剧本里加在人物口中的“思想崇高”的唱白,显得虚浮游离,丝毫未能掩盖母题本身所放射出的魅力。
  除了这次对《白蛇传》的直接改装外,丁西林其他剧作中运用这一母题最明显的是他在处女作《一只马蜂》成功后所写的第二部作品《亲爱的丈夫》。这一点袁牧之已在《中国剧作家及其作品》中有所比较。由于此剧存在若干朦胧可疑之处,因此需要先行解读释疑,为下文的母题分析作一预备。
  《亲爱的丈夫》除了在情节上被指责存在疏漏和不可信性之外,最大的疑点在原先生身上。张继纯在《西林独幕剧》中,指出原先生职务不明,使人产生“那个人为什么来到这里?”的疑问。细玩文本,可以略见端倪。
  原先生去看任先生。可他来到任家的第一句话是“太太在家么?”第二句话是“这几天太太出门没有?”以下问话句句与太太有关,“太太不出门,在家做点什么?”“太太还会做活计么?”“那都是任太太自己做的么?”“太太的脾气好不好?”“你们太太的身份?”……待任太太出来应酬他后,他便直接与任太太攀谈,仍然没有提及任先生一个字。
  这说明原先生一开始便“来者不善”。他不止是任先生所挑明的那类借看朋友而看朋友之妻的人,而且很可能对于任太太的旦角身世已经看出了蛛丝马迹,怀有某种动机和希望而来。是进一步获得更多的信息?进一步证实自己的猜测然后设法亲近?或设法不让别人亲近?都有可能,但未必是其明确的意识。
  在与任太太神聊时,原先生讲到小时老师出了个对子,叫“笼中鸟”,仆人老刘教他对了一个“虎离山”。这在字面上是根本不成对的,原先生为什么卖了这么个破绽呢?原来这出自京剧《四郎探母》的一句著名唱词:“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原先生故意把话题引向京剧,恐怕是旁敲侧击,察看任太太的神色。潜台词是说:“我对京剧非常了解。”同时,又暗指任太太男扮女装嫁给任先生,离开了京剧舞台,就好比“笼中鸟”和“虎离山”一样,以此进行感情刺激。接下去他又大谈京戏,吹嘘老刘是此中专家,而他自己的一切都是老刘教的,这是暗示自己对京剧界了如指掌,包括演员的私生活。
  所以,原先生虽不一定与那位办堂会的军阀汪大帅有关系,但他无疑是个戏迷或票友。他垂涎于任太太的“扮相”,对任先生则不无揶揄与嫉妒。当证实任太太确为黄凤卿所假扮后,他便阴阳怪气地向任先生揭示真相。夫妇分手已成定局后,原先生“脸上现出笑容,但是他脑里想到的事情,只有他自己知道”。于是他平静地走了。这说明他心中不可告人的某种愿望已经达到:这个为戏迷们喜欢的“男人扮的女人”不再被任先生这个书呆子所独占,而是又像从前一样人人有份,这其中就有他原先生的预见、发现和参与之功。
  结构分析表明,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白蛇传结构。书呆子任先生是许仙,男扮女装的任太太是白蛇,而道貌岸然、心理隐晦的原先生就是法海。任太太名叫素贞,恰与白娘子同名,“她”自诉就是照着“雷峰塔”的故事来报答任先生的。可见,丁西林对这一母题的情有独钟已是无须掩饰的。
  


小生常谈篇丁西林剧作的性心理(3)


  “白蛇传”母题是中国文学中的一个常见类型,在美籍学者丁乃通所著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中,按AT分类法,被列为411型,与“画中人”、“田螺姑娘”、“其他动物妻子”等同属于第二部分“普通故事”中的甲类“神奇的亲属”一类。本文参阅了两种译本,现将其基本模式转述如下:
  男主人公是一个青年男子,女妖总是一条白蛇。
  (a)女妖是一个善良的动物。(b)她给他带来财富。(c)她的妖术常常吓得他魂不附体。
  (b1)他听了一个圣者的劝说,让她喝一副药。(b2)他坚持让她喝药,好去庆祝某个节日。她便喝了药,让他心满意足。(c1)她在床上现了蛇形,吓得他昏死过去。(d)她从遥远的地方盗来救命仙草,使他起死回生。(e)其他奇迹。
  补充结尾:(c)她为占有男主人公同圣者进行了长期斗争。(d)最后,她被吸进一个魔钵,镇于白塔之下。
  以上模式归纳起来,实际是一个妖女变成淑女,完成对男子的诱惑,而被一个有性忌讳者阻挠的故事。深入探究这一母题,对于考察中国知识分子的性心理,一定会很有意义。本文的粗浅分析,主要服务于解剖丁西林的男女关系剧,故只能挂一漏万。
