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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街头重逢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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伥鬼事件以一种极其让人无语的方式结束了。左健自从那天走了之后,就来了个人间蒸发,再也没他的消息。沈固估计他多半是有什么任务了,倒是钟乐岑有点担心,时常还念叨几句。沈固照常上班,休息日就去疗养院看沈芝云。汤圆现在跟钟乐岑混得极其亲热,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让他抱着,钟乐岑只好去诊所也带着它,倒省了沈固的事。
天气似乎是一下子就回暖了。滨海的春天短,前几天还吹着冷风,这几天就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台东的各家婚纱店都开始进行今年的宣传,以至于沈固走在婚纱一条街上的时候,每隔十步就要接过一份宣传单。
“薇薇新娘”算是滨海市比较老资格的婚纱店,门口的宣传招贴也特别的大,人特别的多,沈固从一群女孩子中间走过去,忽然觉得有人在盯着他看,一回头,一张带着浓重黑眼圈的脸跳入视野,沈固略一思索:“张琛?”
那人露出惊喜的笑容:“真是你啊,沈固!哎,你考军校之后这么多年都说在外地,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固笑笑:“回来时间不长。”高中的时候他们坐前后桌,还是系里篮球队的主力,一晃十多年不见都失去联系了,没想到能在街头碰上。
张琛还是原来的模样,一兴奋就搓手,高高兴兴地说:“这几年跟同学老不见面,都失去联系了,能碰见你真是太好了。那什么,我要结婚了,今天陪老婆过来挑婚纱,你呢?结婚了吗?”
沈固摇摇头。张琛眼睛亮了亮:“哎,当年咱们班上可是有不少女生都暗恋你呢,冷面帅哥!你准是挑花眼了。对了,来参加我婚礼吧?5月1号,在香格里拉。”
沈固打量他一下。张琛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身材也保持得不错,一看就是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如果不是脸上有两个遮也遮不住的黑眼圈,就是个上佳白领精英的形象。张琛拉着他边走边说:“我老婆还得半天才能出来,咱哥俩到旁边茶楼坐坐去,哥们有个事真得请你帮忙。”
街对面就有KFC,但张琛偏偏开车去了远一点的上岛咖啡。进了店,他让侍应生先把桌面好好擦了擦才坐下,点了两杯手磨蓝山。“你知道我有个妹妹是吧?”张琛打开话匣子,“我那个妹妹,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腼腆。哎,这也怪我,爹妈走得早,我就怕她受欺负,不让她在外边呆,结果弄得她现在都没啥朋友。”
沈固微微点点头。他记得张琛的父母确实是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出车祸死了,他和妹妹住在叔叔家。张琛的妹妹叫张琳,比她哥哥小七八岁,那时候下了课篮球队练球,她就跟在张琛后面拿衣服,像个小跟班似的,话也不敢多说。
张琛很感叹地说:“要说这两年,我也挣了点钱,不愁吃穿,就操心我妹妹找不到个好人家。你知道现在这些年轻男孩子,也有很多是想找个有钱的女朋友,不用买房子,至少少奋斗二十年。要说这想法咱不能说什么,谁嫌钱多烧手呢?问题是,要是冲着钱来的,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真对我妹妹好?”
沈固笑了笑:“有道理。”张琛以前就很保护他妹妹,想不到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还是跟护仔的老母鸡一样。
“我这现在要结婚了,虽说我老婆人不错,但嫂子和小姑子住一起,万一有什么摩擦呢?咱既不能委屈老婆,也不能委屈妹妹不是?再说了,琳琳也二十三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实话说,我这次结婚,没请几个亲戚。我家那些亲戚,从前我爹妈死的时候十几年不上门,要不是我叔养我们,早饿死了。现在有些人看我有钱了就找上门来——我呸!我请的都是朋友,那个,不瞒你说,不为别的,就为给我妹妹挑个好人。”
沈固无语地看着他。张琛扒扒头发笑了:“觉得我奇怪是不是?哎,我可是早把嫁妆准备好了,一套二百平带阁楼的房子,全套装修和家具,在香港中路上;再加一百万现金存款,不算少吧?”
沈固没说话,张琛有点不好意思:“说真的,我也不是说——不过想让我妹妹多认识几个朋友。那个,你带几个差不多年龄的朋友过去呗。没亲戚,咱有朋友给撑撑场面也好。再说我妹妹人真不错的,你就算帮帮兄弟的忙,朋友的朋友,咱也放心点不是?”
