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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  

书籍名:《最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    作者: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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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座监狱,远在苏浙皖三省交界的深山,有个恐怖片式的名字——白茅岭。
  白茅岭是上海管理的农场,是教化劳改犯重新做人的地方,有许多说沪语的干警。上海人管被释放的劳改犯叫“山上下来的”,说的就是这座山。从前我一直以为那叫“白毛岭”,听起来更阴森更有想象力,仿佛跟白毛女存在某种联系。
  那年冬天,每逢日落,就是白茅岭最漫长的一夜。东边和北边,连绵不绝的白茅岭,早已降下白霜。西边和南边,是宽阔的无量河。四面无处可逃,天然的大监狱。刚过十二月,无量河蜿蜒的水面,结了一层薄冰,多年未见此景。监房、宿舍,兵营还有农舍,均无暖气,只能烧山上的干柴。囚犯们盖着薄薄的被子,互相搂抱取暖。值班的干警最难熬过长夜,唯有痛饮劣质白酒。清晨,隔着铁窗向外望去,是屋檐底下长长的冰,开春的油菜花地和茶园,盛夏的稻田和果树,秋天郁郁葱葱的山岭,远看都像涂抹过一层白石灰,仿佛整个白茅岭被移植到了西伯利亚。屋里屋外,每寸空气,潮湿刺骨,钻进毛细血管,七情六欲。
  比冬天更可怕的是狼。七十年代的白茅岭,有什么会同时出现在所有人的噩梦中?便是狼这种动物。狼会吃人。除了农家牛羊,狼最爱吃小孩。白茅岭有所学校,家长多是干警与农场职工,枫林染红的时节,有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在放学路上被狼吃了,只剩残缺的骸骨。传说中的大灰狼,并不只是大人们用来吓唬小孩的。农场职工决意复仇,向部队借了自动步枪,在深山掏到狼窝,掳获七只小狼崽。刚出生的小狼,满嘴奶味,像一窝毛茸茸的小狗。它们被剥皮处死,血淋淋地吊在农场门口。当晚,整个白茅岭的囚犯、干警、职工还有士兵,都听到荒野里的狼嚎,从午夜持续到天亮。让人心里潮湿得发霉,生出密集的狼毛来。
  次日早上,挂在农场门口被剥了皮的七只狼崽,消失不见了。
  不久,一个职工晚上出门解手,迟迟未归。老婆拖着众人去找,发现在茅坑边的尸体——喉咙被咬断,差不多放光了血。大家都闻出了狼的气味。隔了一日,午后的太阳下,有个职工独自在茶园干活,突发惨叫。等别人赶到,发现他已被咬得面目全非,鲜血染红了茶树枝干。整条大腿都不见了,连着命根子咬断,被狼拖到林子里作了午餐。自此以后,大白天没人敢落单。下地干活必须三人一组,随身携带猎枪,最起码得有镰刀之类的防身。猎狼队使用部队的56式自动步枪(56式至今仍是一种致命武器,威力颇猛),在方圆几里内严密搜捕。
  白茅岭有对夫妇,夏天有了第一个孩子。怀孕时就被看准是男孩,生下来足有八斤四两。十月初一,寒衣节深夜,夫妻俩被某种声音惊醒,发现襁褓里的孩子没了。窗户被顶开一道缝隙,残留几绺灰色狼毛。女人疯狂尖叫,左邻右合提着猎抢赶来,搜索到鸡叫天明,有人在山林边缘,找到两块染血的襁褓碎片。年轻的妈妈哭晕过去,大伙却不敢进山捕狼。最近一个月,有十个男人命丧狼腹。几具残缺的尸体旁边,自动步枪未曾放过一弹。白茅岭的狼动作极其迅速,目标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咬断了脖子。
  一头寻仇的母狼?!
  一九七六年年末,白茅岭农场发回上海的报告,将之形容为“狼灾”。
  冬至,纷纷扬扬的大雪降下。每逢这种年景,狼群出没最为频繁,人与家畜也更易成为狼的猎物。狼嚎如常光临白茅岭。监狱岗亭打开探照灯,瞄准风中声音的方向。小土丘上,发现那头狼的身影,狼毛蓬松垂落,像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斜眼放着绿光。
  清晨,大墙内的某间牢房,十几个犯人陆续醒来,发现他们中的一个,平日里健壮的大块头,已成血肉模糊的一团。喉咙被咬断了。监房里弥漫着血腥味,还有狼身上特有的臊气。铁栏杆上有几撮灰色狼毛。这意味着昨晚,那头狼秘密潜入监狱,成功躲过各种防范,没发出任何声音,杀死了熟睡中的囚犯。它不是来吃人的,死者虽然肥壮,但没缺多少肉,只有浑身狼爪的伤痕。
  白头发的老狱警,接连抽掉半包大前门。案发现场烟雾腾腾.幸存的犯人们挤在角落,贪婪地吸鼻子,吞下充满烟味的空气。躺在中间铺位上的死人,是白茅岭唯一的胖子,却像具被吸干了的僵尸。老狱警操着一口黄酒瓮味的南汇话,令人颇感费解。相比警察后生们,他就是个乡下土鳖。他的真本事,只有两个最老的犯人知道,只有蹲了大半辈子监狱的人,才能从他后半夜巡逻慢悠悠的脚步声中,听出那个名侦探的节奏……
  三十乡年前,提篮桥监狱幽长的甬道两边的铁栏杆里,人满为患,喧嚣骚动,散发出死尸与粪便的恶臭。彼时,他还不是狱警,更不老.他专办各种杀人大案,登上过《申报》,被百乐门的小姐们献过花,他常到监狱提审犯人,穿着灰色风衣,笔挺的皮裤,锃亮的靴子,偶尔戴上昵质礼帽,嘴里叼根烟斗。他很容易被认出来,有人向他吐口水,笑声邪恶。他穿过甬道,仿佛经过动物园,他把杀人犯看作野狗,绑票团伙当成黑鱼,扒手大王视为猴子,但他没看到过狼,也没有看到过狮子样的罪犯。一九四九年,许多警官去了台湾,唯独他留在上海市警察局,完成与解放军的交接。他为什么不走?因为是那福州路啊,有他喜欢的书店和姑娘。几年后,这条路上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都搬去了北京。而作为前名侦探,他走出福州路185号,踏上去白茅岭的卡车,带领五百名少年犯,从此二十年如一日,再没回家。
  老狱警又踩灭一根烟头,看着监房床铺上的死尸。为子复仇的母狼,或许只是示威——它能轻易杀死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但他仍有疑惑,在狼杀人的同时,这间牢房里还有十二个人,难道都没有任何察觉?
  一个年轻囚犯说:“我看到了。”这小子戴着眼镜,不像其他凶恶的惯犯。他的铺位就在死者旁边。后半夜,他被身边某种动静惊醒,闻到一股刺鼻气味。恐惧充盈了心底。睁开眼睛,月光穿过铁窗照亮监房。有团巨大的黑影,趴在旁边的大块头身上——难道有人半夜来鸡奸?为何没有反抗?不对啊,旁边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平常在监狱里横行霸道,都是他干别人的,怎么可能被别人干?不,那个……好像……不是人类。不错,它刚咬断了大块头的咽喉,满嘴都是人血。它也看到了他。
  狼的目光。他说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凌晨时分的白茅岭,监狱的床上看到一头刚杀过人的狼。狼的鼻子距离他的鼻子,不会超过半尺。狼嘴里喷出的热气,带着死人的血腥气,灌进他的嘴巴。狼狠狠地瞪着他,几乎透过他恐惧的眼球,看穿他悲催的前半生。他不敢叫喊,没有发出声音。狼在警告他,要是把其他人吵醒,立刻咬断他的脖子。他直视狼眼几秒钟。幽暗的、绿色的却又像宝石般的狼的目光。德国纳粹的,意大利法西斯的、日本鬼子的、美帝国主义的、地球上一切的邪恶与残忍的目光,都不如昨晚那双目光。
  在脖子被咬断之前,他闭起眼睛,强迫自己趴下装睡。他能感到那头狼从床上起身,脚步像猫似的,静悄悄地离开监房,从铁栏杆间钻出去。他躺在尸体旁边,自己也像尸体一动不动。直到天亮,囚犯们陆续醒来,才响起男人们的尖叫。
  狱友们都不责怪他,毕竟当他发现时,旁边的人已经死了.假如他发出叫喊,非但自己白白送命,周围那些囚犯惊醒,恐怕也会被这头野兽咬死。所以,他的沉默,反而救了一屋子人的性命。
  老狱警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面孔,也记住了他的囚犯编号:19077。
  大雪一连下了十天。从白茅岭农场建立的那天起,就未曾下过这么大的雪。自狼在监狱里吃人那晚以后,白茅岭人人自危,为了避免在睡梦中葬身狼口,他们轮流说鬼故事吓唬自己。狼的体形虽大,骨头却很纤细,传说有缩骨之术,能钻进很小的洞或缝隙。毫无疑问,又是那头复仇的母狼。
  唯独老狱警,照旧抽着大前门,蜷缩在宿合火炉边,迎来一九七六年的最后一天。默算日子,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熬到退休回上海了。
  这天黄昏,劳改犯点名时,发现少了一个人。
  干警们搜索了整个监狱,包括白天活动过的荒野。
  冬天出来劳作的犯人不多,岗亭外放哨的士兵,偶尔也会走神,尤其当风雪弥漫,模糊了视线之时。那年头的白茅岭,越狱并非难事。别说是人,连狼也能翻墙。某年夏天发洪水,砖砌的监狱全被冲垮,有几个囚犯和干警一起被淹死。水田和茶园紧挨着山林,夏天下地劳动的时候,趁着别人稍不注意,囚犯就能轻易逃跑。
  越狱者的结局,无外乎几种——被执勤的哨兵开枪击毙.被军警搜捕抓回来枪毙.逃到山上被狼吃了。还有更惨的,九死一生逃回上海,家里人却不敢收留,身无分文还没有粮票,露宿街头,饥寒交迫,为了能吃上口饭,索性再奔回白茅岭报到。
  若在平时,早就全员出动搜捕了。不过,今晚零下十五度,在这样的雪夜上山,等于自杀。越狱的犯人也是昏了头,就算侥幸没被冻死,也会成为饥饿狼群的晚餐。监狱决定,等到明天清晨再行动。但到那时候,要搜捕的就不是逃犯,而是逃犯的尸体了。
  白头发的老狱警,蹲在监狱门口,给自己点上最后一支烟,努力回忆逃犯的脸,想着想着,却串到了别的什么面孔上。不同的脸像烙蛋饼似的,金黄的压着土黄的,从焦香四溢到冰冷僵硬。
  雪,下得稀稀落落。月亮快从浓云间露出头了。白茫茫的山上点缀着黑色的毛竹与桔树。站在监狱前向东望去,山头轮廓分明,右边露出一道陡峭悬崖,突出的侧面很像狮脸。那片山崖,又名狮子口,相传曾是宋朝岳家军抗金的古战场。
