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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书籍名:《杀人动机》    作者:穆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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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办公室的时候,琉璃正在对着镜子涂唇彩。那是一种粘糊糊油亮亮的玩艺儿。她抬起下巴左右侧着脸端详着自己的嘴唇,此时她的样子看上去就象才吃了一顿猪油大餐而忘记了抹嘴。不过从琉璃的表情来看她显然对自己十分满意。
“你又迟到了半个小时。陈子鱼。”她放下手中的镜子,转过脸来对我说:“你不是才休了三天的病假吗?今天是你上班第一天吧?科长早就点过名了,你快到他那儿去报道吧。”
我忍受着宿醉的头痛,唉声叹气的向科长办公室走去,一路上怀念着从前的好时光。那时候局里还没有大搞为人民服务新风尚,迟到早退是属于普遍的正常现象,即便是偶尔旷个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重要的是破案率。只要案子破了,谁也不管你什么时候到岗,什么时候离岗。
对于象我这种夜生活动物来说,那时候的生活无疑自由舒服得多。话说回来,当初我不就是冲着警队的懒散与特权,才从小立志要做一名人民警察的吗?
现在连我们局里也搞起新形象新风尚来了,好好的国家机关,搞得象个公司一样,上班要点名,下班要打卡,还有什么微笑办案微笑服务的,可见这个社会沦落到什么地步。
带着满肚子的腹诽,我敲开了科长办公室的大门。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迎接即将开始的,如春雨般绵绵的罗索。我们的科长是个五十岁上下的胖老头,头已经半秃了,脸和鼻子长年都是红通通的,象和蔼可亲的圣诞老公公。他从前是我爸的老部下,所以在我面前常常以家叔自居,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的时候,他对我是很友好的。也多得了他这么多年的包庇保护,才一再助长了我工作态度极不端正的不正之风。唯一要命的是,他对我的批评教育多半是同志式的,也就是说,如春天般的温暖。我真的受不了他那唐僧般的唠叨,现在的我宁可等待我的是暴风雨般的喝斥,那样感觉还比较痛快点。
幸运的是,我走进去的时候,科长正在看手中的一份文档,表情严肃。看到我,他抬起头来说:“有任务了,小陈。”
关于我迟到的事,他只字未提。
我一边私下里侥幸着一边接过他手里的档案,低下头,粗略地看了一下。
——凶杀案。
死者李信如。
男。
三十七岁。
职业:律师
死因:利刃刺穿脏膜,失血过多而死。
凶器:初步估计是西瓜刀之类长而利的刀具,但尚未找到。
死亡时间大概在凌晨四点钟到五点钟。
看身份证上的照片,李信如生前算得上是美男子。瘦长的脸,皮肤很白,眼和眉显得特别的黑,薄薄的嘴唇紧抿着,给人一种很酷的感觉。他的尸体倒在厨房,身穿蓝色衬衣,凶器由身后插入,一刀致命。伤口阔而深,皮肉沾满血块。刀伤处皮肉收缩,周围有血荫。很明显是死于刀伤,而不是死后用刀子割出的伤口。
“是谁报的警?”我问。
“他的妻子。”
“当时她在哪里?”
“据她说,在卧室睡觉。”
我觉得难以致信。
“她在卧室睡觉,而丈夫则在厨房被杀?”
“是的。”老头子咂了咂嘴:“她现在人就在隔壁录口供,你过去看看情况吧。这个案子就交给你了,小陈。”
“头儿,这个……”
“嗯?”
