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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页

书籍名:《只要你的菊花》    作者:0蓝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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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傲庭卓不知该说什么话语安慰他才好。
  常宵与凤起语的事情,毕竟是他们的私事,傲庭卓虽然知道一些,但是具体情况也了解的不多。
  何况感情的事情,本就很难说清,外人更不好插手。
  
  常宵委屈爆发,大声咕哝起来:“那家伙,住我的房子,用我的水电,还吃了我一顿亲手做的超级大餐,竟然不付给我房租费就想赖帐。当初住进来的时候说好的,一天一百万,我给他打个九九折,只收他九十九万。屈指算来,他在我那里也住了将近一个月,恩,有几天他没有过来住,我也就不算他房钱了,我人这么好,他怎么着也得付我两千万房租费吧!竟然,想装失忆不付我钱,真是个混蛋臭鸟啊!”
  傲庭卓傻了眼,当真有点无语。
  
  最后忍不住感叹道:“天呐,一天一百万,宵,我真个服了你了,掉进钱眼里也不是这样吧!我真想不明白,当初那只臭鸟怎么就愿意这样被你欺负呢?”
  常宵狠狠瞪傲庭卓一眼,猛拍桌子强烈抗议:“喂,卓卓,你看清楚现在受欺负的人是谁啊?那家伙没付房租就跑了,一个子儿都没给我呢!”
  恩,虽然,后来自己并不想真个收他钱了……
  可是,喂饱了就跑,这只混蛋臭鸟!臭鸟加三级,臭臭臭臭鸟!!
  常宵咬牙切齿地在心中骂,老子还从来没让人在自己家过过夜,也从来,不曾对一个人那么好呢!
  
  忽听傲庭卓道:“宵,以那个人的个性,不会赖人帐吧?”
  常宵哼唧一声:“怎么不会,我没感觉自己账户上有多了多少钱。”话一出口,忽然愣了一下,快步走到房间一角的电脑桌前,开启了电源。
  嘴里喃喃道:“虽然我并非真想要收他房租,但是,恩……我还是查看一下账户的好。如果那个人当真的话……”
  傲庭卓走过来,失笑着打趣接口:“那你岂不是发财了?”
  一个月两千万房租,傻子才会当真。
  常宵却忽然认真起来,傲庭卓看他神情,忍不住又道:“喂,我刚才只是说着玩玩的,哪有人真会付那么多房租去住一个房子啊,除非他是疯子。”
  凤起语,当然不是傻子,也不是疯子。
  
  常宵进入账户页面,忽然警惕地用身子挡住傲庭卓的视线,目光闪闪道:“不许偷看我输密码。”
  傲庭卓鄙夷地“切”了一声,索性背过身去。
  几秒钟之后,他听到了常宵忽然加重的倒吸气声。
  连忙转过身来,往电脑屏幕上一瞄,顿时也倒吸了一口冷气。
  事实正面,有些人不是傻子也不是疯子,却能做疯事。
  
  傲庭卓看着屏幕上2字开头的一大串后缀阿拉伯数字0,呐呐不知该如何表达心中的震惊:“还……还真突然多了个两千万啊。”
  不无羡慕地再瞄一眼屏幕,突然整个人都震撼住了,傻在了那儿。
  半晌,拿手指戳戳同样震撼到发呆的常宵:“你,你数数看一共有几个零,我眼神不好,似乎看花眼了。”
  “哦。”常宵木讷地应了声,开始数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恩呐,八个零。”
  傲庭卓紧张地问:“确定没有数错吗?好像多了一个零。”
  常宵怒瞪他一眼:“你敢质疑我的智商?啊…..什么,多了个零?!”惊叫一声,赶紧重新又数了一遍。
  然后,他与傲庭卓对视一眼,同时大声惊叫起来:“两亿!!!!”
  OH MY GOD!
  凤起语,竟然给他存了两亿!!!!
  
  “砰”一声,傲庭卓口吐白沫,由于太过羡慕太过激动“晕”倒在地。
  “让我死了吧,让我死了吧!宵,我嫉妒死你了!”
  常宵尤自在震惊中,傲庭卓忽又爬起来,一下将常宵也扑倒在地,这回轮到他掐常宵脖子了。
  “请客,请客!天降大财,不请客要遭天谴的,赶快请我去吃大餐!不对,吃什么吃啊,还是请我环游世界吧!也不对,这样花不了你多少钱……”
  激动中,差点把常宵的脑袋都摇晕。
  
  常宵挣扎着从魔爪下爬出来,狠狠踹飞傲庭卓:“激动个屁,我看掉进钱眼里的是你才对吧!”
  “两亿,两亿啊!我要有这样的私人财富,我他妈当初就不会接老爹的班,弄得现在忙得要死,说好听点是傲家的傲董事傲总裁,说难听点就是一个为家族卖命的机器。老子的私房钱到现在也才几千万,什么时候才会积累到一亿啊啊啊!”
  常宵重重喘了几口气,然后非常冷静地道:“别发癫痫疯了,老子的私房钱比你还少,连一千万都不到呢!”
  “那是你花销得太快。再说,你现在不是有钱了吗?”星星眼加口水。
  “我明天去银行查一下账,也许,这钱是银行弄错了。”常宵沉默了一下道。
  傲庭卓听后连连点头:“对,对,一定是银行弄错了。”
  
