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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大年三十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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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过后,就是大年。刑警队人性化值班,单身的左大队长以身作则,主动值大年三十晚上到初一的班。沈固因为已有“家室”的缘故,得以安排了年三十凌晨到晚上十点钟的班。
十点钟,左队长抱着狐狸准点出现在局里,所过之处,各科室安排值班的人员一片惊呼:“左队,有钱人啊!这是纯种的日本银狐吧?多少钱买的?”
左健左右打着招呼,满面春风,转过头来却呲牙咧嘴。沈固看得清楚,暗暗好笑——狐狸那爪子下死劲在掐左健胳膊呢。
左健关上办公室的门,赶紧把狐狸放下,看看自己伤痕累累的胳膊,吓唬狐狸:“再掐我揍你啦!”狐狸不屑地转个身,把尾巴冲着他。左健尴尬对沈固笑:“没教育好,没教育好,见笑了。”
沈固强忍着笑收拾东西,左健羡慕地看着他:“钟少准备好年夜饭了吧?饭来张口,够幸福的。”
沈固笑笑,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胭脂这事,就这么结束了?”
“恐怕言灵并不止他一个,不过他应该是为首的,现在应该没事了。”
“不。我是说,他毕竟杀过人,像现在这样处理……”
左健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鬼魂的事,有时候没法照活人的办法来处理。按说胭脂杀过人,不能就这么啥事没有地结了冥婚算了。但,就算现在把他打个魂飞魄散,李强他们的命也救不回来了。而且,杀过人的鬼不能投胎,胭脂其实也就是几十年的事了,既然不能投胎轮回,那只有慢慢地等着魂魄散尽。其实鬼就是一种执念,等鄂骏死了,如果他还有执念,可能会永远成为孤魂野鬼,等待鄂骏的转世;如果心愿已了,魂魄也就散作烟气,不存在了。”
沈固沉默了片刻,问:“如果他再杀人呢?”
“系着他俩的红绳不光是用鄂骏的血染的,里面还有我的血下的咒,胭脂的一举一动,我基本上都能察觉,如果他再杀人,那就只能是魂飞魄散了。”
沈固吐了口气。左健笑笑:“所以说人碰上人,那真是缘分,而缘分这个东西其实是很短的,碰上了就要珍惜,否则走错一步,后面就都错了。”
沈固不想再谈这个话题:“那你家里的事呢?不是说言灵这事完了你就要请假?”
左健苦笑:“这事啊,恐怕没那么容易解决了。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事,你得赶紧琢磨了。过了年,我可能就要回去,至少是请长假。”
沈固有点诧异:“这么麻烦?”
“我三叔找了外面的人来帮忙。”
这点沈固能明白。这就好比武侠小说里的掌门之争,那是自家的事,不管你怎么争怎么斗都行,可是把外人拉进来,那就是违规的了。
“而且我三叔找的那个人可能不简单。我在本地的一个朋友见过,可是事后无论如何也想不起那人的长相,只记得肯定在这一行里没见过他。像这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可能是最麻烦的。”
沈固一扬眉:“为什么会想不起那人的长相?”
“恐怕是那人用了迷心术。我那朋友在天师这一行里虽然不是一流的,但在二流里也算好手,居然不知不觉就中了人家的迷心术,可见那人本事不小。”
“他为什么要帮你三叔?”
左健眯起眼睛一笑:“对了,你正说到点子上了。我们左家跟张家钟家那样的大族根本没法比。张家解放前整个龙虎山地区差不多都是他们的产业,现在虽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但家族企业也开得不少。钟家比张家略差一点,但在当地也是有名的。而我们左家,一来人丁不蕃而且散落各地,二来起家就是旁门左道的东西,对张家钟家那是要望其项背的。就好比钟少这一代,他弟弟不是继承人么?虽然年轻,但其他比他高一辈的见了他也大多都得叫声钟少。张家这一代的继承人就更不用说了,走到哪人都得让他三分。你说如果有人盯上这两家,还可以说是看上了有钱有势,我们左家有什么让人盯的?”
“是不是有个只有家主可以知道的秘密?”