  平常这个时候,老狱警就要回去值班了。那几个来自提篮桥、在白茅岭监狱相伴了三十年的老囚犯,只有听到他夜巡的脚步声,才能睡得安稳。他清点兜里的烟,剩下一包半,刚够应付七八个钟头。而这一夜,还漫长着呢。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莫名其妙地,老狱警想到这句话,很想找个人说说,回头只见雪夜里自己的影子。
  他摸了摸腰间的枪套——54式手枪的,上个月才配发给每个狱警。这种枪威力巨大,可以近距离击穿薄钢板和砖墙,通常供军队使用,所以,这不是用来看管犯人的,而是为了防范狼的偷袭。弹匣容量八发子弹,但他只上了七发,因为最后一发容易卡壳。
  枪套里是空的.枪已不翼而飞。
  几个钟头前,他在负责看管放风的犯人。那时候,风雪正好停了,太阳难得从乌云里露头。虽是零下十五度的凌寒,他坐在阳光下的雪地里,仿佛做梦回到了三月的春天。但人到底是老了,他坐在一块榆木桩子上,背靠着光秃秃的篱笆墙,慢悠悠地点了一根大前门。午饭刚吃完食堂的红烧肉,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几个囚犯都是些后生,最小的十七岁,嘴上的毛还没长齐,年长的也不过三十,他们正在堆一个硕大的雪人,不断用雪块垒上去,几乎有两米多高。还有个下流坯子,用根粗木头插在雪人的胯下,一副要对着白茅岭所有女人耍流氓的屌样。
  老狱警并没有阻止这些家伙,而是继续享用他的大前门。冬天的太阳下,风懒惰得静止不动,烟烧得尤其缓慢,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忽明忽暗。
  他做了一个梦。又一次梦见提篮桥监狱,梦见福州路上的小书店和姑娘们,最后居然梦见了动物园,铁笼子里趴着一头睡觉的狮子。
  十分钟后,他被一阵风吹醒。烟头早把手指烧起泡,他却没任何感觉,坐在榆木桩子上,双眼瞪巴瞪巴,扫过几个囚犯年轻的面孔,他们却诧异惊恐地甚至带有某种怜悯地看着他。
  就刚才坐着抽烟的工夫,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他怀疑自己是活着,还是被这些囚犯用绳子勒死,用石头砸死,或者用狱警的配枪毙了。
  枪。
  下意识摸了摸枪套,空的。
  来不及吼叫,就发觉办犯少了一个——他记得那张年轻的脸,戴着眼镜的斯文样,在令人眩晕的冬至后的清晨,狼吃人的监牢里头。
  编号:19077。
  这挨千刀的小子,趁着老子睡着的空隙,偷走枪套里的手枪,逃跑了!
  几个正在玩雪人的囚犯,都被190177号的举动吓坏了。大家来不及警告19077偷枪会被枪毙,他就已带着手枪消失在白茅岭上。
  老狱警手里没枪,何况山上有狼,必须先把剩余的囚犯押解回监狱。
  他没再点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睡着——一辈子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虽然已五十九岁了,但除了头发已白,他并不像同龄人那样衰老,反而发根茂盛,身体还强壮着呢。盛夏农忙,他也和囚犯们一起,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收割水稻,身手敏捷不亚于小伙子。
  监狱门口,懒洋洋的老狗在喘气。原子弹试验那年,他看着这条狗出生,活蹦乱跳了十年。秋天,它还让农场里的两条母狗同时生了两窝小崽子。可就在几天前,这条狗没来由地颓了,先掉两颗牙,后来是一瘸一拐,再后来尾巴都竖不起来,撒尿没法跷起腿,就等着进棺材了。这是命。
  晚上八点,部队发现失踪了一支56式自动步枪,弹匣里有三十发实弹,还有把56式三棱刺刀也不见了。
  偷走枪和刺刀的人,正在上山途中。
  白茅草占满整片山坡,据说这正是“白茅岭”的来历。锯齿状的草叶,山羊都不吃,割在脸上辣辣地刺痛。自动步枪挂在胸口,刺刀别在腰间。
  雪停了。月光皎洁。老狱警决定亲手把活人抓回来,而不是带回一具冻僵的尸体,或是被狼吃剩下的几分之一。就在今晚。
  环顾四周,只有光秃秃的树干,看不到监狱和农场。军用手电筒光束耀眼。头顶划过一片凄厉,像钹声击穿耳膜。很高的树枝间,悬着被吊死的猫,惶恐哀鸣的,想必是猫头鹰。黑夜里遇到这家伙,必非吉兆,恐怕有人要殒命。他套着厚厚的军棉袄,帽子挡不住寒风,头皮一阵阵发冷。脚下的解放鞋,在雪地里遭殃。他像条狼狗弓腰观察地面。雪如起伏的棉花糖点缀着枯草与树干。山上积雪尤甚,几乎没过脚踝,雪地上留下深深脚印。前头还有脚印,幸好雪停了,否则很快便被淹没。四周落得孤寂,呵出白气,热腾腾的一瞬即逝。
  但他嗅出人的气味——逃犯还活着。
  另一行脚印,浅浅打在雪上,一个个小圆点,彼此间距很近,像两个小孩子追逐奔跑,说明是四条腿。空气中有野兽的气味,淡淡的臊热,恶心的腥臭。他取下56式自动步枪,打开机匣右后方的保险,连发模式。单发虽精准,但万一没射中,或击中了没打死,恐怕在射出第二发前,自己的喉咙已被咬断。枪口对准雪夜下的阴影,任何动静都要扣下扳机,管他是狼是人!往往这种时刻,枪在新兵手中很危险,只要哪个环节稍微出错,就会误伤战友,甚至可能打爆自己的脑袋。
  每逢新兵入伍,白茅岭的老兵们都会反复告诫——晚上小心狼!一个人站岗时,绝不能思想开小差。有个东北来的新兵,十八岁,个头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可谓白茅岭的巨人。他家在长白山下,半汉半鲜的村子,祖传的猎户,年年要打死上百头狼。他想,过了长江还会有狼?一定是老兵用来吓唬人的。第二天早上,战友们发现此人不见了,岗哨上有团血肉模糊的骨头,残破的军装,散落一地的灰色狼毛。掉在地上的自动步枪,尚未打开过保险呢。在白茅岭,老狱警亲眼看见过被狼吃掉的新兵蛋子至少有四个。
  胸口有些冒汗,他解开风纪扣,一股寒风卷入领口。为了抵挡南方冬天的湿冷,他习惯于穿着厚厚的军棉袄,并牢牢系紧领口。他突然听到某种声音。隔着一片树丛,在手电筒的光束最末端,有黑影晃动。老狱警关掉手电筒,借助月光往前摸去。那影子行动缓慢,估计已耗尽体力。只差数步之遥,影子越发清晰,破烂的囚服在雪地中分外醒目。白天越狱的逃犯,能活到现在,也算走运了。必须要抓活的,不能开枪,要无声无息,像从背后偷袭的狼。老头趴在荒草丛里,半个身子没在雪中。
  19077号囚犯,刚满二十八虚岁。青皮光头上发根茂盛,已近板寸长度。不像其他劳改犯,他的皮肤白净,嘴上有圈胡茬。最与众不同的是,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大冬天口中呵出的白气,反复模糊镜片,目光也像盖着一副帘子,朦朦胧胧。乍看略像《南海风云》里的年轻舰长。去年夏天,南京军区的电影放映队,来到白茅岭放过一场露天电影。所有的囚犯、干警、职工,包括军人,一起坐在星空下,盘着腿,喂蚊子。
  把这小白脸扑倒,干翻,捆住,不是轻而易举吗?
  雪地里飞起团灰色,巨大的尾巴,月下龇牙咧嘴,牙齿白骨般反光。
  “狼!”
  该死的,那本该是他的猎物。但老狱警的一声“狼”,意外救了逃犯的命。狼的第一击,擦着逃犯的咽喉而过。狼爪将他扑倒在雪地。逃犯发出含混不清的吼叫,垂死挣扎,四肢乱蹬,抵挡狼的攻击,像被壮汉强奸的弱少女。
  狼不明白,为何没有一击命中?自觉奇耻大辱,启动第二击。
  四颗尖利的恶齿,再度逼近逃犯的脖子,眼看要噬血夺命。
  枪声响起。56式自动步枪,三颗子弹,冒着火星,冲出枪管,响彻了整个白茅岭。逃犯本能地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从狼爪底下脱身,摸了摸脖子,确信还跟脑袋连在一起。
  他活着,狼也活着,均毫发无损。子弹射向黑漆漆的夜空,击向挂在中天的月亮。并非老狱警射术不精,而是狼与逃犯生死搏斗的瞬间,纠缠翻滚在一起,根本无法瞄准。56式自动步枪的杀伤力超强。就算打准了狼,子弹也很可能穿透狼的身体,击中下面的逃犯。还有一点,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对于在白茅岭“关”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狼不是陌生的动物。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无论公母。这头成年母狼,体形比同类大些——白茅岭上的这群狼,大多魁梧雄壮。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
狼,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不仅一无所获,反而丢掉不少人命。刚
  才那几秒钟,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
  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
  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转身窜到雪地深处,消失了。
  逃犯看到了老狱警,也看到了自动步枪。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要么被当场击毙,要么被抓回去枪毙,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无论结局如何,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
  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
  “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最疼的!白痴!”