  柏拉图在他的《会饮篇》中,使他的客人断言有两个维纳斯,柏拉图称之为“上天的”和“世俗的”,以后又称之为“神圣的维纳斯”和“自然的维纳斯”。这个偶然的比喻,由于反映了人内心深处的一种感情,所以一直未被人们忘怀。便是“兽性的本能”与“神性的冲动”的矛盾之情。“维纳斯最初并不是因为她的神的特征而受到崇拜的”,在男性中心的世界上,女性艺术形象的意义,不是欲望的符号,便是净化欲望的符号。在中国,常常表现为妖女和淑女的对立。妖女是男子在潜意识中所渴求的,但妖女同时带有危害社会秩序的恐怖性,使男子不能直接表达个体的愿望。于是他只好玩弄变形记,将妖女变为能被社会接受的淑女,以欲望之外的借口来满足欲望。但是这个功能转化的戏法常被揭穿,另一种巨大的力量,也许代表着社会集体无意识中的性意识,也许代表着男子本身的性恐惧,强烈地排斥妖女。男子在罪恶感和不净感之下无力抵抗,于是,这一切又都靠妖女自身去解决。妖女自愿来献身,自愿去抗暴,男子既满足了兽性的欲望,又保全了神性的道德形象,有惊无险,坐享其成。这真是一个完美的白日梦,难怪它变种繁多,魅力长存。
  用“白蛇传”母题试分析丁西林的男女关系剧,其对应关系十分清楚,见下表:
  作品 许仙 白蛇 法海
  一只马峰 吉先生 余小姐 吉母
  亲爱的丈夫 任先生 任太太 原先生
  酒后 醉客 妻子 丈夫
  压迫 男房客 女房客 房东
  瞎了一只眼 先生 太太 朋友
  妙峰山 王老虎 华华 杨参谋
  孟丽君 皇甫小华 孟丽君 皇帝
  雷峰塔 许宣 素贞 法海
  胡凤莲与田玉川 田玉川 胡凤莲 卢林
  牛郎织女 牛郎 织女 王母
  对上表逐一简略阐释如下:
  《一只马蜂》中,吉爱上“姿态美丽,面目富有表情”的余,余也爱上“强健活泼”的吉。但两人先扮成病人与护士,后又扮成社会批判者。余似乎是被吉当作一个“美神经发达”者而看中的。吉的求爱过程,处处“光明正大”,一切进展都是余先给予保证后才实施的。而吉母则忌讳这种新式性关系,她指责新式小姐“不懂得做人,不懂得治家”,没有她年轻时安心守寡,抚养儿女的精神。她在以做媒来参与年轻人的婚姻这件事上十分热心。她当然不会追究自己的隐秘心理,但当儿子半真半假地夸她是贤妻良母时,她“追想到她以前的生活”,自认为“配不上”。所以,吉余二人才用欺骗的方法解除这一潜在的阻力。
  《亲爱的丈夫》已在前文先行分析。
  《酒后》的倾向性是偏在醉客一方的。醉客“意志很坚决,感情很浓厚,爱情很专一”,是女主人“心目中所理想的一种男子”,所以女主人自动想去吻他。而醉客因在醉梦中,就像任先生醉于诗书一样,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而丈夫一开场便带有醋意,对妻子与醉客的亲近十分恼恨,又不得不伪装得绅士一些,所以他一再刺激妻子的“妖女”意识,并以向醉客揭露妻子的“原形”相要挟,终于完成了法海的任务。
  《压迫》中男房客潜意识里希望亲近女房客,转弯抹角使女房客留下来。天从人愿,女房客不但主动让他看她的脚,而且主动要求“扮演”他的太太,并代他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无产阶级联合抵抗有产阶级的压迫。有性禁忌的房东终于被“正义”打败,男房客在合理的借口下与女房客关在了一扇门里。
  《瞎了一只眼》中的夫妻“处在爱情倦怠期”。美国精神分析专家托马斯·A.哈里森分析这种婚姻为:丈夫想扮成“小孩”,而妻子愿意做“妈妈”,一旦他们对此感到厌倦了,麻烦就开始上门。为了获取新的刺激,太太利用先生偶受轻伤,导演了一出爱情戏。做戏的目的并非掩饰自己的慌张,而恰是借慌张来表露和发泄爱情。先生在被动中重新获得了性爱,而这一切都另有借口。朋友揭穿先生的欺骗,想用自己的力量来左右人家的爱情,结果反而中了“连环套”。太太“盗仙草”一般地为先生解了围,先生又一次在做戏中心满意足。
  《妙峰山》中“不懂得恋爱”的王老虎,被一个曾经是“明星”,现在是“看护”的华华小姐死死缠住,非结婚不可。名义上却是为了抗战,似乎王老虎若不娶这位小姐,妙峰山的抗战大业就会毁于一旦。早有预见的杨参谋看穿了华华的“妖女”本质,却也打着“保全王家寨”的旗号,要枪杀华华,然后再自杀。是王家寨的事业真的如此禁忌性爱,还是杨参谋本人妒火中烧呢?
