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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特殊的婚礼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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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死者?”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显然也熬了一夜,听见有人提供线索,眼睛都亮了一下。
“她叫罗蔓,是外地人,因为姐姐猝死来奔丧的。据她自己说,现在住在她的同学家里……”沈固把大体情况三言两语讲了讲,然后问,“她怎么死的?”
警察抹了把脸。他看起来年纪也不大,给人的感觉就是经验不足:“从现场看,是走进了别人的樱桃园子,被看园子的狗咬死的。但是园主人说狗他们喂得很饱,不可能饿到去攻击人……”大约因为沈固也穿着警服,虽然是片儿警,也算同行,他的话也就多了点。
沈固皱了皱眉。看园子的狗可能攻击人,但如果真是喂饱了,啃尸体这种事——确实不容易发生。
“法医鉴定怎么说?”
小警察诧异地看了沈固一眼:“你是死者的什么人?”言外之意,你打听这么多干什么?
“我和死者的姐姐是朋友,因为她就这么一个妹妹,现在出了事,我们不能不关心。”
小警察迟疑一下:“对不起,如果你是家属的话我们可以透露一些,但——”
沈固点了一下头,这他也知道,如果不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本来是不会多问的。
“如果你们要联系死者家属,或者可以先联系一下死者姐姐的朋友,他们有电话。”
“哦,谢谢。”小警察接过沈固留下的电话号码,似乎有点过意不去,沈固趁机问道:“我能去看看死者吗?”
小警察有点为难,但手里捏着人家刚刚给的电话,最后还是答应了。
尸检科有一种极其古怪的味道,任何人在这种味道里呆久了都会极不舒服。罗蔓的尸体放在冷冻柜里,旁边有个密封塑料袋,放着从她身上清理出的物品,沈固看了一眼,忽然问:“死者手上戴的戒指呢?”塑料袋里有手机、钱包、钥匙等等零碎物品,但没有那个戒指。
小警察眉头也皱了一下,旁边听到的法医已经快步走了过来,一看之下,脸色立刻变了:“昨天下班的时候,我明明记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里面了。”
沈固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天已经阴得不像样,有星星点点的雨飘下来。尸检科折腾了半天,那枚虎头戒指仍是无影无踪,仿佛人间蒸发了。因为戒指外形奇特,所以法医也有深刻印象,确信自己肯定是放进密封袋里了,而且值班人员证实昨天晚上并没有人进入过检验室,于是人命案还没结案呢,就又多了一件失窃案。
沈固开着车在路上慢慢蹭。今天早上为了早点到所里,他开了沈芝云的车,这下倒正好用上了。雨渐渐大起来,车流移动得更缓慢,沈固一只手把着方向盘,一只手掏出烟来,正想点上,就从后视镜里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钟乐岑。
钟乐岑今天穿得很正式而鲜艳,浅粉色的衬衣,深灰色的西装,看起来都是新的,倒是外面一件淡蓝色的大衣有些旧了。他没带伞,躲在路边屋檐下,一面四处张望,显然是想打车。沈固摇下车窗喊了他一声:“上车!”
钟乐岑小心地踩过路中间的泥水走到车边来:“沈先生?我,那个我去别的地方,恐怕不顺路。”
沈固伸手把车门推开了:“先上车,顺不顺路再说。这个时候,你根本打不到车。”
钟乐岑看看时间,苦恼地皱起眉,还是上了车。沈固把烟盒递过去:“去哪儿?”
“哦,谢谢我不抽烟。那个,我去樟州路。”
沈固把烟扔回去,心里盘算一下路线,把车拐上旁边的小路:“也不算绕。樟州路哪里?”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寂莲酒吧……可是那个地方比较偏——”
沈固笑了一声:“不用客气了,宰我药费的时候也没见你客气。”
钟乐岑的脸微微红了。他本来长得白净,又在冷雨里站了半天,脸颊白得如同上好的瓷器,现在染上一抹红,说不出的鲜艳。沈固多看了两眼,见他不自在地拉领带,忍不住打趣道:“穿得这么喜庆,约会去么?”
钟乐岑脸更红了:“不,是——朋友聚会。”
寂莲酒吧并不难找,在街道的一处拐角上,门面并不大,招牌上是几朵蓝色的莲花。沈固把车停下,门童立刻迎上来:“乐岑哥,呀,今天穿这么漂亮,还带新朋友来了?”
