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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夜 你就叫X

书籍名:《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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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天。
空中花园,刺眼的夕阳下,崔善意外发现墙上的刻痕。
她揉了揉眼睛,将瓶子里的水往墙上浇灌,依稀露出一个汉字——

这不是她刻上去的,隐藏在水泥颗粒中,后面还有一个“正”,接二连三的“正”。
正……
墙被落日照得如同镜子耀眼,每个“正”都刻得歪歪扭扭,难以判断男人还是女人写的,仿佛笔画被拆散过再拼装。
想起初中时竞选过学习委员,老师在黑板上写满了“正”——每个笔画代表一票,每个“正”就是五票。
墙上无数个密密麻麻的“正”,说明自己不是唯一的囚犯。不知多少年前,还有人被禁闭在此。
忽然,她想到了一个人。
自从来到这里,记忆就有些模糊,但不会是永久性的。否则就这样死了,也没必要喝孟婆汤去投胎了。某张脸宛如暗室里的底片渐渐清晰乃至深刻,还有更多秘密,需要洗去或剥落多年尘埃与污垢,才能从墙上从地下重见天日。
月亮升起了,她蜷缩在墙边,触摸正字的刻痕,害怕等到明天醒来,就再也找不到它们了……
凌晨,崔善通过装死吸引来X,冒险用树枝刺入他的胸口,或许再偏半厘米,就能把他当场杀死。
她害怕遭到报复,他下来杀了自己倒不怕,怕的是他再也不来了。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X简直以德报怨,用航模送来毛绒拖鞋,还有薄荷糖和热牛奶——因为看到她每天光脚走路心生怜悯吗?因为录音笔里提到了自己的最爱吗?
穿上温暖的拖鞋,崔善开始担心他了,胸腔的伤口深不深?有没有伤到心脏或肺?去医院做过治疗吗?会不会发炎化脓,留下某种后遗症?要是别的什么人,大概会恨她一辈子。
她打开早上还回来的录音笔,也许告诉X所有的真相,就是对他最好的安慰——
X,你还好吗?这是我给你起的新名字,希望你能喜欢。
6月21日,清晨,林子粹开车来找我。他在赶去机场的路上,下午会飞到台北,参加三天的展会,至少有上百人能做他的不在犯罪现场证人。
他带着一枝玫瑰,看得出是临时路过花店买的,但我仍然感激地接过来。林子粹并没有抱我,而是祝我生日快乐。他还说,如果我害怕的话,就放弃吧。
我不害怕,又问了他那个问题——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马。
到西逮?
林子粹说下星期告诉我,但我永远没得到过答案。
临别之时,他一直说舍不得,但我搞不清楚,他是舍不得离开我,还是舍不得即将死去的妻子?
林子粹的手伸到我的肚子上,我说宝宝还没开眼,不会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是舍不得这个小小的胚胎。
放心去吧,不会连累你的——我说得尤为决绝,简直有舍生取义的自豪感——就算我被警察抓到,肚子里的宝宝,也会保住我一条命,林子粹是律师出身,他懂的。
我让他为了孩子少抽点烟。同时,我想起十多年前,爸爸葬身火灾前夕,每天几乎要抽掉十包烟,熏得我终日咳嗽。林子粹答应了,拍了拍我的脸,却没说再见,开着奔驰车远去。
心头略微失落,玫瑰插入卧室的花瓶,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廉价也最有爱的生日礼物。
其实,我骗了他。
林子粹,我并没有怀孕。为什么这样做?还不是为了让你能接受杀人计划?当你告诉我,你的妻子输卵管阻塞的刹那,我就想起了这个念头。她能带给你一切,却有一样最宝贵的永远不能给你,而我能做到。
这才是你杀妻的理由。
感谢自己伪装得不错,没去做演员真可惜了。我服用一种特别的药物,可以拖延生理期到来。故意每晚狂吃宵夜,让自己增肥了几斤肉,表演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吃了半片安眠药,一整天都在昏睡,想体验他妻子借助药物睡着后的感觉——或者说,是她临死前的感觉。
晚上八点,闹钟将我摇醒。
我嚼着薄荷糖,检查包里所有物品——注射针筒、两种不同的药剂,以上三张发票,加上一副白手套、一双塑料鞋套、几副消毒创可贴,林子粹给我的门卡和钥匙。最后,塞进那本护士注射教程,我在重要地方都用红笔画出来,造成这本书被她经常翻看的迹象。
出门前泡了个澡,刮干净全身体毛。我为自己戴上发网,牢牢裹住脑袋,加上一顶黑帽,不会掉下任何毛发。我给黑衣黑裤做了除尘,尽量不夹带蛛丝马迹到杀人现场,最后穿上不留脚印的平底布鞋。
从我小时候起到现在,穿衣最爱两种颜色:要么纯黑,要么纯白。
在林子粹面前,除了第一次相遇,我几乎只穿白色,有时他会说我像个女鬼。当我独自一人,更喜欢穿着黑色,更别说月黑风高杀人夜。
子夜,零点,出发。
祝我生日快乐,并且,杀人顺利。
我换了三辆出租车,这样没人能发现我的行动路线,更不会顺藤摸瓜找到我家。
6月22日,凌晨一点,来到别墅区的大门口。
这一天,是传统的夏至日。我们老家对这个很看重,从小爸爸教我:“一候鹿角解;二候蝉始鸣;三候半夏生。”这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被确定的一个,通常从6月21日或22日开始,代表炎热的夏天到了。当太阳直射北回归线,在整个中国乃至北半球,都是白昼最长黑夜最短的一天。我在夏至出生,老法里说本该体性偏热。但我从小到大都是手脚冰凉,有时会让林子粹从床上跳起来,以为身边躺着一具尸体,他说我更像是在冬至出生的。
回到杀人的凌晨,别墅区边侧小门没装摄像头,平常走自行车,半夜也没有保安看守,有门卡就能打开。我走在陵墓般的甬道中,全身被浓密树影覆盖,产生隐形的错觉。转过两个弯,见到静谧中矗立的独栋别墅,四周是郁郁葱葱的水杉。整个形状早已刻在心里,绝不会和其他房子搞混。右边的车库大门紧闭,我就是在这儿与他初次相遇。
屏住呼吸,戴上白手套,穿起塑料鞋套,用钥匙打开外面院子的铁门。
走过铺着鹅卵石的花园,我绕着别墅转了一圈,发现二楼窗户还亮着灯——我知道这栋房子的结构,包括每扇窗的位置,那是他妻子的卧室。
不是每晚十二点准时吃安眠药睡觉吗?林子粹还说她习惯在黑暗中睡觉,因此关灯就代表熟睡。
我小心地潜伏在楼下,看着头顶的窗户,无法确定是她忘了关灯还是忘了吃药。
果然,窗边闪过一个人影,从头发与体形来看,毫无疑问就是她。
姐,快要凌晨一点半了,麻烦你快点睡啊!
