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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金蚕蛊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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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蘘荷叶?”沈固看看钟乐岑手里的东西,这是他们跑到几站路以外的同仁堂大药房才买到的,“买这个干什么?”
钟乐岑紧捏着装干叶片的袋子:“我现在也拿不准,试试看。”
张琳已经被推进了单人病房,正昏睡着,卢纬趴在床边上也快睡着了。钟乐岑走到床边,把手里的蘘荷叶悄悄塞在了床单下面。张琳动了一下,喃喃叫了一声:“哥——”
卢纬一下子醒了,赶紧凑过去:“琳琳,琳琳你醒了?”
但是张琳并没有醒,仍然紧闭着眼睛在病床上翻腾,又叫了一声:“张琛!”
卢纬转身就想去找护士,钟乐岑一手拉住了他:“没事了。”
卢纬愣了一下,果然张琳安静下来,稍微动了动,又睡沉了。钟乐岑沉思地看了一下张琳,又看了一下卢纬,然后向沈固招招手,两人悄悄退出了病房。
走廊里静悄悄的,已经是深夜了,一个人也没有。沈固关上了病房的门才问:“怎么回事?那个叶子是做什么用的?”他看得很清楚,钟乐岑拿出了床单下面的蘘荷叶后,张琳就安静了下来。
钟乐岑表情严肃:“你问问小卢,我们能不能去他家看看?”
“他家里有什么?”
“有蛊。”
“鼓?”
“蛊,是从古苗疆流传下来的养虫之法。在端午那天,收集百种毒虫放在一个容器中,封上口,再用咒语去压制,让毒虫相互吞食。一年之后打开,里面只剩一只,这就是蛊。”
沈固猛然想起卢纬说过的张琳的金镯子:“卢纬曾经见过张琳的一只金镯子,是一条小蛇的形状……”
钟乐岑听完了沈固的叙述,脸上表情越发凝重:“那不是小蛇,更不是什么金镯子,那是金蚕蛊,是各种蛊当中最通灵的。卢纬发现它的时候,是蛊虫在半夜出来饮水。养了这种蛊,如同有了一个聚宝盆,可以为主人家摄来各种财宝。但这种蛊虫有一个可怕之处,就是它喜欢吃人,每年至少要杀一个去祭祀它,如果没有人祭,那它就要吃主人了。所以古代养这种蛊的人家往往开设旅店,每年至少杀一个不知情的外乡人来祭祀蛊虫。但即使这样,还是有被蛊虫吃尽满门的惨剧发生。卢纬所说的那种锦产自梁州,金蚕蛊原产地就在梁州,所以饲养它每日要吃一寸梁州锦,就像蚕吃桑叶一样。”
“这么说,张琛是养了金蚕蛊,说不定他叔叔一家就是被金蚕蛊吃掉的。张琳手里也有金蚕蛊,他到底养了多少条?”
钟乐岑摇摇头:“不,这种蛊虫养一条已经很难,而且也已经足够。张琛一定是只养了一条,也就是张琳家里的这一条,蛊虫是嫁过来的。”
“嫁过来的?”
“金蚕蛊养到最后,饲主觉得害怕了,或者实在没有人拿来祭祀了,就有一种嫁蛊法。所用的财宝必须要是蛊虫摄来的一倍,然后把蛊虫和财宝一起扔在路边上,如果有人拾回去,蛊虫就跟着新主人走了,这就叫嫁蛊。如果财宝不足蛊虫摄来的一倍,那么蛊虫不肯走;如果没有人拾,那么蛊虫无处可去,仍然要回去找旧主人。现在张琳带着足够的财产嫁给卢纬,就把金蚕蛊也嫁了过来。所以现在这蛊跟张琛已经没关系,要由卢纬来饲养他了。”
沈固倒抽了一口凉气,所有的事情突然都连成了一条线:“卢姨不是胃穿孔,而是蛊虫在腹内食人,但为什么卢姨没有死?”
钟乐岑看着他:“是被你打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蛊虫显然是害怕你。你记得吗?当时你扶卢姨起来,她吐了口血,就没有开始那么痛苦了。在卢纬家里也是,你碰到张琳之后,她也吐了血。”
沈固补充:“血里有发亮的东西,只是两次我都没看清楚。”
钟乐岑肯定地说:“那就是蛊虫了。张琳让卢纬把卢姨接来,就是准备用她来祭蛊虫。但是被你打断了,她——大约也是不忍心,所以才不让卢纬把卢姨接回家去。但是蛊虫一年必须要吃一个人,所以……”
“所以她就用肚子里的孩子做人祭。”沈固想到医生说的话,一阵反胃。
钟乐岑白着脸轻轻点了点头:“当时你碰到她,她反应那么激烈,一定是你又打断了蛊虫的进食,这个孩子也就白牺牲了。如果她再找不到人给蛊虫吃,下一个死的,不是她,就是卢纬。”
沈固刚想再说什么,病房里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两人连忙推门进去,只见张琳已经醒了,披头散发地坐在床上对着卢纬嘶喊:“离婚,我们马上去离婚!”