左健哈了一声:“跟你说话就是痛快!没错,有一本书。”
“书?”
“对。而且据说是从左慈那里流传下来的,记载的全是他的法术符咒。”
“这东西为什么只有家主才能看见?难道不该是左家子孙都要学的么?”
“还真不是。这里头有些东西是不敢随便拿出来的。”
“什么法术这么神秘?”
左健想了想:“这东西我也没见过,只是猜测。你知道我们左家就是先祖左慈最有名气,而他最出名见于典籍的事就是在曹操的宴席上当场从铜盘里钓出松江四腮鲈鱼的事。这样的事,能做到的不止他一个人,但是所用的法术就有不同。一种最下等的,叫做障眼法。可能是先把鱼放在铜盘里,而不让众人看见,然后再钓,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钓上鱼来,只是让人错以为钓钩上真的有鱼。这种法术只能骗骗普通人,一遇到也是有道行的人,马上就会被戳穿,所以是最下等的。因为当时把鱼钓上来就要烹饪,所以家祖用的当然不可能是这种障眼法。第二种叫做搬运法,或者用五鬼,或者役使妖狐——哎呀!”他说得正起劲,不提防又被狐狸在胳膊上狠狠掐了一把,“我错了我错了,不是妖狐,是狐精,狐精行不行?”
沈固不解:“妖狐和狐精有区别?”
狐狸对着他炸起毛表示愤怒,但不敢轻举妄动。左健安抚地把它抱起来顺毛,苦笑:“个人爱好,个人爱好。刚才说到哪了?啊,搬运术。搬运术就是需要一定能力才可使用的法术了,比障眼法自然要高上一层,但搬运术一般来说不能距离太远,因为不管鬼还是妖——啊,精,精,不管鬼还是精,须臾之间所行的距离都是有限的,所谓妖行一周不过千里,鬼行一周不过五百里,何况还要搬运东西——哎,这可真不能改成精了,哪有说精行一周不过千里的?”
狐狸收回爪子,一脸若无其事的表情趴下来舔毛。左健在他尾巴上轻轻揪了一把,继续说:“所以先祖所用的,多半也不会是这种。那么还有最后一种可能,就是那根钓丝的另一端确实是垂钓于松江。”
沈固一下子想到栗田口的十握剑,脱口而出:“空间裂缝!”
“对!”左健一拍腿,“就是空间裂缝!如果家祖能用一根钓丝就打开空间裂缝,那这种法术可就非同小可了。”
沈固更有点不解:“既然这法术这么厉害,你们左家又总说名气不够,为什么不拿出来教给子孙,岂不是可以发扬光大?”
左健严肃地说:“正因这种法术太过厉害,才要谨慎施教。你想想,空间裂缝可以在任何地方打开,如果有人心术不正,完全可以拿来做坏事。更有甚者,如果有人把空间裂缝的那一头开到黄泉呢?那比七月十五的鬼节还要可怕!所以左家历代都只有家主才能看到这本书。而对家主的选择要慎之又慎,不光是看灵力,主要还是看心术。不过也正因如此慎重,导致左家没有自己的看家本领,所以子孙能力虽然在,却没有名气。”
“所以你怀疑,那个人是冲着这本书去的?”
“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我们左家还有什么可图的。而且那人如果是想用于正道,为什么不明白地去跟爷爷商量,而要扶持我三叔?总之我怎么想,怎么觉得这事不对。”
沈固点点头。这些事情,外人是不好插嘴的:“那我先回去了。”
“回吧回吧,好好过年。哎,手机别忘了开着啊!”
沈固回到小区已经十一点了,院子里早已经有人开始放鞭炮。沈固抬头看见503所有的窗户都亮着,不觉有点诧异——今天这是怎么了?