“下次有这种突发情况发生,你可以给我打手机啊。虽然我正在休假……”
我觉得现在正是我表现假积极的时候。
“当然,”老头子端起茶杯吹了吹,喝了口茶:“不过我们也才知道这件事没多久。那女人也是大约早上七点多钟的时候才报的警。然后由当地派出所再报到我们局里来。差不多已经是上班的时候了。”
一般在凶杀案发生的时候,除非一眼看出是杀人狂所为的案子,否则我们一般都会把疑犯目标锁定在死者熟识的人或亲人。非常简单的猜测,但惊人的准确。现在女子监狱里的犯人,大多数不是伙同亲夫杀奸夫,就是伙同奸夫杀亲夫。想起来也有点令人后怕。同床共枕的人,也许在你不知道的什么情况下,悄悄地起了变化,熟得不能再熟的人,也许转眼就化身为夺走你生命的罗刹。有很多人问到我为什么至今仍是独身,我的回答多半都是:“办理夫妇之间的凶杀案太多,失去了对婚姻的信心。”
李信如的妻子是个娇小娟丽的妇人,看上去很年轻,好象二十出头的样子。现在的女人都看不出年龄。我看过她的资料,其实她已经快三十了。在办公室白炽的灯光下,她看上去弱不禁风,很难把她和杀人疑凶联系起来。不过外貌常常是会骗人的。
我在她对面的桌子坐下,紧盯着她。
她低下了眼睛,有点不知所措。她无意识地抬手抚了抚头发,人在紧张的时候会有很多小动作,这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她的眼睛有点肿,残留的泪痕凌乱。
才哭过吧?
丈夫死了,妻子一定很伤心吧?
但伤心和眼泪,也是可以伪装的。
“姓名?”
“李……李梅。”她小声回答。
“年龄?”
“二十九岁。”
这些资料我手里都有,这样的提问是例行公式。
“职业?”
“我……”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摇了一下头:“我没有工作。”
在国外,夫或妻只有一方出外工作大概很常见,一般留在家里的主妇在被人问及时,会昂然回答:“Housewife。”但是在中国,女人作家庭主妇好象是一种天公地道的事,不算得上是职业。
“案发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我,在睡觉。”
她露出一副泫然欲滴的样子。
李信如夫妇的家是复式的,卧房在楼上,客厅和厨房在楼下。案发的当晚,李梅睡得很沉,所以据她说,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到今天早上七点多钟起床,下楼去喝点水,才赫然发现李信如倒在厨房里,一地都是鲜血。
听着听着,我发现了一个疑点。
“你刚才说,你和你丈夫是一起上床睡的觉?”
李梅擦了擦眼泪,回答:“是的。”
“他是穿睡衣睡觉的吗?”
“当然。”
但是李信如的尸体被发现倒在厨房的时候,分明穿着蓝色的衬衣和西裤。他是什么时候起来换的衣服呢?他为什么要这么早起来换衣服?他是要到哪里去吗?
负责记录的琉璃一定也留意到了这一点。
我和她对看了一眼。
“睡觉前你们做过些什么?他有没有什么和平常不一样的地方?”
“没有。”李梅想了想:“一切都和平时一样。我睡觉前喜欢喝杯牛奶,他去倒给了我……”
说到这里,她又要哭了:“他递给我,看我喝了。他把杯子拿下楼,等他回来后我说,睡吧。我们就关灯上床了……”
好一对恩爱夫妻!
我脑子里浮现出那个死去的美男子在睡前温柔地服侍他老婆的情景,不知怎么的,这种温馨的家庭生活场面让我有点起鸡皮疙瘩。
“他平时有什么仇家吗?”我问:“或者说,他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仇人?”李梅苍白着脸,睁大眼睛,露出茫然的表情:“我不知道……他是律师……工作上的事,他很少让我知道,若说是得罪什么人,法院检察院的人一定很讨厌他,因为他常常都打赢官司……当然,有时他也会输,若是这样……会不会因为打输官司而被他的客户……”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经验告诉我,这种可能性远比被伴侣杀害来得低。
死者没有留下生前搏斗过的痕迹,可见杀他的这个人一定是他认识的人。
一个他完全没有防备的人。
那么,他半夜起身,是为了见客吗?他见的那个人是谁呢?有谁会半夜来拜访呢?是什么事?为什么李信如的妻子却完全不知?抑或,这也是凶手在故布迷阵?