  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
  “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
  “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
  “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
  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
  虽然穿着厚棉袄,臃肿得像团绿色毛球,但老狱警还是眨眼间打开自动步枪保险,对准暗绿色目光,扣下扳机,三颗子弹连发。枪声压倒了狼嚎。
  狼消失了。前头还是雪地。黑夜里,白茫茫,远方山峦剪影模糊不清,荡起三段枪声的回音……间隔愈来愈长,更像打了三次单发。子弹继续飞。
  手电所到之处,没有血迹,连根狼毛都没落下。难道是幻觉?
  他问逃犯:“喂,你看到狼了吗?”
  “看 到了,但你没打中。”
  在雪夜丛林,面对狼这种幽灵般的动物,失手也并非绝无可能。看不到那双绿色的眼睛,但能感觉到它,也许已绕到背后?老狱警不敢多想,喘着粗气,转了几个圈,绑在腰间的麻绳,缠绕好几圈,像流出来的肚肠。逃犯跟着他转圈,雪里连跌两个跟头,差点也把老头带倒。
  “王八蛋,坐稳了!”
  逃犯应声坐在雪地上。这也是喊给母狼听的,让它一样乖乖坐下,不要轻举妄动。但他看不到狼,狼看得到他。毕竟,人的视力有限,尤其在黑夜,怎比得过野兽的眼睛?
  两个人行走,一个人被反手捆着,另一个身上系着绳子,还得防范对方随时会逃跑,甚至反过来攻击他。在这种情况下,要预防狼的突袭,简直太困难了。何况又迷路了,可能离山下监狱越走越远。假如朝天鸣枪,山下能否听到?无法判断,算了吧,还是节省点子弹要紧。老狱警暗自思忖。
  这么坐在雪地里,恐怕到不了后半夜,就得活活冻死。还好四周有枯枝和干草,兜里还有盒火柴。他清理积雪,点燃几绺白茅草。火种,像难产的婴儿,总算亮起来了。太冷了,又潮湿,眼看火苗又要熄灭。他命令囚犯用身体挡风,同时往柴堆里吹气。火苗点着枯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为了活命,哪怕烧掉整座白茅岭也在所不惜。逃犯跪着凑近取暖,死人般的脸,稍微有了血色。在火光映衬下,脸颊的伤痕更为鲜艳,竟生出一种俊俏来。
  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人类才有幸在远古生存下来。地下的雪水渐渐融化,后背心都被烤热了。老狱警又起身去收集树枝,以免燃料殆尽,但跟逃犯一块儿绑着麻绳,活动范围仅是个半径两米的圆圈。
  “犯了什么进来的?”
  “我没犯罪。”
  老狱警一脚踢开他,却因麻绳连着他俩,自己也被顺势带倒,趔趄几下,仍端起枪。
  逃犯把头埋入膝盖,反捆在背后的双手,如临刑前的死囚。火堆噼啪作响,不断有枯枝烧裂。
  “他们说我是强奸犯,但我不是。”年轻的脸庞在火光中抬起。
   “19077,我在医务室见过你,你以前做过大夫吧?给人看病,还是给牲口看病?”
  “给人看病——女人。”
  “妇科?你就每天坐在医院的小房间里看女人的下面?”
  老头用衣角擦拭对方满脸的鼻涕。逃犯猛烈甩头,避开他的手。
  “判了多少年?”
  “十年。”
  “来几年了?”
  “四年一个月零九天。”
  老狱警是明知故问,关于19077的一切,他清清楚楚——包括为什么会来到白茅岭。干了一辈子的警察,从旧社会到新中国,哪样奇怪的故事没见过?各种各样的冤枉官司多了去了,而因妇产科医生的
  职业无端引来强奸的罪名,也不是第一次听说。
  作为强奸犯来到监狱,地位还不如贼骨头和杀人犯。倒粪便洗厕所这类脏活,通常是留给他的。何况,他长得文弱秀气,洗干净了像个小白脸……
  一九七六年过去了,白茅岭上升起一九七七年的月亮。白雪映着熊熊火堆。逃犯的脸颊越发绯红,那道渗血的伤痕更加刺目。干枯的嘴唇也湿润起来。
  火苗眼看要熄灭。老头命令逃犯在原地不动,他去再捡些干枯的树枝。逃犯说:“要是你去捡树枝,那头狼下来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捡吧,能不能帮我把绳子解开?反正你手里有枪,不管是我还是狼,一旦轻举妄动,你都可以开枪。”这是合理的建议。否则,两人势必一块儿被狼吃了。老狱警为他松开双手,但没有解开腰上的绳子。逃犯活动活动手腕,猫下腰去捡树枝。
  来不及了。
  月光透过张牙舞爪的枝丫,照亮一头硕大的动物,居高临下站在大石头上。狼眼斜斜地上翘,仿佛从蒙古归来。冬天的灰毛尤其厚长,从胸口拖到四条腿肚子上,而在宽阔的胸膛之下,还荡着一堆臃肿的奶头。它像发作时的哮喘病人,或像多年的痨病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带着血腥味和热烘烘的狼臊气。虽说狗也是这样吓唬人,但狼那尖细开裂的嘴巴,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垂于地面的扫帚尾,提醒生人勿近。
  白茅岭的雪,还没融化。狱警与逃犯生的火,刚好熄灭。最后一粒火星,似夏日的萤火虫,冻死在突如其来的寒流中。
  狼,暴露獠牙,呼之欲出。
  哒……哒……哒……没听到子弹的穿透声或狼的哀嚎声,却有一阵腥风扑面而来。老狱警顺势往后跌倒,第二次扣下扳机。子弹射出瞬间,有双爪子不可抗拒地扑到肩上。超过十个成年男人的力量,将他踩倒在熄灭的火堆里,几乎要压碎他的骨骼和内脏。眼前一团黑灰,自动步枪飞了出去。浓浓的腥臭味再次袭来,冰冷的狼牙刚好擦过脖子。哪怕多停顿一刹那,就会被咬断喉咙。老头转过身,把狼压在身下,狂吼着,同样龇牙咧嘴,像要去咬狼的脖子。人的力气到底不比野兽。母狼瞪出凶狠的绿光,又挣脱转身,踩上他的后背。冰凉的异物,侵入他左后肩膀,深深嵌进肌肉。他被狼咬了。第二口,即将咬断他的后脖子。某个冰凉的金属,突然插进母狼的右前腿与胸口的连接处。
  那把56式三棱刺刀。他脸朝下俯卧在地,被狼咬到肩膀的同时,反手抽出左腰间下的刺刀,举至头顶,手心向内侧一转,擦着自己脖子右侧边缘猛向上戳。母狼的血,似滚烫的开水,溅满半边脸。刺刀还在左手。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可毫不费力地刺透两个男人的胸膛。即便不能当场致命,三棱形的军刺也能通过血槽将空气引入,在血管内形成泡沫。只要刺入八厘米,就可让人痛苦而缓慢地死去。刀身加热时掺入过砷元素,仅仅擦伤皮肤也能导致砷中毒。
  老头晃晃悠悠站起,缓缓贴近地上的母狼,决定送出最后一刀,仁慈地解决它的痛苦。
  狼却一个急挺身,亡命地钻入边上的树丛,被绵延如大肠般的黑夜消化。好厉害的对手,虽然是母的!他找回手电筒,庆幸没被拌坏,这才想起逃犯。
  又不见了。
  老狱警的腰间还捆着绳子,却在数米开外中断——56式自动步枪也失踪了。
  19077号犯人第二次偷走了老狱警的枪,也是老头这辈子第二次被人偷枪。
  不远处的雪地上,有行深深浅浅的脚印。他走不远的。老狱警忍住肩膀和背后的剧痛,抓紧手电和刺刀,跌跌撞撞往前冲去。枪套里的54式手枪还在。但真正厉害的武器,既可以杀人也足够杀狼的,在逃犯手里。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凌晨一两点,老狱警一路往山上走。山上的雪越发坚硬。好像有白色雪花飞过,随手一抓,非但不融化,反而有些暖和,原来是身上的棉絮。这同样拜母狼所赐,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尚未凝固的血,从十多处不同的伤口渗透。
  一盏清亮的白光,从斜上方投射下来。一只老鼠,窸窸窣窣钻出雪堆,宛如一条毛笔的墨迹,从白色信纸上画过,转眼被水稀释。这家伙那么小,却非等闲之辈,窝里藏着不少过冬的口粮。猫头鹰从天而降,把老鼠逮到了树上。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也许只有几个月。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恐怕寿命更短暂。想想自己能活到这把年纪,老头就感觉走了狗屎运。大约四十年前,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警察局的同龄人们,要么死于凶恶罪犯之手,要么作为阶级敌人被镇压枪毙,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而今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
  循着逃犯的脚印,雪地里有坨黑色的东西,冒着热气。他认得是
  狼粪。新鲜出炉的,小笼包般的狼粪。要是晒干了,用火柴点燃,会冒出浓烈而腥臭的黑烟。古人就是这样用狼烟传递军情的。只不过要葬送很多收集狼粪的士兵性命吧。狼不像老虎或豹子在领地范围潜伏袭击。它们的狩猎方式是长途奔袭,因此具有超乎其他猛兽的耐力。但奇怪的是,为何只有这一头母狼?狼群去哪里了?
  他在此地二十年,从未深入过这些角落。严寒时节,狼群会席卷整个农场,把大家准备过年的牛羊拖走,或就地啃得只剩骨架。监狱还没养狼狗,顶多是有农家院里的草狗,学名中华田园犬,冬天还会吊死做狗肉煲。
  雪中脚印,越发凌乱,也越发新鲜。手电射向正前方,依稀可辨一个人影。
  “站住!”任何人只要回头,看见这么一个浑身鲜血,半人半兽的怪物,都会不由自主停下。虚弱的逃犯正在喘气,瞪大眼睛足足十秒,才确认来者是何人。
  老狱警连手枪都没掏,握着带有狼血的刺刀靠近,逃犯本能地举起56式自动步枪,“不要啊!你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白痴,保险都没打开呢!”
