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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利市仙官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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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光晃动,一个影子出现在墙上。沈固压低声音:“我们不会把年兽招来了吧?”
钟乐岑也压低声音:“不可能,你看那影子都不一样。”
沈固仔细看看,黑影恰好伸了伸腰,果然是一只虎的模样,虽然只是个剪影,但举动之间却颇有百兽之王的从容风范。它似乎被牛肉的香味所吸引,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就冲香坛过去了。钟乐岑赶紧捅捅沈固:“好兆头,准备拿牛肉把它引到402去。”
沈固一边轻手轻脚去打开门,一边低声说:“早知道就在402设香坛多好?”
钟乐岑一边跟着他往后退,一边说:“万一请不来,那多丢人。”
虎影已经走到香坛前,低下头来,对着牛肉张开了大口。沈固和钟乐岑同时觉得只一眨眼间,那几大块的牛肉突然缩水了似的,本来是满满一大碗,被虎影这么一吸,忽然就只剩下半碗多了,看得沈固和钟乐岑都是一愣。钟乐岑咋舌低声说:“快点把牛肉摆上,不知道四十斤够不够吃呢。”
沈固把一块块肉从门口开始铺下去,后退一步就铺一块,准备用这种方法把黑虎引到402去。黑虎一口吸尽了香坛上的牛肉精华,转动硕大的头颅似乎在四处寻找。沈固刚刚把肉块丢到地上,黑虎已经嗅到了肉香,轻轻一纵,就从香坛上跳到了沈固眼前,一低头,地上的肉块就又缩水了一半。来得太快,饶是沈固心理承受能力强,也惊了一下。他丢一块肉,虎影就一低头。在门口附近有灯烛光照着,好歹还能看见个影子的动作,等到上了楼梯,左边是窗,右边是扶手栏杆,虎影就看不见了。沈固伸手丢肉的时候也不由心里发毛,谁知道黑虎会不会等不及,没等他放下肉,就连他的手一块儿来那么一口?
钟乐岑已经先跑下去打开了402的门。按照事先说好的,402的男人没锁门,屋里灯也不开,点着几支香烛,自己躲在卧室里蒙头大睡。其实他哪里睡得着,虽然一直安慰自己没事没事,仍然止不住地抖个不停。
烛光从402照出来,又把黑虎的影子投在墙上。沈固眼看着自己丢下一块牛肉,黑虎俯头去嗅,才松了口气。刚才不过短短的二十来步路,他背后也冒了一层薄汗。
最后一块牛肉丢在402门里,黑虎轻轻往前一跃,跳进了门。不过它没有低头再去嗅地上的牛肉,却忽然抬起头四处张望,随即两耳直竖,尾巴也提了起来。屋子里没人敢出声,自然是一片寂静,此时却隐隐响起低沉的呜噜声,一阵阵由低到高,眼看着就要变成咆哮。沈固和钟乐岑一起背贴墙站着,眼睛也在四下里搜索。钟乐岑忽然捅了沈固一下,眼光往屋角里一溜:“看。”
屋角里有个蠕动的黑影,灰扑扑的几乎看不出模样。黑虎突然发出一声咆哮,猛地扑了过去,将灰影踩在脚下,就是一顿撕扯。灰影挣扎着,发出吱吱的叫声,尖利刺耳。挣扎之间,有个瘦小的红影从黑影身下溜出来,顺着墙角想往外跑,却被黑虎一甩尾巴打翻在地,顿时化为一团烟气消失了。钟乐岑看得眼睛都有点直,小声说:“没想到财神的坐骑这么厉害,果然是神兽。”
沈固低声说:“这样穷鬼就算驱走了吧?”
“嗯,直接就被玄虎吞了,比驱走还干净--坏了!”
沈固正看得高兴,冷不防被他来这么声,吓了一跳:“怎么了?”
钟乐岑眼巴巴地扭过头来看他:“我,我不知道怎么把玄虎送回去。”
“什么?祖宗,你--”沈固简直无语了,“知不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啊!这玄虎不送走会怎么样?”
“我,我不知道啊……”钟乐岑平生第一次请神,哪儿知道会怎么样?