  《孟丽君》中“闭月羞花”的孟丽君女扮男装,出将入相,册封公主,赐婚与皇甫少华成亲。本来垂涎孟丽君,从中作梗的皇帝成了“皇兄”,不能再有非分之想。“妖女”终于以“淑女”的身份取得胜利。
  《雷峰塔》的分析见前文。
  《胡凤莲与田玉川》文白意显,无需分析,只是信手拈来的同类母题而已。



小生常谈篇丁西林剧作的性心理(4)


  六
  由上文对丁西林剧作中“白蛇传”母题的阐释,可得以下推论:
  男主人公的恋母情结。
  男主人公性禁忌的心理障碍。
  矫饰、做作的人生态度。
  从吉先生—余小姐,任先生—任太太,醉客—主妇,男房客—女房客,王老虎—华华等这一系列男女组合中,均可看出男弱女强,男静女动的特点。
  男对女有了强烈的依恋倾向。他要从女处得到的似乎主要不是性,而是同情、抚慰、照顾、关怀、怜悯等母性的情感,在这种情感中男方觉得自由、舒适、满足。而女方则正中下怀。她们不仅有“女儿自言好,故遣入君怀”的大胆主动,更主要的是以一种半哄半嗔、亦抚亦怜的态度给了男方以精神支柱,对男方像对小孩子一样。这是“母性”与“妻性”的混合体,最少“女儿性”。
  把这叫做恋母情结,并不是说男主人公像俄狄浦斯一样具有杀父娶母的愿望,而是说在超越了这个概念的原始涵义以后,在一种更广泛的意义上,男主人公不自觉地对母爱表现出了强烈的渴求和依恋,并且,这种渴求和依恋不是直接寄托于母亲,而是寄托于性对象,把它潜藏在性爱之中。考虑到丁西林作品的时代及其在戏剧史上的地位,这种“恋母情结”很值得思味。
  丁西林笔下的男女之间本有正常的性吸引,但他们——主要是男方——竭力回避,谈性色变。如《压迫》中女客鞋里入水,男房客连忙提出“如果要换袜子,我可以走到外边去”,一本正经得令人肉麻。
  性回避的方法是引入另一因素,实际是性禁忌的符号,即法海。这个法海可视作男主人公内心对性的恐惧的外化。男主人公对妖女既渴求又恐惧,想图利又想去害。于是妖女披上淑女的外衣,以非性因素来掩饰、冲淡性。吉先生为了美神经,任太太为了报恩,要吻醉客的妻子为了意志独立,房客为了反抗压迫,瞎眼先生为了友谊,华华为了抗日,白蛇为了救人……他们与法海的斗争,表现了欲望与禁忌的冲突。这一矛盾是无法从根本上回避的。战胜了法海,亦即证明战胜了性恐惧之后,性关系便以胜利果实的身份具有了合理性,同时也证明了淑女不是妖女,于是性关系便可以存在。而双方仍继续回避性问题,讳莫如深。
  一旦性问题被尖锐揭露到不能回避的程度,性关系便不能维持,如任太太,醉客与主妇。换一角度说,只有在演戏状态中,性关系方可维持,就如演员在台上接吻,对观众可以解释成“角色需要”、“工作需要”,而演员本人实已受益。一旦走出剧场,双方便丧失了这种关系。
  这正说明男主人公的心理障碍之深,不能客观地直面女性,以性为不洁,不尊,不敬。王老虎的只准结婚,不准恋爱,男房客的故意回避女房客换袜,从两个方面显露出潜意识中性禁忌与性渴望的交战。于是,把这种心态与恋母情结糅合起来,弄成一种“假公济私”的形式,实际是婚恋关系中的一种“准变态”。
  由于普遍的恋母情结和始终未能克服的性禁忌的心理障碍,丁西林剧作中便充满了矫饰的、做作的人生态度。这一点笔者以前已有所论述。其具体表现是“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回避自己的真正欲望、意志、企图,而代之以漂亮的辞令,机变的哲理,把自己打扮成智慧、高尚、正义的化身。而可笑的是最后仍回避不了卑俗的现实,只不过那些矛盾由于巧妙的掩盖、遮饰而较难被读者注意而已。
  这种矫饰的人生态度在戏剧结构上即表现为“欺骗模式”,在戏剧风格上即表现为“唯美倾向”,从而形成了丁西林剧作的总特征。
  七
  至此,本文对丁西林剧作的性心理进行了一番剖析。这一微观研究所得结论有何进一步的意义呢?本文谨列三点作为结尾。
  丁西林是现代评论派的主将,也是京派的一员。这两派都有回避性问题,标榜自然、尊严、健康等倾向。而如果对其创作实绩稍事解读,往往可见与表面现象颇不一致之处。这从反面说明相当一部分中国现当代文人,尽管受过现代教育,也仍在性问题上表现出传统性,即缺乏正确的性观念,视女性不是圣母便是妖怪等。五·四远远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直到今天,京派小说和京味小说中此况犹存。赵园和倪婷婷对此有很精辟的论述,可资参悟。
  形式研究不能脱离内容和意义。
  研究方法上,社会学的统计和心理学的分析是同样重要的。
  (发表于《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小生常谈篇现代文学研究之我见