  逃犯忙乱地检查自动步枪,扳弄各个部位。当他把枪口对准自己,老头及时提醒了一句:“喂,危险!小心走火,把自家脑袋给崩了!”“哦?”
  枪口放平,他继续扳弄保险,整张脸由苍白憋到通红,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
  老狱警根本不相信他会开枪,大摇大摆走到逃犯面前。
  枪响了。
  连续三发子弹,从56式自动步枪的枪口射出,擦着耳边飞过。距离太近,根本无从躲闪,他本能地向后摔倒。在他倒地同时,身后闪过一个黑色的影子。
  后面有狼的绿光,逃犯只能抓紧时间开枪。还是那头母狼?胸口中了一刺刀,居然还没流血而死?趁着逃犯分心,老头翻身抓住枪口。刺刀本可轻松地出手,瞬间捅进逃犯心窝。就算仅刺中肚子,也会令其在数分钟后丧命。终究,他不想只带回一具尸体,于是冒着逃犯开枪或走火的危险,将逃犯死死压在雪里。他右手像个铁扳手,禁锢住逃犯抖动的手指,阻止他扣下扳机。
  与其作为越狱犯耻辱地受死,不如在这狼嚎的雪夜里,被一颗子弹或一把刺刀送命更痛快些。逃犯比老狱警高了大半个头,垂死挣扎,并不比母狼更容易对付。额头被逃犯的指甲抓破,老头热热的人血混着狼血,溅到逃犯碎了一块的镜片上。老头关上枪的保险,重重一拳砸中对方鼻梁。逃犯再无力反抗,像妇产科的女病人,绵软地躺在雪地上,双腿分开。满脸流血的老头,骑在他身上,劈头盖脸,一顿胖揍。
  残留着火药味的枪口,顶住逃犯脑门,冰凉的皮肤立刻灼热起来。调整到单发模式,不要浪费子弹,一颗就足够了。从额头进去,后脑勺飞出来。干净利落,不会有太多痛苦。无非是死相难看点,自动步枪的威力巨大,那么近距离开枪,很可能掀掉大半个天灵盖。
  “干吗要逃跑?”
  “同志,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被那头狼吃掉了!如果,我不快点弄断绳子逃跑,也会被狼咬死的。我必须拿走你的枪,万一那头狼追上来,还可以靠这支枪自卫。你也不想看到,今晚我们两个都被狼吃掉吧?”
  这番话貌似有些道理,但也可以往更险恶的方向揣测,老狱警犹豫着把枪收回。
  逃犯说:“你还在流血呢!”
  “你以为你是医生?”老头忘了,他真是医生。
  “伤口很深,没做任何包扎处理,还能一路追到这里……”逃犯摇头说,“快把衣服脱下来。”
  “冷。”
  “快点脱,听医生话!”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在关照女病人:快脱裤子,在医生面前别不好意思。老头脱掉衣服。血肉和棉毛衫连在一块儿,冻得硬邦邦,几乎撕下几块皮。但他咬着牙,死都不肯叫一声。
  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全是狼爪留下的,最深有一二厘米。左后肩膀,两个深深的洞眼,狼牙的标记。还好右肩膀没受伤,否则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老狱警个头不高,体重不超过一百二十斤,但有精壮紧密的肌肉。前妇产科医生现逃犯,撕碎老家伙的衬衣,反复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一包上去就渗出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成了木乃伊。逃犯帮他穿好衣服,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不断钻入寒风。
  没有止痛药,但低温令人头脑清醒,不断刺激分泌肾上腺素,获取并透支能量。包扎穿衣的整个过程,他始终牢牢握着枪,不肯腾出双手,以至于系纽扣这种事,也得逃犯一粒粒帮他系上,从最底下到脖子上的风纪扣。逃犯抓起几把雪,擦拭老头黑乎乎的脸。冰凉刺骨的雪团,好似冬天没拧干的毛巾,擦掉厚厚的泥土与污垢,在皮肤上融化,变成水,带走人与狼的血。
  老头的脸露出原色,不深不浅的肤色,眉毛与眼睛还算端正,如果戴上眼镜,穿上中山装,很像处级干部或小学教员,也像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但他只看到雪月下自己的影子,模糊得像一团动物内脏。
  “谢谢。”他第一次向劳改犯道谢。
  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像燃烧的煤球炉,简直可以喷火取暖。上山之前,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但怕累赘,加上水壶的铝质外壳很容易跟自动步枪碰撞,怕半夜里动静太大,惊动了逃犯或狼。他半蹲下来,清理出一团干净的雪,捧在手心。眼睛一闭,吞入嘴中。
  前医生现逃犯提醒,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提防一边在雪里拉稀,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
  老狱警不蠢。他没有马上咽下去,而是先含在口腔。两边腮帮鼓着,等冰水变成温水,才缓缓吞下,这口水经过咽喉、食道,胃……虽缀然牙齿连同舌头冻得麻木,身体却像一盆快要枯死的花,哪怕撒泡尿浇了都能活命。
  他又抓了一大把雪,塞到逃犯手里。逃犯往后缩了几下,硬着头皮吞下一口雪。
  “小子,别说你想要逃走,刚来白茅岭那几年,我有好几个同事,解放前就在一块儿的老警察兄弟,都被冬天的狼吃了,连我想要逃走都不敢,何况你?”
  逃犯斜眼看他,不回答,怕被这老家伙套话。
  一九五三年,前名侦探来到白茅岭,自此遥望整片荒芜的山头,听黑夜此起彼伏的狼嚎。他住在漏风的茅草房子里,腰眼里别着手枪,监督犯人们修造监狱和农场。有时候,他想,自己还不如那些只判了几年的,要么三年劳教结束就能回城的犯人。从上海被放逐来的干警们,白茅岭就是终老与葬身之地。包括安置来的无业游民,大家都要为农场生儿育女,以便一代代人就地扎根,永远繁衍生息。像他这种一辈子没结婚,被批准退休后还能回上海养老的,真是风毛麟角。
  “但是,狼窜到监狱里来吃人的事情,我却是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老头说。
  白茅岭,下半夜。冷月下的雪地,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直的脚印。逃犯的眼泪,扑簌扑簌,滚烫的,顺着眼角,砸入雪地,像烧开的水,融化微小的,一片白。
  “同志,你说,我们要是回到监狱,我还有可能活吗?”逃犯无力地倒在雪中。
  老狱警无法说出真相——越狱犯通常会被加判为死刑。除非是自首回来的,才可能捡回一条命。他说:“不晓得,得看人民法院怎么判了。"
  他用脚尖踢逃犯。睡在雪上多舒服啊,但睡着就死定了。他硬生生拖起逃犯,互相搀扶前行。地图上都找不到的白茅岭,无边无际,一夜间变大了十倍,需要走一辈子,像最漫长的徒刑。
  不知不觉到了一个阴气逼人的小山坳。周围是枯死多年的树木,脚下积雪和泥土松软。两个男人,冻到满脸鼻涕,接二连三打喷嚏。走在前面的逃犯,脚底被什么绊倒了。被拽起来前,右手摸到一样奇怪的东西,竟是个乌黑的骷髅头!才发现脚下积雪里,散落着无数骨头。有的明显是人的大腿骨,也有牛的肩胛骨。有块山羊的颅骨,两个醒目的圆孔,是狼牙咬穿的。蓝印花土布碎片,像旧时农村老太太的。最后有一根像是清朝人的发辫——男人粗大的辫子,干枯褪色,散落
  在破碎的头盖骨旁边。
  狼群的墓地。不,是它们猎物的墓地。更准确地说,是狼族厨房的垃圾桶,存放它们吃剩下的骨头。许多年代,不断积累下来的.到底存在了一百年?八百年?远在还没有人类的史前时代就有了吗?狼是比人更古老的动物,那时候,它们才是整个地球的主人。现在,它们只能在白茅岭做主人。而人类是客人。
  哭声。两人彼此对视,都没有掉眼泪。
  逃犯趴在雪里,耳朵贴着地面,寻找哭声来源。地下的哭声。仿佛许多年前被狼吃掉的婴儿,阴魂不散,在自己的坟墓中哭泣。
  婴儿继续哭,富有节奏,中气十足,是那种吵得全家人彻夜难眠的孩子。
  老头举着手电筒,一瘸一拐,照见山坡上一个土堆。半人多高的侧面,最不起眼的位置,几株白茅草遮蔽下,有个黑漆漆的洞穴,只能容纳一个人爬进爬出,他钻进去,里面看起来深不可测,四壁凹凸不平,充满腥臭。老狱警有些后怕,自动步枪和刺刀,全都留在洞穴外面,逃犯可以轻而易举地杀了他,就算挖些泥土封住洞口,也足以让他葬身狼穴。
  温暖的狼穴,与外面冰天雪地相比,简直像三月的春天。他用两个手肘支撑起身体,几乎倒吊在洞的底部,仅剩下双脚还在狼穴外。他感到有双手抓住自己脚踝,无疑就是逃犯,以免他被卡住了出不来,或坠人更深的地狱。
  老狱警变成了瞎子,只能依靠听觉,抓住某个挣扎的活物。摸到一只小小的耳朵,不是毛茸茸,而是光滑细嫩的皮肤。有个小鼻子,然后是迷你的嘴,紧紧咬住他的手指,有力地吮吸,传说中吃奶的劲儿。
  人类的婴儿。
  逃犯像拔萝卜,从狼穴中拖出老头的身体。土块与碎屑,不断从脸颊边擦落。他双手护着婴儿,紧贴自己下巴,不让这孩子受一点点伤。
  男孩。哭声狼嚎般刺耳。小小的身躯底下,包着几块碎布,襁褓的残片,印着“白茅岭农场”的字样。逃犯将孩子搂在怀中,像抱着亲生儿子,反复亲那红扑扑的脸蛋,毫不顾忌孩子身上的腥臭之气,沾上满嘴狼毛。
  没错,这是一个多月前失踪的男婴。所有人都以为这孩子被狼吃了,他却活在狼穴深处,看起来也没什么营养不良,就跟普通人家的婴儿一样,大腿与胳膊反而更粗壮有力。
  这孩子到了逃犯手里,立刻停止了哭泣,睁开眼睛,看着雪夜里逃犯的脸,反而嘻嘻地笑了。
  “认得他?”