“会跟年兽一样吃人吗?”
“应该,应该不会吧?”
沈固抚额,瞥见墙上的玄虎已经将穷鬼吞进了肚里,正昂起头来四处张望,心里不由一紧,顾不上再说什么,直接把钟乐岑往后一拉,金铁之英已经握在右手里:“你先躲远点。”
钟乐岑紧张地拉住他:“你别动手,这可是神兽,不是普通的妖怪。”
沈固顺手在他屁股上用力拍了一巴掌:“你还是赶紧想想怎么把这位大爷送走的好!”
“我在想啊--啊?”
沈固一听动静不对,立刻回身一看,402门外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人,穿着普通的夹克衫和长裤,鼻梁上还架了一副细银边眼镜。这时候他们两个已经等于是站在门边了,这人就等于是站在他们两个身后,这么近的距离,以沈固的耳力,居然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不由得心里一惊,伸手把钟乐岑又往自己身边拉了一下:“你是谁?”
来人扫了一眼屋里,用一根手指推推眼镜:“姚少司。”
“姚少司?”沈固没听过这名字,可是钟乐岑却是明显地一呆:“利市仙官!”
“什么?”沈固没听明白,“什么仙官?”
钟乐岑赶紧拉他:“小声,是利市仙官,财神的徒弟。”
饶是沈固也算经过了大风大浪,一时也愣了。这,这,当真有神仙?好吧,鬼,他可以接受,美国不是还有人研究出来人的灵魂是零点零几克么?权当看见的都是这零点零几克的重量好了。怪物,可以接受,世界这么大,哪儿没个变异现象?从前说三足虾蟆是月之精,现在污染这么严重,三条腿的蛤蟆也不难找了。可是这神仙……他们住在哪儿?
姚少司从眼镜后面瞅了沈固一眼,随即对着屋里一招手:“玄虎!”
墙上的黑影一闪不见,姚少司怀里多了一只黑猫,一双眼睛是琥珀一般的颜色,映着烛光如黄金一般,细看身上还有隐约的条纹。姚少司把它颠了颠,道:“闻到牛肉香,你倒比我跑得还快。”
沈固无语了。敢情这神,一碗牛肉就勾来了,他是该夸钟乐岑牛肉炖得好呢,还是该高呼一声--民以食为天。
钟乐岑却笑了:“难得尊神亲临,屋里还有点牛肉,尊神可愿尝个新鲜?”
姚少司一眼上一眼下地打量他,有些狐疑的模样:“你是什么人?”
“在下钟乐岑,终南山钟氏二十七代孙。”
“不对。”姚少司又推推眼镜,“终南山是道家,你身上,却是一片佛气。”
钟乐岑诧异:“佛气?”这还是头一次有人说他身上有佛气,从前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与佛无缘的,明明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偏偏佛经就念不过记不住,就这样,还能叫一身佛气?
姚少司用一根手指顶着下巴:“确实是佛气。我跟着元帅去过西天,这佛气,绝不会弄错。只是,又跟菩萨们身上的不同,可是哪里不同,我又说不上来。喂,你当真是钟家的人?”
沈固接话:“这还有假的吗?姚仙官说跟菩萨们不同,那是自然,我们一介凡人,怎么能跟菩萨们比。”
姚少司眯着眼看看他:“你身上的煞气可是重得很呢,往年里我跟着元帅去鬼门关散浆水,也没见着你这样的。这倒奇了,一个煞气,一个佛气,居然也能凑在一块儿?”
沈固不怎么高兴听见这样的话,转过头去翻了个白眼:“仙官若是事忙,请自便吧。”
姚少司怔了一怔,笑起来:“嗯,这有多少年了,还是第一次碰见不待见本仙官的人呢。”
钟乐岑赶紧扯了钟乐岑一下:“仙官别误会,他是怕耽搁了仙官的正事。”
姚少司笑道:“也没什么正事,都忙完了。心想偷个闲在凡间走走,这玄虎就被你们的牛肉香勾走了。别说,这些年瓜桃梨枣的四时不断,倒是荤腥都得自己下来找着吃。你们这牛肉,倒是真香。”
钟乐岑笑起来:“既然仙官喜欢,请,还有四五斤呢。”
姚少司欣然举步:“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牛肉香扑鼻,沈固还打开了啤酒。姚少司又吃又喝,其饭量简直不亚于玄虎。四十斤牛肉他足足吃了六七斤,还干掉了六听啤酒,看得钟乐岑眼都直了。沈固心想,这是仙官吗?这是饭桶吧?
