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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入京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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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靖动作太快,沈墨白来不及拉他,也只有在这里等着。果然片刻之后侍卫来报,说是驿站之内已经搜过,并无什么盗贼,郑王即便下令逐人。知县虽知不妥,却不敢当面顶撞,只得转身。侍卫关了驿站大门,那些丢失孩子的人家无计可施,哭哭啼啼,好不凄惨。
沈墨白见驿站大门已然关了,罗靖却没出来,不由着急,在驿站左近来回地走。这般吵闹,碧烟碧泉自然也早醒了,见罗靖不在房中,也寻了出来。三人在街头撞见,沈墨白将事情说了一遍,碧烟登时急了,碧泉便要潜进驿站里去。三人绕到驿站后头,只听墙头上微微瓦片声一响,正是罗靖翻墙出来,脸色凝重,见了三人,连忙示意不要出声,带头转回客栈。
碧烟早急得心头出火,一进门便拉住罗靖道:“爷,你怎么进去了?”
罗靖止住她,掏出一件东西,放在桌上。烛光下众人看去,原来是一挂长命小金锁。这东西是富贵人家挂在孩儿颈上的,保佑儿女长命百岁。锁片式样不一,有些只是一块金银片,有些则是真正的锁头式样,只是中空质轻。罗靖拿出来的这个正是中空式样,可是此刻已经瘪了下去。碧烟看不出什么门道,疑惑道:“爷,这个——”
罗靖指着长命锁上的凹痕道:“你仔细看。”
碧泉毕竟是跟罗靖的时间长,仔细看了一会,便看出跷蹊:“爷,这是被人捏下去的。”
罗靖道:“再仔细看。”
碧泉茫然。罗靖伸手按到凹痕处,道:“看出来了么?”
碧泉仔细看看,猛然醒悟:“这是女人的指痕。”长命锁上指痕纤细,罗靖的手指放上去根本嵌不进,显然是女子所留。金银器都不十分坚硬,要捏凹也并非不可能,但由女子一手捏凹,就有些出人意料了。
罗靖并未收回手,只道:“再过细看。”
碧泉这次真的看不出什么了,片刻,只听沈墨白细声道:“指痕前端是爪痕。”碧泉仔细一看,果然这凹痕前端细长尖锐,末端尤其如此,绝非人手能捏出的痕迹。这一下众人都面面相觑,碧泉疑惑道:“爷,这是哪里来的?”
罗靖冷冷道:“我在驿站里找过,并无孩子的踪迹。这东西,是从驿站二楼窗户里扔出来的,正好掉在院子里,被我捡到。”
碧泉皱眉道:“这么说孩子在二楼?”这东西显然是从被盗婴儿身上拽下来的,“可是二楼……”二楼就是郑王和王妃的居处。
罗靖手捏着金锁,缓缓道:“其一,郑王为何要掳走这些孩子。其二,掳了孩子,为何要把这锁片拽下来,又随手从窗户里扔出来。其三,在锁片上印下这指痕的人是谁?其四,这爪痕是怎么回事?”
碧泉低声道:“能住在二楼的女眷,恐怕只有王妃和贴身的大丫头。可是这爪痕……实在不像人的。就是女人的长指甲,也捏不出这般尖痕来。难道郑王在房里养了什么怪兽?”
罗靖将锁片来回捏了几遍,终于道:“驿站防守太严,我们不能进去搜人。恐怕就是再搜,也找不出孩子来。明日我们晚走些,等郑王上了路,我们去驿站里看看。”
郑王一行第二日清晨便离开了驿站。他前脚走,罗靖后脚就进了驿站大门。驿官并不知他昨天就已经到了,只知他是要进京的将军,自然奉承。罗靖直接带着碧泉等人就到了后院,一起动手在窗户下的草丛里搜起来。驿站要奉承来往官员,后院自然收拾得十分整齐,四人不用再多看就找到一处被翻动过的地面,挖不几下,土里便翻出一块骨头来,只有成人中指长短,看形状却是一块小腿骨。碧泉手一颤,碧烟已经几乎叫出声来。罗靖脸色铁青,再用力向下一挖,这一铲,竟然翻上十几块白生生的骨头,都只有尺寸之长,细如手指,极显然的,这都是婴儿的骨头。碧烟呆了呆,几乎呕吐出来,连忙转过头去不敢再看。罗靖挥动铲子挖了几下,将所有骨头都翻了出来,除去那些极小的,稍长些的腿骨脊骨足有数十块,还有四个被咬得碎裂的颅骨,连脑髓也被吸得干干净净。
碧泉义愤填膺,呼地站起来:“爷,这郑王真是惨无人道,我们去官府告发他!”
