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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穿越之情人养成》    作者: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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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万籁俱静。除了偶尔的虫鸣外,就只有一抹弯月高高的斜挂在天鹅绒般的夜空上,冷冰冰的俯视着沉睡的城市。
  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陷入了香甜的梦中,就连那些精力充沛的夜猫子,也开始瞌睡连连。
  但是,一幕惊险的追逐,却在这个城市的高楼大厦中上演——
  跑在最前面的,是三道速度快得人眼根本无法捕捉的人影。一闪即逝,在高高的大厦顶端跳、跃、挪、腾,视大厦间的距离于无物,几十米的距离,却如履平地,往往足下轻轻一点,就已经是千百米的跨度。
  后面,并没有见到什么特别的追兵。
  但是,跑在前面的三人却不时改变着前进的方向。似乎,追兵正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
  ……
  “就只有湿地公园那边没人把守,……”三人中,身影最为单薄也较矮的那人说道。虽然正在高速的奔跑着,但是,说话人的声音不急不喘,文温和和,好像在闲话家常一样。
  “KAO!!这不明白着是陷阱吗!!?”答话的,是三人里居中的那人。
  “怎么办?”三人里,身影最为高大的那人问道。
  “能怎么办?四面八方都是他们的人,除了往湿地公园那里跑,我们还能往哪里跑?……我们是别无选择,……明知道是陷阱,我们还是要过去,……”居中那人非常不满的说道。
  “……也只能这样了,……”
  “哼!!这伙人,……就知道柿子挑软的吃!!NND!!有本事去找那两个老不死啊!!盯着我们干嘛?!”居中那人忿忿不平的说道。
  “得了,有闲情埋怨,不如动动你那已经生锈的脑子,想个好办发吧,……”温和的声音不温不淡的说道。
  说话的同时,三人的身影在半空中转了一个方向,向着城市里最大的湿地公园那里奔去。
  其实,明知道是陷阱也要过去的原因有三。
  一,是不愿和身后那些追兵大动干戈。虽然,真要打起来,现在的他们绝对不是追兵的对手,但是,如果要把他们三人全灭了,那些追兵也要付出不少的代价。这对双方来说,都不乐于见到。
  二,他们自问平时安分守己,并没有和那些追兵发生任何的冲突。今晚这场莫名其妙的追逐,实在是让他们一头雾水。如果因为一时冲动或者误会而造成双方的隔阂,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三,他们仗着自己的本事,自讨无论前方是怎样的陷阱或者埋伏,如果他们要逃,这些追兵绝对追不上他们。……只不过,这样会落了那两个老不死的名声,事后,一定会被那两个老不死狠狠的刷掉一层皮。
  这三个原因,无论哪一个,放在平时,都是一定会成立。此时此刻的追逐,对这三人来说,都只会是一次有惊无险的经历而已。
  但是,他们错估了这次一众追兵的决心,也不知道这次追逐的起因,……所以,他们这次,的确是在劫难逃,……
  这不,一冲进公园,霎时,心生警兆。
  尚来不及作出反应,周围就泛起了一片耀眼的白光——
  “小心!”三人齐齐喝了一句,伸手就要抓住旁边的人。
  但就在他们大叫“小心”的同时,公园的地面比他们更快的平地冲起了一片光墙,硬生生的将他们三人分开。
  一时间,他们三人被分别围困在一片白光里。
  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他们只觉得眼前白光闪耀,脚下的大地在不停的晃动。一股压力,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不停的挤压着他们的身体,……视线里,空间开始扭曲,……
  当白光消失的时候,哪里还能见到这三人的踪影?
  “老道,……你说,他们会去到哪里啊?”
  “……不知道,……”
  “不知道?”
  “……你以为这是去旅游还是预订机票啊??凭我们,能将这个传送阵启动就已经不容易了!谁还有那个心思去琢磨要将他们送到什么地方?!”
  “我这不就是关心一下而已,……毕竟,这三个小家伙可是那两个的心头肉,……如果他们有个万一,那两个家伙不把我们的山门拆了才怪,……”
  “……唉,如果可以,谁愿意和那两个怪物对上啊,……他们两个为了三个小家伙不愿意走,但是,现在这情况,不走不行啊,……虽然他们两个在我们当中已经是顶尖的了,只是,凭他们二人之力,和‘那里’……还是螳臂挡车啊……况且,现在这个非常时刻,……也只能委屈那三个小家伙了,……”
  “……不走不行了,……如果可以,谁愿意离开呢,……我们,还是太弱了,……唉,……”
  看着老友惆怅的样子,老道更是决定,就让那个秘密烂在心里算了,——
  他们刚刚启动的传送阵法,并不完全。
  所以,现在那三个小家伙,是被传送去其他地方了,还是已经被空间压力分解了,都是一个未知数。
  ——唉,为了大局,也只能这样了。
  老道在心里黯然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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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界古尼亚大陆·魔兽森林
  当慕天易的视线里出现一只背生双翼的斑斓大虎的时候,孤身一人流落异地的他,发出了一声饱含了兴奋的巨吼:“老子终于也穿越了!”