姚少司酒足饭饱,满足地拍拍肚子:“难得享受到这般美味,难怪前些日子见到福神,他说我近日会有小口福,我想如今这年头,天天除了差事就是差事,哪会有什么口福,原来应在这里。”
沈固暗自得意,心想钟乐岑的手艺远不止此,可惜你的口福也就是这么一顿了。
姚少司吃饱喝足,拍拍肚子,抹抹嘴巴,抱着黑猫起身:“承蒙招待,多谢了。没什么好相赠,送你一年利市吧。日后若还有机会,免不了还得来打扰啊。告辞了。”一转身,钟乐岑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就不见了,忍不住揉揉眼睛:“走了?就这么走了?”
“是啊。”沈固端起桌上空空如也的碗晃了晃,看看里面仅剩的一点残汤,“连个饭钱也没给,吃得倒干净,就差舔了。还有那玄虎,四十斤牛肉,全光了。跟乌干达来的似的。”
“嘘--”钟乐岑赶紧去捂他嘴,“别瞎说,人家是贵客。再说了,人家也不是没给饭钱啊,不是说了嘛,送咱们一年利市啊。”
“一年利市是多少钱?”
钟乐岑激动得直搓手:“多少钱?意思就是说,这一年里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是开门就发利市。开门就发利市哦,要是我们炒股--不行,我得去买只股票试试。”
沈固一把箍住他腰:“哎哎哎,你干什么?还真炒股?不太可能吧,就是一碗牛肉,人家会给你那么大的好处?这牛肉也太贵了吧?黄金的都不值吧?”
钟乐岑笑嘻嘻地掰开他的手去翻存折:“这你就不明白了吧?利市,你知道利市是什么意思吗?就是压岁钱。什么时候才给压岁钱?是年初啊。意味着一年开始就发财,现在就是好运气的意思了。利市仙官说送我们一年利市,不是说让我们时时刻刻都能发财,而是说无论做什么事,开始的头一桩准能发财。当然了,压岁钱再大,也管不了一辈子用,没听说谁是收压岁钱发财的,所以利市的财气是有限的,不可能让你一下子就发大财,但发个小财可是没问题的。嗯,明天我就去买张彩票,然后去选只股票,不要投得太多,投个三五万就行,赚一笔,见好就收,这就是利市了。”
沈固撇撇嘴:“原来如此。”就说这一碗牛肉也不可能换来那么大的财气。
钟乐岑笑着捶他一拳:“怎么,你还不满意啊?不要太贪心哦。太贪心了,到手的福气也可能飞了。”
沈固摇头笑笑,拦腰把他抱起来:“我没想贪心,倒是你,看高兴的,眉毛都飞起来了。”
“当然了。”钟乐岑乐滋滋地翻着存折,“怎么说也是笔小横财呢。而且有这一年运气,我的诊所也会办得好。芙蓉路那里可能快要拆迁了,我本来还在发愁,到哪里能找到便宜房子租,现在好了,不管去哪儿再开诊所,今年的生意一定好。有这一年顶着,后面就好了。至于你嘛,肯定长工资!”
沈固哈哈大笑:“真的?那借这个机会,我看我得去跟特别事务科谈谈你这个编外人员的待遇问题。”
钟乐岑狡黠地笑笑:“对,总不能老是白干活不拿钱吧,那不是我的风格。”
虽然这位利市仙官的出现和消失实在难免有点搞笑,但他许下的利市却是实打实的。钟乐岑在两个多月里买了一张彩票,中了五万块钱;买了一只股票,挣了五万块钱,然后用这笔钱搬出芙蓉路,在高邮湖路上重新开了一家诊所,生意不错,比在芙蓉路的时候,还要好些,就跟这天气似的热腾腾。而沈固,接到特别事务所的通知,说是张学铮在报告里为钟乐岑申请了一笔特别补助,认为特别小组在滨海的工作离不开他的帮助,不该让他做白工,比照特别小组人员的补贴给他,只是没有固定工资而已。
“哎,你说我会长工资的,在哪儿呢?”沈固拿着通知去新诊所接钟乐岑,一路上忍不住逗他,“你又中彩票又炒股票又发补贴,我的利市在哪儿呢?”