  结果,事实让傲庭卓的嫉妒心重新又熊熊燃烧起来,直嫉妒的两眼发红,咬牙切齿发誓要狠狠敲诈常宵。
  其实,傲庭卓的情人比凤起语不知道有钱多少,不过,傲庭卓却似乎没有这个认知。
  有时候,傲也是单纯的很可爱的。
  总之,银行没有弄错,白纸黑字的入账单上,阿拉伯和中文数字全部都是两亿的转账金额。
  时间,就在常宵收到分手信的那日。
  是定期转账,看来凤起语早有算计。
  
  常宵不知该喜还是该悲。
  从银行回到别墅,呆呆地坐在客厅里,回忆自己与凤起语两人相处的最后一个夜晚,拼命地想思考出一点线索来。
  为什么凤起语要给自己这么大一笔钱?为什么凤起语那个时候会失踪?
  臭鸟那个时候,究竟干什么去了?
  忽然想到一个画面,心脏登时猛地跳了一跳。
  臭鸟是杀手,他就算再有钱,这么大一笔数额,也几乎是他全部的财富了吧?
  而他,忽然将几乎所以的财富悉数给了自己,这说明了什么?
  常宵的心脏,越想跳动的越快了。
  答案只有一个可能,那个时候,凤起语怕是遭遇到非常难以解决的事情,甚至有了生命危险了。
  这笔钱,相当于是遗嘱!
  
  推理出的答案,让常宵犹如在冷水里浸了一回,半天才从后怕中缓过神来。
  慢慢起身,给自己泡了杯浓茶,常宵极力想要冷静一下发胀的头脑,努力回忆离别的最后一天所发生的所有事情,包括细节。
  恩,晚饭之前,一切如常,晚饭时分,杯子碎了,晚饭之后,臭鸟兽性大发,做得自己累得睡死过去。
  一切的转变,都源自自己亲手给他做的大餐。
  
  思路渐渐清晰,常宵将焦点集中在了晚餐时分。
  仔细想想,当时有个环节很奇怪,就是那个突然破碎的杯子。
  以凤起语的身手,就算不小心碰翻了杯子,也能够在杯子落地之前迅速接到,不至于在那个重要的晚餐上惹自己皱眉。
  而当时杯子碎裂的声音,现在回忆起来也有些古怪,似乎并未从地上发出,而是好像离地一定距离的样子。
  那个时候,凤起语的姿势也有点奇怪,似乎在用手臂遮挡住桌子上的什么东西,他不想让自己发现什么。
  
  常宵的目光在光洁的客厅桌面上逡巡了一阵,来来回回,没有找到想要的答案,疑惑却越来越深。
  在凤起语当初的餐位上,穷极脑力几个小时思索,最后人有些疲乏,于是单掌托腮,侧头想要歇息一会。
  突然,侧面墙上那副金灿灿的麦田油画,落入了常宵的眼帘。
  
  奇怪,什么时候好端端地油画竟然歪斜了一个角度?
  常宵站起身朝油画走了过去,将画框扶正。
  然后,常宵愣住了。
  被歪斜画框一角遮蔽住的地方,竟然,露出了一个小指般大小的洞孔。
  常宵的心跳,突然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也变得很是急促。
  
  凑过去用眼睛去瞄洞的内部,里头黑呼呼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常宵死死盯着洞孔的模样,深吸一口气,然后极力保持镇定飞奔到厨房,拿了一根筷子和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用筷子去戳那个洞孔,感觉到里头果然有东西存在,而且好像是硬邦邦的金属类事物。
  常宵脸色有点发白,扔掉筷子换成水果刀,对着墙壁的洞孔位置便死命挖掘起来。
  那疯狂的姿态,有点象变态挖墙狂人。
  汗!
  
  墙壁有点硬,常宵挖了半天,终于听到“哐当”一声脆响。
  一个银色的金属事物被挖出了洞孔,滚落在地。
  常宵颤抖着双手,坐倒在地,目光死死地盯着地上那个银色的事物。
  
  久久才回过神,闭了闭眼,从口袋里取出手机,给谢牧拨了个电话:“牧,我在家里的墙壁上,挖出了一个银色子弹头。”
  “什么?!”电话那头的谢牧大惊,失声道,“狂魔都已经死了,怎么还会有子弹头?是谁……”
  忽然噤声。
  
  常宵握手机的手紧了紧,狭长的眼眸犀利且危险地眯了起来。
  片刻后,一字一句非常冷静地对谢牧道:“牧,我需要一个解释。”
  
  

56、疑惑,没有X起?!
  