  慕天易是何人也?

  ?
  慕天易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混过帮派,进过少年感化所,后来被一个短命的摄影师收留,从此以后走上正道。在遇见妖孽和老不死之前,他是一个九流的摄影师,六流的模特,三流的调酒师以及一流的情人。
  慕天易受收留他的摄影师影响酷爱摄影,但是他却没有通过相机捕捉美丽的天赋,所以混来混去,他始终只是一个九流的摄影师。经常混迹于这个时尚圈子里的他却天天被星探骚扰,相对于他糟糕的摄影天赋而言,他的外表实在是太得天独厚了,明明就是纯正的东方人,但那一百八十八公分的身高,完美的黄金比例身形却足以让任何一个世界顶级男模羡慕,也让众多设计师趋之若鹜。再配上他那张棱角分明、英俊得让人窒息的面孔,笑起来的时候,左边酒窝若隐若现和孩子一样纯真阳光的笑脸,让上至九十高龄、下至无齿小儿、无分性别都被他迷得一塌糊涂。被昵称为“东方阿波罗”。只是本身光芒太盛,任何一套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只会退变成没有任何吸引力的背景。
  一位殿堂级的设计师曾经不信邪,死缠烂打硬是要慕天易来担任他新装发布会的专用男模,为此甚至砸下了过百万英镑的邀请费,结果慕天易穿上他的新设计后,这位设计师马上哭着将慕天易送上了归国的飞机,连钱都不要慕天易退还了……
  所以,在设计师的叹息、男模们的侥幸中,慕天易始终是一个鼎鼎有名的六流模特。
  慕天易和大多数男人一样,爱酒。所以调酒是他继摄影之外第二大嗜好,可惜,这第二大嗜好和他的第一嗜好是同样的天赋。见过小孩子玩过家家吧?慕天易调酒的情况和前者差不多,无论是严格按照教科书所列明的酒类、比例,或是有人在一旁手把手的教他,慕天易调出来的酒,只能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不但颜色不纯,就连味道也让人退避三尺。慕天易经常“驻台”的酒吧曾经推出所谓的“地狱盛宴之夜”,谁能连续饮下三杯慕天易调出来的酒,不但酒吧双手奉送,连慕天易本人也可以打包送你。结果是,每个月的“地狱盛宴之夜”,市中心医院的二三十辆救护车就在酒吧外蹲点,医院里的所有医生护士这天都取消休假,全员进入“一级戒备”的待命状态。因为只要时间一过晚上十一点,医院里就会人满为患,全都是吃错东西而上吐下泻或者口吐白沫昏迷不醒的病人。
  慕天易这样的情形叫做“英雄关,美人冢”。他调出来的酒再难喝,但他调酒的动作实在是帅得天怒人怨,至于那张已经签了慕天易三个字的契约书不但裱装好而且非常醒目刺眼的放在酒柜上,引得无数痴男怨女美人花痴前赴后继,竞相折腰。
  撇开调酒师这个职业本身的宗旨和意义来说,从吸引顾客这一点来看慕天易是非常称职的。从商业化利益考虑,他算得上是另类的特级调酒师了。不过考虑到众多调酒师的面子里子问题,所以慕天易自认他只是一个三流调酒师。
  慕天易从来不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家伙,男女通吃是他的本色,虽然后来因为闹出了几次私生子的惊天绯闻,为了一绝后患他转而专好男色。不过慕天易挑情人不是看外貌,而是看特质,某个人的身上要有吸引他的特质,他才会心动和行动。至于这个特质是什么,慕天易自己也说不准,反正心动了就是心动了。而从他情人的类型来看,妖娆的、冷静的、成熟的、幼齿的、普通的、憨厚的可谓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应有尽有,根本无法从中看出一二。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慕天易绝对是一心一意的,只不过慕天易这种人的一心一意无法天长地久,多则一年半载,少则三两个月,他的旧情人就会现身“说法”,然后现任情人就会变成过去式,情人位置再次空缺……大家做不了情人,可以做朋友,是那种可以没有任何负担上床的朋友……
  其实说白了,慕天易这家伙最大的心愿就是建一个如皇帝般的庞大后宫,只是碍于他本身的财力贫乏、以及现代法制社会的约束,所以他只能变着法子努力为自己打造一个松散的“后宫”。明知道是飞蛾扑火,但是人人都迷恋那一份专属于自己的时光,所以慕天易仍然荣登一流情人的宝座。
  这是慕天易遇到妖孽和老不死之前的最佳生活写照。
  人分三教九流,慕天易一人就占了九六三一四个流别,遇上妖孽和老不死后,他直接进入了不入流的层次。
  话说,妖孽和老不死偶尔路经此地,听闻了“地狱盛宴之夜”的凶名,心血来潮之际就来踩场子了。
  结果,一杯酒下喉后,妖孽眼流鼻涕狂流不止,直接翻白眼倒进老不死的怀里。需知道,如妖孽这样的血族,一切享受都是追求最顶级的,而这杯酒对妖孽来说,比穿肠毒药更甚。
  老不死饮了后,直接扛起妖孽走人,那浑身散发的寒气让人退避三尺,连酒钱都没人敢问他拿。
  对又有两个人中招,慕天易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原来就算一个美人美得极致,但如果眼泪鼻涕一起喷涌而出,美人也会变丑人,还是丑得非常恶心的那种。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所谓的美人就算哭泣的时候也动人心怜压根就是放屁!这要由哭的级数来决定。
  隔了几天,妖孽和老不死又出现了,问了慕天易一个问题——
  血族和僵尸的混合体会是什么?
