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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阴影里的男人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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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尿了床,第二天胡春岩计划中的逛锦里呀吃小吃呀之类的美好计划全被他一泡尿泡了汤。左健出去访友,他则只能呆在家里洗毛巾被和床单。
左健这处小公寓是跟朋友借来暂住的,并没有洗衣机这么美好的东西,胡春岩就只能吭吭吃吃用手搓毛巾被和床单。到了这时候,他就开始深深后悔——为什么不好好修行呢?若是修行到了,一个祛尘咒,什么都干净了,还用怕尿渍吗?
只可惜祛尘咒什么的都太遥远,胡春岩还是只能拿两只爪子去搓被单。好容易洗干净晾到阳台上,简直是腰酸背痛手抽筋。虽说从前在妖怪公寓里,郎一鸣除了做饭万事不管,什么洗衣服刷碗扫地都是他在忙,但那时候各样设施齐全,他不过把衣服往洗衣机里一丢,最后拿出来晾上罢了,哪像今天这么辛苦——都怪左健!
正在心里抱怨呢,胡春岩就听门上传来笃笃的敲门声。莫非是左健忘记拿钥匙了?胡春岩假装听不见,只管在阳台上伸懒腰——今天早晨发现他尿床,左健狠狠给他屁股上来了两巴掌,现在还疼呢,谁要给他开门!
门上锲而不舍地敲了三五遍,声音还越来越大。胡春岩歪头听了个痛快,才从阳台上出来——算了,万一左健带了什么好吃的回来呢?看在美食的份上,还是开门吧。
刚走到门口,便听门外有人说话的声音:“大概是不在。”
精怪们都是耳聪目明的,更何况狐狸本来耳朵就尖,虽然隔着门,胡春岩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声音并不是左健的。他从门上猫眼里看出去,只见门外站着两个陌生男人。
其中一个年纪长些的有四十岁左右,眉眼间跟左健略有几分相似,只是少了左健的稳重。不知怎么的,胡春岩一看见就认定了,这个一定就是左健说过的三叔。
旁边那个男人站在墙角的阴影里,胡春岩眯着眼睛看过去,一时之间居然看不清他的眉目,顿时心下生疑。
这是正午时分,楼道里纵然有些阴影,又会暗到哪里去?胡春岩的眼睛向来好用,这么近的距离居然看不清一个人的模样,这要是正常才见了鬼呢!
阴影里那个男人抬头看了看门。不知怎么的,虽然他面目模糊,但一双眼睛却像阴影里的两点亮斑似的,这么一抬头,胡春岩就觉得仿佛跟他在猫眼里对了一眼似的,本能地往后一缩,然后就听那男人沉沉地说了一句:“我瞧瞧。”
这一刻胡春岩福至心灵,迅速往下一蹲,扑地变回了原形,蹲在衣服裤子堆上扮起博美犬来。
也真是他这灵机一动实在及时,刚变回了原形,就有一道细细如线的黑气从门缝里头探了进来,像条小蛇似的,溜进门缝一回头,先就看见了胡春岩。
胡春岩心头砰砰乱跳。这道黑气来得太快,倘若他刚才没有当机立断变回原形,这会儿非被探出来不可!这黑气细细的聚而不散,胡春岩并不敢冒然去接近,可也从这道黑气上嗅出一点说不出的腐臭,像是死尸的味道。
想归想,胡春岩不愧是做过多少年小模特儿和影视剧龙套的,只当没看见这道黑气,旁若无人地低头咬起地上的衬衫来,心里却在哀嚎——咬脏了,肯定还要他自己来洗的!