  有些事情,电话里解释不清,谢牧约常宵来谢家园子里详谈。
  常宵过去的时候,谢牧正陪着他母亲童夫人在香樟树下喝下午茶。
  见到常宵,童夫人似乎很开心,赶紧着人上新茶加糕点,起身招呼:“来来来,尝尝我亲手制作的玫瑰糕,很香的哦,和着蜂蜜茶一起喝味道很好!记得小时候,你和庭卓常来这边玩耍,你最喜欢吃我制作的玫瑰糕和蜂蜜茶了!”
  常宵笑着拉开椅子入座:“是啊,我最喜欢童伯母的手艺了,比西餐馆里的那些大厨还要厉害的多。”
  童夫人开心得眼角的皱纹都眯成了一堆,雪白的头发在午后阳光下特别耀目:“宵这孩子嘴巴真是越来越甜了,呵呵……”
  谢牧听了,嘴巴里的一口茶水差点喷出来。
  常宵的嘴巴甜?这家伙可是有名的毒舌啊,也就只会在自己母亲面前装乖小孩!
  
  或许是老人的热情让常宵无法拒绝,又或许是那一头耀目的白发灼花了他的眼,来到谢园陪着老人家老老实实地喝了杯茶吃了几块糕点,再将老人开开心心地哄去内屋休息后,常宵才认真看向谢牧:“可以开始说了吧?”
  谢牧点点头,知道对方已经等得有些心急了。
  既然决定全盘托出,也就不再拐弯抹角隐瞒,谢牧直接从凤起语为了常宵决定金盆洗手退出暗街开始说起,说到凤为了与常宵的未来清除一个个仇敌,说到他一系列的举动引来了狂魔,最后为了保护常宵而与狂魔在大海孤岛中大决战,最终艰难取得了胜利。
  谢牧说得貌似简单,云淡风轻,但是过程听入常宵耳中,却是那般的动魄惊心,直将一颗悬起的心牢牢揪紧。
  虽然前段时间常宵有亲眼看到过凤起语,知道他如今无恙,但是咋听这些深藏的机密,常宵还是不能心情平静,光是想象当时凤的危险,呼吸都有些困难急促起来。
  
  “狂魔是暗街杀神榜上的万年老二,为人狡诈凶暴嗜血变态,而且对杀神榜上最神秘的‘凤’有着异常的偏执。众所周知,‘凤’喜欢戴银色的面具,狂魔就把手头的杀人工具都换成了清一色的银色,你家中的子弹头颜色就是一个例证。狂魔从东边过来,一路享受屠戮生命的快感,弄沉游轮,撞翻货车,滥杀无辜,一切只凭自己喜好。不过,这个变态杀人狂却也有不得不让人佩服的一面,就连世界政府都很难寻到飘忽不定的‘凤’的踪迹,他却能凭借敏锐的第六感,一直追寻到这个城市里来,天帝组织的天罗地网都拦不住他的步伐。”顿了下,谢牧回忆的眼中闪过一丝古怪,“你知道那个变态最后是怎么寻到凤的吗?”
  “怎么寻到?”被谢牧说得心情愈发紧张起来,常宵屏息连大气都不敢出。
  谢牧盯着常宵的眼睛,话音缓慢而低沉:“袭杀天帝组织围捕人员,割下他们的手指,挖出他们的眼球,利用获取的指纹和眼膜进入天帝内网系统,然后一步步破译进去,最终找到有关‘凤’资料的一些蛛丝马迹。”
  常宵听得头皮发麻寒毛直竖,浑身都泛恶心。
  
  谢牧低头喝了口茶,平复一下内心的复杂情绪,才朝常宵继续道:“现在你知道,狂魔是怎样危险的一个人了吧?也该理解,凤起语不想让你担心想要保护你的心情,以及我为什么会帮着凤起语隐瞒你了吧?”
  常宵点头,他明白。
  一个人,为了自己的所爱能将性命都豁出去,只为将危险引得远离自己,那么此前的隐瞒也好此刻的疏远淡漠也罢,都有他充足的理由。
  在凤起语的心中,怕是宁可做恶人,也不想因为他的出事导致自己一生痛苦吧!
  而谢牧,因为明白凤起语的心思,所以才会愿意帮着那家伙一道隐瞒。
  
  “那样的大爆炸,臭鸟他……当时有受伤么?”虽然那天凤起语看上去似乎无恙,但是常宵还是忍不住追问了一句。
  谢牧点点头:“那样的大范围爆炸,光是冲击波就能让人受伤。狂魔没有出岛肯定必死无疑。凤起语比较幸运,当时阎罗派遣出去的人马找到他的时候,他正晕倒在漂浮在海面的一段浮木上,双腿已经失去知觉。当时的情况有些危急,政府注意到了爆炸的惊天动静,已经火速派出人手参与调查,也幸亏发现凤起语的是天帝核心的那个小队,于是阎罗就趁机来了个偷天换日计策,秘密地将凤起语运送回海岸转回内地医治,对外则连自己派出的人员都隐瞒起来,继续在海上到处寻找搜救,表面折腾了一个多礼拜才撤回。现在,在阎罗的一系列后手下,想必世界政府的重点危险人物名单上,‘凤’这位超级杀手的名字上应该画个大红叉了吧!就算不是大红叉,我想也会注上生死不明、死活成谜之类的字样。呵,说起来,这倒也符合一代超级神秘杀手的谜般传奇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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