罗靖还在仔细看着那些颅骨,冷冷道:“安静!你去告发谁?谁能证明这些死婴是郑王所为?就算官府相信,一个小小的县衙,有什么胆子有什么资格处置郑王?”
碧泉呆了呆,慢慢又蹲下身来。罗靖沉着脸将一个颅骨揣起来,其它的原样埋好,站起身来:“走。”
马车上,碧烟看罗靖将那颅骨拿在手中反复观看,又是恶心又是害怕,忍不住道:“爷,你拿着这东西做什么?”
罗靖将颅骨放在马车中的小桌上,缓缓道:“你们看,这骨头上其实有两种齿痕。”
碧烟压根没敢正眼看这些骨头,自然也接不上话,碧泉却在车辕上道:“咬碎颅骨的似是什么猛兽。”人之颅骨极为坚硬,纵然婴儿骨骼脆软,也不是轻易便能咬碎的。颅骨碎裂处深陷,像是被虎豹之类的猛兽长而尖的利齿深深咬合。
碧烟猜测道:“难道郑王车队里还带了猛犬?”郑王素好田猎,这般猜想倒也合乎情理。
罗靖却摇了摇头:“无论什么猛兽,都不能将骨头啃得这般干净匀整。”除了几处深陷之外,颅骨完整干净,不残留一点筋肉。猛兽的利齿方便撕裂,却不方便啃与刮。
碧烟强迫自己往骨头上看了一眼:“那,那是什么东西啃的?”
罗靖缓缓道:“是人。”
他这轻幽幽一句话说出来,碧烟只觉背上寒毛都竖了起来,颤声道:“爷,你说什么?会不会,弄岔了?”
罗靖缓缓摇头:“我当初刚到大帅麾下,曾在驻地跟仵作做过事。这骨头上啃咬的痕迹大小与人齿完全符合,而且十分整齐细小——啃咬之人,倒有一副好牙齿。”
碧烟一个干呕,捂住了嘴不敢再看那颅骨一眼,骇然道:“难道郑王——吃人?爷,我们怎么办?”
罗靖默然良久才道:“我们什么也不能做。一来吃人之事毕竟太过骇异,二来郑王此时正如日中天,我们若说他竟然吃人,或者身边有吃人的人,有谁会信?”他手指微微有些颤抖,很快用块油布将那小小头颅裹了起来,“不过总有一天,我们找到他谋反的证据,将他拉下马来,那时这些旧帐,再跟他一起清算。”
京城很是繁华,但有了驿站这一出,罗靖等人都再无心欣赏。罗靖先在驿站安排了住处,然后去吏部报到,递折子等皇上召见,最后去拜访了一位旧时同僚韩阑。韩阑是丁兰察的军中参赞,写一手好文书,因为沾了个“文”字,那次边关大拆卸中被召入京中礼部做了个文林郎。说起来是清贵的京官,其实却是硬生生将武转文,闲置了起来。不过韩阑长袖善舞,虽则闲置,却在京中交朋结友,消息颇为灵通,是丁兰察在京中的耳目。他与罗靖在军中时相处甚欢,今日京中相见,自然更是亲热。
寒喧过后,韩阑屏了下人出去,便道:“你可知道,郑王入京了?”
罗靖冷笑道:“不但知道,我在城外驿站还遇见了他。”
韩阑并不知他话中含意,点头道:“这次郑王借口新纳王妃,入京来请皇上册封。表面上看,他只带了一百五十人的亲卫,但这其中,有他不少死士。”
罗靖悚然一惊:“难道他敢弑——”
韩阑沉声道:“皇上定于十日后在西山围猎。郑王素好田猎,自然要随驾,倘若他在此时布置死士,很难防范。”
罗靖捶了一下桌子:“皇上太过信任郑王了!”
韩阑苦笑道:“郑王文武双全,又是一副恭敬之态,皇上爱惜人才,又太过仁厚友爱……”
罗靖眼中杀气一现:“郑王敢弑君,难道我们就不能杀他?”
韩阑深深看他一眼,缓缓道:“你以为没有人做过?”
罗靖一怔。郑王固然权势滔天,朝中近半官员与之结党,但也有正直不阿之人,欲将其除之。韩阑徐徐道:“你可知去年已告老的王侍郎为何被抄家?”
罗靖道:“难道他刺杀郑王?”