现代文学,研究到今天,几乎所有的角落都被人们搜捡遍了。就像今天的圆明园,很难再从中拾到一片残砖断瓦了。于是乎,研究者们都感到了一种困惑。但同时也有不少人从这种困惑中敏感到突破的即将降临。于是人们讲理论、讲方法,期待在自己手上突现这次历史性的突破。然而文学研究与其他科学研究一样,具有不以研究者的主体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规律。万有引力定律的建立,并不是因为有了牛顿,元素周期表的出现,也不是因为有了门捷列夫。科学的进展无止境,文学研究上的突破也会不断出现。但是,就一个具体的时代来讲,它的文学研究水平是受这个时代的种种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制约的,也就是说,它的发展是有时代的极限的。古人研究李白和杜甫,不会把他们列为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代表;晚清人研究《红楼梦》,也不会得出它的主题是反映封建制度崩溃的结论。所以,我们今天展望现代文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就应该看看它与当今的整个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关系,然后再来探讨它本身存在的潜力、矛盾等内部问题。
  现代文学,作为一个研究客体,已经成为一段静止的历史。自从王瑶先生《新文学史稿》问世以来,我们可以看到,每一阶段的研究主流无不服从于该阶段的时代精神的要求。仅以鲁迅为例,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现代文学研究的每一次较大突破(或者是倒退),都与整个时代精神、社会心理密切相关。研究的最高水平一旦与时代精神的要求达到“互洽”,那么,突破便不再出现,剩下的任务是巩固这一水平,为下一个历史阶段的未来突破进行准备工作。
  目前,我们的现代文学研究领域涌现了许多探索性的文章和力求创新的文学史著作,可是我觉得他们还只是尽到了“破坏”的作用,而突破不仅仅是破坏,还必须有新基础、新框架的建设。这种建设何时能够到来呢?旁顾一下文学的其他领域,似乎大家都面临着同样的困惑。我们缺少一个切实有用的文学史理论,缺少我们自己专业的方法论,甚至缺少对于现代史普遍的基本准确的认识和把握。我们去向哲学、美学、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求助,可是我们发现,他们也正怀着与我们同样的焦灼,他们也在期待着我们的有所突破将对他们有所启示和帮助。这是我们的现状,但整个现状是没有满足我们当今的时代精神的要求的。时代要求我们重新认识和评价100多年以来中华民族的所思所作,要求这种认识和评价与全民族从物质文明到精神文明的全面改革和开放“互洽”。由于这种现状与需求的矛盾,我们可以说,突破的来临不会太久,但也不会太近。它不会像新文化运动那样,在几个早晨便战果累累。如果允许我仅凭直觉做一个缺乏充分依据的大胆估计的话,我认为这次大的突破很难在新世纪的头几年内实现。在此之前,将会有许多小的突破继续进行着破坏和一点初步的建设,正像大地震来临之前往往会有许多小地震一样。
  当然,设想归设想,我们不能根据设想来安排我们的研究步骤。我们的出发点仍然是现状。在这个现状的发展趋势下,现代文学史的诸如分期、性质、主流等基本问题将会出现新的占主导地位的结论。在大突破到来之前,微观研究将比宏观研究进行得广泛、活跃。同时,方法论的问题也将由探讨到初步解决。总结性的论著将有一定数量的涌现,作为大突破到来之前对旧的现代文学研究的一种清算。它的作用和意义正如同鲁迅先生为他的杂文集所取的名字——《坟》。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编写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可以说是这群坟中的头一座。书中所采用的比较稳妥的结论的部分,正是为这类稳妥结论所唱的挽歌;而那些运用了最新研究成果的部分,则为今后新著的产生暗示了一条新路。因此,处于目前这个历史时期的现代文学研究工作者,一面应该对我们的专业前途充满信心,一面应该做好进行大量艰苦细致工作的思想准备。这样,我们才能使自己的生命意义与专业研究、与时代精神达到互洽。如果说我们的时代正孕育着一个振奋人心的质变的话,那么,我们即便成为历史的中间物,也同时正做了历史的幸运儿。



小生常谈篇关于现代文学的概念