平常这时候,我在上天涯八卦或耽美闲情呢,因此精神头还不错。我半蹲在别墅底楼,既为避免被外面的人看到,又不想在这里留下衣服纤维。
我差不多就是这时候出生的——二十六年前,巨蟹的第一天,妈妈生我是早产,县城医院条件差,她为我吃尽了苦头。医生让她选择,保大人还是保小孩?如果保我的话,她很可能没命。妈妈说就算自己死了,也要把我生下来。最终,我和妈妈都活了下来,她却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后面一年都没力气上班。以后,等到我自己做了妈妈,大概才能明白。
对不起,我也是来给妈妈复仇的,如果程丽君要为我妈的死而负责的话。
是不是说岔了?
回到6月22日,凌晨,我去杀人。
楼上的窗户依然亮着,她没有睡,因为丈夫不在家,独守空房寂寞难眠?可是,林子粹说他们已经两年没睡过一张床了,她还会这么想他吗?
难道——趁此机会,她带着别的男人来家里了?
她真该死!
无法想象楼上究竟是什么情况。但只要灯没灭,我就不敢踏进房子一步。
心里有个声音狂喊——崔善,快点回家吧,不要再等下去了,回去还来得及。
不,我回不去了!
从冬至那个黄昏,在寒冷的西风中遇见他,我就再也回不去了,必然会走到今晚的这个地方……
肩胛中间的脊椎疼得难受。行动前的几天,林子粹陪我逛街,路过一家文身店。突然,我心血来潮地拖着他冲进去,说要给他一样礼物,请人为我刺上四个英文花体字——LZCS,就是他私人定制的手机上镶嵌的字母。
林子粹劝我不要这样做,以免留下什么后患。但我执意要刺青,电动文身机在背后刺破皮肤,先刺上一对黑色翅膀,再加上四个简单的字母。真是切肤之痛,鲜血往外渗透的感觉,像杀人。虽然,这不过是在行动前给自己壮胆罢了。
X,你无法明白,没有比今晚更好的机会了,更不能错过——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凌晨两点。
头顶的灯还亮着,却传来某种音乐声……
夜半歌声?不,是高端洋气上档次的那个叫什么来着?
《天鹅湖》。
没错,柴可夫斯基——我只记得这个名字。
这种声音让我浑身难受,不是从卧室窗户传出的,而是旁边的二楼客厅——有套高档的组合音响,经常用来放古典音乐,那也是林子粹和妻子之间,唯一的共同爱好。
这段漫长的交响乐,在凌晨的别墅中,持续了两个半钟头。刚开始,我听着如同天书,后来随着旋律的变化,竟也渐渐听了进去,一星半点地感受到了什么,时而随着乐曲而欢快,时而又想掉眼泪。甚至,短暂地忘却了自己为什么来到这里。
等到《天鹅湖》终于安静,以为程丽君要去睡觉,二楼窗户里的音乐声,却令人绝望地再度响起。
同样是交响乐,从二楼透过玻璃,传到夏夜的花园,沉闷的奇怪效果,不知什么曲子,越听越令人悲伤,简直是葬礼上的哀乐,似乎每个乐器都像刀子,一片片将人切碎——该不会是程丽君真的想要自杀了吧?
等到这段音乐告终,楼上的灯光却还亮着。我想,她还活着吧。
要命啊,我尿急了。
能不能在花园的草地上就地解决?不行,警察会检查整栋房子,如果被他们发现就完了,尿液里能检测出我的DNA。
发网勒得额头发痛,整个后半夜,看着同一轮月亮,渐渐淡入云层之中。夏至的天色亮得快,还不如冬至黑夜漫长,哪怕寒冷彻骨。
6月22日,凌晨五点。
当我在别墅底下的花园里,看着水杉树冠上发白的天空,憋不住要脱下裤子小便——突然,二楼卧室窗口的灯熄灭了。
对不起,X,我就说到这里可以吗?
因为,我饿了。
我要一份鼎泰丰的小笼包,否则回忆不起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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