沈固考虑了一下:“我也是十几年没回滨海了,没有多少认识的朋友。”张琛的意思,他一听就明白,刚才是多少有些看上他了,现在则是想让他带几个靠谱的未婚朋友过去。他觉得张琛的话有些自相矛盾,既然总怕追求他妹妹的人是为了钱,为什么又这么招摇地把给妹妹准备的嫁妆亮出来?而且从见面到现在,他总觉得张琛有点不对劲,但一时又说不出来。
张琛有点失望:“一个都没有?哎,我可不是变相送罚款单,不信到时候你去看,我一分钱的红包都不要的。我不缺钱,就是想让我妹妹多认识几个朋友。那个丫头吧,你要说给她介绍对象,她死活不去,现在我结婚,她非去不可,我可不是要好好借着机会让她多认识几个人么?你要是实在没有,一个人去兄弟也高兴。”
沈固忽然想起503的庞峰云和卢纬:“好,我准到,可能,能带一两个朋友过去,不一定。”高中的时候他和张琛的关系不错。两人都没父母,也算同病相怜。有一次他们跟另一个学校的篮球队打球,那边有个人不知怎么知道了沈固的身世,输了球就管他叫野种,张琛当时撸袖子就跟着沈固上去打架,结果一块挨老师的批。虽然十几年不见了,沈固还记得这事。再说张琳他也见过,当时觉得是挺老实的一小姑娘,要是这些年人没什么大变化,也是一个不错的谈婚论嫁的对象。而且张琛准备的嫁妆不算少,存款不说,香港中路上的房子少说也得上万一平方,一套房子带装修和家具就得小三百万。现在房子是一般人生活中最大的一笔开销,很有吸引力。虽说结婚不能光为了钱,但要是因为对方有钱就认定了是为富不仁,那也是一种偏见。
张琛很高兴:“那好那好!哎我今天没带请柬,你住哪里?改天给你送去。”
沈固笑笑:“送什么请柬,我一定去就是了。”
张琛搓着手呵呵笑,忽然向门口招了招手:“小洁,这里。”沈固回头一看,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人向他们走过来,张琛站起来介绍,“这是我老婆,李颜洁。小洁,这是我高中的好哥们儿,沈固。”
沈固向李颜洁点点头。李颜洁长得很漂亮,穿衣化妆都很得体,既显得时髦,又不过分妖艳,看得出来是很有格调的人。只是脸上跟张琛一样,都挂着一对黑眼圈,用粉底遮过也还是能看出几分。
沈固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往常这个时候,钟乐岑应该已经做好饭就等他回家了,于是起身告辞。张琛也不留他,高高兴兴地又叮嘱他一定要去赴宴,这才挽着老婆离开。
沈固回到家,饭桌上果然已经摆上两个菜了,钟乐岑听到门响,举着铲子跑出来:“回来了?”他曾经很婉转地向沈固提出过交房租的事,被沈固很直接地否决了,于是自发地包揽了全部家务,尤其是做饭。他做饭确实比沈固做的好吃,于是沈固也就乐得享口福。
钟乐岑穿着一件台东早市上买来的围裙,上面印了个可笑的流氓兔,也挥着件近似铲子的东西。沈固每次看见这件围裙就好笑,但钟乐岑穿得很高兴,而且把它洗得很干净,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流氓兔的洁白。看见这条围裙,沈固突然发现了他刚才在张琛身上感到不对劲的事,那就是——张琛太干净了,干净得有点反常。
沈固绝不是个不讲卫生的人,虽然训练和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什么地方都呆得住,但有条件的时候当然还是干净的,毕竟部队里也要讲个军容风纪,不能影响军队形象不是?钟乐岑就更不用说了,医生基本上都爱干净,这也算职业习惯。所以他们两个的衣服是经常换洗的,绝不会穿脏衣服出门。可张琛的干净就有点夸张了,不只是衣服挺直干净得像刚从干洗店拿出来的,而且那辆车也像刚洗过的,车里的椅套什么的都一尘不染,甚至那个车载烟灰缸里都铺了一层白色丝绒。上岛咖啡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高级的地方,但窗明几净是算得上的,可是张琛夫妇俩一进去,做的第一件事都是叫侍应生来擦桌子,这已经不是讲卫生,而是近乎强迫症的洁癖了。从心理学上来说,洁癖也是心理紧张的一种体现,这夫妻两个人,到底在紧张什么?难道这就是流行的婚前恐惧症?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钟乐岑看沈固不说话,有点茫然。
沈固笑笑:“没事,今天遇见个同学,说了几句话,回来晚了。对了,隔壁回来了没有?”