钟乐岑刚刚凉下去的脸颊又红了:“不是,说什么呢。里面人都到了?”
门童嘿嘿一笑:“这不是就等着乐岑哥你来嘛,江泉也真是怪,非要写什么对联,还要毛笔的,除了你,别人都不行……”
钟乐岑回身向沈固道了声谢,拍拍喋喋不休的门童,走进酒吧里去了。沈固发动车子,刚开出十米就不禁拍了一下方向盘——真是糊涂!不是觉得那戒指不对劲吗?白白放着这么个天师在,怎么就忘了问一问。
门童见沈固回来,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这位先生,您——”
“我有件事情忘记问钟医生,能不能——”
“您请进。”门童笑嘻嘻地让他,“乐岑哥在里边呢。”
寂莲地方并不太大,这时候人也没多少,沈固一眼就看见了钟乐岑。斜对大门左边是吧台,一条红毯从吧台后门铺出来,直铺到大堂中央,那里靠着墙,用鲜花围成半个圆形,中间摆着多层蛋糕和香槟杯塔,钟乐岑就站在那圆圈旁边。吧台上铺着洒金的红纸,有个男孩按着纸,而他提着笔,半弯着腰在写字,西装因为弯腰稍稍提了起来。沈固看了一眼,觉得那腰自己差不多能用两只手握过来了。
钟乐岑写得很专注,并没看见沈固进来。他写完一张,那男孩就往墙上贴一张。沈固看第一张上写的是:绸缪束薪,棠棣之华。
沈固对诗呀词的不感什么兴趣,但沈芝云自幼就读诗诵词,酷好此道,因此他耳濡目染,半强迫地记住了不少。这两句都出自《诗经》,第一句是描写新婚之夜的,普遍认为略有戏谑之意,第二句则是写兄弟情谊的,基本上八杆子打不着。他正琢磨,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二张:呦呦鹿鸣,求其友声。
这两句倒还有点联系。呦呦鹿鸣是表示招待宾客,而求其友声就更容易理解。沈固环顾四周,觉得这应该是场婚宴,所以才有“呦呦鹿鸣”和“绸缪束薪”的句子,可是关“棠棣之华”什么事呢?
这会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三条,那男孩把它贴在最底下,字比较小,沈固看那写的是:恭祝江泉、吴凝先生新婚快乐,一往无前。
沈固心里一动。且不说这个“一往无前”用在新婚贺辞上有点奇怪,关键是那两个名字后头只有一个“先生”的称谓,究竟是钟乐岑少写了一个称谓,还是——这两位都是先生?他再次环顾四周。这时候人已经渐渐满座,但全场都是男人,没一个女人和孩子。沈固突然明白了——这是个GAY吧,而他马上要看到的,大概就是一场同性婚礼。难怪要说“一往无前”,这样的婚姻要维持下去,还真需要点格外的勇气。那么这个“求其友声”,就是因为来宾都是此道中人了。
那男孩贴完了纸,突然发现沈固在看着他们,立刻拉了拉钟乐岑。钟乐岑猛一回头,立刻呆住了。沈固有趣地瞧着他,觉得如果他眼睛再大点,眼珠子就掉出来了,脸上的表情更是好看得很。也不知怎么想的,他居然抬手用两根手指对钟乐岑勾了勾。旁边那男孩脸上立刻爆出坏笑来,钟乐岑脸上的表情一再变化,终于带着一种明显是硬着头皮的表情走了过来:“沈沈先生,你,还没走?”
沈固扬了扬眉:“我记得你看过我的证件,我叫沈固,不叫沈沈。”
钟乐岑连耳根都红了:“那个什么,我不是这意思……”
沈固觉得捉弄得也够了,忍住了笑,换上了正经的表情:“钟医生,你知道有什么人会把虎头图案叫做将军印么?”
钟乐岑皱起眉:“将军印?虎头图案?你在哪里看见的?”
沈固正要详细讲一下虎头戒指的事,门童忽然跑了进来,大声笑着说:“到啦,到啦!大家快准备,一会就进来!”