  慕天易直觉认为这是一个脑袋急转弯,就如一颗绿豆从树上掉下来会变什么豆一样。
  “你们要听怎样的答案?”
  “都要。”
  “嗯。从浪漫的角度来说,这是血族和僵尸的爱情结晶,所以是混血儿。从世仇的角度来说,两者混合后产生化学反应爆炸成渣了。从科学角度来说,这纯属是扯蛋,无稽之谈。从哲学角度来说,充分体现了事物的一体两面,辩证统一……”慕天易张嘴就说了一堆,“从我的角度来说,就是个四不像,……”
  这晚之后,慕天易多了一个新身份,僵尸+血族=混血儿。
  正式退出人类的舞台,成为一个不入流的混血儿。

  天上砸下一个黄金球~

  “书陌,还有,你要注意镜盒周边的那些宝石。如果它们的颜色变浅,就代表镜盒的能量快用完了,充满能后就会变回原来的颜色,只要,……”
  “啪”的一闪,镜面里的沈书陌消失了,倒映出来的是慕天易那张俊脸。
  慕天易看看镜盒周围色泽鲜艳的宝石,耸耸肩,将剩下的话咽回肚子里。心里不负责任的想到,这充能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这么明显的充能孔书陌都能无视的话,他也无语了。
  利索的收好镜盒,慕天易开始盘算他是否要在这个被他命名为魔兽森林的原始森林继续深入了。从他脸上的神情来看,完全没有自觉正因为他的废话太多说了半天没有说到重点才导致沈书陌那边能源耗尽的情况出现。
  本来呢,慕天易是坚定的要将这个魔兽森林刮地三尺才愿意离开的,但和沈书陌的一番通话,却勾得慕天易本来就不安于室的心思一溜烟的跑到外界去了。满脑子都是QD网站里那些让人想入非非的异世种马小说。
  一想到美人和酒,慕天易就觉得一阵燥热在身体里流窜,忽然想到他已经禁欲一个多月了。
  “……这禁欲可不是好事啊,一不小心就会导致心理变态的,到时会令到多少美人黯然伤神啊……为了众多美人的美好未来,我还是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吧。谁让我的人格是如此的崇高呢!”慕天易一边掂量着这一个月里搜刮到的魔核,一边陶醉的自语着。
  想到就做,行动力一流,一直是慕天易引以为豪的作风。既然决定要离开这个除了植物和魔兽外就没有其他活人的森林,慕天易马上就开始指挥他手下二十五只翼虎将营地收拾干净,准备启程:“将这里恢复原状。不要留下一丝痕迹。将所有肉干打包带走。”
  想到这一个多月的生活,慕天易就万分庆幸,他没有沈书陌那么“嗜血”和“矜贵”,也没有陈思玄那么挑食,他的身份虽然转换了不再是人类,却仍然保留了人类杂食的习惯,尤其偏爱肉食,否则要他整天喝动物那腥味极重的血,他早就出去寻找他的春天了。那还有心情收集魔核?
  看到二十五只翼虎人性化的分工合作,有将篝火扑灭还撒上厚厚的泥土,有将搭建的木棚一爪拍掉,还有用爪子别扭的将风干的肉干扫进超大片的树叶里四边对折变成一个个包裹,慕天易满意得直点头。经过他一个月的训练,这二十五只翼虎已经变成他居家旅游、耀武扬威、恃强凌弱的最佳助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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