  “是,我亲手把他接生出来的。”
  “说什么呢?你在监狱里给女人接生孩子?”
  19077号犯人把头埋到婴儿屁股上,边清理残留的粪便边说:“我到这里四年,总共只接生过这一个孩子。”
  医生在白茅岭弥足珍贵。许多有一技之长的囚犯,都被委派到重要岗位。他也不例外。除了跟别人一样劳动改造,他还在医务室工作,为老狱医打下手,给犯人配药更是家常便饭。妇科只在县城的医院才有,害了妇科病的农场女职工,懒得大老远跑县城,就会到监狱医务室来找他。女人们争相前来看病,这个上海来的医生,有个外号“小唐国强”。中年的女职工们,大大方方地宽衣解带,让他戴着眼镜仔细检查。有个三十来岁的寡妇,男人几年前被狼吃了,像只饥肠辘辘的母狼,每次到医务室,总要捏“医生”的脸蛋和屁股,像品尝一块新鲜出锅的肉,还整个人贴上来,扯开他的裤腰带。年轻医生想起自己是怎么被抓进来的,吓得灵魂出窍,飞快地逃回监牢里蹲着。但他不敢向干警报告,号子里的狱友们,都说这小子艳福不浅,要是换作他们,早就排着队去干这差事了。可是,在白茅岭的日子里,他最厌恶的,就是看到女人的身体。
  五个月前,凌晨,有人把他从睡梦中拎起。这种时候来提人,往往意味着枪毙。被惊醒的犯人们,同情地看着他被带走。他浑身发抖,高声主张权利,说明明判了十年,怎又私下处决,他要再看一眼老娘,又问干警能不能吃顿红烧肉,后者轻蔑地摇头。传说中丰盛的断头宴,原来全他妈是骗人的!押出监狱大墙,是去刑场吧,干吗要深更半夜呢?艳阳高照之下,吃枪子不是更好?他可不想做孤魂野鬼。想起革命电影里的镜头,他像所有地下党员革命烈士,大声唱了一首《国际歌》。荒山野岭的月下,苍凉壮阔,竟引得监狱里一片高歌和鸣。但他发现,前后只有两个干警,看起来疏于防范。他刚想要逃跑,干警却说:“喂,你真给女人接生过孩子?”
  原来,农场里有个孕妇半夜突然临盆,来不及去县城医院。这孕妇在监狱医务室找他开过药,就急着派人去监狱求助。孕妇的羊水已经破了,非常危险。他没有任何工具,只能简单做了消毒。他不断地跟年轻的孕妇说话,以减轻她的痛苦,生怕万一出什么差错,就会被拉出去枪毙。折腾到鸡叫天亮,孩子才呱呱坠地。是个男孩,分量不轻,哭声响亮,健康极了。这天是八一建军节,一九七六年白茅岭诞生的第一个孩子。他给孩子清洗完毕,关照了产后注意事项,便被干警押解回牢房。囚服上沾满血,变成鲜红的圆圈,像白茅岭上初升的太阳。孩子爸爸曾经也是囚犯,刑满释放回上海,早没了自己的窝,兄弟姐妹又赶他出门,索性一辈子就留在了白茅岭。他为孩子取名建军,又给农场领导打报告,请求给接生孩子的医生囚犯减刑,还托人送厂一篮子红蛋,却被同间牢房的人分光了。
  白茅岭,雪夜。逃犯亲手接生出来的男孩,竟然野蛮生长成这么大了,掂在手里足有十七八斤。一个月前,他正下地劳动,听说这孩子被狼吃了,晴天霹雳,当场趴地上哭了。如今男婴身上多了浓郁的狼味,指甲许久未剪,积满狼穴里的污垢,锋利得能轻易划破逃犯的手背。当这孩子睁开眼睛时,射出近乎绿色的光,不太像人类。
  背后响起狼嚎。
  回窝的母狼。浑身的灰色长毛,如同中年妇女的长发,雪地里一路滴着暗红。斜长的双眼,放射的不再是绿光,而是近于红色的凶光。四条腿蹒跚,尾巴沉重地拖在地上。当它看到男婴被抱在逃犯手里,发出这辈子最凄厉的咆哮。看他们不为所动,狼嚎的音调变得细腻,绝不悦耳,反更揪心。像发疯了的女高音,又似敌台的长波频率,简直要让听众七窍流血而亡。最后,母狼发出狗才有的吱吱声。
  人有人言,狼有狼语。老狱警和逃犯都明白了,母狼在对他们喊话,甚至哀求——请你们把孩子放下,离开此地吧。
  两个人摇头。被抢了孩子的母狼瞬间发起了攻击。
  老狱警打开自动步枪保险,扣下扳机,连续发射数颗子弹。狼贴着地面,子弹全从它的头顶划过。他不敢胡乱扫射,担心流弹伤及逃犯和男婴。
  母狼的攻击对象并不是他,而是抱着孩子的逃犯。逃犯被一口咬中左大腿,惨叫着倒下,孩子从怀里滚落。老狱警抢在母狼之前,夺过哭泣的男婴。
  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再次扑到他身上。完蛋了。老狱警双手抱着孩子,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就连抽出刺刀的时间都没有。狼牙逼近脖子,只有闭上眼睛等死。
  腥臭的味道,却停留在半空,狼骤然衰竭而倒下,像被砍倒的大树。老狱警睁开眼睛,脸颊依然贴着雪地,视线正好与那头狼平行。它也倒在雪中,同样的姿势,同样的目光,看着他。人的右脸,狼的左脸,贴着同一块地面。
  母狼本可咬断他的喉咙,但功亏一篑,几小时前那记三棱刺刀,让它刚好流尽了血液。老狱警爬起来,拔出刺刀,蹲在母狼面前,按住它无力的脑袋。军刺对准喉咙,只需微微一抹,就能了结生命。它将死得毫无痛苦。他觉得自己足够仁慈,若是把它交给山下的人们的话……
  垂死的野兽,不甘地看着他。从喉咙最深处,发出微弱而尖厉的哀鸣,宛如女人临死前的抽泣。百转千回,愁肠寸断,留恋人问,抑或狼间?男人的五根手指,连同56式刺刀,头一回剧烈抖动,像手术失败的实习外科医生,一毫米一毫米地自残。
  狼的眼角,分泌出某种液体——在雪地里,冒着滋滋的热气。老头从未见过,几百年来,也未曾听说过的,狼的眼泪。军刺的锋刃,闪着蓝色暗光,在母狼的喉咙口停下。
  “等一等!别杀它!”逃犯正从雪地爬过来,左大腿血流如注,两个眼镜片彻底碎了,面色如死人般苍白。
  母狼的身躯抽搐,肚子鼓胀,撒出一大摊尿。“它快要了!”逃犯提醒了一句,他是妇产科医生啊,虽然不是兽医,但类似情况他见多了。
  怪不得这头狼几次失手,本该轻松杀死他俩,因为怀孕在身的缘故,并且接近分娩,行动迟缓,无法像平时动如雷霆地捕猎。
  孩子四肢矫健,不畏寒冷在雪地中爬行,居然挤到母狼肚子底下,张嘴咬住狼的乳头!
  他是在一个多月前被母狼叼走的,如果不是每天吃狼奶的话,早已死了。反而因此,这孩子才会长得如此壮硕,远比一般的婴儿更为结实,生命力旺盛得一塌糊涂。
  老狱警抚摸着母狼的肚子,先让孩子好好饱餐一顿狼奶吧,反正是这辈子最后一次了。刚才在狼穴,孩子大概就是饿哭的。
  也许,在最近的几个月里疯狂攻击人类的,未必是这头母狼。当它的七个幼崽,被人们剥皮吊在农场大门口,决定复仇的,是另外几头狼。野兽吃人,人也吃野兽,彼此彼此。
  很多年前,有人在狼窝找到个七八岁的孩子。带回农场里不会走路,每天像狼一样爬行,极度凶狠,智力相当于婴儿,不吃熟肉只吃生肉,半夜发出狼嚎。有经验的猎人说,狼崽死后,确有极少数母狼,会收养人类婴儿,喂养狼奶,当作自己的幼崽来抚养。
  而这头即将分娩的母狼,之所以要杀死他俩,完全是为了保护狼穴里的孩子——它以为是人类再度来杀害它的孩子。
  “喂,同志,怎么办?”逃犯端详母狼下身,“产道打开啦!”
  “你不是妇产科医生吗?愣着干吗?快给它接生!”
  第一只小狼崽,带着胎盘和脐带来到世上。浑身血污,湿漉漉的,热气腾腾,捧在他俩的手心。还有第二只、第三只……逃犯连双胞胎都没接生过,这会儿片刻间,接连带出了七只小狼崽!
  老头贴着母狼脖子,对着它的耳朵说:“喂,你的孩子都出生了,我会保护好它们的,对了,还有这一个。”他抱起吃狼奶的男婴。母狼的胸口和下身都在流血,黏糊糊的胎盘也出来了。没有任何工具,逃犯弄断狼崽们的脐带,把七只小狼崽抱到母狼面前。
  母狼伸出血红的舌头,依次舔舐七只小狼崽,既给孩子们消毒,去除娘胎里带出的血污,也在品尝自己羊水和胎胞的滋味。
  狼血流尽之前,它最后祈求般地,看着老狱警的眼睛,又看看他怀里人类的孩子。
  逃犯摇摇头,“别!”