黑气在房间里游走了一遍。这么小的公寓,简直一目了然,不用半分钟就查遍了。黑气慢慢缩回来,前端像蛇头一样抬起,靠近了胡春岩。
这已经逼到眼前了,胡春岩咬着衬衫想了想,若是全无反应,也实在不像只狗了。
猫狗之类,出于兽类天生的敏锐直觉,对阴秽之物比人类更为敏感。黑气这般探进来,若是普通人大约全无所知,但家里养的猫狗却多少会有些知觉的。既然要演就要演得像,胡春岩放开衬衫,冲着黑气呜呜叫了两声,完全像只小狗一般,还伸起爪子试探着要去扑打。其实这个时候,惊恐地汪汪叫才最合适,但胡春岩觉得汪汪叫实在太丢脸了,士可杀不可辱,纵然是面对尸气,狐狸也要有狐狸的气节——嗯,至于他已经在装博美犬的事儿,那不是为了顾全大局么。
黑气稍稍退了一下,随即又靠近了一点儿,似乎在打量胡春岩脖子上挂的皮绳和吊坠,并不怕胡春岩来扑打。这么一来胡春岩倒有些心虚了,并不敢真的拿爪子去碰那黑气。灵机一动,他一转身拿屁股对着黑气,两条后腿一刨,将衬衫刨起来,向着黑气盖了下去。
浅蓝色衬衫盖住黑气,却像是什么都没碰到似的,悄没声儿地落到了地上。黑气又打量了胡春岩几秒钟,像是终于判定他确实是条普通的博美犬似的,又从门缝里缩了回去。胡春岩把耳朵贴在门上,听见外头说:“屋里没人,只有条狗。”
左家三叔颇有些疑惑:“狗?没听说他养狗啊。”
“一条博美。”阴影里的男人说话淡淡的,“不过脖子上拴的脖套倒有点意思。你这个侄子,看来天资不差。”
左家三叔有几分悻悻:“再是不差,这些年他都没修习过,只顾着东跑西颠缉毒去了,家里头的事根本不过心,哪有资格做家主!”
阴影里的男人淡淡一笑:“有道理。”
他说得很有几分敷衍,左家三叔却没听出来,嘟嘟哝哝地抱怨着左老爷子偏心,两人一起走下楼去了。
直到脚步声彻底消失,胡春岩才又化成人形,小心翼翼从猫眼里看出去。外头果然是空荡荡的人走了,就连楼道里似乎也明亮了些。胡春岩对着方才那个男人站的阴影仔细看了一会儿,确定自己方才并不是眼睛突然发花或神智不清。那一小片阴影很淡,一个人站在那里,就算是背光而立,也不可能面目模糊到看都不看清。如此说来,那个男人如果不是本身便是鬼物阴气,便是用了什么法术,刻意模糊了自己的面目。
虽然刚才探进来的那道黑气里带着尸体的腐臭,但胡春岩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那男人并不是个鬼。光天化日之下,正是一日之内阳气最充沛的正午,再是厉鬼也不敢就这么大模大样跑出来逛的。但如果他不是鬼,为什么又会有尸气呢?
站在那儿琢磨了半晌,胡春岩又听见楼梯上传来轻快的脚步声,伸头一瞧,果然是左健,手里还拎了一包什么东西。
天啊,终于回来了!胡春岩一高兴就忘记了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拉开门就想往外扑:“左健!”
左健拎着一盒子羊杂汤刚走上楼梯,就觉得楼道里有点异样的味道,不过他鼻子比不得胡春岩好用,一时还分辨不出来是个什么味儿,就听见胡春岩的声音,这一抬头,脸顿时黑了:“干什么!回去!”
这小混蛋在家里干什么,怎么光溜溜的连条内裤都不穿就敢开门,而且看那样子似乎还有冲出门来的意思!
左健迅速低头,只觉得自己肯定是要长针眼了,而且是两只眼睛都要长!要知道,就是这会儿,光溜溜一丝不挂的胡春岩,还在他的视网膜上停留着呢。
要说胡春岩的长相算不上顶漂亮的,但他的身材实在没得挑。四肢修长又不瘦弱,腰紧臀翘,皮肤白里透红,就连腿间那个小东西,也——打住!左健猛然发现自己居然在回味那小混蛋的身体,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这这这,这是只公狐狸啊公狐狸,就算是狐狸精,那也是公狐狸精,他想什么呢!
胡春岩的确是没发现自己光着呢。他恢复人形之后急着扒到猫眼上去看情况,后来又沉思去了,就忘记穿上衣服。这会被左健这么一喝,赶紧缩了回去,却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件衣服嘛。再说刚才那么一开门,他就闻到一股喷香的羊肉味啦,肯定是左健拎回了好吃的!所以他满心高兴地先穿上内裤,然后低头去捡衬衫……
“这是干什么!”左健在外头镇定了一下心情,才进门就发现混蛋狐狸竟然还没穿好衣服,只穿了一条小内裤,就这么保持着屁股冲外的姿势弯腰在那里,这个,这是任君采菊花的意思么?