“好像有人回来,我听见钥匙响了。”
“那我过去说句话。”
503只有庞峰云在,听了沈固的话,他也好笑:“哪有这样办婚礼的……我估计卢纬是不能去,五一正是结婚高峰期,他在婚庆公司,不忙死就算好的。我,我倒是能去,可——去参加婚礼不送红包,也不是个事吧?”
沈固倒不打算勉强他:“我也是答应了,所以过来问问你,去不去都随便,没别的意思。”
庞峰云歉意地笑笑:“那我还是不去了吧,总觉得很奇怪。”
沈固点点头,回到502,钟乐岑已经把最后一道汤也端上了桌。沈固洗了手,过去盛了饭。汤圆在钟乐岑在家的时候就比较胆大,扒着自己的饭盆呼噜呼噜猛吃,不过眼睛还是很警惕地盯着沈固。
“对了,有你一封快递。”钟乐岑刚坐下,又站起身拿了一个信封给沈固。沈固看了一眼,是律师事务所的,他已经猜到了一半,冷笑一声拆开看看,果然是周文寄来的,里面是一份资产转让文书——萧士奇把近年来刚刚置办的一处别墅转到了他的名下,算做他认祖归宗的第一份礼物。
沈固根本不仔细看,随手把文书撕了,往废纸篓里一扔:“不用管它!”显然,周文不敢亲自上门,才寄了信来。
钟乐岑看看他,没多问。
五一小长假很快到了。沈固没有什么节假日的概念。从前在军队里,别说普通节假日,就是春节,只要不是请了探亲假回家的,也要照常训练;现在当了警察,又是轮休,更不知道什么周末假期了。钟乐岑也差不多,越是假期,带宠物来看诊的人越多,难道人放假,猫猫狗狗就不生病了么?所以五一第一天假期,钟乐岑照常去诊所,沈固照常去值班,然后中午跟人调了个假,去香格里拉大饭店参加婚礼。
张琛的婚礼在西餐厅举行。他确实没有收红包的意思,餐厅门口扎着花门,摆着大幅的婚纱照,却连个放红包的箱子都没有,只有饭店安排的两个礼仪小姐在迎宾。
虽然是在西餐厅,婚礼还是完全按照中国人习惯的程序,11:58分新郎新娘进场,12:18分开席。沈固被安排在新郎朋友一桌上,看看同桌的人没认识的。新郎家的亲戚果然一个都没有,倒是女方的亲戚坐了好几桌。
11:58分,婚礼进行曲准时奏响,新郎新娘入场,光婚纱后面拖的裙摆就有将近一米长,绣了无数的玫瑰花,其价格可想而知,引起女客们一阵轻轻的议论。沈固一眼看见那个摄像师的助手居然就是卢纬。卢纬也看见了沈固,不过手上忙得不行,只好远远点下头打个招呼。婚礼由婚庆公司的司仪主持,程序还是老一套,什么新郎新娘介绍认识过程啊,什么长辈致辞领导证婚啊,倒是最后司仪把伴娘特别挑出来介绍了一下:“这位就是张先生的妹妹,在座的年轻小伙子们可要注意了,张小姐还没有心上人,张先生给妹妹准备了丰厚的嫁妆,未婚青年们要追求的抓紧时间啦……”搞得伴娘满脸通红。
沈固微微摇摇头。张琳比起小时候又黑又瘦的模样来可是大变了,要不都说女大十八变,现在也出挑成清秀小美女了,不过那腼腆劲还在。司仪这么一闹,底下客人再一起哄,弄得她手脚都没处放。张琛这算是怎么回事呢?这么一弄,不是把妹妹搞得很尴尬么?不像婚礼,倒像来卖妹妹的了。座上的年轻男客们倒像是很感兴趣的样子,但女客人都在撇嘴。就说要给妹妹挑男朋友,可是张琳才二十出头,至于急成这样?说出去也不太好听吧?
“新郎够有钱的啊!这次结婚都不收红包的。”沈固这一桌上大部分是已婚人士,显然对张琛的推销法不太感冒的样子。
“听说都是炒股赚的。听说新郎父母早死了,本来穷得不行,后来忽然他一个叔叔死了,一家子都出了车祸,老婆儿子都死了,就把钱都留给了他,这才有资本炒股,想不到就赚成这样。现在股市不是还在往上长嘛,还不知能赚多少呢。听说给他妹妹在香港中路买了一套两百多平方的房子,一平方一万三,精装修带全套家具,还有一百万存款。到处宣扬,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沈固无心去听这些家长里短,尤其是还酸溜溜的。虽然张琛是张扬了些,但靠炒股赚钱也是个本事,自己赚不来就说酸话,其实有够无聊。这样的婚礼场面,果然他还是不能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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