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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红布条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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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日劳动节,沈固和钟乐岑去参加韩近月的婚礼。
最近沈固很轻松。两个案子结得很漂亮,张学铮对他很是欣赏,在报告里特地重重提了一笔,被人接走的时候还跟沈固约定回头一定要好好喝一杯。然后最近滨海市又比较平静,连柳五都闲得要长毛,小黑子干脆又去做志愿网警了。只有钟乐岑一直在为沈固的身份担心。东方辰那份报告已经提交上去了,当然,她只知道沈固是左穆收来的一缕游魂,被强行安进了这个身体里,并不知道鬼子的事。这么一来,错误当然全是左穆的,至于沈固,不知者自然不为罪。只是钟乐岑老是心里不踏实,唯恐鬼子的事被人知道,虽然沈固觉得他是瞎操心,但他总是放心不下。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一段时间,两个人过得都蛮舒心。尤其是沈固,非非送来的小内裤一条都没有浪费,全部让钟乐岑“试穿”过了。自然,钟乐岑也极力反抗过,但最后……咳咳,都被武力镇压了。战况极其惨烈,以至于引起战火的小内裤,全体阵亡了……
韩近月的婚礼来的人不少。小康家是外地的,韩近月却是本地人,同学朋友亲戚,,呼啦啦坐了十好几桌。按韩近月和小康的意思,沈固和钟乐岑要坐第一桌,那可是救命恩人啊。不过沈固和钟乐岑都觉得跟新郎新娘的父母坐在一起不太像话,所以还是推辞了。韩近月觉得很是过意不去,于是把两人安排在了自己亲戚那一桌上。
其实吃饭这种事,跟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还是挺郁闷的。众目睽睽之下,沈固也不好意思和钟乐岑说什么悄悄话,要跟别人说话吧,又不认识,只好僵硬地坐着。沈固职业病,习惯性地开始审视全场,观察每一个人。钟乐岑则摸出手机,开始玩贪吃蛇。
婚礼是11:38分开始,这时候人已经到得差不多了,这一桌上只空出两个位子。沈固听见旁边的一个女人跟另一个说:“都这时候了,冰冰和他爸怎么还不来?是不是又不来了?”
另一个回答:“可能吧。这不马上就高考了嘛。”
“咳,就算马上高考也得出来放松一下吧。冰冰学习已经那么好了,还那么刻苦,比我们家那个强太多了。你看,这不一放假,还跟同学出去玩了。你说马上就高考了,怎么就知道玩啊!”
“都一样,我们家那个也是啊,成天就知道玩,你要说学习吧,一说就急,说才高一呢,就催催催……也不想想,马上就高二,接着就高三了,还不着急!人家冰冰,那哪用家长说啊!我儿子要是有她一半,我就烧高香了。”
“不过我前两天看见她了,脸色可不是很好。自从上次长那一场大病,我看她脸色就没好过。这身体不好可也是个麻烦。”
“也是。冰冰就是太用功了。其实考个好点的大学就行,还非上什么清华北大啊?万一把身体弄垮了可怎么办。她又没妈,爸爸嘛,到底是照顾得不仔细。”
正说着呢,门口走进两个人来,是父女两个,长得有八分相像,只是女孩看起来很瘦,脸色也不太好。两个女人立刻招手:“冰冰--”女孩过来,分别叫了一声姨。
钟乐岑抬头看了女孩一眼,微微皱起了眉,一眼一眼地看起来没完了。沈固悄悄捅了他一下,低声笑:“怎么,看小姑娘长得漂亮,拔不下眼来了?”
钟乐岑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胡说八道!”随即把声音压得很低,“我觉得这姑娘身体不太好。”
“太虚了。肯定是光熬夜学习,也不注意锻炼身体。”
“好像不是。”钟乐岑推推眼镜,仔细又看,“我觉得她身上……好像不对劲……”
沈固也仔细看看:“有什么不对劲?”
“你看见什么了吗?”
“没有。你看见了?”