  老头一辈子没结过婚也没有过孩子,却一把推开他,将婴儿塞到母狼嘴边。狼的舌头,把这人类的孩子舔了个遍。相比刚出生的七只小狼崽,这个男婴,才是它身边还活着的长子。然后,母狼的眼球渐渐浑浊,再也没有任何光亮了。
  男婴又哭了。五个月大的孩子,似乎感知到自己失去了妈妈。老狱警脱下满是窟窿的外衣,裹住冰天雪地中的婴儿。
  逃犯自行包扎了大腿伤口,却无法阻止流血,整条裤管浸泡成暗红色。他的双手和胸口,沾满母狼子宫流出的血。他紧咬着牙关,依次抱起七只小狼崽。
  头一只生出来的小狼崽,体格最为结实,死死咬住母狼乳头。妈妈死了,乳汁还是热的,继续哺育孩子。这只执着的小狼崽,不像兄弟姐妹般一身灰毛,左耳朵上,有块雪花状的白斑,煞是醒目。
  逃犯抱着其余六只狼崽,哼哼唧口即地说:“同志,你把这七个小畜生带回农场吧,也许吃羊奶可以活下来。”
  “错,如果它们到了农场,碰上那些与狼有血海深仇的人,肯定会被剥皮抽筋滚油锅的。”
  “让狼崽在雪里冻死吗?”逃犯说。
  老狱警看了一眼狼穴,“此种野兽与人类相同,都是群居动物。母狼死后,狼群会照顾幸存的小狼。也只有这样,狼群才能在残酷的自然中,不断繁衍了几十万年。”他把男婴交换到逃犯手中,强行抱过狼崽们,拽起叼着母狼乳头的白耳朵小狼——最后一滴母乳被吸干了。
  七只丧母的小狼崽都在怀中。他趴到雪地里,重新钻入漆黑的狼窝,把小狼崽放回去——它们就像回归母狼的子官,安全、温暖,潮湿。运气好的话,它们会被狼群发现并活下来.运气不好的话,狼穴也很像墓穴。但他只跟逃犯说了前半句话。
  等到他满脸土灰地爬出来,却发现逃犯手里抓着56式自动步枪,枪口对准自己的胸膛。而他的54式手枪,还插在枪套里,能瞬间拔出来反击的只是电影里的情节。
  “再过一两个钟头,太阳就会升起。上海在白茅岭正东方向,面朝太阳就能走回去。虽然,我身上没钱,但还有两条腿啊。渴了就喝河塘里的水,饿了从农民家里偷只鸡,再不济也有蛋吧。如果运气好,扒节火车或卡车,哪怕拖拉机。四年前,坐卡车被押解来白茅岭,经过的每个地方,我都在心里默默记住了。往东南过广德县城,沿着公路,从安徽走到浙江。长兴到湖州,左手边是太湖。两天能到江苏境内,穿过吴江平望,就是淀山湖。从朱家角老镇到青浦县城,从虹桥机场到中山公园。再往下是曹家渡。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个妇产科医生!天照样下雨,女人照样生孩子,草木照样生长,鱼照样在河里游。报纸上不是说,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吗?我会帮助那三分之二的妇女接生孩子,你说那有多伟大啊!想想就让人激动!最亲爱的同志,请不要为我担心,我在社会主义明灯!第八个是铜像!(编注:指阿尔巴尼亚的情况。)”
  越说越亢奋的19077号犯人,仿佛已踏上恩维尔·霍查同志的地界,老狱警却残忍地打断了这美好的妄想——“你的左腿,还在流血,等到天亮,会失血过多而死。”
  自动步枪保险打开,单发模式。老头用左侧胸膛顶着枪口,心脏的位置。颤抖的金属枪口,清晰有力的心跳,丝毫不像快六十的人,更似颗快要破壳的鸡蛋。
  “开枪!”
  逃犯的眉目与眼睛扭成一团,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冻僵似的无法启动。
  “开枪!”
  老头说了第二遍,面无任何表情。
  “同志,你自己下山逃命吧,带着地上的孩子,别逼我!”
  “开枪!”
  第三遍,像军官给士兵下达命令,行刑队面对死囚,验明正身,立即执行。
  逃犯无法抗拒,手指直接听命于对方嘴巴,就像老狱警自己在动手。
  扣下扳机。寂静,无声,雕塑般站立的男人。他还活着,他也活
  着,还有地上小小的他。温暖的狼穴里的七个它,包括死掉的雌性动物,都没有听到任何枪响声。突然,逃犯瘫软在雪地上,才明白开枪之前,无论枪膛还是弹匣,已经没有一发子弹了!
  老头微笑着蹲下来。他一直在计算弹匣里的子弹,连发的话,每扣一次扳机,射出三颗子弹,加上几次单发,正好用尽了三十颗子弹。
  别了,阿尔巴尼亚。别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同志们。
  夜空上的白月,渐渐暗淡,偏向西天。凌晨,氕点。不年轻的狱警,背着年轻的逃犯。前妇产科医生,左腿的裤脚管,像生孩子或得了妇科病的女人,不断被暗红色鲜血浸湿,半条裤子冻得硬邦邦。老头右肩挂着自动步枪,却没子弹。能用来自卫的,是别在腰上的三棱刺刀,还有枪套里的54式手枪。右手臂弯,怀抱男婴。孩子正在梦中吃狼奶。军棉袄成了襁褓,老狱警上半身剩一件被血污弄脏的棉毛衫,裸露着数条破口,是衬衣撕成的绷带。左手抓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家伙,死去母狼的尾巴,令人生畏的灰色身体,狼头倒挂在地上,碾压出深深的轨迹。他必须把狼的尸体带回去,告诉整个白茅岭农场,这头野兽已被他杀了,噩梦般的狼灾已消除。囚犯、干警、职工和兵们,大伙都能放心过年了!
  二十八岁的垂死男人,五个月的健康男婴,大概是五六岁的母狼的尸体,制造于一九六九年的自动步枪,全被压在快要六十岁的老狱警身上。而这些活人、伤员、死尸,以及钢铁的重量,刚好超过他自身体重的两倍。唯一能照亮前路的,是一支手电。他可叮没有第三只手。手电简握在逃犯手中,末端顶着老狱警的脖子。
  喉咙被顶得难受,老头却一路唠叨解放前的名侦探生涯。他办过的最古怪的案子,是在提篮桥监狱的一起谋杀案。牢房里关押着十几个重刑犯,其中一个突然被杀了,但没人知道谁是凶手。他也怀疑过,是否大家集体密谋杀人,全部串通好了攻守同盟。隔了好多年后,这批犯人要么被放出去,要么死在了牢里,他才突然悟出了真相。
  “小子,你想知道是谁干的吗?”
  趴在背上的19077号犯人,却表示毫无兴趣,反问老头一句:“你没结过婚,那有喜欢过的女人吗?”
  老狱警停顿了一下,想起年轻的时候,曾有仰慕过他的女学生,听说后来去了香港嫁给富豪。还有纠缠过他的小寡妇,一九六六年跳了苏州河。在百乐门,在大世界,在跑马场,还有提篮桥,处处留下他的传说,结局却在白茅岭。
  “你有吗?”
  “嗯,有。”
  明白了。对啊,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回家了。老头想想就傻笑起来,冰冷的风钻进喉咙,肺叶被刺激,咳嗽起来。
  其实,他只是想不断说话,好让逃犯保持清醒,避免躺在背上睡着。否则在如此冷的雪夜,睡梦意味着死亡——襁褓里充满热量的孩子除外。他把这婴儿当作汤婆子,牢牢揣在怀里取暖呢。而压在他背上的那个男人,却像一床受潮了的棉被。
  手电熄灭,像油尽灯枯,人之将亡。
  撒手。
  手电坠落到雪地。东边的天空已从漆黑变成深紫,很快就会泛出宝蓝色,再是鱼肚皮的白色。老狱警右小腿抽筋了。大半条腿不再属于自己,像被无数条钢丝捆绑,收缩到极点又飞快放开再收紧。周而复始的酷刑,使他不能再往前一步。双腿跪在雪中。一旦坐下,绝无可能背着逃犯抱着婴儿并拖着一头死狼站起来。老头的腿啊,覆盖着厚厚的汗毛,各种伤疤和瘀青,乍看像死去的狼皮。盐分正在离开身体,流失到死神身边。跪着的双腿弯曲,脚弓反方向顶着,靠近小腿胫骨正面,这是缓解抽筋的简单方法,但很疼。老狱警咬破嘴唇,膝盖深陷人积雪,顶到坚硬的石头,仿佛被刀子切割,棉裤磨出两个洞眼。
  老狱警命令逃犯的右手下垂。那细长的胳膊与手指,曾用来检查女人和接生孩子,尚保留着力量和灵敏。拇指与食指,在老头的裤兜里摸出一个火柴盒。最后一根火柴,擦过侧面的红磷。火苗,星星一样,燃烧在两个人的鼻子跟前。微小的光和热,熄灭在风雪里!。
  睁眼,闭眼,再睁眼。抽筋停止了。
  深呼吸,再深呼吸,肺叶充满冰冷。脸憋成紫红色,全身肌肉战栗,腿随时会再抽筋,而且是两条腿。膝盖离开坚硬的石头。脚踝、小腿、膝盖、大腿,以及腹部,形成一条直线。
  老头想要小便了。在山上追捕了一夜,膀胱早已憋坏了,一分钟都等不了,再等就会爆炸,鲜血和尿液四溅到脸上。怀里五个月大的婴儿,说不定已在他的棉袄里拉了坨屎。至于背上的逃犯,早不知道撒过几回尿了。