钟乐岑节约。节水,节电,节一切,务必做到各个房间人走灯关。可是看今天窗户那亮度,估计各个屋子的灯全部都开着呢,难道是年三十了奢侈一把?沈固一边琢磨一边往楼上走。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好几盏,二楼到四楼全部黑着,只借着一楼的一盏灯勉强能看见点轮廓。沈固倒是不在意。走到三楼,他忽然看见四楼楼梯口有个人影一晃。灯光实在太暗,他模糊看见这人好像就穿了条短裤似的,腰里还掖了点东西,晃晃悠悠在楼梯口打了个转,似乎往402门口走了。等沈固走上四楼,人早不见影了。沈固站在楼道里犹豫了一下,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不过他正在犹豫,五楼一下子亮了,钟乐岑的声音传下来:“沈固?”
沈固三步并做两步上楼,钟乐岑正站在门口往外张望,犬鬼跟在他脚边。沈固看他身上就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赶紧搂着他进门:“怎么穿这么点就出来?”
钟乐岑眯起眼睛笑:“没事,不冷。你饿了吧?饺子都包好了,就等你回来下锅。”
沈固反手把门关上,一看,不只卧室和客厅的灯开着,就连厕所的灯也开着:“今天这是怎么了?不节约了?”
“今天是年三十呀,所有的灯都应该开着,照虚耗。”
“什么?”
“虚耗。《唐逸史》里就有记载呀。虚耗是一种小鬼,虚,是望虚空中盗人财物如戏;耗,是耗人家喜事成忧,很讨厌的。所以除夕夜里应该把灯全部点亮,床底下都要照一夜的。这叫做照虚耗。”
“是穷鬼么?”
“不不不。穷鬼比虚耗可厉害多了。虚耗这种小鬼,就是怕光,彻夜照明就能让它离开了。如果招上穷鬼,别说用灯照了,就是放火烧都赶不走,不折腾得人一文不名它是不肯离开的。”
“穷鬼长什么样子?”
“那可不知道,没人见过。虚耗倒是有据可考的:衣绛犊鼻,履一足,跣一足,腰间悬一履——”
“等等等等。”沈固赶紧打断他:“堵,堵什么?”他是曾经受过《诗经》和《古文观止》的强迫性训练,可是不代表他什么都能听懂啊。
“犊鼻裤。”钟乐岑耐心地解释,“就是外穿的一种短裤。绛是深红色。简单点说,虚耗就是穿红短裤,光一只脚,把这只脚上的鞋拴在腰里的打扮。”
沈固直摇头:“怎么这么副模样?穿短裤,还挺时髦么。效仿超人?”
钟乐岑乐得大笑:“超人那是内衣外穿!古代穿犊鼻裤的是穷人,而且是干体力活的下等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在成都当垆卖酒的时候就身穿犊鼻裤,逼得卓王孙受不了,只好拿出家产来分给女儿女婿,丢不起那脸啦!哎,光说话了,我下饺子去。明天还上班吗?”
“不,明天可以休一天,要是没什么突发事件的话。左健值班。”
“左队长不是要请假么?”
“他家里这事恐怕不是请几天假能解决的。”
“怎么?”钟乐岑一边下饺子一边惊讶地问,“不是说左家老爷子一时半时还去不了么?一年半载的,还定不下家主的事?”
沈固走进厨房,伸手搂住钟乐岑的腰,把左健的话说了一遍。钟乐岑啊了一声:“空间裂缝!你记得十握剑么?那可是日本创世大神之子用的剑,才能劈开空间。如果左慈钓起松江鲈鱼用的真是空间裂缝,那可真是惊世骇俗之术了!”
沈固疑惑地问:“但是我好像在旧小说里看过很多人都会那什么缩地之术……”
钟乐岑一边捞饺子一边笑着摇头:“你一定是《封神榜》看多了,早叫你不要看那种乱七八糟的书,要看正经书。”
沈固在他腰上轻轻捏了一把:“什么叫正经书?就你那什么《搜神记》啊《子不语》的,还是很正经的书了?”
钟乐岑痒得笑着躲他的手:“喂喂,捞饺子呢,别闹!”
沈固的手从他腰间往下滑,一根手指勾着他的腰带:“其实饺子不急。”
钟乐岑瞅他一眼:“你不饿呀?”
