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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番外七

书籍名:《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W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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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弥漫。
他有些漫不经心地看著外头,桌子上摆放著那做工精细的白金坠子,在微弱的浊黄灯光下闪耀。
他将坠子又拿起来,捏在两指间把玩。
这坠子的设计很别致,外头是个圈环,里头有一个月牙──确实是个能做些手脚的隐秘地方。
在一天以前,他还沈浸在与那个人相遇的喜悦之中。
或者应该说是激动。
要不是方才阿德带给他这些事实,他或许会跟毛头小子一样地,糊里糊涂地陷了进去。
几个小时前,阿德就站在桌前那个位置──他们都不是以前那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冲动少年了,时光太磨人,阿德从以前跟著他到现在,少说也有二十年了。
“杜哥,我知道说这些话可能不太中听。”
阿德抬了抬眼,斟酌了话语,才说:“这也太巧合了,怎麽这麽巧,他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後又这麽巧,被杜哥你救了──呵。”阿德摊了摊手。
“杜哥,他看过去真是没什麽脑筋,和以前一样,看过去真的是一点也没变。”
是啊。
除了那模样有些细微的不一样,其余的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但是,也只是“看过去”而已。
他在这十几年经历过太多事情,多得连他自己觉得不会忘记的感情,也开始有些模糊起来。
阿德将这个坠子交给他,“杜哥,我们都明白,很多事情不能单看表面。”
阿德看过去粗里粗气,心却细得很,这些年来著实帮了他不少忙。
那坠子的月牙里面有个精巧的窃听器,细看边缘,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匆忙粘合的痕迹。
“杜哥,没有人,是不会变的。”
他认同这句话。
不管这玩意儿代表了什麽阴谋,这些年以来他一直藏在心底的“纯粹”,似乎也经不住时光的磨练。
“我明白。”他有些疲累地捏著眉心,他整晚没睡,遇到那个人,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却又怕吓著了那人──他还以为,他们之间还有很多的时间。
只是,这美梦醒得太快了。
烟灰缸里满满的烟头,他看著这随著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已经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热血少年了,现在的他,很多东西都已经玩不起了。
他不是不愿意相信任祺日,他只是不太相信“人性”罢了。
这种心痛的感觉,他比想像中的还要快调适过来。
以至於在第二次见到任祺日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任祺日看到他的时候,显然很惊喜,他看不太出,那惊喜之中还没有带有其他的成分。
不知这是不是也是巧合,任祺日当上了律师。
他捻息了烟──少年时候的话,他自己想了,都隐隐觉得幼稚。
任祺日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他带著他去吃法国餐,不管是气质或是餐桌上的礼仪,任祺日都掌握的很好──他以前怎麽不明白,这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人,而任祺日又不太一样,他骨子里似乎有种柔软的正义,那麽为了一个检察官的朋友,而舍身取义来接近他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
他这一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一个简单的结束。
但是,後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
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
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
他觉著,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
就像吸食毒品一样。
一方面明知危险,一方面地受他吸引。
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著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一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麽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
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後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麽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麽做。
不管怎麽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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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
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麽一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後,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著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著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後,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麽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一位传言中没什麽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一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麽样的事情,能够把这麽一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一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走到这份儿上,这一位没少出一份力,人死後才来做些什麽,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一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麽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後,不知是不是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一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麽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著踩著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麽多的表面功夫,不嫌多余麽?
杜亦捷带著一束百合,跟著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著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他一个佣人天天带著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一站就是一天,拉著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不过听说也差不多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站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一定要写,不过看著,像是缺少了什麽。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麽,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多年。
最後,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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