韩阑点头:“王侍郎倾家荡产,雇佣死士,在郑王为太后庆寿返回封地途中行刺。此事本来做得十分严密,因他已告老,谁也不曾料到。当时郑王因被言官弹劾,不得不只带数十人入京,这是天大的机会,可是竟被他料到,马车中所坐的只是个替身,王侍郎却被抄家灭门,若不是他一力揽下所有罪名,恐怕波及者将有数十乃至数百人之众。”
罗靖皱眉道:“郑王身边只带数十人,自然严加防范,这机会看似是好,其实不佳。”
韩阑摇头道:“并非如此。当时王侍郎苦心孤诣,将手下安插在驿站中已有数年,为的便是此日一击,其计划周密,可谓万无一失……可是郑王似能先知,竟然先安排一个替身出京,自己轻装简从,自小路绕道而行,脱此一厄。事后有人精心打探,才知他新纳一名王妃,善卜筮之术,为他卜出此行大凶,才让他金蝉脱壳。”
罗靖冷笑道:“卜筮之术——”突然想起沈墨白和左健,破天荒竟将后面的话咽了回去,缓缓道,“难道就是他今次带进京的这位王妃?”
韩阑点头道:“传说这位王妃来历神秘,有先知吉凶之能,的是异人。“罗靖默然片刻,冷冷道:“只怕不只是异人,还是异物。”取出那碎裂颅骨,将驿站中事讲了一遍。韩阑听得骇然不已,喃喃道:“难道竟是……妖怪?这也实在太过耸人听闻……”精于卜筮之术也就罢了,郑王若是在家中养一个吃人的妖怪,那也实在太过骇人。
韩阑沉思半晌,道:“郑王是否养妖,太过骇异,暂且不论,待我再打探消息。只是这次皇上围猎,确实太过危险。言官已经几次上书谏阻,但田猎讲武是本朝传统,皇上又是年轻好动,难以阻止。我已托人在内宫打通关节,让皇上知道你身手非凡,若能陪驾射猎,你务必小心护驾。”
罗靖摇头道:“皇上身边侍卫无数,我一个小小外官,怎么能得护驾?”
韩阑微笑道:“皇上既要田猎,明日在宫中射鹄。我已买通了内侍,在皇上射鹄之时报你候召。若是能在皇上面前射箭,你便有机会。”罗靖在军中就是神箭手,无论远近大小,可称百发百中。当今皇上也喜射猎,尤喜善射之人。罗靖倘能在他面前一展身手,其他不论,单只此次围猎,要随驾倒是大有可能。
罗靖叹道:“这也非久长之计……”
韩阑也苦笑道:“若不如此,又能如何?如今大帅远在青州不得起用,朝中虽有正直之士,谁能动得了郑王?皇上又如此信任,除非有他谋反的实证,否则……我们也只能隔靴搔痒。”
罗靖微叹口气,没有回答。郑王反心在他们看来可谓昭然若揭,但在皇上那里却未必如此。何况郑王精明之极,要拿到谋反的实证,殊非易事……
韩阑送出去的金银珠宝并没有白花,申牌时分,罗靖已经跟着一个内侍走在皇宫的御花园之内。内侍走在他前面,看起来像在带路,其实是边走边向他交待事情。
“皇上正与郑王在御花园射鹄,咱家给你通报了,皇上正高兴就传召。进去了咱家可就帮不上忙了。”
“多谢内侍大人。”罗靖不动声色地又塞过去一颗珍珠。内侍脸上露出笑意,嘴上却是客气的:“举手之劳,这怎么好……”
“一点小意思,内侍大人肯笑纳,是在下颜面生光。说起来,在下还有几件事想请教内侍大人呢。”
“罗将军太客气了,有话请讲。”
“听说郑王爷此次是带了王妃入京的?”
“不是正妃,是新纳的侧妃。”
“怎么不带正妃入京,反而带着侧妃?”
内侍嘿嘿笑了:“这位侧妃娘娘出身贫寒,郑王爷是特地来向皇上为她讨封诰的。”
“在下听说,这位娘娘善卜筮之术?”
“将军消息灵通得很哪。正是。昨天侧妃娘娘在宫里陪着皇后玩猜枚,咱家在一边伺候,亲眼看见娘娘百猜百中,委实有趣。不过这位娘娘实在古怪极了,听说是极喜吃燕灸。而且身有奇症,不得沾水。皇后娘娘赐茶赐水,一口也没有喝。咱家就奇怪了,不喝水,岂不要渴死么?”