“也没有……”钟乐岑又把眼镜摘下来,擦擦,再戴上,“看不见什么,可我总觉得不对劲。”
沈固眉头一皱,下死劲再把那姑娘看了几眼,可也并没看出点什么来。冰冰一直微低着头坐着,听着两个女人说话,间或小声回答几句,一看就是很听话的那种孩子。她的头发可能有点长了,刘海有点挡了眼睛,她过几分钟就伸手去掠一下,然后食指好像习惯性地,在眉头上抹一下。沈固仔细看了看,发现她眉毛里长了一颗痣,朱红的,也就是针头大小,如果不是红色的,就根本看不出来。当然,即使是红色的,在这个距离,估计也没几个人能看得清楚。这姑娘每次掠刘海的时候就会用食指抹一下,好像痒痒似的。
不过沈固也没怎么上心。因为他听见一个女人笑着对冰冰说:“等考完试就是你生日,要是考得好,大姨送你件礼物。你想要什么?去买条裙子怎么样?姑娘大了,得有件漂亮裙子,穿着去新学校报道多好。”
沈固没注意冰冰回答什么,一听见礼物,他脑子就飞了--钟乐岑快要过生日了。
钟乐岑的生日是5月16号,沈固看过他的身份证。去年这个时候他们才刚刚认识没多久,今年可就不一样了,该送个什么礼物好呢?沈固已经想了好几天,觉得挺伤脑筋。钟乐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生活上也很简朴,当然,他爱钱,可是难道拿着一盒人民币直接送给他?别说沈固还没那么恶俗,就算真想这么干,也没那么多钱--他现在的钱都是钟乐岑在管呢--工资奖金发到手,先交给贤内助,然后从贤内助手里领点钱做零花。要是忽然拿出一叠钱来,难保不会被认为在藏私房钱。
手表?钟乐岑有手机看时间。手机?钟乐岑手里那个是前不久刚给他买的,要是再买,肯定会被骂浪费。打火机?那个是牌九的爱好。衣服?其实他比较喜欢钟乐岑不穿衣服。内裤?咳咳,那个似乎不是送给钟乐岑的礼物,更像是给他自己的福利。
沈固翻过来覆过去的想。今年他过生日的时候正逢元宵节,钟乐岑亲手烤了一个小蛋糕,做得还蛮精致,两个人吃得不亦乐乎。所以说礼物不一定要值钱,重要的是费心。
“看出什么来了?”钟乐岑悄悄捅捅他,沈固才回过神来:“啊?没看出什么来。”
钟乐岑皱起眉,小声嘀咕:“难道是我反应过度?”
沈固想了想:“你以前是看不见的吧?再说就算有--那个的话,白天也不会出来吧?”
钟乐岑也有点疑惑:“但是从上次年兽的事之后,我总觉得我的感觉敏锐了些。不过……算了,其实我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样的感觉才是准确的。可能是我反应有点过度了。”
沈固笑笑,习惯性地抬手想摸摸他的头发,伸到一半想起这是在别人的婚宴上,于是把手伸到桌子下面摸摸他的手:“别总那么紧张,出来吃个喜酒嘛,放松一下。我看你是太担心那件事,搞得自己都要神经衰弱了。”
钟乐岑翻他一个白眼:“你才神经衰弱!”
沈固笑笑,小声说:“过几天你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你别乱花钱!”
沈固失笑:“我知道,所以这不是先请示吗?”
钟乐岑想了想:“也没有什么想要的,现在不是什么都有了吗?”
沈固也觉得确实没有什么很需要买的。正琢磨着,新郎新娘入场了。新郎穿西装,新娘穿婚纱,都中规中矩。倒是后面跟着的伴郎伴娘吸引了沈固的目光--这两个显然也是一对儿,因为脖子上都戴了一个坠子,像是陶瓷的,有拇指大小,形状有点抽象,沈固看不出来那算是个什么,既像个笑脸,又像个核桃,做工也不是很精致,像是手工的,但很明显是配套一对儿,亮亮的映着灯光,很是招眼。
沈固心里一下就活动了。按说既然已经确定关系了,总得有个证明的吧。结婚,他们是没办法结了;戒指,戴了也不方便。如果弄两个坠子什么的戴上,倒是既隐蔽又有效果,至少,钟乐岑一定会喜欢。但是不能花钱太多,不然,这家伙又该心疼了。最好是自己动手做的,最能讨他的好。
沈固存了这心,于是下面那些节目他就根本没注意看,除了给钟乐岑夹菜,就是一直盯着伴郎伴娘。好容易逮到一个空子,伴郎出去上厕所,他就跟过去了。伴郎是韩近月的初中同学,也知道沈固在街上逮住了抢韩近月结婚戒指的小偷,所以一听是他,就十分热情。听沈固问到自己戴的坠子,马上十分详细地讲了一通:“这个是我自己做的,就在陶吧里。利津路上有一家,我们就在那儿做的。老板会教你怎么做,样子可以在那里选,陶土也在他那里买。其实花不了很多钱,也不怎么精致,但是自己做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我跟你说,我就是拿这个跟我女朋友求的婚。虽然没有钻戒值钱,但是效果特别好。”他滔滔不绝地传授了半天经验,又把陶吧的地址特别详细地告诉沈固,直到最后被憋得急了,才结束授课,匆匆钻进厕所里去了。
婚宴一吃就吃到一点多钟,沈固看钟乐岑已经再吃不下了,婚宴也到了尾声,就跟韩近月打个招呼,和钟乐岑走了。钟乐岑吃饱了有点犯困,沈固进了楼道就搂住了他,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往楼上走。刚走到四楼,就听402里砰地一声,又不知道摔了什么了。钟乐岑吓了一跳:“怎么白天也打呀!”