胡春岩慢慢直起腰,把一件衬衫举到左健眼前。这件浅蓝色的真丝衬衫是左健最贵的一件衣服,但是现在,后背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大洞,几乎把整件衬衫分为两半。破洞的边缘是黑色的,而且如果仔细看,还能发现这些黑色像有生命一般,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吞噬着衬衫剩余的部分,大约再有一个小时左右,这件真丝衬衫就会人间蒸发,仿佛它从未存在过。
半小时之后,胡春岩光着膀子坐在桌子前面,聚精会神地从汤里捞出羊杂来吃。而左健刚刚用十二张符纸包裹住了破衬衫,忙活出一头的汗。
“这人是我三叔带来——你给我留点!”桌子上一小锅的羊杂汤,大概只剩下汤了。
胡春岩一脸无辜地指着锅:“还有很多啊。”的确,锅里还有大半锅汤哩,只是汤里头可能捞不出什么来了。
“……饭桶!”左健酝酿了半天,终于只能狠狠喷出两个字。
胡春岩摸摸已经明显凸起来的胃部,祭出杀手锏:“你欠我一百顿饭。”
“现在只剩九十八顿了!”左健简直要出离愤怒,这小子,真以为追债的是大爷吗?不知道这年头欠债的才是大爷吗!
胡春岩发觉左健有点暴走的趋势。他跟脾气暴躁的郎一鸣同住了这么多年,在察颜观色上极有心得,一见左健要跳,立刻软了下来,陪着笑脸替他盛了一碗汤:“喝汤,喝汤。”随即就开始抱怨,“我今天被吓坏了啊——要不是我聪明变得快,被发现屋里有人,说不定那家伙会干什么呢。本来我想去碰碰那黑气,也给你留点东西当线索的——幸好没碰啊,不然等你回来,我说不定都已经跟那件破衬衫一样,只剩下一半了。”
左健一肚子的气,被他说了这么几句就有些泄了。想想那破了一个大洞的衬衫,他也觉得有几分后怕。如果胡春岩当时真的碰了那黑气,等他回来一开门,就只能看见剩了半截的死狐狸了吧?
想想雪白的小狐狸可能被黑气吞得只剩下半截尸体,左健自己都想打冷战,嘴上虽然狠狠地说了一句“算你还没那么不长脑子”,手上却已经把汤接过来,喝了一口。算了,不就是一锅羊杂汤吗,熟羊杂比不上活狐狸啊,吃了就吃了吧。
“那个——究竟会是什么东西?”胡春岩吃饱了,就知道后怕了,“那黑气应该是尸气吧,可我瞧着他也不像鬼或者僵尸啊。”舌头灵活着呢。
左健皱着眉头摇了摇头。虽然出身天师世家,但他多年不在这上头用心,现在问他哪里是种植罂粟的好地方,他能对答如流,但问起这些什么妖鬼僵尸来,他就少点见识了:“明天我拿着那东西去查查。”这样厉害的尸气,应该能用的也没几个。
当然,还要告诉一下左老爷子。三叔这个人,眼大心空,耳朵根子又软,别再被不怀好意的人挑拨利用了才好。
胡春岩没有得到答案,不怎么满意地噘了噘嘴,坐在一边看左健喝汤。
左健拿勺子在碗里搅了搅,半片羊杂都没捞到,不禁瞪了胡春岩一眼。这一眼过去,他又忍不住要咆哮:“怎么还光着!”
“穿裤子了啊——”胡春岩不解地低头扯了扯裤子。衬衫被黑气侵蚀,裤子可没事,他刚才就穿好了才来吃饭的啊。
左健觉得自从认识了胡春岩,他得少活十年:“上衣,上衣!衣橱里不还有衬衣T恤吗?不会去拿一件出来穿上!”
“穿就穿呗,凶什么……”胡春岩嘀咕着,跑去小得可怜的衣橱里翻了翻,不满地又嘀咕了一句,“都是地摊货……”只有一件不错的,但现在已经被符纸包起来了。
“不然我去找个麻袋给你套上?”左健狠狠瞪着他,眼睛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才好。胡春岩是穿上裤子了,可是却露着窄窄的腰,更不用说上半身还有两点呢。也是他生得白净,那颜色是微暗的粉色,圆圆的很是俏皮,跟锁骨中间的红宝石小狐狸相映成——快打住!眼睛又看到不该看的地方去啦!
胡春岩丝毫不知道左健的内心斗争,勉强挑了一件T恤套在身上,回来抱怨:“根本不合身!”
那怎么可能合身呢?左健比他高出将近一头,衣服当然也要大上一号,一件T恤穿在他身上确实跟麻袋似的,直晃荡。左健看了看,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不大像个样儿:“下午去买一件吧。”
“我没带钱……”胡春岩笑嘻嘻地凑过来。左健简直能确定,倘若他现在是原形,肯定有条尾巴在背后摇啊摇。
“好吧,我出钱,不过,抵一顿饭。”
胡春岩转了转眼珠,嘿嘿一笑:“也行,反正还有九十七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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