钟乐岑忙了一天,软趴趴倒在后座上哼唧:“我赚的不就是你赚的嘛,分那么清楚。”
“我说,利市仙官是不是偏心眼儿啊?好处都给你了,半点也没分我。怎么,是不是看你身上有佛气,我这儿只有煞气的缘故?”
“什么呀!”钟乐岑勉强爬起来坐直,从后面扒到沈固肩膀上,“我快累死了,你倒好,这两个月都没什么事,到底谁有好处啊?再说了,也许人家仙官知道那牛肉是我炖的……”
“嗯,还有个可能就是他根本不怎么靠谱,不然怎么会说你有佛气呢?你不是总说自己与佛无缘嘛。”
钟乐岑挠头:“是啊,他这么说还真奇怪。不过,管他呢,咱们现在挣钱了才是真的嘛。你知不知道,最近天热,好多狗狗来做剪毛美容,这个是无本买卖,就动动剪子,价钱可不低呢。”
沈固笑着回手拍拍他的脸:“看你累成这样,别做饭了,咱们出去吃吧。”
“出去吃好贵的……”
“你发了补贴,又发了几笔小财,怎么连顿饭也舍不得请我吃?”
说到请他吃饭,钟乐岑就大方了:“好,请你吃,咱们去好点的饭店,我想吃川菜。”
“天这么热,你又累,吃川菜会上火吧?”沈固虽然这么说,还是开车去找川菜馆,“算了,吃完了川菜,回去喝点绿豆汤。”
“老转村”里人不少,沈固和钟乐岑找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钟乐岑把菜谱一推:“你点菜。”
沈固笑着接过菜谱,点了几道钟乐岑喜欢吃的菜:“我去洗手,你去吗?”
“懒得去了,我在诊所下班的时候好好洗过,还消毒了呢。”钟乐岑又很没有形象地趴在了桌子上。
沈固摇头,自己去洗手间了。洗手间旁边的一个单间门半掩着,只听里面一阵阵的欢笑声。走廊上站着两个服务生,一个说:“真吵死了,都喝大了,真能闹腾。”
另一个不以为然:“人家孩子考了全校第一呢。上清华啊!还不得好好庆祝庆祝。”
那一个感慨了:“也对。想当年我们村里头有个考上大学的,他家里买了鞭炮放不说,还摆流水席请人吃饭呢。”
“家里有钱吧?”
“有什么钱啊,也就那样,不是考上大学风光嘛,砸锅卖铁也得风光一把。我爸当时都跟我说,要是我能考上大学,他给全村人送鸡蛋,可惜我念书没本事,不行。”
“嗯,清华那可是最好的学校了,听说山东的学生要考进那样的大学,得比北京当地的学生多考一百分!人家那是全校第一,那就是状元!女状元!”
沈固洗着手,耳朵里听着,并没在意。这时候单间的门开了,一个女孩从里面走出来,站到洗手池边,掬了把冷水扑在脸上,手撑在镜子上,低头长长地吁了口气。沈固从镜子里看了一眼,发现这女孩子他认识,不就是在韩近月婚礼上跟他们坐一桌的冰冰吗?估计刚才那两个服务生说的女状元就是她了。沈固只能看见她的侧面,不过比起两个多月前,她可是瘦了,颧骨都突了出来,显得下巴越发尖削,果然这高考是折腾人。
沈固正想着呢,女孩子已经抬起了头,灯光下,沈固一眼看过去,吃了一惊,她眉毛里一颗绿豆大小的鲜红--几个月前看见的那粒针尖大小的红痣,居然已经长得这么大了?而且鲜艳欲滴,映着她腊黄的脸色,似乎所有的精血神气都被这颗痣吸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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