沈固皱了皱眉,无奈地摇头:“没办法。”那天晚上他下去找过,总算安静了几天,但是没出一个星期,又闹起来了,而且似乎变本加厉。这一家男的本来是做生意的,大约最近生意不好,白天也不出去了。以前是女的以他回家太晚为借口开吵,现在也用不着了,干脆夫妻俩白天也不出去,就在家里吵,吵得厉害了就砸东西,左邻右舍找过几次,都没用。
两人这才走了没几步,屋子里已经响好几声了,接着就是女人尖利的哭叫声,像爆炸似地响起来。沈固忍无可忍,拍拍钟乐岑:“你先回家,我去看看。”
钟乐岑困得厉害,点点头就上楼去了。沈固刚走到402门口,就看见上次他拽下一根红布条的地方,又挂了一根,而且还是在那个位置,一半夹在门里,一半挂在门外,小风一吹,轻轻摇晃。沈固伸手又给拽了下来,然后敲门。门里安静了一下,又是男人开了门,沈固皱眉:“我说,你们家能不能安静几天?左邻右舍都让你们吵得受不了,2楼还有一家孩子要高考的,你们整天这么个闹法,还让别人过日子吗?”
男人的气色比上次还要差点,而且满脸的颓丧。沈固记得元旦的时候还在楼道里碰见过他,西装革履,一派春风得意的模样,想不到也就是四个多月,变化就这么大,好像心气都散了的模样。对沈固的指责,男人也好像没什么力气去反驳,含糊地说了几句,有点道歉的意思,但又不是很服气。沈固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是人家家里的事,虽然有点扰民,但也不是什么大罪,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只好摇了摇头。转身正想走,目光在地上一掠,突然一怔--刚才他随手扔在地上的那块破布条,不见了。
沈固顾不上男人在背后用奇怪的眼光看他,四下搜索起来。上次他从402门上拽下的那块布条,是扔在门边的垃圾袋子里了。但是当时是凌晨四五点,他扔了东西之后立刻就上楼睡觉去了,而且楼道里光线也很暗,并没注意过那块布条有没有不见。可是现在是下午两点钟,天光大亮,他看得清清楚楚,红布条明明是随手被他扔在地上,这会却无影无踪。刚才他和男人说话的这工夫,别说人了,就连耗子也没一只,这布条到哪里去了?蒸发了?还是长腿自己跑了?
沈固自从认识了钟乐岑,经过了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现在又加入了特事科,对这种东西的敏感度已经大大提高。这会儿一发现红布条不见了,立刻就把第一次出现红布条的情况在脑海里又过了一遍,回头就问男人:“你家经常打扫卫生吗?用抹布擦防盗门了?”红布条挂的那个位置,只能是在擦防盗门顶上时把抹布夹在门与门框之间,然后撕下来的,否则,就是有人故意塞进去的。
男人有些茫然,不知道沈固为什么突然说出这话来,但被沈固的气场压迫着,还是回答:“防盗门?这一阵子没擦过。”
其实不用他说,沈固也注意到了,防盗门的边角里全是灰尘,根本不像经常擦的样子。
“那你们谁把布条塞在门缝里了?”
“布条?”男人更加莫名其妙,本能地抬头往门框上看了一眼,“谁塞布条?倒是有推销东西的往门缝里塞宣传材料的……”
沈固再没说什么,回头就上楼了。钟乐岑只是食困,知道这时候睡觉不合适,正在屋子里跟犬鬼和汤圆玩。沈固过去把他拉起来:“402不大对劲。”
“嗯?”钟乐岑一愣,最后那点睡意也没了,“什么意思?”
沈固把两次看见红布条的事讲了一下,最后又考虑了一下才补上一句:“现在想起来,上次我下去找过之后,402安静了大约三四天,然后又闹起来了,可惜我没有注意过,那红布条是什么时候又出现在他们家门上的。而且如果我没记错,两次布条都出现在同一位置,就算有人恶作剧,也不会两次都塞在同一位置吧?”
钟乐岑思索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说,是那红布条让他们吵架的?这--这种东西可没听说过。”
沈固皱皱眉:“如果不是今天那布条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消失了,我也不会往这方面想,但是确确实实,那布条就是无声无息地不见了。”
“我现在还想不出来是怎么回事。不过,我们倒可以观察一下。今天你把布条扯掉了,这两天402会不会安静一些;而且我们每天晚上去看一下他家门上有没有再出现布条。我们先确定是不是这布条搞得他们吵架,然后再来研究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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