这一下,酒吧里立刻热闹进来。沈固看见七八个人从自带的箱子里拿出小提琴、萨克斯、长笛之类的乐器,摆出要演奏的架式。而往墙上贴纸的男孩从吧台底下拖出装着玫瑰花瓣的篮子,跟门童一左一右跳到后门两边。钟乐岑犹豫了一下,露出为难的神情:“沈先生你看,我——”
沈固已经猜到了:“你要主持婚礼?”
钟乐岑更为难:“那个,他们……他们是——”
“都是男人?”
钟乐岑瞪大眼睛,几乎要语无伦次了:“你怎么——那个我是说——反正——”
沈固好笑:“你忙吧,不然我明天再找你。”
贴纸的男孩虽然站在门口,眼睛却一直瞄着他们,闻言很热心地插嘴:“这位先生也留下来吧,多一个客人不是更热闹?”
钟乐岑瞪他一眼:“非非!”
沈固犹豫了一下,看钟乐岑的表情尴尬不已,而酒吧里已经有不少人都注意到了他们,觉得这时候出去恐怕不好,索性说:“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么?”
钟乐岑脸上立刻露出感激的表情来,非非已经跳过来把一瓶大香槟塞给他:“喷香槟喷香槟!”
门打开,七八个乐手奏起婚礼进行曲,两个穿白西服的年轻男人挽着手走进来,后面跟着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穿一身黑西服,女的也就二十出头,瘦瘦的穿条白裙子,手里还各提一个用红包袱包起来的脸盆,沈固瞥见那脸盆里面是什么面条之类的——这是伴郎伴娘?居然还有伴郎伴娘?重点是,居然有伴娘!
非非和门童开始拼命地洒花瓣,于是沈固顾不得慨叹世界的神奇,开始摇晃起香槟酒来。香槟带着泡沫喷出来,全场来宾起立鼓掌,还有乱吹口哨的,那叫一个热闹。钟乐岑虽说是婚礼主持,但显然今天来的人都跟新郎新——郎很熟,不等钟乐岑说话就吆喝起什么盖章来了。两个男人倒也大方,立刻就来了个法式热吻,底下口哨声响成一片,钟乐岑只好笑着退下来。
一个长达三分钟的热吻结束,底下就有人高喊敬酒送礼物了。伴郎伴娘拿出小杯子,两个新郎开始各处敬酒,凡被敬到的人都拿出礼物来,当场打开让两人验收。那礼物五花八门,什么画像啊、玉石珠子的手链啊、葡萄酒啊,非非甚至送了件毛衣。钟乐岑笑着对沈固解释:“今天送的礼物不要贵重的,全要自己亲手做的,谁要是拿不出自己亲手做的像样的礼物来,就为今天的来宾买单。”
沈固叹为观止。好吧,如今这社会无奇不有,男人会织毛衣,嗯,也,也没什么稀奇。
“那你带什么了?”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地说:“也没什么,就是那婚礼蛋糕是我做的。”
沈固惊讶:“真的?你还会做蛋糕?”那多层蛋糕做得真不错,裱花也弄得很漂亮,真看不出来是出自非专业人士之手。
钟乐岑脸又微微红了一层:“以前学过,苏完喜欢吃甜的……”
沈固没说话。看到今天的情景,他忽然意识到钟乐岑大概也是个GAY,那他和苏完……
酒很快敬到这一桌来了,两个新郎看见沈固,都愣了一下,非非抢着解释:“这是乐岑哥的新朋友——”新朋友三字拖着长音,九曲十八弯。
钟乐岑闹个红脸,两个新郎中高个的一个倒是很爽快:“乐岑的新朋友?你好,我是江泉,这是吴凝。”
沈固跟他们握握手:“沈固。不好意思,仓猝过来,不知道你们办喜事,也没带什么礼物。”
江泉笑着摇手:“乐岑的朋友,还带什么礼物呢,肯来就是给我们面子了。”
沈固看看周围,每个人都带着或大或小的礼物包,只有他这里两手空空,稍稍迟疑了一下:“礼物这会是来不及了,给大家助助兴怎么样?”
江泉很感兴趣:“好啊?怎么个助兴法?”