卢纬完全愕然了,加上当着沈固和钟乐岑的面,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钟乐岑忽然插了一句:“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
张琳愣了一下,马上说:“钱是我带来的,当然归我!”
卢纬脸唰地白了,接着涨得通红:“你放心,我不算计你那嫁妆,离就离!”
张琳捂着脸又哭起来,钟乐岑拉住卢纬,冷静地说:“别急,张小姐是关心你才这么做的。”
卢纬再次愕然。他很想说钟乐岑在胡说八道,但碍着沈固在,不好意思说。钟乐岑看出了他的意思,缓缓地说:“如果张小姐不和你离婚,或者把财产给了你,你就会死。而张小姐带着财产走,死的人就是她。”
卢纬张开了嘴合不拢来。张琳惊讶地瞪着钟乐岑:“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钟乐岑托托眼镜:“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张小姐养的是金蚕蛊吧?”
张琳猛地打了个哆嗦,脸白得说不出话来。卢纬完全不明所以,茫然说:“什么?”
沈固清了清嗓子:“这件事,还是张琳你自己跟卢纬说吧。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有什么说出来大家想办法。不过,我看在医院不合适,回家吧。”
“所以说,我姨那时候不是胃穿孔,是那个虫子在她肚子里?”卢纬说话的声都是发颤的,极力抑制着反胃的感觉。
张琳木然点头。钟乐岑轻声说:“所以她不让你把卢姨接回家,也是为了卢姨好。”
卢纬紧握着拳:“可是那虫子也是她放进我姨肚子里的!”
张琳低下了头,长发披散下来挡住了脸,半天才听她沙哑着声音说:“是啊,是我放进去的。所以你跟我离婚吧,离了婚,你一分钱都没拿,蛊虫就不会找你。”
卢纬呆了一会,猛地抓住钟乐岑的手:“钟哥,你能看得出来,那能不能把那个什么蛊弄死?”
张琳惨笑:“没用的。我叔叔一家都死光之后,我哥怕了,想把这个蛊弄走,可是无论用什么法子都不行。我哥从古书上看到,说刺猬能吃金蚕蛊,可是找来了刺猬,还是没用。”
沈固诧异:“刺猬?”
钟乐岑点点头:“刺猬确实能食金蚕蛊,可是张小姐你养的这只蛊一定喂食过你和你哥哥的血吧?”
张琳呆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哥说,这样一来,金蚕蛊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伤害我们。”
钟乐岑点了点头:“这就对了。用鲜血饲养过后金蚕蛊会认得主人的气味,不到无人可食,它是不会伤害主人的。但用鲜血饲喂之后,金蚕蛊就可以时时潜伏在主人体内。所以就算刺猬能食金蚕蛊,它也不可能钻进人身体里去捕捉。”
张琳把身体蜷成一团,瑟瑟发抖:“我知道它在我身体里,除了出去饮水和吃食,它一直都在我身体里,一直都在……”
卢纬一把抓住钟乐岑:“钟哥,真没有办法了?”
钟乐岑沉思一下:“张小姐,在你们给金蚕蛊饲血之前,你哥哥总有装蛊的容器吧?”
张琳努力回想:“似乎有一个,灰扑扑的一个坛子,上面还刻着些古里古怪的花纹。”
“对,那就是蛊坛了,现在放在哪里?”
张琳摇头:“不知道,很长时间没看见过了。”
钟乐岑皱眉:“你好好想一下。那个坛子就是当初养金蚕蛊的容器,只有用那个才能困住金蚕蛊。”
张琳一边哭一边拼命回想,半天,终于颤声说:“哥以前刚开服装店的时候,我们还住在沧口,哥在那地方租过一个工厂的仓库放衣服,还有一些杂物都堆在那边,后来搬了家,就再没去过。去年那工厂搬迁了,不知道地卖了没有……除了那个地方,我再想不出来了。”
钟乐岑叹口气:“你哥哥把蛊嫁过来,就不管你的死活么?”
张琳捂住了脸:“哥说等我结了婚,马上就离婚,把钱全留给卢纬,金蚕蛊就会留在他那儿,然后我出国去找他们就行了……”
卢纬脸白得像纸,钟乐岑又叹口气,看看沈固:“我们去那个仓库找找吧。金蚕蛊,离最后进食的期限还有多久?”