“那王爷此次入京,可给皇上带什么奇异之物了?在下听说王爷也是极好射猎的,前年皇上寿辰,还带了一匹白狼送给皇上赏玩。”
“这倒没有。前面就到了,将军自己当心了。”
罗靖也听到前面传来的笑闹之声,于是不再发问。没有什么奇兽,那么颅骨上的两种齿痕,看来确实是出于一“人”了。
御花园里热闹得厉害。罗靖刚刚看见里面的一群人,飕的一声,一支箭已经射了过来,走在他头里的内侍尖叫一声,吓得不能动弹。罗靖倏地一脚踢在他膝弯上,内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那支箭擦着他的头皮飞过去,直射罗靖。内侍只觉有什么东西落在脸上痒痒的,伸手一抹,是几根断发。他战战兢兢地转头往后看,本以为要看见罗靖满脸鲜血的模样,却只听身边风声轻轻一响,罗靖已经绕过他走上前去,双膝跪倒,双手将箭高高举过头顶:“臣罗靖,叩见皇上。”
满御花园的人都静了一下。刚才那一箭,是郑王射的。射鹄是立起标靶射红心,因为标靶是不动的,射了几箭皇上就觉得没意思。于是郑王就提议射活靶。当然御花园里不能弄什么凶猛野兽来,还有妃嫔在,那不安全,于是内侍从兽苑抱了一只大红雉鸡来,在爪子上拴了一朵硕大的绢花,皇上和郑王就射这朵绢花。雉鸡能飞而飞不高飞不快,被箭一吓到处扑腾,倒是个很好的靶子。论箭术,郑王当然强过皇上,可他故意射不准,刚才那一箭没有射中雉鸡,却正好对着刚刚进来的内侍和罗靖飞了过来。他倒不是有意射死人,但要真是射死个把人,他倒也不在意。万没想到进来的此人竟然一脚踢倒了内侍,而后轻轻巧巧一偏身,将他的箭接在了手中。纵然他射箭时未用全力,但空手接箭……他自问身边的亲卫也难有几人能做到的。
皇上倒是先惊后喜:“平身。爱卿就是罗靖?朕听说你在边关英勇无比,独力斩获北蛮先锋将军之首,又在雍州活捉积年流匪。今日一见,果然身手不凡。”
“皇上过奖了。臣在边关杀敌是本份,能击溃北蛮前军,乃军中上下戮力同心,又托皇上洪福,才能大胜。雍州剿匪,臣也是得了百姓相助,方能一举歼灭。臣不敢妄自称功。”
他这么说,皇上倒更高兴了:“嗯,少年谦让,将来必成大器。来来来,朕听丁侯说你身手了得,箭术尤精,方才看你接箭,果然敏捷,且来射几箭给朕看看。来人,给他拿弓箭。”
罗靖站起身,已经有内侍将弓箭取过来了。罗靖上手一试,心里便叹气。这是软弓,也就射个三五十步,当真上了战场,用这种弓那就是找死。看来皇上的臂力也就只能开这种弓了,因此这宫里备的,也只有这种弓。
“皇上请下旨,臣射什么?”
皇上也知道射鹄这种事对驰骋沙场之人而言实在无聊,正在左右寻找目标,郑王已经笑道:“皇上,不如让罗将军将那绢花给皇上射下来。”
绢花大如碗口,虽然系在雉鸡身上,要射中却也不难。可是郑王说的却是射“下”来,也就是说,要把绢花与雉鸡分开。而绢花是用一根红线系在雉鸡爪上的,那线就是普通用来纳鞋的线,虽不如丝线细如发丝,却也粗不到哪里去,何况雉鸡又在不停地惊飞,要将红线射断,谈何容易。
一时间连皇上也有些犹豫:“这——”罗靖却已躬身道:“臣大胆一试,若箭术不精,还请皇上恕罪。”直起身来,挽弓搭箭。
郑王脸上掠过一丝笑意,突然抢先一箭射出去:“待小王将它惊起来,将军也好射中。”这一箭正射中雉鸡腹下,雉鸡吃痛,拼死地扑腾起来,一直蹿上了半空。罗靖眼睛盯着雉鸡,口中淡淡道:“多谢王爷。”陡然一箭射出,只见那支箭紧擦着雉鸡腹下飞过,雉鸡受惊,斜斜扑腾出去,而半空中一件东西飘飘摇摇坠下来,正是那朵绢花。罗靖紧上两步,将绢花接在手中,转身对着皇上跪倒,“臣幸不辱命。”
“好!”皇上头一个拍起掌来,“丁侯果然不说谎。来人,赏!”
内侍忙不迭捧赏物来,其实不外是什么绸缎金锭,只不过是皇上赏赐的,那份量又不同了。皇上意犹未尽:“好箭法。朕两日后要到西山围猎,爱卿随驾,到时候,朕要再看你的箭法。”
“臣遵旨。”罗靖目不斜视地回答,不过他纵然没有回头,也能感觉到郑王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像针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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