非非在一边插嘴:“也来盖个章——”被钟乐岑瞪回去了。
沈固左右看了看:“可能要破坏一下墙面了。”
伴郎淡定地接话:“没关系。”
非非又从旁边露出头来:“这位是寂莲的老板,他说没事就肯定没事。”被伴郎一巴掌又拍了回去,对沈固笑笑:“我是空华,沈先生既然是乐岑的朋友,想做什么请便。”
沈固在桌上扫了一眼:“借几把刀叉用用。”今天准备的是西餐,每桌都有刀叉。沈固这一说,旁边几桌立刻就有人把刀叉递过来。沈固掂起一把餐刀在手里转了转,一甩手,刀子就扎进了对面的墙壁。接着是餐叉,准准地钉在刀子旁边。等到他甩了六把之后,底下渐渐起了议论声——沈固是在用餐刀和餐叉围一颗心出来。一把刀一把叉,边缘精确地联接在一起,不露半点缝隙。随着心渐渐成形,观众都有点兴奋起来,一把把的刀叉从旁边的桌子不停地传递过来,沈固每甩一把,四周都传来紧张的“哦——”一声。等到一颗心严丝合缝,桌上还剩一把刀子。沈固把刀子掂在手里,四周半点动静没有,都看他要怎么办。沈固左右看看,每张桌子上都插着几朵玫瑰花,他摘下一朵往前一扔,随即甩手把刀子射出去,餐刀穿过玫瑰,带着花朵扎到银光灿灿的心形正中间,引发周围一片欢呼叫好声。江泉大力鼓掌:“精彩精彩,多谢了!”
沈固对四周点点头,坐了下来。钟乐岑看看江泉和吴凝又去下一桌敬酒,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谢谢。”
沈固瞥他一眼:“谢什么?”
钟乐岑有些窘迫地低声说:“那个,谢谢你没,没掉头就走,没看不起我们。”
沈固沉默了几分钟,慢慢地说:“没什么,我以前有个兄弟,也是这样——”
钟乐岑啊了一声,眨眨眼睛,不知要说什么好。沈固笑笑,转换话题:“怎么还有伴娘?”
钟乐岑露出头疼的表情:“你说小溪?别提了,这丫头啊——她自称是什么,什么同什么女的,因为是空华的表妹,经常到这来帮忙。”
沈固茫然:“同什么女?”
钟乐岑抓抓头:“我也忘了。总之,总之你还是离她远一点好,她那个——缠起人来真不是盖的!”
沈固低声笑:“也缠过你?”
钟乐岑很苦恼地抓头:“那小丫头——”
沈固笑着说:“叫人家小丫头,你又有多大?”
钟乐岑抬头看他:“我二十九了,叫她小丫头正好。”
沈固吃惊:“你有二十九?”钟乐岑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模样,哪里像快三十的人了呢。
钟乐岑不满:“当然了。”
沈固闷笑,突然想起来:“那苏完多大?有四十了没有?”
钟乐岑瞪大眼睛:“什么啊!苏完跟我一样年纪。”
沈固继续闷笑摇头:“看不出来。”
钟乐岑无奈地看着他:“就算苏完不太,不太修边幅,也,不至于吧……”
新郎已经敬完了酒,程序颠倒之下,菜终于开始上了。酒吧侍者不多,很多人也自动起身帮忙,人一穿梭,温度似乎就上来了。钟乐岑额头上渗出一层细汗,随手解开衬衣的上面两颗扣子,沈固的目光扫过去,突然一凝:“怎么回事?”钟乐岑脖子上有一道紫红的伤痕,像是被什么东西抽出来的。
钟乐岑下意识地把领子又扣起来:“没什么——”
沈固一把攥住他的手:“苏完打的?你是个男人不是,连打架都不会?就算他是你男朋友,也不能让他随便就打人!”
钟乐岑连忙说:“他不是我男朋友。”话一出口,他才发觉自己声音似乎大了点,幸好周围的人都在谈笑,倒也没人注意。
沈固没再说话。钟乐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说道:“那个,你不是今天说什么将军印么?”
沈固看他不愿再说,也就顺着转了话:“对。目前死了两个人,我怀疑,都跟一枚虎头戒指有关,还有一个卖这种饰品的小店,很奇怪。”
钟乐岑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虎头戒指?要么,我们去那店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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