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有一个问题越来越醒目,即对于“中国现代文学”这一概念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解。笔者在北京大学中文系讲授“中国现代文学史”课程时,曾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几乎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观点。在中国的通常语境里,1840年以来的历史被划分成三大阶段。1840-1919年是“近代”,1919-1949年是“现代”,1949年迄今是“当代”。以此为参照,那么“中国现代文学”就是基本上对应着中国现代史的文学。目前学术界大多采用1917年到1949年的教学/研究框架。通常简称为“现代文学三十年”。但是,这样使用“现代文学”概念越来越多地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在国外的非汉语学术界,很难从语义上区别“近代”、“现代”和“当代”。比如日本就把“现代化”称为“近代化”。在国内,一般情况下,“现代”和“当代”是同义词,只有专门学习过现代文学史和当代文学史的人才能区别这两个概念。所以对现代文学的范畴问题发生越来越多的质疑。特别是21世纪的到来,使这个问题更加凸显。当我们说“现代”的时候,不是指包括说话时的“现在”,而是指半个世纪以前。这已经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不便。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个范畴加以清理。
  可是,当我们试图清理“现代文学”这一概念的时候,就会发现问题的复杂性。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现代”这一概念具有多义性。它不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同时也是一个价值概念。比如现在同是2004年,我们却可以说欧洲比非洲“现代”,还可以说某件东西很“现代”。因此,对现代文学的理解不仅仅是时段上的差异,而且包括空间上的差异。
  让我们分别列举并进行简评。
  从时间上说,首先存在一个“现代文学”的上限与下限的问题。
  关于“现代文学”的上限,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是1919年,划分点是“五四”运动。理由是文学与政治应该一致,“五四”运动使整个中国文化得到更新,中国文学的性质当然也发生了质变。这种观点目前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很少,但是学者以外的很多人都这样认为,特别是中学语文课本就是这样教的。笔者给一年级大学生上现代文学课时,第一天问他们现代文学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全部说是1919年。这个观点思路明确,缺点是过于简单,因为实际上还是要去追溯1917年的文学革命和1915年的《新青年》。
  第二种是1917年,划分点是文学革命,理由是文学的独立性,强调从文学自身的发展线索来判定时段。目前大学教学体制基本采用这个上限。但是这样就等于说现代文学只是新文学,它忽略了通俗文学的发展脉络。
  第三种是1911年或1912年,划分点是辛亥革命与中华民国建立。理由是现代文学应该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文学,推翻了皇帝,才真正有个人的精神空间。这也是把文学与政治相联系。从通俗文学的发展来看,这个上限倒是一个分界点。但是从文学运动来看,这个年份的意义不是特别突出。
  第四种是1898年,划分点是戊戌变法,理由是思想变革是文学变革的内在动因。北京大学一些学者的“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实际上就是以1898年为起点。谢冕先生主持的“百年文学总系”,挑选十几个年份进行分写作,第一本书就是1898年,谢冕先生亲自写的。1898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成立,从现代教育史上可以说是一个开端。
  第五种是1840年,划分点是鸦片战争。理由是在古代与现代之间不存在独立意义的“近代”。这实际是把近代文学合并到现代文学。近代文学是历来教学的薄弱环节,也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
  第六种是周作人等人的意见,认为现代文学是从明朝开始的,理由是个性解放、人的觉醒。这一观点无法在教学上实现,只能当作一种学术参考意见。
  关于“现代文学”的下限,分歧倒不是很多。
