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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费孝通:鸡足朝山记(节选2)

书籍名:《名家话佛缘:滚滚红尘中拈花微笑》    作者:马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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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命鸡
我们从短墙的缺口,绕进了山脚的一个寺院,后殿的工程还没有完毕,规模相当大,向导和我们说:“这是鸡山最大的寺院,名称石钟寺。”我从山巅一直下来,对这佛教圣地多少已有一点失望,大概尘缘未绝,入度无因了。我抱着最后的一点奢望,进入石钟寺。一转身,到了正殿:两厢深绿的油漆,那门秀丽惹眼,尽管小门额上写着“色即是空”,也禁不住有一些不该在这地方发生的身入绣阁之感。正殿旁放着一张半桌,桌上是一本功德簿。前殿供着一行长生禄位,下面有不少名将的勋爵。山门上还悬着木刻对联,和两块在衙门前常见的蓝底白字的招牌,有一块好像是写着什么佛学研究会筹备处一类的字样。我咽了一口气,离开了这鸡足山最大的名刹。
离寺不远,有一个老妪靠着竹编的鸡笼在休息。在山上吃了一天斋,笼中肥大的雄鸡,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岂是这绿绮园里研究佛学的善男信女们还有此珍品可享?我用着一点好奇的语调问道:“这是送给老和尚的么?”虔诚的老妪却很严肃地回答说:“这是长命鸡。”自愧和自疚使我很窘,我过分亵渎了圣地。
“这是乡下人许下的愿,他们将要把这只雄鸡在山巅上放生,所以叫做长命鸡。”这是向导给我补充的解释。
长命鸡!它正是对我误解佛教的讽刺。
多年前,我念过JackLondon写的《野性的呼声》。在这本小说中,作者描写一只都会里被人喂养来陪伴散步的家犬,怎样被窃,送到阿拉斯加去拖雪橇;后来又怎样在荒僻的雪地深林中听到了狼嚎,唤醒了它的野性;怎样在它内心发生着对于主人感情上的爱恋和对于狼群血统上的联系两者之间的矛盾;最后怎样回复了野性,在这北方的荒原传下了新的狼种。
这时我正寄居于泰晤士河畔的下栖区,每当黄昏时节。常常一个人要在河边漫步。远远地,隔着沉沉暮霭,望见那车马如流的伦敦桥。苍老的棱角疲乏地射入异乡做客的心上,引起了我一阵阵的惶惑。都会的沉重压着每个慌乱紧张的市民,热闹中的寂寞,人群中的孤独。人好像被水冲断了根,浮萍似的飘着,一个是一个,中间缺了链。今天那样的挤得紧,明天在天南地北,连名字也不肯低低地唤一声。没有了恩怨,还有什么道义,文化积成了累。看看自己正在向无底的深渊中没头没脑死劲地下沉,怎能不心慌?我盼望着野性的呼声。
若是我敢于分析自己对于鸡山所生的那种不满之感,不难找到在心底原是存着那一点对现代文化的畏惧,多少在想逃避。拖了这几年的雪橇,自以为已尝过了工作的鞭子,苛刻的报酬,深刻里,双耳在转动,哪里有我的野性在呼唤?也许,我这样自己和自己很秘密地说,在深山名寺里,人间的烦恼会失去它的威力,淡朴到没有了名利,自可不必在人前装点姿态,反正已不在台前,何须再顾及观众的喝彩。不去文化,人性难绝。拈花微笑,岂不就在此谛。我这一点愚妄被这老妪的长命鸡一声啼醒。
在山巅上,开了笼门,让高冠华羽的金鸡,返还自然,当是一片婆心。从此不仰人鼻息,待人割宰了。可是我从山上跑了这两天,并没有看见有长命鸡在野草里傲然独步。我也没有听人说起这山之所以名鸡是因为有特产鸡种。金顶坐夜之际,远处传来的只是狼嚎。在这自然秩序里似乎很难为那既不能高飞,又不能远走的家鸡找个生存的机会。笼内的家鸡即使听到了野性的呼声,这呼声,其实也不过是毁灭的引诱,它若祖若宗的顺命寄生已注定了不喂人即喂狼的运动,其间即可选择,这选择对于鸡并不致有太大的差别。
长命鸡长命鸡!人家尽管给你这样的美名,你自己该明白,名目改变不了你残酷的定命,我很想可怜你,你付了这样大的代价来维持你被宰割前的一段生命,可是我转念,我该可怜的岂只是你呢?
想做JackLondon家犬的妄念,我顿时消灭了,因为我在长命鸡前发现了自己。我很惭愧地想起从金顶下山一路的骄傲,我无凭无据蔑视了所遇的佛徒,除非我们能证明喂狼的价值大于喂人,我们从什么立场能说绿漆的围廊,功德的账簿,英雄的崇拜,不该成为名寺的特征呢?从此我就很安心地能欣赏金刚栅上红绿的标语了。第二天我还在石钟寺吃了一顿斋,不但细细地尝着每一碟可口的素菜,而且那肥胖矮小的主持对我们殷勤的招待,也特别亲切有味。
既做了鸡,即使有慈悲想送你回原野,也不会长命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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