“你和李信如结婚有多久了?”
她侧过头想了想。
“十年了。”她回答:“我高中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在家里呆了一阵子。后来,我姑妈给我介绍了信如。没恋爱多久我们就结婚了。”
“你姑妈的名字?”
“周来芳。”
我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个名字。
“她怎么认识李信如的?”
“信如的妈和我姑妈从前是同事。但三年前我婆婆就得肝癌过世了。”
“还有什么亲人吗?”
“信如是独子。他的爸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没了,他妈一个人把他养大……他那边,还有些远亲吧,但平时很少往来。我父母都在,我还有个妹妹,今年刚大学毕业。”
“朋友呢?”
“信如朋友挺多的。大多数都是公检法部门的人,信如常常出去应酬……也有他们律师楼的同事,他们有时也会一起出去喝酒。有一个还是他从前的同学,他来信如的律师楼工作,好象就是信如介绍的。”
“名字?”
“程明。”
我再次记下。
“平时夫妻感情怎么样?”
她停了一停,回答:“挺好的。”
她那个样子好象又忍不住要哭了。
我觉得问女人口供最麻烦,她们动不动就哭哭啼啼,这时候简直没办法开展工作。否则你就是不近人情。就我而言,我还是比喜欢对付凶恶的杀手,粗暴的抢劫犯,下贱的强奸犯等等。因为他们让你觉得,无论你怎样对他们,都不会有内疚感。
问完口供后,我和琉璃驱车前往案发现场。
琉璃是我们局里公认的警花,是个人见人爱的美女。她的最大心愿就是嫁个有钱人,警局工作不过是她在退隐江湖做少奶奶之前打的一份临时工。可惜许琉璃心比天高,时运不济。在刑警队里,周围全是一群好赌好酒又好色的粗爷们,满口脏话,不修边幅,拿着千把块的国家工资,怎么看也成不了气候。偶尔认识个把真正的有钱人,又他妈全都是有钱的坏人。琉璃的青春苦闷,我十分理解,并表示同情。
即便如此,琉璃并没有就此放弃做女人的天性——爱美。
她是那种如果早上起床,只差十分钟就要迟到了,她也一定要用八分钟来化妆的女孩。
“因为恋爱也许不知在何时,不知在何地,会以你最意想不到的方式降临。到时候如果因为我粗头乱服而错失良机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许琉璃如是说。
所以她要随时保持最佳状态。
还好她是和我搭档,否则换了其它的同事,那群色中饿鬼,即使不找机会对她毛手毛脚,也会和她开些下流玩笑进行“语言性骚扰”。
我知道我和她并肩走在街上,很多人会误会我们是一对情侣。如果论外型,我们也许很登对。不过我贵有自知之明,我也不过是穷警察一个,毫无钱途可言,入不了她的法眼。
李信如的家在市中心区。是一所老房子,连电梯也没有。
我听李梅说过,因为这是他父亲从前的屋子,所以李信如的母亲不愿意搬离。李信如工作赚钱之后,就买下了楼上的单位,自己打通改建了个跃层。他母亲生前住楼下的保姆房,因为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他们两夫妇住楼上。他母亲过世之后,保姆房就空出来了,反正李梅专职家庭主妇,又没有小孩,家里不需要另请工人。
老式房子的楼梯很脏,大白天楼梯间也黑洞洞的,声控的路灯坏了也没人修。因为没有屋管,连个看院的也没有。楼下是一条背街的小马路,是所谓的死巷子,转个弯之后才是四通八达的支马路,路面也才开阔了些,大多数的车开到这里都是为了掉头。这条小马路白天行人就不多,到了夜晚一定更是人迹罕至。我记得曾经在这附近发生过好几起抢劫案和一起强奸案。无论是谁在这里犯了案逃离现场一定非常方便。
这是一条老街,李信如家对面是旧的收税站,可以想像一过下班时间,工作人员一踊而散,铁闸门落下后这里有多么阴沉沉黑暗暗。再过去就是市中医院的后墙。一枝枯萎的黄桷树探出树枝来,衬着城市灰蒙蒙的天空,看上去冷清清,死沉沉的。
我们到的时候那房子下面已经停了好几辆警车了,几个穿警服的人站在外面,有个人手里拿着手机在说什么。也许是鉴定处的同事,我不太熟。其中一个已经向我身边的琉璃打起了招呼:“哟,是你负责这案子啊,琉璃妹妹?”