  第一种观点是1949年。这既是正统的,也是大多数人的观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文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但近年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看法,理由是从文学自身来看,1949年没有什么重大事件。
  第二种观点是1976年“文革”结束,从新时期以来是“当代文学”。这种观点认为50-70年代的文学基本是解放区文学的延续,应该属于“现代文学”,文革以后才进入了所谓“翻天覆地”的历史新阶段。
  第三种观点是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认为此前的文学是以五四精神为主导的,此后进入了以共产党思想为核心的当代文学。
  最后一种就是主张不分现代与当代,打破下限,笼统称之为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个主张影响很大,实际上许多学者都进行了跨越“现代”和“当代”的研究。但是这个主张也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认为它忽略了许多应该得到重视的差别。20世纪中国文学实际上的阶段性还是不能回避的。
  从空间上讲,“现代文学”的所指经历了范围上的多次变化。从50年代王瑶先生等开创这门学科始,“现代文学”长期指以无产阶级为核心的、团结其他阶级参加的新文学。所以各种版本的现代文学史著作中,革命文学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文学处于边缘,或者是同路人,或者是受批判的对象。
  新时期以后,观念发生很大的变化,边缘和中心开始对换。经过20年的演变,革命文学已经占比重很小,所谓“人性论”的和“具有永恒艺术价值”的文学得到重视。但基本框架还是新文学的框架,而且产生不少新的问题。比如忽略了现代文学史上重要的思想斗争,忽略了当年大众的阅读选择,变成一种个别专家趣味等等。
  关于现代文学应该不应该包括通俗文学,很早就有过不同意见。严家炎先生与唐弢先生就曾经争论过。严家炎先生认为应该包括旧文学,包括旧体诗词。唐弢先生则强调“现代”的价值意义,反对包括旧文学。但随着学术界对“现代”这一概念理解的拓展,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应该包括通俗文学。也就是说,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各种文学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它们是一个整体,而不是简单的先进战胜落后的关系。199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再版了钱理群、吴福辉、温儒敏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这本书在每个10年都专门设立了通俗文学一章。这表明了一个极大的变化。旷新年先生批评这个框架有不妥之处,但这已经是一个趋势。2000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新版现代文学史,也专章讲授了通俗文学。
  所以,目前关于“现代文学”这个概念,出现了许多课题。一是在中国20世纪产生了各种文学,如何对待。以某一种价值观念进行取舍后,对不符合自己的标准的文学干脆不讲,恐怕是不妥的。比如有的当代文学教师不讲文革文学,有的连十七年也不讲。“空白处理”恐怕不是历史研究的最佳方式。但是,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不同文学的价值区分。张恨水与鲁迅就是不好随便比较的。要把这些问题研究清楚,我们就要回到文学史中去,仔细考察当时的文学生产、流通和接受的状况,包括考察出版、报刊、文学教育和各种亚文学的状况。这样我们或许会尽快找到妥善处理“现代文学”这个概念的方法。
  (发表于韩国汉学国际研讨会)



小生常谈篇无题谈诗

没有题目的文章实在不好做,就像没有项目的奥运会一样。倘若撒开缰绳漫无边际地扯上一通,难免被裁判为态度不严肃的墙头芦苇;倘若揣着裁判员的心思绞尽脑汁地大显其观诗慧眼,则又有企图凌越新诗专家的嫌疑。唐朝的科举我总有点看不惯,如果不是恩师看中了那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话,凭白居易的本事,还真说不定弄它个“八十老童生”呢。冒犯,冒犯。
  由此便想到,为什么胡适在答复絮如的信中,对他所了解的卞之琳的《第一盏灯》进行辩冤,而他不熟悉的何其芳的《扇上的烟云》却表示“哀怜”呢?