“……两天……”
工厂的确已经搬迁了,但仓库还没拆。钟乐岑递了一条烟,看仓库的老头就让他们进去了。
仓库已经搬空,剩下的是一堆堆的杂物和垃圾。其中一个小隔间里有些破衣服,沈固估计这就是当时张琛租的地方。两人在破烂堆里翻了半天,钟乐岑一脚踢在一个硬东西上,沈固用手一扯,一堆破衣服被扯下来,腾起的灰呛得钟乐岑直咳嗽,不过垃圾堆里也露出一个落满灰尘和布絮的坛子口。
“在这儿!”钟乐岑简直大喜,蹲下身去把旁边的垃圾好一顿扒,露出了坛身。
坛子不大,就是个陶土罐子,还不怎么规整,一看就是手工捏制的。坛身上刻满了奇怪的花纹,乍一看去,活像一团团纠缠在一起的虫子,看得久了,就觉得这些虫子似乎还在蠕动。
“这就是蛊坛?”就算不知道的,看见这些花纹也会觉得有鬼。
“对。”钟乐岑用手抹去坛身的灰尘,“这上面刻的就是养蛊的咒语。可惜我还看不懂。这个坛子回去要好好弄干净,否则蛊虫是不肯进来的。”
沈固俯身拎住坛口,把坛子从垃圾堆里提出来:“总算找到了,回去刷——”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完,因为坛子底下有一个大洞,足够一只耗子钻进钻出……
“不能把洞堵起来吗?”卢纬看着钟乐岑的脸色已经知道事情不好,但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了一句。
钟乐岑把坛子翻过来,坛子底上也刻满了花纹:“洞可以堵,但缺少的符咒补不上,光凭一个陶土坛子是困不住蛊虫的。”
张琳绝望地闭上眼,已经流不出泪了:“算了,卢纬我们离婚吧。”
卢纬给她掖了掖被角:“你睡一会吧,熬了一夜了。”
张琳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又哭起来:“卢纬我们离婚吧,这东西我们是斗不过的,没希望了……”
卢纬沉默地走出房间,问钟乐岑:“钟哥,真的没办法了?你说过那个蛊在喝水或进食的时候就会离开小琳的身体,难道不能趁这个机会灭掉它?”
钟乐岑摇头:“没有那么简单。金蚕蛊刀砍不入火烧不死,而且快如闪电,不用蛊坛根本困不住它。而且我并不懂蛊术,即便蛊坛是完整的,我也只能将蛊虫困在其中,还不知该怎么杀死,更不用说现在蛊坛不能用——我想不出什么办法……”
卢纬闭了闭眼睛,轻声说:“那,钟哥你们走吧,谢谢了。”
钟乐岑看着他:“如果你现在离开,蛊虫不会找你。”
卢纬苦笑一下:“钟哥,当初我跟琳琳结婚,再怎么说,也有一半是因为钱……自己爱钱招来的祸,现在想跑?没那么容易吧。再说——老婆是我自己找的,结果也只能自己担,而且琳琳她对我,也确实很不错,这个时候,我不能把她扔了……”
钟乐岑深深吸口气:“还有一天的时间,让我,再想想……”
走出张琳家,一天已经快过完了。钟乐岑疲惫地用手指按着太阳穴。沈固沉思地说:“用金铁之英也杀不死金蚕蛊?”
钟乐岑苦笑:“也许能。你一靠近,金蚕蛊就退走,至少说明它对金铁之英十分忌惮。可是问题在于,你怎么能砍到它。”
沈固想起在张琛家阳台玻璃上看到的那一抹闪光,自己也摇了摇头——即使他用枪,也不敢保证能一击必中。钟乐岑叹气:“要把金蚕蛊引出来我还是有办法的,但机会只有一次,一击不中,金蚕蛊可能会暴怒噬主。等它进了张琳的身体,那就谁也没有办法了。蛊术是苗疆不传之秘,别说钟家,就是五大家族里,也没什么人懂这个。”
沈固沉思良久,忽然想起一件事:“但卢纬就曾经接触过金蚕蛊,还把它当成了金镯子从盆里拿起来放到张琳枕头边上去,这又是怎么回事?”
钟乐岑眼睛一亮:“对!蛊虫是拒绝被主人以外的人触摸的,卢纬当时能把它当成金镯子拿起来——说明蛊虫当时处于一种麻痹或昏睡的状态。但是什么东西能导致蛊虫麻痹或昏睡呢?”
“你说过那是蛊虫在饮水。”
“但是没听说过蛊虫饮水就会麻痹或昏睡……”
沈固脑子里灵光一闪,思路顿时开阔:“你说蛊术是从古苗疆传出来的,蛊虫在那里喝的是什么水?山泉、溪水或者井水,在城市里它喝的又是什么水?”
两人对看一眼,异口同声:“自来水!”
钟乐岑眼睛发亮:“自来水里有什么?漂白粉?氯气?难道是氯气导致了蛊虫的麻痹?”
“很有可能,氯气本身就是一种有毒气体,自来水里残留的那点氯气,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但蛊虫可能比我们更敏感。”
钟乐岑握紧了拳:“可以试一试,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办法了。但是氯气到哪里去弄?”
沈固思索着说:“这个简单,可以让小黑子去弄点液氯。不过蛊虫既然怕这个东西,不是该躲得远远的吗?”
钟乐岑狡猾地一笑:“这个嘛,就要用到障眼法了。蛊虫毕竟不是人,而且我别的法术不怎么样,障眼法还是会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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