“谁是你妹妹?”琉璃一边走一边半笑不笑的说:“少在这里乱认亲戚,破坏我们人民警察认真办案的光辉形象。”
“是,是。”那个胡子巴拉的家伙站直,笑嘻嘻的行了个礼:“绝对接受琉璃妹妹的批评教育。”
他身边的几个人一哄而笑。
“算了吧,你这家伙,不象警察,倒象个流氓。”
“我说,你这流氓,是怎么混入我们警察内部的?”
“看到美女就原形毕露了啊!”
我听见那人在我们身后得意洋洋的说:“是是,我是流氓,欢迎琉璃妹妹马上逮捕我。”
琉璃假装听不到,头也不回的上楼梯。
从头到尾,他们全部当我透明,没半个人理我。
我在琉璃身边不禁又好笑又感慨。这世道,当个美女就是划算,走到哪里哪里亮啊,连找工作都要容易些!而当个帅哥呢,除了遭受身边其它其貌不扬的雄性动物的妨忌与打击外,还有什么呢?
我联想到死去的李信如。今时今日,红颜薄命这句话,大概只是适用于男人了吧?
李信如的家在顶楼。
打开门,走进去,琉璃忍不住“哇”了一声。
老房子外观残残破破,屋子里面却装修得精美漂亮。一进门就是客厅,也许是打通了两个房间,客厅显得很大,整个地面都铺着深咖啡色的柚木的地板,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下铺着雪白的羊毛小地毯。沙发背后,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是仿法国印象派的作品。客厅的左手边有一条走廊,走廊连接着厕所和保姆房,走廊尽头有一间小小的饭厅,厨房是开放式的,和饭厅之间隔着一条料理台,十二只水晶杯和水晶瓶整整齐齐地放在料理台的一边。厨房也挺大的,三开门的大冰箱摆在洗碗槽的旁边也毫不显得拥挤。冰箱前面的地下,凝固着一大滩血,厨房简直一地都是血。死黑色的,半干的血。
一排刀具整整齐齐地挂在料理台边。由小到大,水果刀,切菜刀,斩肉刀,西瓜刀。每一把都发出锋利的白光。有同事正在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收到证物袋里。因为它们其中之一,很可能就是杀死李信如的凶器。
李信如就是倒在冰箱前面。白色的粉末勾勒出他当时倒地的形体。
当时他也许正想打开冰箱拿点什么喝的出来,就被人从背后一刀捅死了,甚至连声音也来不及发出。
我看过李信如尸体的照片,他的眼睛半睁着,仿佛还带着惊疑不信。
是的,最后凝固在他脸上的表情,绝对是惊讶大过痛苦。
有人说被害者凝死之前,会把杀害他的人的最后影象摄入眼中,那绝对是瞎说。如果是这样,那也用不着我们刑警队破案了。不过,死者最后的神情有时候倒真的能告诉我们许多事情。
信如夫妇的房间在楼上,一进门就看到一张很大的床,五星级酒店一样雪白柔软的被子和大枕头乱七八糟的丢了一床,看得出李梅早上还没来得及整理床铺。屋子当中是一把小型的水晶吊灯,看上去华丽而高雅。一大捧马碲莲插在屋角。我打开他们的衣柜门看了看,惊讶于李信如衣服之多。三个大衣柜,只有一只是属于李梅的,其余的全是李信如的衣服,深色西装挂得满满的,另外还有平时穿的大衣,皮衣,风褛,休闲褛,毛衣,睡衣,衬衫至少也有几十件,还有领带,上百条各种领带挂了一衣壁,我随手拿起一条看了看,产地意大利。
看来李信如生前很知道自己是个美男子。他是那种喜欢打扮自己的男人。