  自从读了“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之后,胡适的形象在我心中便永远也膨胀不起来了。据说他把名字改为“适”,来源于《天演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果说在个人生活上他还可算个“适者”,那么在文学见解上,他就越来越远离“优胜”而走向“劣败”了。从1937年《独立评论》上那场关于新诗“看不懂”的争论,我觉得胡适在美学观念上已经到了江淹的更年期。念念不忘把自己摆在新文学“第一盏灯”的地位,结果却大有化作“扇上的烟云”之虞也。
  无疑,胡适是个功臣。《尝试集》勇敢地扯下裹了千百年的脚带,在金莲玉笋的辱骂和轰笑声中,跌跌撞撞地印下一串解放的足迹。于是,便在一片天足的杂沓纷纭中,新诗走出了它的第一个十年。
  但是,这种原始的新诗如果一成不变地保留其生活方式,那夭折就不远了。早期原始社会人的寿命都不过十几岁而已。需要出英雄,于是,新文学史又亮起了第二个“第一盏灯”,即以汉语为外语的李金发。
  李金发以走私法国的象征主义而青史留名。我在《春风不度玉门关——象征主义在中国的命运鸟瞰》一文中某些有关的话,不妨剽窃于此:
  法国象征主义如同一股世纪初的春风,飞越千山万水,吹到中国这座刚刚解冻的花园,为放足不久的诗坛带来异域的芳香,带来新奇美的艺术追求,使中国产生了一批幼稚而又早熟的“七岁的诗人”(兰波诗题)。然而,中国的血型似乎永远是“AB”,可以容纳一切,但一切最终要变成“AB”。仅仅十余载,象征主义就昙花一现,枯萎于现实主义灼流滚滚的夏天。进步的艺术流派何以夭折呢?
  首先,中国诗坛乃至全民族的审美胃口实在太弱了,承受不了如此之大补。连胡适、艾青这样的大家都摇头侧目,只好慢慢地来了,此发展规律之必然。
  其次,作品实在幼稚,佳作极少。试作定量分析,可知模仿远远大于创造,长期竞争不过浪漫派和现实派,与法国祖师相比也有辱门风。只是到了上世纪30年代中期,才勉强占领了几年制高点,不过,那已是中国化的象征主义了。
  追求主体原因,则可看出诗人缺乏对诗歌发展规律的高层次把握,对古典诗歌修养不够,语言学知识欠缺,理论与创作分家等等。
  终于,我们只好叹息一声“春风不度玉门关”了。《中国初期象征派诗歌研究》一书中似乎也隐隐包含了这种情调。今天,把李金发这盏灯拾起来,只能是“自将磨洗认前朝”了。由于上述那些原因如今都已基本解决,所以,二三十年代那些风得以顺利地吹过来了,但可惜已不是春风了。
  现代诗歌的研究,应该成为中国新诗如何发展的重要依据。亦步亦趋,终非久计;何去何从,有待深思。舒婷与北岛,早已不再是少年时的江淹了。现代派现代派,很多人可以把梦话拿去发表,标榜为现代派。一切概念皆有其历史性。现实主义倘若一味坚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结果必然将诗坛变成没有项目的奥运会。一种体育项目,玩的人多了,奥运会就分给它一块金牌,以后没人玩了,没人看了,自然无人报名,项目自然取消。但在体育史上,还是要研究它的起源发展、规模影响,谁拿过冠军,是否被观众认为粗暴野蛮不道德等等。例如拳击,是应该改革竞赛规则,还是一律以公开斗殴拘捕呢?
  我有个想法,觉得诗歌这种形式在人类的艺术史上进入了晚年。记得在哪本刊物上看到过相似的观点,颇为欣慰。我认为,对现代派诗歌的研究最能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或肯或否,因为现代派是新诗艺术的珠穆朗玛峰。
  (发表于《敦煌诗刊》2002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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