  他甩了一下肩膀,让逃犯左边胳膊冉垂下来,手刚好够到他的小肚子。
  “我要撒尿。”
  年轻的逃犯已丧失思考能力,机械地动着手指,抓住老狱警的裤腰带往下拉。牛撒尿一样漫长。滚烫的尿液,融化一大片白雪,变成小型山洪暴发,汹涌在绿布胶底的解放鞋四周。
  接着走。单薄的棉毛衫,棉袄裹着那孩子,老头不仅冻得哆嗦,鼻涕也已干涸,似乎冬天被最后那根火柴燃烧掉了。左后肩膀,被狼咬伤的两个洞眼,撕裂般疼了整个后半夜,又像突然打了止痛针,舒舒服服地麻醉了。
  天,快亮了。向东二百五十公里的上海,应早亮十来分钟。一九七七年的第一轮太阳,刚好穿过黄浦江。海鸥修长的白色翅膀,驾着咸潮的风,飞过铁网般的外白渡桥,落到四川路桥的邮政总局。从不结冰的苏州河,在晨曦中波光粼粼。一长串早起的拖船,挂桨发动机的轰鸣,像桥下菜市场的喧闹,打破五百五十万人的好梦。
  老狱警穿过毛竹林,磨掉大半的胶鞋底,已踩着白茅岭下的荒野。白雪皑皑间,坟冢星星点点,像一座座孤岛。两山之间的平地,头一回感觉无边无际。原本的稻田和茶园,被层层叠叠覆盖,宛如铺上一层厚厚的白棉被,管他睡在被窝里的人是谁。
  一眨眼,大片飞雪飘过,像密密麻麻的纸钱,撒满回家的路。背上的逃犯再无声息。右手臂弯里的孩子,红扑扑的小脸蛋,保护得很好,一片雪都落不着。左手倒拖着的母狼,浸没在雪中越发沉重。一夜间,老头的嘴唇边和下巴,又冒出不计其数的胡茬,刀子般坚硬,宛如不死的野草,挂满白白的雪子和冰。
  最后一里地,前方亮起一群绿色的眼睛。幽绿的,略微暗淡,更像早上未灭的路灯,雪雾下忽闪忽现。锐角三角形的耳朵,龇牙咧嘴,凶相毕露,粗壮的脖子与胸膛,灰色皮毛上沾着血迹。大扫帚般的尾巴,拖在雪地上,各自扫起一片白色尘埃。
  狼群。
  天光朦胧,白与灰,令人眼晃。并非一宿未眠后的幻觉,也不是大雪里的海市蜃楼。一目了然,至少二十头灰狼,缓缓靠近,有的猫腰,有的昂头,有的磨爪子。大部分公狼全是成年的。看起来吃得很饱,肚子鼓胀。有的狼嘴里,叼着一只老母鸡,或半条牛腿,或动物内脏。
  昨晚,山上实在太冷,狼群都无法忍受,除了怀孕的母狼,全部冲下了白茅岭。正当老狱警独自上山搜捕逃犯,整个最漫长的那一夜,狼群在山下洗劫了农场,大肆屠杀享用棚里的牲口。或许,还有小孩和女人。
  狼群包围了他。背上有个重伤的男人,右手怀抱婴儿,左手拖着母狼的尸体。无路可逃。二十多头凶恶的狼,眨眼之间,就能把他们撕成碎片,连粒渣渣都不会剩下!他的膝盖笔直,瞪大了双眼,盯着为首那头公狼。
  这头狼体形最为硕大,简直是死去的母狼的两倍——狼王。
  每群狼都有一个头领,控制和领导着整个族群。它就是那七只小狼崽的父亲。狼行成双。在食肉界,狼几乎是唯一的例外——狼夫妻长久相伴,双宿双栖,共同抚育儿女。怀孕的母狼难以长途捕猎,必须留守狼穴,依靠公狼外出打猎,将猎物带回窝供它食用。狼王嘴里叼着一只活羊羔,咩咩地叫着狼肚子里的妈妈。本该以羊羔作为早餐
  的母狼,已变成僵硬的尸体,被倒拽着尾巴拖过雪地。
  可以想象的狂怒,狼王必须为妻儿们复仇。它会率先咬断老头的喉咙,剖开他的下腹部,用狼爪拉出大肠。他想,自己的肠子会有多长呢?是从白茅岭监狱大门口,一直拖到深山中的狼穴,供那七只小狼崽享用吗?
  半梦半醒间的逃犯,在他肩头说:“放下我吧,那些狼,会先盯着我吃,说不定为争夺我的肉,互相打架,你还有机会逃生……”
  腰间还有把54式手枪,老狱警放下母狼的尸体,将婴儿换到左手,右手从容地掏出手枪。居然没有一头狼敢袭击他,哪怕是从背后,包括狼王。
  子弹已上膛,打开保险,射出第一发。
  一头公狼惨叫倒地。 54式强大的后坐力,晃了一下老头的右手,但没妨碍射出第二发,有头母狼的脑袋被打爆了。第三发,打断一头老狼的腿。第四发,擦着狼王的耳朵飞过。第五发和第六发,一发击中雪地,一发意外打伤另一头狼。第七发,彻底打飞,击中路过的一只乌鸦,黑羽鲜血坠落。
  十五秒,他打光了所有子弹。杀死了两头狼,另外两头挂彩。但还有一大群灰色的家伙,毫毛未损,包括狼王。
  老头把嘴张到最大,咬住54式手枪,牙齿间充满火药味,烫伤了口腔黏膜。他背上逃犯,搂紧臂弯里的孩子,又拖起狼王之妻的遗体,低头,弓腰,拗了脊椎,一瘸一拐,步履蹒跚,往监狱的方向走去。
  二十多头狼,四面包围,八面埋伏,最后注视着他离开。狼群猛烈呼吸,一对对湿润的鼻孔,向雪空喷着热气,嗅着并记住他的气味。他继续走,它们一动不动,连对峙都算不上。
  终于,狼群发出恐惧的嚎叫。真正凄惨的鬼哭狼嚎,仿佛看到一个魔鬼,天生下来屠狼的金刚。
  一九七七年,元旦,清晨六点十三分,龙年还没过去。
  狼,雪中的狼,围猎返巢的狼群。在背着逃犯抱着婴儿拖着母狼的老头面前,有七头狼趴在地上,八头干脆坐下,还有九头摇尾乞怜,就像看家护院的狗。还有两具狼的尸体,两个哀号的重伤员。
  就连狼王,也放下嘴里的活羊羔,微微低垂头颅,一条前腿弯曲跪地,标准西洋礼仪。
  地球上所有的狗,都来自同一对祖先—一东亚的灰狼,大约一万五千年前,它们走出非洲,经历漫长旅程,抵达这片大陆。但如果,没有比狼更勇敢的男人,也不可能有狗这个物种。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驯化为狗的人,据说是第一个定居在东亚荒野上的中国人,也长着老狱警的这张脸,同样的体格和心脏,还有眼神。
  此刻,白茅岭的狼,像一群热烈欢送国际友人的少先队员,戴着红领巾,捧着鲜花,唱起歌,跳起舞,排列成整齐的左右两队,让出一条金光大道。
  他从二十多头狼中间穿过。热烘烘的狼味,几头年轻的狼被吓得失禁的尿骚味。背后的逃犯闭着眼睛,臂弯里的男婴还在熟睡,被他倒拖过雪地的母狼一动不动,不远处的狼王眼泪汪汪,与妻惺惺永别。
  一粒雪子,落人老头眼底。朔风飒飒,呼啸不止。
  狼群,远远留在身后的雪野,集体呜咽号哭。在它们后半生的记忆里,烙印下的将不是这三个活人与一具狼尸,而是整个巨无霸的双头怪物,有着四条腿和四只胳膊,右侧腋下藏着个小脑袋,肩膀上生出一根铁棍,左侧身后拖着狼形的巨尾。那是它们的老祖先才见到过的,在与猛犸象和剑齿虎共存的同一个时代,灭亡在人类与狼群互相猎杀
  的时代。难道是在地下冰封了十万年,终于在大雪的召唤下出土,满血复活?这种令狼战栗的“史前怪兽”,从漠北草原到黄土高坡再到江南丘陵,通过一代又一代狼王的描述,种植在每一头狼的大脑皮层深处。
  清晨,七点。
  老狱警带着狼、逃犯、婴儿,走到白茅岭监狱的门口。岗亭站着两个新兵,都没认出来,惊慌失措之中,不晓得是哪一个,拉开自动步枪保险,往天上打了一梭子弹。
  五分钟后,凡是活着的人都出动了……下夜班和上白班的干警,早起干活的农场职工,营房里的士兵们,就连上早操的几百号劳改犯,也都涌到监狱大门口往外看。他们的眼睛都布满血丝,因为彻夜难眠,不断被山上的枪声惊醒,还有此起彼伏的狼嚎。没人敢出门,连窗户都不敢开一道缝。昨晚九点起,狼群洗劫了农场,四下都是牛羊的哀
  嚎与惨叫。包括连长在内的所有人,毫无疑问地确信——老狱警与年轻逃犯,都已消化在狼的肠胃中,天亮又变成一坨坨狼粪。等到开春,这两个倒霉的男人,会是庄稼地里上等的肥料,供应玉米或稻谷生长,回归白茅岭的居民们腹中。也算是他俩死得其所,对得起生养他们的人民群众。到时候,不会再有人认得这两张脸。想想就有些可惜,也有些悲壮。
  如今,这两个男人还活着,加上臂弯里的小男人。
  白发覆头的老狱警,来到白茅岭二十年,经他手送葬的囚犯与警察,亦不少于百人,但他从未像此刻般坚硬如铁。逃犯,似已粘在他身上。尤其脸颊与耳朵部位,冰雪把两个人的皮肤冻在一起,像是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连体儿。好些人上来帮忙,费劲地把他们分开。
  老头依然站立着。
  广大人民群众,还有被剥夺了人民群众权利的囚犯们,把老头和母狼的尸体圈在当中,一场喧嚣而热闹的围观。这只庞大的野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复活,一跃而起,依次咬断大伙儿的喉咙。老头松开左手,母狼的尾巴垂落。
  他已完全证明自己。手心里全是狼毛,还有腻腻的汗和掌心开裂的血。
  五个月大的男孩,仍旧在他的臂弯里熟睡着,鼻子里呼出狼奶的气息。
  “建军!”