隔壁的房间是李信如的书房。
律师的书房一般都乱得不象话,李信如的也不例外。
他宽大的书桌上堆满了各种档案,卷宗,乱七八糟的把台上电脑也挤到了一边。两边的壁柜里也塞满了各种法律部典,资料和书籍。看来要整理他的遗物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发现他们的房间里没有一张夫妇俩的结婚照,甚至连张李梅的照片也没有。
他们的睡房里,李信如的书桌上,我看到摆着两三个小小的相架,放的是李信如自己的照片。
我拿起其中一个相架,凝视着它。
其中有一张是他大学毕业典礼上照的,那时他好年轻,带着学士帽,眉目俊秀,而且表情比现在要柔和得多。毕竟当时还未经世事。
这时琉璃走了进来。
“啊,真是个会享受的男人啊。”
她一边走一边感叹。想必她已经参观过李信如堆积如山的衣服了。
“原来律师那么有钱的。”
我把相架放回原处,笑了:“那得看什么律师了。据说李信如可是红牌。”
琉璃啧啧摇头:“太可惜了,真是太可惜了。”
“的确很可惜。”我表示同意:“他活着的时候你怎么都不认识!”
琉璃做了个伤心的表情:“相逢恨晚,恨不相逢未杀时啊!”
“做第三者也无所谓?”
“追求幸福的女人可是什么都干得出的。”
我苦笑。
不过象李信如这种男人死了,倒真是很可惜。
在我们生活中的男人好象一个个都象扶不上墙的烂泥,李信如这种生活精致洁身自好的男人实属异类。
书房角落是个小型的酒柜,琉璃拉开,好奇地往里看。
“哇,八八年的拉菲,哇,二十年的XO,哇,这里还有冰块!”她抬起头问我:“这里好多酒啊,要不要来一杯?”
“这可是犯罪现场啊,小姐。”我提醒她。
她关上酒柜门,嘟起小嘴巴:“你这人真扫兴。”
我逐一拉开书桌的抽屉,里面装满了传真纸啊,文件啊,宣传资料之类的东西,毫无可疑之处。只有最下面一个拉不动,原来是上了锁的。
“琉璃,这个,你可以打开吗?”
她走了过来,仔细端详了一阵,从衣袋里拿出一串象钥匙又不是钥匙的铁条,选了一根,伸进去拨了两拨就打开了。
琉璃是我们科里的开锁高手。女孩子的手就是巧。
里面也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没有日记本,没有相片,倒是有一块劳力士的手表,胡乱被扔在角落里。另外还有一些贵重的小礼物,象DUNHILL的钱包,LV的领带夹之类的东西,我打开一个爱玛仕的名片夹,里面是空的。另外有一只巧克力的盒子,我打开它,里面剩余了几粒黑巧克力,但是在它们旁边,有两小袋药丸。一袋蓝色,一袋白色。
我怀疑蓝色的那个看起来有点象伟哥,但又不是太确定。那白色的那袋呢?
我用镊子夹起它们,放进证物袋,准备拿回局里化验。
蓝色的那袋,若真是伟哥就有趣了。
回到局里已是中午。在公安局的食堂里草草的吃了个饭,我放弃午休时打扑克牌的宝贵时间,留在办公室里,查了李梅的亲人和李信如律师事务所里每个人的个人资料。
如果要去盘问别人,手里掌握点别人的底细总归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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