沈固很有暗示意味地舔舔嘴唇:“饿。”
钟乐岑脸腾地红了,一转手把一个饺子塞进他嘴里:“尝尝,熟了没?咸淡怎么样?”
沈固被烫了一下,咝咝哈哈地一边吸凉气一边嚼:“嗯,味儿正好。对了,今天左健还羡慕我来着,饭来张口。我看出来了,他养的那只狐狸肯定是只会吃。”
钟乐岑笑着拍他一下:“人家养的狐狸,关你什么事?起锅吃饭。菜我都炒好了,可能凉了,用微波炉热一下。把啤酒打开喝一杯吧。”
沈固一边开啤酒一边好笑:“今天晚上撒酒疯准备跟我说什么?”
钟乐岑一愣:“我?我说什么?”
“那要问你呀。一杯啤酒的量,喝了就说话说个没完。上次告诉我空华有前男朋友非非其实是个1号,这次准备跟我说什么?”
“我,我有耍酒疯么?”钟乐岑脸红透了,“我很少喝酒……”
沈固摸摸他苹果似的脸,轻轻捏一下:“以后离了我不准喝酒。”
“凭什么啊?”钟乐岑嘴硬心虚,“不过,我本来也不喜欢喝酒。”
沈固哈哈一笑,搂过人来亲了两分钟才放开:“不喜欢喝就对了。”
钟乐岑大口呼吸,踢他一脚:“饺子凉了!”
沈固满不在乎:“没事。”眼角突然瞥见犬鬼的耳朵微微一动,竖了起来,随即就听到三楼传上来的脚步声,一直响到503门口:“哥——”
钟乐岑惊讶:“乐洋?”
钟乐洋背着个大包,只穿了件薄大衣,脸被冷风吹得通红:“哥,沈大哥,我,我得来住两天。”
钟乐岑赶紧先给他倒了碗热饺子汤:“你从哪儿跑来的?怎么就穿这么点衣服?”
钟乐洋捧着碗暖手:“哥,你告诉我实话,有空华的消息吗?”
钟乐岑愣了一下,皱起眉:“你问空华做什么?”
钟乐洋放下碗:“我跟家里说了。”
“什么?”钟乐岑惊了,“你说了什么?”
“说我喜欢空华。”
钟乐岑差点跳起来:“钟乐洋!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当时怎么跟你说的?”
“哥!”钟乐洋也站起来,“要是换了你跟沈大哥,你会怎么做?”
“我——”钟乐岑瞪着他,“我和沈固的事不一样。我跟你也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的。”钟乐洋颓然坐下,“你叫我去道歉。我找到他的时候,他被言灵附身了,要从立交桥上往下跳。我——我看见他站在护栏上的时候一下子发现,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是真的喜欢他!”
“言灵?”钟乐岑的注意力被吸引了,“你那里也有言灵?怎么回事?最后怎么样了?”
钟乐洋也惊讶:“哥你这什么意思?难道滨海也有言灵?好像是从一个天涯论坛里出来的,我已经报上去了,这个论坛也封了。哎不对!哥,我现在是在跟你说空华的事!”
钟乐岑头痛:“好吧,那你告诉我,你认识空华才多久?你喜欢他什么?”
钟乐洋毫不犹豫地说:“很多。我喜欢音乐,他也喜欢,我们谈得来。而且他脾气好,人又体贴,我看不出来他有什么能让我不喜欢的。至于认识才多久,那不是问题。哥,你喜欢上沈大哥的时候才认识他多久?”
钟乐岑叹气:“那叔叔怎么说?”
钟乐洋闷闷地说:“他能怎么说,发脾气骂我呗!”
“你觉得叔叔骂你两句就会同意了?”
钟乐洋半天不说话,过了一会才说:“我知道爸爸不会就这么算了,但我也不会。”
“乐洋你要知道,你和我不一样。你是钟家这一代的继承人。别说叔叔,你觉得爷爷会让你这么做吗?乐洋我告诉你,空华他受过伤,所以他对感情已经失去了信心,他不会跟你一起去抵抗。如果你说了喜欢,就要一个人去战斗。如果你最后顶不住压力放弃了,那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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