  女人尖厉的声音,喊出婴儿的名字。他们夫妻本以为永远失去了孩子,正在每晚努力,想再生个娃娃。她和她男人重重撞到老狱警身上,却像顶到一堵墙。一个多月不见,男孩竟结实壮大了一圈,充满狼穴的气味。但妈妈毕竟认得儿子。
  老头并不是不想动,而是半边身体麻木了,仿佛被巨蛇吞噬着胳膊。当孩子从他手里被抱走,从热乎乎变得冰凉的几秒钟,好像躯干的一部分断裂。几个年轻的干警,帮老头卸下56式自动步枪和三棱刺刀。
  逃犯快死了。最后一滴血,像经过输液针头似的,汩汩输入雪地。红的血,白的雪,混在一起,变成另一种暖眯的颜色,难以准确地在光谱中描述,就像孕妇分娩后的床单。两片破碎的镜片底下,逃犯瞪大双眼,看着他。
  老头弯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周围人都没听清,除了将死之人。
  他眨了眨眼睛,断气了。
  冬至那晚,死在监狱床上的大块头,原本是个抢劫犯。因为欺负其他犯人,加过两年刑期。所谓欺负,就是强奸。当年在提篮桥,有人告诉过名侦探,男人被强奸是怎样的感觉——仿佛变成一块肉,被切碎了,油炸了,红焖了,生煎了……19077号犯人,紧挨大块头的铺位,刚进去不敢反抗,以为这是白茅岭的老规矩。第一年苦熬过去,以为
  到头了,大块头竟变本加厉,其他人却一个个装睡。他才明白,大块头是看中了自己——上海来的妇产科医生,细皮嫩肉,容易推倒,难以反抗,强奸起来特别舒服。
  狼灾肆虐的冬天,白天出去干活时,他在茶园发现一大撮灰色狼毛。地上有堆带血的骨头,像獐子之类的小动物。他藏起狼毛,压在床铺底下。还有,作为前妇产科医生,他有在监狱医务室工作的便利,私藏了一些药物,比如乙醚——无色透明液体,会让人暂时昏迷,只要剂量适当,又不致人死命。狼毛与乙醚都准备好,耐心等候时机。那
  一夜,狼嚎特别清晰,就在监狱院墙下。后半夜,监房里鼾声此起彼伏。他把乙醚洒在手帕上,依次蒙住大家口鼻。没一会儿,全都睡得死沉死沉,怎么折腾都不可能醒来——包括边上的大块头。
  19077号囚犯,把自己想象成复仇的母狼,用牙齿一点点咬破大块头脖子上的皮肤、血管和气管。其他人都昏迷了,听不到大块头临死前的蹬腿声,就像每次大家都在装睡。大块头死了。喉管暴露在空气中,鲜血溅满床铺,还有19077号的口腔。他吸了一点血,就一点点。人血的滋味,苦咸苦咸的,不好喝。
  伪装现场。他撕裂死尸的伤口,手指插得更深,模拟锋利的狼牙,几乎摸到脊椎骨。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细树枝,在尸体上划出一道道伤疤,像狼爪挠过的痕迹。他把狼毛弄在床铺上、监狱的地上,特别是铁栏杆上。狼用缩骨术进出时,必定留下这种痕迹。他为自己清理一番,咽下嘴里的血,看起来跟别人没两样。就算身上有血迹,睡在死者身边也属正常。到了早上,所有人按时醒来,受乙醚麻醉的影响头晕恶心,就算嗅到某种特别的气味,但当看到大块头的尸体,再加上满地狼毛,肯定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作用——那就是狼的气味。监狱的调查草草了事,哪有什么法医来做尸体解剖。大伙随便看下尸体,伤口像这么回事,自然而然断定,凶手必是那头母狼。
  直到昨晚,老狱警也被他骗过了,相信那套狼闯入监狱吃人的鬼话。若是早点怀疑,绝不可能在放风时睡着,还让杀人嫌疑犯夺枪逃跑。不晓得这算是走运还是不走运,这些秘密,已被19077号带给死神。
  他的眼睛睁着,明亮,无瑕,不似死人的浑浊,更像六角形雪花,坠落在扩散的瞳孔底下,融化成一汪清淡的泪水…
  逃犯死在老狱警的怀中,享年二十八岁。活到六十岁的前名侦探,将他放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反正不会弄脏了死者。再过四个月,等到清明,埋葬年轻逃犯的荒野,就会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
  左边是母狼的尸体,右边是死去的逃犯,他在中间,活着。
  有人给老狱警点上一支烟,上海卷烟厂的牡丹牌。第一根火柴,晃了半天没点上,被风雪吹灭了。有个高大的干警,用身体和手掌阻挡着风,又擦了好几根火柴,差点烧着眉毛才点上。老头略微驼背,但纹丝不动。他将烟吞入肺中,又经鼻孔喷出,蓝色氤氲在雪中蒸发,仿佛清明、冬至上坟的烟。
  无量河边有人骑自行车而来。车轮碾压过皑皑白雪,骑车人穿着墨绿色制服。囚犯和职工们,给自行车让出一条通道,抵达人群的圆心。白茅岭每个人都认识他——邮电所投递员,每隔三天,他会为囚犯和干警们捎来远方的家书。邮递员从包里掏出个牛皮纸信封,是挂号信,上海寄来的公函。在场所有干警中,白头发的老狱警级别最高,他代表领导签收了这封信。
  老狱警的手还在抖,一不小心,信封掉到死去的逃犯脸上。从死者睁着的眼睛上,拾起这封突如其来的信,他决定打开看看。再过一个月,就要退休回上海去了,他也不怕犯什么错误,难道还能不准回去吗?当着几个年轻干警的面,拆开牛皮纸信封,果然盖着上级革委会的公章。
  公函里头说,党中央拨乱反正,妇产科医生被宣布平反,“恢复名誉,立即无罪释放”。有意无意的,老狱警大声念出每个字。方圆数十米内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头顶青灰色的天空,一朵下着雪的云。行将告老还乡的狱警,看着躺在雪地里的19077号犯人,啧啧地说:“哎,回上海的长途车上,又少了一个搭伴。”看热闹的人群渐渐散去。名叫建军的男婴,早被父母哭喊着抱回家去。那头母狼,眨眼之间,已被庖丁解牛,当场只剩一堆狼毛和碎骨头。人民群众有的是为亲人复仇,有的则是口水滴滴
  答答,有的是看中了这张上好的狼皮。干警重新收拢囚犯们,清点人数押回监舍。农场职工也打道回府,收拾昨晚被狼群肆虐的牲口棚,看看还能否抢回一只鸭子或半只羊。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上午八点。雪停。太阳升起来了。
  积雪反射着阳光,刺入老狱警眼里,令他想起昨晚,无人可说的那句话。
  一个多月后,大年初三,老头独自离开白茅岭。回上海的长途车上,乘客稀稀落落,多是探监返程的犯人亲属。车窗推开一道缝隙,他吐出大前门燃烧的烟雾。满满一整车人,只有退休的老狱警拥有这种特权。烟头不停晃动,弄得身上全是烟灰。不是车子颠簸,而是他的手在抖。往昔从未有过的毛病。从元旦那天至今,每一时,每一秒,右手都在抖,估计到死都治不好了。
  七个月后,中元节的那天,退休后的老狱警死了。在上海。这个老烟枪啊,光棍一条,天天跟一群老太太打麻将。他熬了个通宵,倒在麻将台上不省人事,还叼着根牡丹烟。送到医院说是突发脑溢血。在火葬场,没有亲属来接收骨灰,便被老同事们送回了白茅岭。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周六,我坐上从上海开往白茅岭的长途汽车。经过沪青平高速,大约四个小时,短短二百多公里,却途径苏浙皖三省。从吴江到湖州,穿越浙皖交界处低矮的分水岭,进入广德县城。转入颠簸的公路,两边是农舍与茶园。日暮时分,长途车开过一座大桥,停在几间破落的平房前。对面大门上有行字:上海市白茅岭学校。
  小镇东面是连绵群山。远远望见一道断崖,像头狮子趴着,传说中的狮子口。今年暧冬,山大半还是绿的。只在白茅岭正南,最高的那片山顶上,残留着几天前的积雪。校园里有座水塔,似是本地最高建筑。小镇上总共只有一条大路,路边有派出所、供应站、招待所,还有麻辣烫、兰州拉面、盗版碟店、美容美发、上海华联超市。街头所见无非几种人:武警官兵、公安干警、说上海话的老头儿们、说安徽话的当地人。警察都是上海来的,每几年轮换。冬天早早擦黑。街边响起惊天动地的音乐声——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大妈们跳着广场舞。
  夜宿白茅岭招待所。
  次日,上午,我沿监狱外墙走了一圈。天空有白色颗粒飘落。我伸出手,是雪子。走在山脚下的高处,荒芜泥泞的小道上.监狱中不断响起富有节奏的操练声。我能看到围墙里头,有组囚犯在做队列训练。岗楼上的武警带着枪,警戒地看着不速之客。
  转角岗亭下,狼犬向我狂吠。有个迷你的亭子山水库,正对狮子口,不知如何上去。两条农家的黑狗蹿出来,不让我靠近半步。
  这座山,曾有过许多狼。而今,别说是白茅岭,就是整个皖南山区,恐怕连一头狼都不见了。这一物种,早已在上海方圆五百里范围内绝迹。
  一头狼死了,一头狼又来了,而狼脚下的大地,会比这个物种更漫长地存在。
  一九八八年,白茅岭最后一头狼,在偷袭监狱的冬夜,被四条德国黑背狼狗杀死。那是一头成年而健壮的公狼,体形硕大,左耳朵上有块雪花状的白斑。至今,农场陈列馆里还能看到这张具有纪念意义的狼皮,人们管它叫“白耳”。
  我买了中午的长途车票回上海。发车前,我在仅有一间门面的“车站”隔壁吃了碗面。店主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看起来比我大几岁,宽阔精壮的骨骼,几乎要爆开冬天的厚外套。当他端来一碗牛肉面,与我目光交接的瞬间,感觉很像某种凶猛的动物。小店里兼卖香烟和酒,有个老头进来,用老派的上海话对店主说:“基军,帮吾闹包牡丹。"
  他叫建军。
  离开白茅岭的长途车上,我遥望正前方山头的积雪,车窗外阴郁的天空,稀稀落落的雪粒子,穿过并不如想象中辽阔的无量河。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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